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身心的境界
《歸命彼世尊 應供等正覺》
法增比丘
佛法滅除我執
佛說:「五蘊是難以背負的啊!人們背著這極重的東西,背起這麼重的東西是世間的苦,把它放下是安樂!」(《佛教朝暮課誦》)
“我”是痛苦的根,“我”是痛苦之源。佛法的本意在于消除衆生俱生的我執,執取“身體”是我,而延伸到一切跟自己有關的事物去,然後執取“心”也是我,再延伸到一切跟自己有關的感受,想法,看法,觀點,思念,計劃,策略,意識,靈魂等等去,如是起了這整堆苦。在[雜阿含28經]中佛說:「于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
佛陀說:「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若彼比丘,離貪欲心解脫,得身作證,離無明慧解脫,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雜阿含710經》)心解脫是指心從貪欲解脫;而慧解脫則是心離無明而解脫。
在佛法中有叁種解脫:即空解脫、無相解脫、無願解脫。有叁解脫門:即空隨觀、無相隨觀、無願隨觀。 它是指“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和“空解脫門”。這叁門都是趣向涅槃之門。無常者是以滅盡之義來觀察,苦者是以怖畏之義來觀察,無我者是以不實之義來觀察過去,現在,未來,內,外,粗,細,美,醜,遠,近十一種情況的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