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念處
1.身念處
身念處是對自己身體各個姿勢的正念和正知,諸如正念出入息的安般念(anapanasati),正念行住坐臥的四威儀,其他姿態的念住,正念組成身體的四大元素,正念體內的地大和水大的叁十二部分,死屍腐化過程的觀照等等。這些身體物理的現象,是不停地在變化的,吃了食物,地大就變化了,上廁所小解,水大就變化了。實際上,它們的變化比我們所能知道的還要快,我們身體裏各個組織的細胞,是在一直不停的生滅,新陳代謝進行著的。身體各個姿態和感受對貪求欲樂的享受的行者是最主要的修習念處,悟性低者主要靠觀照身體的不淨來舍棄貪欲。
在《雜阿含282經》對阿難說:「阿難!若有于此五句:(1)心善調伏,(2)善關閉,(3)善守護,(4)善攝持,(5)善修習。是則于眼,色無上修根。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賢聖法、律無上修根。」對六根修習到知如真,真真實實的知道六根是色法,意門是色心混合法,當六根以戒調服時,心就能安定下來,接受並應用佛陀其他的法門。
在[雜阿含570經]中長者質多羅(Citta)問尊者利犀達多言:「尊者!凡世間所見,何本、何集、何生、何轉?
尊者梨犀達多答言:長者!凡世間所見,或言有我,或說衆生,或說壽命,或說世間吉凶,斯等諸見,一切皆以身見爲本、身見集、身見生、身見轉。
複問:尊者!雲何爲身見?
答言:長者!愚癡無聞凡夫見色是我、色異我、色中我、我中色。受、想、行、識見是我、識異我、我中識、識中我。長者!是名身見。
複問:尊者!雲何得無此身見?
答言:長者!謂多聞聖弟子不見色是我。不見色異我、不見我中色.(不見)色中我。不見受、想.行、識是我、不見識異我、不見我中識、識中我。是名得無身見。」
我們對諸色生起執取,那即是“色執取蘊”,(rūpu-pādāna-kkhandha)。對色蘊的執取,那是極平常的事,因爲凡夫沒有接觸到佛法,日日爲生活而忙,他不會明白。因此佛法只是給有善根的人聽和修的,而也只有精勤者與智者才能證知。不能如實的了解色法,我們久遠以來一直執取自己的身體爲我,我所有,如是由內而向外執取,就産生貪欲,瞋恚,癡與邪見等煩惱而造作惡業,結果爲業所驅使在六道輪回不能解脫。
我們爲色相所蒙騙,爲外色所迷,爲自身的身體所迷惑,爲相續相所害,不能破解色相爲四大所造,長久以來,不去觀照。因而以身見爲本(根本)、身見集(起因)、身見生(生起)、身見轉(徊轉)。爲什麼?因爲我們見色是我(身體是我)、色異我(身體屬于我)、色中我(身體內有我)、我中色(我在身體內)。受、想、行、識也是如此。
只有多聞聖弟子不見色是我。不見色異我、不見我中色、不見色中我。以及不見受是我。不見受異我、不見我中受、不見受中我。不見想是我。不見想異我、不見我中想、不見想中我。不見行是我。不見行異我、不見我中行、不見行中我。不見識是我。不見識異我、不見我中識、不見識中我。這是要經過長久的觀照才會成功的。
在[雜阿含60經]裏佛說∶「善哉比丘!不樂于色,不贊歎色,不取于色,不著于色。善哉比丘!不樂于受、想、行、識,不贊歎(受、想、行)識,不取于(受、想、行)識,不著于(受、想、行、)識。所以者何?若比丘不樂于色,不贊歎色,不取于色,不著于色,則于色不樂,心得解脫。」
2.受念處
受念處是對自己身心的感受,諸如身體的冷熱飽餓痛苦愉快,及心靈的苦樂等感受的觀照等等。這是在完成身念處的基礎上進一步的修習。我們能夠感受是因爲身體的四大還和合著,還有生命在延續著,若四大崩離,生命斷絕,感受也就消失了。修習觀受的行者雖然眼、耳、鼻、舌、身接觸境界,但是心中清楚觸所生的樂受、苦受和不苦不樂受,能以正念觀照,只是念住那些感受,不生貪瞋癡等煩惱。身體各個姿態和感受對貪求欲樂的享受的行者是最主要的修習念處,悟性高者主要靠觀照身體的感受,觀照是苦來舍棄貪欲。
3.心念處
心念處是心念的觀照修習,這是在完成受念處的基礎上進一步的修習。我們的心不停地在想,這是因爲根門都在超作的緣故。正念觀照心念時,若是意門被一個新的境塵沖擊時,心很容易轉向新的目標去,這時觀照心就結束了,代之而起的是對新目標的認識和想,若行者警覺力不夠強時,他不知自己已經失去觀照力,所以必須保持很高很強的正念才能觀照心,在平時要一直以正念守住心。在[大念處經]裏佛陀開示了十六種心念處的修習法。這種心念處的觀照必需在完成身念處與受念處之後才有可能開始的,因爲心念很細很快,初學者是沒有可能掌握的。心念處修習對見解強者而悟性低的行者,是主要靠觀照各種心念的無常來破除常見。
[大念處經]裏佛開示的十六種心念處是:諸比丘!
(1)比丘心貪著,知“心貪”。
(2)又心離貪者,知“心離貪”。
(3)又心瞋者,知“心瞋”。
(4)又心離瞋者,知“心離瞋”。
(5)又心癡者,知“心癡”。
(6)又心離癡者,知“心離癡”。
(7)又心集中(收縮)者,知“心集中(收縮)”。
(8)又心散亂者,知“心散亂”。
(9)又心廣大者,知“心廣大”。
(10)又心狹小者,知“心狹小”。
(11)又心有上者,知“心有上”。
(12)又心無上者,知“心無上”。
(13)又心有定者,知“心有定”。
(14)又心無定者,知“心無定”。
(15)又心解脫者,知“心解脫”。
(16)又心未解脫者,知“心未解脫”。
在[清淨道論18品]裏覺音解釋說∶「如果那瑜伽者以諸門(觀察法)把握了色,而後去把握非色(名法),然因微細,非色不能現起,但他不可放棄重任(修行),必須把色數數思惟、作意、把握、確定。當他對于色次第澄清、去結、而極清淨之時,則以彼(色)爲所緣的非色法亦自明了。」
4.法念處
法念處是對法的觀照修習,佛陀教導修習的法念處有五法∶五蓋(貪欲蓋(kamacchanda)、瞋恚蓋(vyapada)、昏沈睡眠蓋(thinamiddha)、掉舉惡作蓋(uddhaccakukkucca)、疑蓋(vicikiccha));五取蘊(色執取蘊(rūpu-pādāna-kkhandha))、受執取蘊(Vedanūpādākkandha)、想執取蘊(Sannūpādānakkhandha)、行執取蘊(Sańkhārupādānakkhandha)、識執取蘊(Viññanūpādānakkhandha));十二處(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七覺分(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輕安覺分、定覺分、和舍覺分);和四聖谛(苦聖谛、苦集聖谛、苦滅聖谛、苦滅道聖谛)。
法念處修習對見解強者而悟性高的行者,是主要靠觀照心意的法塵的無我來破除我見。
這四個業處只是在培養起正念,並以正念面對所接觸的境,維持心在當下,不起任何思惟與分別。我們要時時刻刻地以正念觀照諸現象的生滅,並以正勤培育正念,減少不善念、雜念、與妄念的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