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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的衰亡

  正法的衰亡

  現在離佛滅已兩千五百年,許多偽經出現於世,許多僧眾行爲不符於律,許多法師所教的不符於法與律。對認真的修行人來說真是迷惘極了。

  在[大般涅槃經](長部16經)裏佛指示說:「若某某比丘說:我親從佛處聽言,我親從佛處得到,這是法!這是律!這是世尊的教法!這位比丘所說的話不要同意或反駁。不要同意或反駁後,仔細將他所說的用法與律對照,用法與律對照後,若發現他所說的不符合法與律,你們能下結論:這位比丘所說的不是世尊的話,他誤解了。---那你就要捨棄它。但是---若他所說的符合法與律,你們將能下結論:這是世尊的話,這位比丘正確地明白法與律。」因此每一位認真的修行人都應學習法與律。

  雖然[經分別]與[犍度]已經足夠詳細,但它們還是不能包含人事間每一種的情況。因此[大品]裏佛訂下四條標準:

  「比丘們!佛所不反對者,若言“這是不許可的。”若它與世俗相違,與許可的相違,你們不能許可。

  佛所不反對者,若言“這是不許可的。” 若它與世俗相符,與不許可的相違,你們能許可。

  佛所未准,若言“這是許可的。” 若它與世俗相違,與許可的相違,你們不能許可。

  佛所未准,若言“這是許可的。” 若它與世俗相符,與不許可的相違,你們能許可。」

  在[十誦律](卷49,大正藏23冊, p358b) 記載關於正法滅亡的徵象:「爾時長老優波離(Upali)往詣佛所,頭面作禮在一面坐,白佛言:世尊!有幾法正法滅亡沒

  佛言:優波離!有五法正法滅亡沒。何等五

  有比丘無欲,是名一。鈍根,是名二。雖誦義句不能正受,亦不能令他解了,是名叁。不能令受者有恭敬威儀,有說法者不能如法教,是名四。鬥諍相言,不在阿練若處,亦不愛敬阿練若處,優波離!是名五法,令正法滅亡沒。

  有五法:正法不滅不亡不沒。有欲;利根;能誦義句,能正受能爲人解說;能令受者有威儀恭敬,有說法者能如法教;無鬥諍相言,在阿練若處,愛敬阿練若處;是名五法。正法不滅不亡不沒。

  優波離!更有五法,正法滅亡沒。何等五?有比丘,不隨法教,隨非法教;不隨忍法,隨不忍法;不敬上座,無有威儀;上座不以法教授,上座說法時愁惱,令後眾生不得受學修多羅,毘尼,阿毘曇;上座命終已後,比丘放逸習非法,失諸善法;是名五法。正法滅亡沒。佛語優波離!更有五法,正法不滅不亡不沒。有比丘,隨法教,不隨非法教;隨忍,不隨不忍;敬上座,有威儀;上座能以法教,說法時不愁惱,令後眾生得受學修多羅,毘尼,阿毘曇;上座命終已後,比丘不放逸習善法;是名五法,正法不滅不亡不沒。」

  在[善見律毘婆沙] (卷1,大正藏24冊,p0675a)記載∶「毘尼藏者是佛法壽,毘尼藏住佛法亦住。」正是這個道理。

  在[南傳大藏經]的[相應部16.13]中佛陀提到正法消失的五個原因∶「1.不敬佛陀。2.不敬法。3.不敬僧伽。4.不敬修道。5.不敬修習禅定。」

  在[相應部20.7]中佛陀提到正法消失的原因是∶「於未來,如來所說之法,甚深,微妙,超越世間,空無我義;於此衆人不聽,不恭聽,不解,不誦,不修習。

  然諸弟子所著詩文,繁文雜句,與修道無關;於此衆人願聽,願恭聽,願解,願誦,願修習。

  諸比丘!如此如來所說之法,甚深,微妙,超越世間,空無我義;將消失於世間。

  因此,諸比丘!你們應如此修習,於如來所說之法,甚深,微妙,超越世間,空無我義;於此願聽,願恭聽,願解,願誦,願修習。」

  在[大毘婆沙論](卷183,大正藏 27冊, p917c)中分析正法和修行人(有持教法者和持證法者兩者)以及如何使正法久住於世的精闢見解:「此中有二種正法:一世俗正法。二勝義正法。世俗正法謂名句、文、身:即素怛纜(經)、毘柰耶(律)、阿毘達磨(論)。勝義正法謂聖道:即無漏根、力、覺支、道支。行法者亦有二種:一持教法。二持證法。持教法者謂讀誦、解說素怛纜(Sutra)等。持證法者謂能修、證無漏聖道。若持教者相續不滅,能令世俗正法久住。若持證者相續不滅能令勝義正法久住。彼若滅時正法則滅。故契經說我之正法不依牆壁柱等而住,但依行法有情相續而住。」由此可見,欲要正法久住,持教法者和持證法者同樣重要。

  法増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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