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雲何行滅道迹?八正道是行滅道。)
如實知此識,謂六識身:眼識、耳、鼻、舌、身、意識身。是名爲識。如是識如實知。(此段依[雜阿含42經]補)
雲何識集?名色集是識集。
緣眼及色眼識生,叁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緣愛生取、緣取生有、緣有生生、緣生生老死、如是純大苦聚生,是名識集。
緣耳及聲耳識生,叁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緣愛生取、緣取生有、緣有生生、緣生生老死、如是純大苦聚生,是名識集。
緣鼻及香鼻識生,叁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緣愛生取、緣取生有、緣有生生、緣生生老死、如是純大苦聚生,是名識集。
緣舌及味舌識生,叁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緣愛生取、緣取生有、緣有生生、緣生生老死、如是純大苦聚生,是名識集。
緣身及觸身識生,叁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緣愛生取、緣取生有、緣有生生、緣生生老死、如是純大苦聚生,是名識集。
緣意及法意識生,叁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緣愛生取、緣取生有、緣有生生、緣生生老死、如是純大苦聚生,是名識集。
雲何識滅?名色滅是識滅。
緣眼及色眼識生,叁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如是純大苦聚滅,是名識滅。
緣耳及聲耳識生,叁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如是純大苦聚滅,是名識滅。
緣鼻及香鼻識生,叁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如是純大苦聚滅,是名識滅。
緣舌及味舌識生,叁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如是純大苦聚滅,是名識滅。
緣身及觸身識生,叁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如是純大苦聚滅,是名識滅。
緣意及法意識生,叁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如是純大苦聚滅,是名識滅。
(雲何識滅道迹?八正道是識滅道。)是故,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禅思,內寂其心。」
這裏我們應該學會觀照愛喜生是名色集,愛喜滅是名色滅。如何是色滅道迹呢?八正道才是色滅之道。觸滅是受想行滅,而名色滅才是識滅。還要如實的觀照五蘊的集滅,與味患離。
六入處的觸滅
六入處的觸滅請讀者看上面的經文。
我的存在
[相應部.因緣相應20經]:「十八;諸比丘!聖弟子對此緣起及緣生之法,以正慧如實善見故,彼憶起宿世,即:“我于過去世有耶?我于過去世無耶?何故于過去世有耶?如何于過去世有耶?我于過去世如何有耶?如何而有耶?”
十九;彼聖弟子!馳思未來:即:“我于未來世有耶?于未來世無耶?何故于未來世有耶?如何于未來世有耶?我于未來世如何有耶?如何而有耶?”
二十;又聖弟子!于今之現世就已有惑。即:“有我耶?無我耶?何故有我耶?如何有我耶?此衆生來自何處耶?彼將赴何處耶?”不知其理。
二一;所以者何?諸比丘!聖弟子如實對此緣起及此等緣生之法,以正慧善見故。」
衆生執著于常見,認爲生命長存,肉體雖然死了,但是精神與靈魂永遠活著,甚至藉由一些宗教師的邪說而相信精神與靈魂可以去到造物主或萬能的神那兒的天國而得永生。
但是佛洞察這身心的真相而告訴我們:「觀此粉飾身,瘡(九瘡:雙目、雙耳、雙鼻孔、口及大小便孔)肉與骨聚,身病心妄想,無常不久存。」([南傳法句經新譯]147偈)又說 : 「諸行皆無常,以慧觀照時,心厭離于苦(五蘊苦),此道達清淨。諸行(一切造作)皆是苦,以慧觀照時,心厭離于苦,此道達清淨。諸法(五蘊khandhā)皆無我,以慧觀照時,心厭離于苦,此道達清淨。」([南傳法句經新譯]277-279偈) 一切事物的發生與出現皆依賴因緣,一切事物的消失與毀滅也皆依賴因緣。在這世上壓根兒沒有永遠不滅的事物或衆生。
衆生執著于斷見,認爲人死了就一切都結束了,但是輪回的現象鐵證如山,甚至現代的心理醫生,還應用催眠的方法來套出病人過去世的痛苦經曆,從而爲病人作心理治療。因此說明了輪回的現象而證明斷見的錯誤。
佛爲迦旃延開示的語錄說明了:「世尊!如世尊說正見。如何正見?雲何世尊施設正見?
佛告撒陀迦旃延:世間有二種依,若有、若無,爲取所觸,取所觸故,或依有、或依無。(世人依有或無兩種觀念來看或執取事物。)
若無此取者,心境系著使(爲煩惱所使)不取、不住、不計我。苦生而生,苦滅而滅,于彼(現象)不疑、不感,不由于他,而自知,是名正見,是名如來所施設正見。
所以者何?世間集(現象的生起)如實正知見,若世間無者不有(世上本來沒有的不會有);世間滅(現象的消失)如實正知見,若世間有者無有(世上本來有的不可能沒有),是名離于二邊,說于中道。
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雜阿含301經],或[相應部]因緣相應,十五經。)
一切的現象包括衆生皆應因緣而生滅,佛法的十二因緣是說明衆生輪回的真相,衆生緣于無明,而起造作,造作已把所作善惡之業儲藏于意識裏,因此死後識又再投胎受報去,修行的人是依修持八正道而把業滅盡,沒有儲藏的業識就再也沒有輪回的動力,因此就寂滅而涅槃了。
[雜阿含296經]:「多聞聖弟子,于此因緣法、緣生法,正智善見。不求前際,言我過去世若有,若無,我過去世何等類?我過去世何如?不求後際,我于當來世爲有,爲無,雲何類?何如? 內不猶豫,此是何等?雲何有?此爲前誰?終當雲何之?此衆生從何來?于此沒當何之?
若沙門、婆羅門,起“凡俗見”所系,謂說“我見”所系,說“衆生見”所系,說“壽命見”所系,“忌諱吉慶見”所系,爾時悉斷、悉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于未來世成不生法。是名多聞聖弟子,于因緣法、緣生法,如實正知,善見、善覺、善修、善入。」
凡夫的無知
在[相應部12.126經]裏佛說:「四;「比丘!此處有無聞之凡夫,于色有集法,不如實知色乃有集法。于色有滅法,不如實知色乃有滅法。于色有集、滅法,不如實知色乃有集、滅法。
五;于受有集法,不如實知受乃有集法。于受有滅法,不如實知受乃有滅法。于受有集、滅法,不如實知受乃有集、滅法。
六;于想有集法, 不如實知想乃有集法。于想有滅法,不如實知想乃有滅法。于想有集、滅法,不如實知想乃有集、滅法。
七;于行有集法,不如實知行乃有集法。于行有滅法,不如實知行乃有滅法。于行有集、滅法,不如實知行乃有集、滅法。
八;于識有集法,不如實知識乃有集法。于識有滅法,不如實知識乃有滅法。于識有集、滅法,不如實知識乃有集、滅法。
九;比丘!說此爲無明,如是爲無明人。」
對佛法無聞之凡夫,對色的集、滅法不如實知,對受的集、滅法不如實知,對想的集、滅法不如實知,對行的集、滅法不如實知,對識的集、滅法不如實知。所以我們不知出離苦,我們只有趨向苦,尋找苦,製造苦,繼續受苦。
在[雜阿含334經]裏佛說:「何等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謂無明,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不正思惟有因、有緣、有縛,何等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謂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于癡。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于癡,彼癡者是無明,癡求欲名爲愛,愛所作名爲業。如是,比丘!不正思惟因無明為愛。無明因愛。愛因爲業。業因爲眼。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有因緣、有縛法經。」
我們常常在四種情況下被騙:常相,堅固相,連續相,不如理思惟。是什麼使我們生起不正思惟呢?因爲被天天重複出現的自己的身體之相(思惟它是常相,堅固相)所蒙騙,被天天重複出現的自己的身體之連續相所蒙騙,被天天重複出現的別人身體之相(思惟它是常相,堅固相)所蒙騙,被天天重複出現的別人身體之連續相所蒙騙,被天天重複出現的無生命物(思惟它是常相,堅固相)所蒙騙,被天天自己對色相的執取所蒙騙,被天天自己對感受的執取所蒙騙,被天天自己對想法的執取所蒙騙,被天天自己對作爲的執取所蒙騙,被天天自己對識知的執取所蒙騙。因此我們緣眼、和色,生起不正思惟,生起癡,生起無明。癡心生欲名爲愛,愛所作名爲業。因爲業力的關系,我們展轉叁界。
聖第子的慧見
在[雜阿含259經]裏舍利弗對摩诃拘絺羅說:「拘絺羅!得斯陀含果證已,欲得阿那含果證者,當複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五蘊法)爲病、爲癰、爲刺、爲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是我們所應該用心之處)。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阿那含果證已,欲得阿羅漢果證者,當複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爲病、爲癰、爲刺、爲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法精勤思惟,得阿羅漢果證。」
觀五受陰法是病,爲何是病?因它們是不堅實的,不健康的,無常的,是苦的,是煩惱的,是不可樂的,是愁悲苦憂惱法。觀五受陰法是癰,爲何是癰?因它們是肮髒的,腫脹的,出膿的,極痛苦的,必死的。觀五受陰法是刺,爲何是刺?因它們是刺痛的,極痛苦的,不自在的,是愁悲苦憂惱法。觀五受陰法是殺,爲何是殺?因它們是怨敵,是怖畏,是禍,是災患。觀五受陰法是無常,爲何是無常?因它們是變易的,不穩固的,動搖的,不恒久,毀滅的。觀五受陰法是苦,爲何是苦?因它們是不自在的,不能自主的,是愁悲苦憂惱法。觀五受陰法是空,爲何是空?因它們是不長久的,變易法,不實的,毀壞的,虛幻的。觀五受陰法是非我,爲何是非我?因它們是非自,非我,非他,非任何人的,不屬于任何人。
在[中阿含.聖道經]中佛說道:「雲何正解脫?比丘者欲心解脫,恚、癡心解脫是謂正解脫。
雲何正(解脫)智?比丘者知欲心解脫,知恚、癡心解脫,是謂正(解脫)智也。是爲學者成就八支,漏盡阿羅诃(阿羅漢)成就十支。
雲何學者成就八支?學正見至學正定,是爲學者成就八支。
雲何漏盡阿羅诃成就十支?無學正見至無學正智,是謂漏盡阿羅诃成就十支。」
在[沙門果經]裏佛陀對阿阇世王說修行沙門的現世果報:「如是心寂靜、純淨,無煩惱、遠離隨煩惱(五蓋),柔軟、恒常活動,而且在安住不動之狀態時(心得安止定,四禅),比丘之心,傾注于智見(定後生起的智見)。彼如次知:“我此身是由色所成、四大種所成、父母之所生,飯粥所長養者,是無常、破壞、粉碎、斷絕、壞滅之法。我之(六)識與此相關連、依此而存在者。”」如是沙門能照見色與識的無常。這是修行人所能得到的現世果報。
故此叁果聖人以下的學者成就八支,即八正道。而漏盡阿羅漢則成就十支,即無學八正道加無學正解脫與無學正(解脫)智。因此正解脫就是涅槃,正解脫智就是知道證悟涅槃。
佛說:「諸比丘!我等由于不懂四法,未看清四法,汝等與我都在此生死輪回中流轉了如此之長的時間,遊蕩了如此之長的路程。何爲此四法?戒、定、慧與解脫。但是,諸比丘,當懂得並看清這四法時,斷除的是生死愛欲,不再有生死。」([大般涅槃經],[長部]16經])
佛在[大念處經]裏說:「如是,于內法,觀法而住;于外法,觀法而住;又于內外法,觀法而住。或于法,觀生法而住;又于法,觀滅法而住;又于法,觀生滅法而住。尚又智識所成及憶念所成,皆會“有法”之思念現前。彼當無所依著,且不執著世間任何物。諸比丘!比丘如是,于四聖谛觀法而住。」
「諸比丘!實不管任何人,七年間如是修此四念處者,得二果中之一果,即于現法得究竟智(阿羅漢),或有余者,期待不還來(阿那含)。諸比丘!當建立七年間之念。諸比丘!實不管任何人,于六年間如是修此四念處者,得二果中之一果,即于現法得究竟智,或有余者,期待不還來。諸比丘!當建立六年間之念。諸比丘!實不管任何人,于五年間如是修此四念處者,得二果中之一果,即于現法得究竟智,或有余者,期待不還來。... ... 四年... ... 叁年... ... 二年 ... ... 一年 ... ... 七個月... ...六個月... ...五個月... ...四個月... ...叁個月... ...二個月... ...一個月... ... 半月... ... 諸比丘!實不管任何人,于七日間如是修此四念處者,得二果中之一果,即于現法得究竟智,或有余者,期待不還來。諸比丘!當建立七日間之念。如敘述:諸比丘!此爲衆生之清淨,爲度憂、悲,爲滅苦惱,爲得真理,爲證涅槃,唯一趣向道,即:四念處,爲此而說此經。」
四念處的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是唯一的修行道,煩惱是我們的,不是佛或菩薩或護法的,五取蘊是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在是我們這邊,不在佛或菩薩或護法那邊,所以我們要修四念處。
依隨每個修行者的根性,佛陀善巧的教導出離苦的道路,那即是八支聖道。每個修行者又可以從五蘊下手去斷除五取蘊;或從守護六根下手在六觸入處學習調服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或從修習四念處來成就道果。本文只是提供一些意見給各位讀者,願大家在佛陀的聖道上勇往前進,早日出苦。
法增比丘
佛曆二五五四年二月二十叁日于馬來西亞江沙觀音佛堂(KKGT)
願衆生安樂。
《六觸處的集、滅、味、患、離》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