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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P5

  ..續本文上一頁,曾否徹悟,所以舉個話頭,試他一試,問曰:須菩提!于意雲何?“于”者在也,即所謂在汝意中,作何見解?還可以丈六之身,叁十二相,見如來麼?“不”字,即探問之意,探其見解,到底如何。空生即應聲答曰: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了知有相者應身,而如來法身清淨,猶若虛空,讵可以身相見耶。

  “何以故”下,自行征釋,謂如來所說身相,乃是有爲生滅,隨機應現之身相,即非無爲,不生不滅之法身實相。此中不可以叁字,並即非二字,皆當機妙悟,法身離相之旨,蓋實相不變隨緣,說爲身相;隨緣不變,即非身相,此則已悟報化非真,不離于真矣。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此佛見當機,見處不謬,即迎其解,而廣之曰:不惟佛身如是,舉凡所有世間出世間,十界依正因果,染淨諸相,無論聖凡,一一皆是,虛而不實,妄而不真,當體即空。下二句更進一步,教其起智觀察,照見諸相真空實相,即能便見如來法身。

  又一解,“非”字作無字解,若見一切諸相,無有差別之相,惟是平等一相,則即見如來法身矣。下文雲: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諸法雖多,體本是一,諸法之相,任從生滅;諸法之體,如如不動。如依金作器,器器皆金,但能即器而見金,自無器之差別相,便見金之平等相,更不必舍器而求金也,試以喻合之,凡所有器,皆是虛妄,若見諸器非器,即見真金,此亦如是。a正明離相竟。

  b、問答除疑,分四

  (a)空生疑問 (b)如來誡答 (c)顯示根深 (d)釋其所以

  (a)空生疑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此斷第二種,因果俱深無信疑。上文無住行施,爲清淨因;非相見佛,爲清淨果。因果俱深,恐難信解,故發疑問。“頗有”者,可曾有也,如是指法之詞,即指無住行施,非相見佛,之言說章句。可曾有衆生,聞此而生實信麼。“實信”者,真實之信也,頗有與末不字,正是疑關待破。(a)空生疑問竟。

  (b)如來誡答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爲實,

  莫作是說,即佛警誡之詞,謂不作是說也。不特現在實信有人,即末法世中,亦不無其人。後五百歲,准*輪預記雲:如來滅後,正法像法,住世各一千年,末法萬年,初五百歲,解脫堅固,(衆生修行得道者多)二五百歲,禅定堅固,叁五百歲,多聞堅固,四五百歲,塔寺堅固,最後第五五百歲,時當末法之初,鬥诤堅固,雖然五濁熾盛,尚有持戒修福之人,于此無住行施,非相見佛之章句,能生深信之心,以此乃爲真實不虛之法。戒者,防非止惡爲義,持之貫在攝心,內既無叁毒之惡,外安有七支之非,持戒屬無畏施,修福屬財法二施,末法自有能修叁檀,廣修六度之人,于此文字般若之章句,能生信心,而起觀照般若之工夫,以此爲契實相般若之妙理,讵可疑爲無人信解耶!(b)如來誡答竟。

  (c)顯示根深

  “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叁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衆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是人”,即能生信心以此爲實之人,于久遠劫來,事佛之多,深種善根,植諸德本,故得聞如是言說章句。“善根”者,非指無貪等叁善根,乃指能發無上菩提之心,以爲衆善之根,萬德之本。“乃至一念生淨信”者,信而曰淨,乃極至一念不生疑慮,不染纖塵,方名爲淨。如來能以他心盡知,佛眼盡見如是衆生,得如是無量福德;即如上所說,如十方虛空,不可思量之福德。故曰無量,獲福之多,淨信所感,亦即根深,與經功所致。下文雲: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c)顯示根深竟。

  (d)釋其所以

  “何以故?是諸衆生無複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此順釋生信得福所以,實由已得叁空故,無我人衆生壽者四相。此已達我空,無我執也。無法相,即已達法空,無法執也。無非法相,即已達空空,無空執也。非法相,即是空相,若住在空相之中,亦是法執,故並空亦當空卻,既得叁空,故福德無量。

  “何以故?是諸衆生若心取相,則爲著我人衆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則著我人衆生壽者,

  此轉釋所以,意謂何以故,定要空卻諸相?是諸衆生,若心有取相,即著迷識四相,是我執不空;若取法相,即著迷智四相,是法執不空。

  何以故?空相亦要空卻,若取非法相,雖不執我法,了達二空,而空法未離,仍著迷智四相,名爲頂墮細障,譬如,百尺竿頭坐的人,雖然得法未爲真,百尺竿頭重進步,十方刹土現全身,此叁個“取”字,即衆生叁種心病,我法二病,用我法二空藥治之,空病乃執藥所成,病愈而藥亦除,方得無礙。b、問答除疑竟。

  c、結成離相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此結前證勸,“是故”二字,是取法相,非法相,皆墮四相之故。凡修般若慧行者,不獨不應取法相,並不應取非法相,取之則墮空病。世有侈談無相,一總俱空。妄謂不著戒相,不知全墮破戒相中;妄謂不著福相,不知全墮衆罪相中。是以如來婆心苦口,叮咛垂誡,不應取非法相,若取非法相,則我執宛然,不僅法執而已。以是義故者,以是執藥成病之義故,空本是藥,可以對治我法二執,若取著于空,藥亦成病,反成空病難醫。永嘉禅師雲: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故佛舉證勸勉雲:汝等比丘,知我平日說法度人,喻之如筏;未渡須用,既渡當舍。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之空,讵可取著不舍耶!(A)、佛身離相竟。

  (B)果法離相,分叁

  a、如來雙審 b、空生雙答 c、承上雙釋

  a、如來雙審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此斷第叁種,不取雲何得說疑。既一切不取,何以如來得證菩提,說法度生耶?爲斷此疑,故問當機,看他作何見解。a、如來雙審竟。

  b、空生雙答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此空生,悟明實相般若,中道妙理,超情離見,故一承如來雙審,便即應聲直答:如我解佛所說筏喻之義,未渡當用,到岸應舍。無有一定之法,由是而知,無有定法,名爲無上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無定者,不定取,不定舍,不定空,不定有,取舍空有,皆落情見,般若則超情離見,故皆無之。b、空生雙答竟。

  c、承上雙釋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

  此空生承釋,何以故無定?若定有法名爲菩提,定有法如來可說,則取法相,全屬有邊;若謂無有法名爲菩提,及無有法可說,則取非法相,即屬空邊。空有二邊,俱非實相。當知菩提無相,不可相取;般若無言,不可言說。非法相,即離有;非非法相,即離空;空有不羁,全歸中道。

  “所以者何”以下,乃重征複釋。“一切賢聖”,即叁乘賢聖;無爲法,即所證真如無爲之理。真如本無差別,而一切賢聖,依此修證,淺深不等,而現差別耳。譬如虛空非丈尺,掘地一丈,則顯一丈虛空,掘地一尺,則顯一尺虛空;又如象馬兔,叁獸渡河,足有淺深,淺深皆不離于河。(B)果法離相竟。

  (C)引事況勝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人滿叁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上言無爲法,乃是離相,並非落空。恐人疑誤,故引大千寶施,較量福德。叁千大千,爲一佛所統之世界。叁次言千,方成大千。如一小千世界,有一須彌山,湧立大海之中,東西南北四面,有四大部洲,上有六欲天,爲初禅天所統,積至一千個初禅,爲二禅天所統,名小千世界;又積一千個二禅,爲叁禅天所統,名中千世界;又積一千個叁禅,爲四禅天所統,名大千世界。寶滿大千,持用布施,而施心既廣,得福自多。

  “何以故”,乃空生自已征釋,是寶施所得之福德,乃有爲福德之相,即非無爲福德之性。是故如來問我,我據俗谛說福德多。末句“如來說”叁字,不可相連,連則與上文相反。

  “若複有人,于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爲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上引事,此況勝。有人受持,是自行;爲他人說,是化他。能诠之文字,不拘多少,乃至四句偈等,無論自行化他,其福悉皆勝彼。論偈雲:法施具足二莊嚴,財施非因故非勝。應知法施離取著,取著不名爲受持。

  此經乃如來爲發大乘者說,爲發最上乘者說,是稱法寶;爲人解說,即是法施,豈僅得福,而且獲慧,故具足二嚴。大千寶施,但屬財施,非無漏福慧因,故非勝。法施離一切取著,般若智以常明,不著我相,法相,空相,正得福德性,故能超福相。受持四句偈,諸家所指不定,有謂一切有爲法四句,有謂若以色見我四句,又有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四句,種種不一,不必泥執,但求活句,勿滯死句,庶不被文字障矣。

  “何以故”下,轉釋法施超勝,此經般若,稱爲佛母,故能出生一切諸佛,及諸佛所證,無上正等正覺之法,當知此經,即是大總相法門,不獨佛法從此而出,乃至一切諸法,無不依此而得建立。至末叁句,佛恐人執有佛見法見,又不合般若離相真宗,故呼空生之名而拂之。

  昔雪峰義存,問德山:“如何是從上宗乘?”山打一棒。明日又問,山曰:“我宗無語句,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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