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這一世,可能在未來世,但必須有它成熟的緣,盡管如此,但業力不是一切世間現象運作的全部原因,它是二十四緣之一。若把一切現象的運作都說成是業力的控製,那就無望去修行,去斷惡修善了。
正因爲我們生爲人,感受苦樂參半,能思惟善惡的道理,不像畜生一樣愚癡,不像餓鬼地獄衆生一般的受長期折磨的苦楚,不像天神那樣只知享樂而耽于欲樂,失去理智。因此我們才有希望通過修行,改變自己,漸漸地修到和佛與阿羅漢一樣,無時不以正念控製自己的一切行爲,才能從煩惱與業的輪回中解脫出來。
忏悔惡業
忏是知錯,悔是能改。這是因爲慚愧心的緣故,在《增壹阿含經》經中記載∶「信財、戒財、慚、愧亦財、聞財、施財、慧爲七財。」所以慚愧心是修行的資本。在《增壹阿含經》經中記載∶「世有二妙法,擁護世間,所謂慚與愧也。若無此二法,世間父母,兄弟,妻子,知識,尊長,大小不別,即與畜類同等也。」
忏悔的前行是慚愧心,佛陀說慚愧心的生起乃是心中生起明的關系,這明的生起引生諸善法。在《北傳法句經303偈》中記載∶「世傥有人,能知慚愧,是名誘進,如策良馬。」它使人遠離諸惡,好比一匹良馬看到鞭就避開它。若成就慚愧二法,一個行者必定修到解脫。是故佛言∶「善護于身口,及意一切業,慚愧而自防,是名善守護。」(《雜阿含1229經》)
在《長阿含.遊行經》裏佛說∶「複有七法,令法增長無有損耗。何謂爲七?一者有信,信于如來,至真正覺,十號具足;二者知慚,恥于己阙(羞恥于自己的過錯);叁者知愧,羞爲惡行;四者多聞,其所受持,上中下善,義味深奧,清淨無穢,梵行具足;五者精勤苦行,滅惡修善,勤習不舍,六者昔所學習,憶念不忘;七者修習智慧,知生滅法,趣賢聖要(朝向八正道),盡諸苦本(滅盡煩惱)。」由此可知慚愧是七增長法的二法,極其重要。它們又與接下來的第五增長法..............滅惡修善有直接的關系。
在《雜阿含346經》裏佛言∶「以慚愧故不放逸;不放逸故恭敬順語爲善知識;爲善知識故樂見賢聖,樂聞正法,不求人短;不求人短故,生信順語,精進;精進故不掉,住律儀學戒;學戒故不失念,正知住不亂心;不亂心故正思惟,習近正道,心不懈怠;心不懈怠故不著身見,不著戒取,度疑惑;不疑故不起貪恚癡;離貪恚癡故堪能斷老病死。」善人方有慚愧,故行不放逸,不造諸惡行,遇善知識時,恭敬承事以隨順語,樂于見賢聖之人,及聽佛法而不挑剔,生起正信,順著教導精進修行,心不掉悔,常住律儀,行爲如法,心不亂有正知,常正思惟修八正道,斷五下分結的前叁結戒取、疑、及身見以證初果,再削弱貪與瞋以證二果,然後斷貪瞋以證叁果,最後癡也滅盡而證四果,究竟解脫于老病死苦。
因爲慚愧心而能忏悔,知錯能改;佛言∶「人若前放逸,今止而不犯,如月出雲散,普明照世間。人若前作惡,今則奉諸善,如月出雲散,普明照世間。」([南傳法句經新譯]172,173兩偈。)。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一裏佛說過∶「慚(愧)者得安故。」在《涅槃經》中佛言∶「懷慚愧者,罪即除滅,清淨如故。」因有慚愧心而能忏悔者,心即能得到安樂。
在南傳的課誦本裏,向佛忏悔的文句∶ “Kāyena vāca cittena, pamādena mayā katam, accayam khama me bhante, bhūri pañña tathāgata.” 「若我的身口意業,不謹慎的犯了錯,如來請原諒我啊,您是最有智慧的。」泰文的課誦本裏向叁寶忏悔的文句∶“Kāyena vāca yava cetasa va, Buddhe kukammam pakatam mayā yam, Buddho patigganhatu accayantam, kālantare samvaritum va Buddhe. Kāyena vāca yava cetasa va, Dhamme kukammam pakatam mayā yam, Dhammo patigganhatu accayantam, kālantare samvaritum va Dhamme. Kāyena vāca yava cetasa va, Sanghe kukammam pakatam mayā yam, Sangho patigganhatu accayantam, kālantare samvaritum va Sanghe”「從我的身口意,對于佛、法與僧,我所作諸惡業,請求佛、法與僧,容受並原諒我,所犯整個過失,將來對佛、法、僧,我會更加謹慎。」通過時時這麼的忏悔念誦,一個認真的行者自然而然地會培養起正念,它能協助增長善法。要有效地做好忏悔,還要靠對戒有深入的認識。一直堅持做好守戒的工作,因爲一失去正念,就會導至犯戒,一犯戒就要馬上忏悔,犯甚至輕微的戒有臉部發燒的感覺,心裏感到不安。要有強大的慚愧心,不要害怕承認錯誤,天天好好地做下去,以後犯戒就會少了。心也就會慢慢地清淨起來。
在《中阿含.伽彌尼經》裏佛言∶「伽彌尼,猶去村不遠,有深水淵,于彼有人,以大重石,擲著水中,若衆人來,各叉手向(作法事或宗教儀式),稱歎求索,作如是語,願石浮出。伽彌尼,于意雲何?此大重石,甯爲衆人,各叉手向,稱歎求索,因此緣此,而當出耶?伽彌尼答曰:不也,世尊。如是,伽彌尼,彼男女等,懈不精進,而行惡法,成就十種不善業道,殺生、不與取、邪淫、妄語乃至邪見,若爲衆生(爲人作法),各叉手向,稱歎求索,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得至善處,生天上者。是處不然(這是不可能的)。」作惡之人就好比那大石頭,沈入水底(下到地獄),不管你作什麼法,念什麼咒,若無誠心悔過,仰賴叁寶的皈依力,至誠修善斷惡,是不可能出來的。
在《中阿含.賴咤和羅經》裏拘牢婆王與尊者賴咤和羅問答:「尊者賴咤和羅答曰:大王,此身頗有病耶﹖拘牢婆王答曰:賴咤和羅,今我此身常有風病。尊者賴咤和羅問曰:大王風病發時,生極重甚苦者,大王,爾時可得語彼兒孫兄弟,象軍、馬軍、車軍、步軍,皆能射禦,嚴毅勇猛,王子力士,..............君臣眷屬,持咒知咒,汝等共來,暫代我受,極重甚苦,令我無病得安樂耶﹖拘牢婆王答曰:不也。所以者何﹖我自作業,因業,緣業,獨受極苦甚重苦也。」因此果無能代受,各自造業,各自受報。
在《雜阿含1185經》中記載婆羅門去孫陀利河恒河等河沐浴以清淨罪業,佛告婆羅門說:「恒河、婆休多、孫陀利河等,愚者常居中,不能除衆惡,其清淨之人,何用洗浴爲,其清淨之人,何用布薩爲,..............內心自清淨,不待洗于外。」婆羅門教徒每一年都要去恒河的波羅奈(Varanasi)去沐浴,他們相信這樣能以聖水洗淨一年所積的惡業;但佛告訴他們這是迷信愚人的行爲,內心不清淨,以聖水洗外表,不能除去心裏的罪惡。
應當持戒
若你不能明了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酗酒是壞事,是造惡業,那你只要想一想,若是你的生命受到威脅時,你會恐懼而想要逃命,既然你本身這樣愛惜自己的身體與生命,那又怎麼能夠去傷害他人呢?
在《南傳法句經》刀杖品裏佛言:「衆生畏刑罰,衆生皆畏死,以已推及人,不殺不教殺。衆生畏刑罰,衆生皆愛命,以已推及人,不殺不教殺。」其它如偷盜、邪淫、妄語、惡口、绮語、兩舌、貪、瞋、癡等亦以同理來理解。
佛言∶「凡人持戒,有五功德,何謂爲五﹖:一者諸有所求,辄得如願。二者所有財産,增益無損。叁者所往之處,衆人敬愛。四者好名善譽,周聞天下。五者身壞命終,必生天上。」(《長阿含.遊行經》卷二。)
在《十善業道經》中佛詳細的解說守持十善業的功德∶
若離殺生,成就十離惱法:一于衆生普施無畏,二于衆生起大慈心,叁永斷瞋恚,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六非人常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滅除怨結,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
若離偷盜,得十可保信法:一資財盈集,王賊水火及忌妒人不能散滅,二多人愛念,叁人不欺負,四十方贊美,五不憂損害,六善名流布,七處衆無畏,八財、命、色(身)、力(體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九常懷施意,十命終生天。
若離邪淫,得四智(者)所贊法:一諸根調順,二永離喧(吵)掉(悔),叁世所稱歎,四妻莫能侵。
若離妄語,得人天所贊法:一口常清淨,優砵華香,二爲諸世間之所信伏,叁發言成證,人天敬愛,四常以愛語,安慰衆生,五得勝意樂,叁業清淨,六言無誤失,心常歡喜,七發言尊重,人天奉行,八智慧殊勝,無能製伏。
若離兩舌,得五不可壞法:一得不壞身,無能害故,二得不壞眷屬,無能破故,叁得不壞信,順本業故,四得不壞行,所修堅固故,五得不壞善知識,不诳惑故。
若離惡口,得成就八種淨業:一言不乖度(無理),二言皆利益,叁言必契理,四言詞美妙,五言可承領,六言則信用,七言無可譏,八言盡愛樂。
若離绮語,得成就叁種決定:一定爲智人所愛,二定能以智如實答問,叁定于人天威德最勝無有虛妄。
若離貪欲,得成就五種自在:一叁業(身語意業) 自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奪故,叁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過本(超過原本的)所求,百倍殊勝,由于昔時不悭嫉故。
若離瞋恚,得八種喜悅心法:一無損惱心,二無瞋恚心,叁無诤訟心,四柔和質直心,五得聖者慈心,六常作利益安衆生心,七身相端嚴衆共尊敬,八以和忍(無诤)故速生梵世(梵天)。
若離邪見,得成就十功德法:一得真善意樂,真善等侶,二深信因果,甯殒身命,終不作惡,叁唯歸依佛,非余天等(不歸依天神) ,四直心正見,永離一切吉凶疑網,五常生人天,不更惡道,六無量福慧,轉轉增勝,七永離邪道,行于聖道,八不起身見,舍諸惡業,九住無礙見,十不墮諸難。
積極修善
佛言∶「我于二法依止多住:雲何爲二﹖(一)于諸善法,未曾知足;(二)于斷(正斷)未曾遠離。于善法不知足故,于諸斷法未曾遠離故,乃至肌消肉盡,筋連骨立,終不舍離,精勤方便,不舍善法,不得未得,終不休息;未曾于劣心生歡喜,常樂增進,升上上道,如是精進住故,疾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等。」(《雜阿含987經》)。
做爲一個佛教徒,我們應如理思惟,應舍棄不善之身語意業,而積極修持善業。我們應小心造業,以免將來召來苦果;要多積福德(Puñña),以期來世生于善趣。這些善業有∶
1.皈依叁寶。
2.守戒。
3.忏悔。
4.布施。
5.放生。
6.孝養父母。
7.幫助老病和弱小的人。
8.忍辱。
9.修慈愛。
10.禅定。
11.智慧觀照。
12.弘揚正法。
13.精進修道。
14.回向功德。
因此佛的教法是教我們掌握自已命運的禍福和苦樂,積極地去斷惡修善。佛陀的觀點是純粹承認業的存在,而不主張身罰苦行,因爲佛是認爲我們有改造自已的能力。佛言:「我不施設罰,令不行惡業不作惡業。我但施設業,不行惡業不作惡業。」這是具有積極的意義的。
業滅盡之道
凡夫只在天天以身口意造作諸善惡之業,因此業不但不會滅盡,反而天天增加。修行人則學習克製自己,因此能把業減少,唯有聖者如阿羅漢辟支佛與正等覺佛陀才能把業滅盡。
佛說:「凡任何由身業,語業,意業之滅盡而解脫者,諸比丘!此即稱爲業之滅盡。」(《相應部》,第五新舊品。)
「以何者爲達業滅盡之道?此乃八支聖道:即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諸比丘!此者稱爲達業滅盡之道。」(《相應部》,第五新舊品。)要達到業滅盡之道,那即是苦的滅盡之道,這唯有八支聖道。依修習止觀,觀照生滅的業,只是因緣連系的精神(心理,或名法)與物質(物理,或色法)的現象,不斷生滅的名色法,只有業的運作,並無造業者與受報者。
法增比丘,佛曆二五五一年一月馬來西亞彭亨州而連突佛教會
願衆生安樂!
《業障與忏悔(法增比丘)》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