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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貫珠(溫金柯)

  《雜阿含經》貫珠

  讀《雜阿含經》,發覺經中所載佛陀開示的修行法門實多種多樣,足見趣入涅槃之道,本來就不是僅有一途。這裏僅就興趣所及,對其中部分法門作一初步的整理與闡釋。

  一、歸趣

  《雜阿含經》的歸趣是“涅槃”。佛陀曾向前來挑戰的薩遮尼犍子自述宗趣:“世尊覺一切法,即以此法調伏弟子,令得安穩,令得無畏,調伏寂靜,究竟涅槃。世尊爲涅槃故,爲弟子說法。”(一一○經)佛陀曾問阿難,若有外道來問,世尊爲什麼教人修諸梵行?那麼你如何回答?阿難說:“爲于五蘊修厭、離欲、滅盡、解脫、不生故,世尊教人修諸梵行。”(五○經)得到佛陀的首肯。因此,當羅

  羅體會到佛所說的五受陰、六入處、尼陀那法“此諸法,一切皆順趣涅槃、流注涅槃、浚輸涅槃”(二○○經)時,即是他“解脫智熟、堪任受增上法”之時。

  二、知見

  體證涅槃的正因是知見。佛陀曾對諸比丘說:“我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二六叁經)阿難也曾就佛陀的簡略開示而解釋說:“眼(等六入處)是世間,世間名,世間覺,世間言辭,世間語說,是等悉入世間數。多聞聖弟子于六入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是名聖弟子到世間邊,知世間,世間所重,度世間。”(二叁四經)這更指出了“如實知”即是出世間。

  知見所以是解脫的正因,那是因爲它能使人遠離系縛而得解脫。佛陀曾告訴諸比丘:“正見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一經)將此中的次第說得十分清楚。因此佛陀對于“智”的定義就是:“雲何爲智?調伏貪欲、斷貪欲、越貪欲,是名爲智。”(七二經)亦即,智慧的表現一方面是知性的沒有顛倒執的如實知,另一方面也即是離于貪欲的脫落、放下、解脫。

  叁、所知

  怎樣的知見是能導致解脫的正見?首先,從“所知”來說,是現實身心的一切,亦即是經驗性的對象。佛陀明確的指出:“雲何所知法?謂五受陰。”(七二經)他也曾批判說:“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複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昙所說一切,我今舍,別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叁一九經)形上的玄想與建構,不可究诘的神話世界,在佛陀這種經驗主義的態度中都會自然的消弭于無形,人唯有從這裏開始才能如實面對現實身心的一切,方始有如實的觀察與證悟。

  離開形上玄想與神話建構,現實身心的一切自然就以因緣的形式而呈現。因此佛陀回答初次見面的婆羅門提出的“沙門瞿昙何論何說?”的問題時,就扼要的說:“我論因說因。”進一步的解釋就是:“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五叁經)簡而言之,如實的了解苦的因緣,並給予有因有緣的對治,這是佛教的態度,然則它的知識論的起源是與上述經驗論的態度密切相關的。

  四、領會

  如實的觀察現實身心的一切,所得到的領會,依《雜阿含經》說,會有很多種,而其中與解脫涅槃相應的,整理出來的成句就是“如病、如癱、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舍利弗回答摩诃拘絺羅,未得初果而欲得初果、得初果已欲得二果、得二果已欲得叁果、得叁果已欲得四果,乃至得四果阿羅漢已,當思惟何法時,他的回答都是:“當精勤思惟:五受陰如病、如癱、如刺、如殺、無常、苦、空、無我。”(二五九經)

  在這八者之中,“苦”和四個“如”都是“可厭”之意,是一種否定性的價值判斷;“無常”“空”“無我”則是不帶價值判斷的知性的描述。

  五、苦

  對身心的一切作出否定性的價值判斷,它是如實的嗎?一般說來,價值判斷更多的是主觀的賦予,而與客觀的實情無關。對此,《雜阿含經》有明確的解說。佛告訴諸比丘:“若五蘊于衆生不爲患者,彼諸衆生不應厭五蘊;以五蘊爲衆生患故,彼諸衆生則厭于五蘊。”(十叁經)亦即五蘊之所以爲可厭,那是因爲它是衆生的過患,否則就不必認爲它是可厭的了。換言之,它是功能性的。

  此外,佛陀也明確的指出:“于色(等五蘊)愛喜者,則于苦愛喜;于苦愛喜者,則于苦不得解脫。”(七經)“若于眼(等六處)生喜者,則于苦生喜;若于苦生喜者,我說彼不解脫于苦。”(一九四經)從這個意趣來說,對身心的一切作出“可愛”的肯定性價值判斷,將會與解脫相悖。所以雖然價值判斷是主觀的賦予,但是甯可采取否定性的態度。

  事實上,佛陀也曾指出,單純的從這個否定性的價值判斷入手,就可以到達究竟解脫──亦即苦的止息,如說:“信心善男子應作是念:我應隨順法,我當于色(等五蘊)多修厭離住。信心善男子即于色(等五蘊)多修厭離住故,于色(等五蘊)得厭。厭已,離欲、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以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四七經)從觀五蘊是苦,修厭離住,以到達諸苦的滅盡;從這個次第也可以看出它的功能性。所以說,觀身心爲苦,與其說是出于如實,不如說是出于它的功能。

  我們可以這樣說,一個價值判斷,尤其像是“可愛”“可厭”之類的價值判斷,是與情感意志相關的。情意性的判斷,一般說來多半是由實際的生命感觸油然而發的,比較難從外在的訓示、甚至自我暗示、自我強迫中産生。因此除非這個人早已經心有戚戚焉,否則要他馬上從厭離下手,是相當勉強的。

  再從《雜阿含經》的教義來看,它也明確地指出,現實身心的一切並非本質上即是“負面價值的”,身心之所以爲苦,爲可厭,那是因爲與煩惱相應之故;若不與煩惱相應,五蘊也是無漏的。如佛陀曾對諸比丘說:“我今當說有漏、無漏法。若色(等五蘊)有漏,是取,彼色(等)能生愛、恚,是名有漏法。雲何無漏法?諸所有色(等)無漏、非受、彼色(等)若過去、未來、現在,彼色(等)不生愛、恚,是名無漏法。”(五六經)佛于另一處又說:“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于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五八經)此外,佛陀曾說:“心惱故衆生惱,心淨故衆生淨。”(二六七經)也是相同的意趣。

  六、無常

  再來看“無常”“空”“無我”等較不帶喜厭情緒的描述。事實上,無常、無我被視爲“叁法印”之二,足見它在佛教教義中具有更核心的地位。

  從認知的難易度來說,身心的“無常”可以說是最明顯的事實,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在《雜阿含經》中,針對特定的個人,施予破疑解惑、示導見性的實例,大多是從“無常否?”這個問題開始引導起,層層轉進,以至現觀涅槃的。如叁○經、二六一經、一○四經……等等都是。所以“無常”的教義,可以說是一個最平易的入處。

  單提一個“無常”,能否像單提“厭離”那樣,能使人究竟解脫呢?答案是肯定的。因爲佛陀曾對諸比丘說:“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二七○經)

  然則我們可以問的是:“無常”是一個相當常識性的認知,一般人也多多少少會興起這樣的感懷,然則要到什麼程度,它才能使人斷除一切渴愛乃至無明呢?又,其間的理趣如何說明呢?正是因爲有這樣的問題,所以就在同一經,佛陀解釋說:“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二七○經)也就是說,“無常想”之所以能夠斷除渴愛乃至無明,那是因爲它能夠建立無我想,而無我想才是順入涅槃的正因。

  所以佛陀才會明確的指出,觀察五蘊無常,心樂清淨解脫的空叁昧、觀察六入處相斷的無相叁昧,觀察貪嗔癡相斷的無所有叁昧,雖然都是“知見清淨”的前因,卻都還不是“知見清淨”,唯有“觀察我、我所從何而生?”透過“無常”這一事實的輔助,徹底的了解無我,才叫作“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八○經)。由此可見,“無我”比“無常”具有更核心的教義地位。

  所以我們看《雜阿含經》中,佛陀認爲外道與佛教的差異,其要點並不在于他們不了解苦和無常,而在于他們無法了解無我。佛陀對外道仙尼比較他與外道諸師的差異時說:“其第一師見現在世真實是我,如所知說者,名曰斷見。彼第二師見今世後世真實是我,如所知說者,則是常見。彼第叁師不見現在世真實是我,命終之後亦不見我,是則如來、應、等正覺說,現法愛斷、離欲、滅盡、涅槃。”(一○五經)

  此外,佛陀也曾對諸比丘說,佛教的修行方法,若不植基于“我見的破除”,那麼是絕對無法到達涅槃的。他說:“我不說此甘露涅槃,依叁見者。何等爲叁?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複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二七二經)因此,“無我”無疑是佛教教義中最關要的一點。

  “無我”是遠離于一般人之常習的,在同一經中,佛陀就對仙尼說:“此甚深處,難見難知,應須甚深照微妙、至到、聰慧所了,凡衆生類未能辯知。所以者何?衆生長夜異見、異忍、異求、異欲故。”(一○五經)即使是如此,但是佛教所以導人現觀無我的,卻是“無常”這個最淺顯的道理。無常觀之可貴,亦在于此。

  七、無我

  “無我”之發現,簡而言之,就是發現“我”是一個虛構的概念,沒有真實的所指。佛陀曾對諸比丘說:“愚癡無聞凡夫,于色見是我。若見我者,是名爲行。彼行何因、何集、何生、何轉?無明觸生愛,緣愛起彼行。”(五七經)亦即“我”的虛構,是由無明觸而生起的,亦即是一種錯誤的認知。

  這種錯誤的認知,所造成的結果就是苦。佛陀說:“愚癡無聞凡夫,于色見是我、異我、相在,見色是我、我所而取。取已,彼色若變、若異,心亦隨轉;心隨轉已,亦生取著攝受心住;攝受心住故,則生恐怖、障礙、心亂。”(四叁經)

  由于這種苦的根源是虛構,所以佛陀也指出這種苦惱的枉然。他說:“愚癡凡夫、無聞衆生,于無畏處而生恐畏。愚癡凡夫,無聞衆生,怖畏無我無我所,二俱非當生,攀四識住。”(六四經)

  怎樣離于這樣的虛構呢?簡單的說,明了虛構是虛構,以及虛構即是苦,就能離于虛構了。對此,佛陀有一段話說:“計者是病、計者是癱、計者是刺。如來以不計住故,離病、離癱、離刺。是故比丘欲求不計住,離病、離癱、離刺者,彼比丘莫計眼我我所,莫計眼相屬……如是不計者,則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二二七經)換言之,就是“莫計”──停止虛構而已。

  在阿難引述佛陀對迦旃延的說法中提到:“世人取諸境界,心便計著。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計于我,此苦生時生、滅時滅。于此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見如來所說。”(二六二經)換言之,若能真正對于“虛構”有透徹的了解,無疑無惑,那麼就是“正見”的建立了。

  離于虛構,即智者,即是究竟解脫者。佛陀曾說:“雲何智者?阿羅漢是。阿羅漢者,諸數永滅。”(七二經)舍利弗也曾說:“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無所施設。”(一○四經)由此可見,離于虛構,乃是徹始徹終的心要。

  正是因爲這樣,所以佛陀鼓勵諸比丘修習離于諸想的無相叁昧,指出它能究竟滅盡煩惱:“比丘!貪想、恚想、害想、貪覺、恚覺、害覺,及無量種種不善,雲何究竟滅盡?于四念處系心,修無相叁昧,修習、多修習已,住甘露門,乃至究竟甘露、涅槃。”(二七二經)

  

《《雜阿含經》貫珠(溫金柯)》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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