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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十七卷▪P2

  ..續本文上一頁來指今佛,先佛世尊,指過去諸佛,今昔之佛,皆作是說,定可信從也。第一者,居四重之首,決定斷除心淫,清淨修學,究竟明誨也。

  巳叁 確定菩提成否 分二 午初 喻不斷無成 二 勸深斷方成 今初

  是故阿難!若不斷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沙。何以故?此非飯本,沙石成故。

  此承上是佛教斷淫之故。阿難!若不斷淫心,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祗名熱沙,此非飯本。而以禅定薰修,喻之以蒸;以不生滅心,爲本修因,然後圓成果地修證,喻如蒸米成飯。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輪轉叁途,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設汝不斷淫欲,是以淫身,求佛所證妙覺極果;此因果不孚,如蒸沙成飯相似。縱得妙悟者:謂縱經多劫修習,得開妙悟,合上經百千劫,只名熱沙;經劫修習如蒸,得開妙悟如熱相。皆是淫根五句:合上此非飯本,沙石成故。根本成淫者:有淫欲種子,觸處便發,由此惡業日臻,必至輪轉叁途,必不能出;人身尚不可得,況欲修佛果耶?如來涅槃者:佛所證之如如理;何路修證者:沙石成故,決難成飯也。

  午二 勸深斷方成

  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機者,發動之由,如弩牙也。謂身之淫機,由心使作,心之淫機,由念弛放,必使一念不生,身心二途,方得俱斷。若使能斷之性猶存,而所斷緣影仍在,終非杜絕,必使斷性亦無,方稱藥病雙除,始爲無病人也。正如息機歸寂然,諸幻成無性矣!即此無幻之性,方合于佛果菩提,菩提佛所證之如如智,斯可希冀矣!此與上科涅槃,乃理智一如,互影說故。《寶鏡疏》雲:身斷淫,律儀戒也;心斷淫,定共戒也;斷性亦無,道共戒也。初曲分損益之相竟。

  辰二 判決邪正之說

  如我此說,名爲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此判決邪正。以當機深防,未來邪說亂正,魔佛難辨,而求說辨魔規則,佛則以四根本戒,以辨驗之,令末世修學,永爲龜鑒。如我此說,修叁摩地,先斷心淫者,是則名爲佛說,急宜從之。不如此說,或行淫不礙真修,是即波旬說,速當絕之。波旬訛也,正雲波卑夜,此雲惡者。能傷法身,而害慧命者也,此釋迦出世,魔王名也。魔字從石,梁武帝謂,此惱害于人,易之爲鬼,今從梁易也。初斷淫竟。

  卯二 斷殺 分二 辰初 曲分損益之相 二 判決邪正之說 辰初分叁 巳初 首陳持犯利害 二 預辨魔佛教儀 叁 確定解脫得否 巳初分二 午初 持則心出生死 二 犯則必落神道 今初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衆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此殺戒,亦注重在心,非但身不行殺,乃至其心,亦不起殺念。殺念尚且不起,何況身臨殺事!是則可爲真持戒者,可以真修叁昧也。其心苟無殺念,則不負他命,不欠他債,自然不隨其生死相續。何以故?如本經雲: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今命債既無,生死自離矣!

  午二 犯則必落神道

  汝修叁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

  汝修叁昧本來求出塵勞生死;如若殺心不能除去,則與衆生結怨連禍,塵勞不可出矣!

  縱有多智,禅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爲大力鬼;中品則爲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爲地行羅刹。

  《指掌疏》雲:恐謬辨雲,多智之人,了知殺性本空,禅定得力,殺過縱使現前,似無關于塵勞;聰明長者,作家居士,吃得肉已飽,來尋僧說禅者,類多此計,故如來以縱有多智等防之。有多智,指多世智辯聰;禅定,謂有漏禅定;現前,謂智能通達,善說諸法,禅能出入叁昧境界。今以禅智助殺,必定墮落神道。鬼神福報,雖分勝劣,均爲惡趣;故從人道而入者,謂之墮落也。上品之人,禅智勝于殺業,神通既大,福德又勝,故爲大力之鬼;應是天行夜叉,及諸鬼主,如川嶽等;人間尊奉,稱帝稱天者。中品之人,禅智與殺業正等,神通福德,既次于上,則爲飛行夜叉,諸鬼帥等;應是空行夜叉,如山林城隍等。下品之人,禅智劣于殺業,神通既微,福德亦劣,則爲地行羅刹,啖人精氣,亦如大海邊,羅刹鬼國是也。

  彼諸鬼神,亦有徒衆,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未證謂證,未得謂得,各各自己謬稱成無上道。初首陳持犯利害竟。

  巳二 預辨魔佛教儀 分二 午初 食肉化世即鬼教 二 教人斷殺即佛誨 今初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此言滅後,末法之中,世衰道微,邪魔惡鬼,盛行世間;倡言食肉,當得菩提正路。乃雲:“酒肉穿腸過,佛在心頭坐。”真鬼語也。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爲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衆生肉,名爲釋子!

  此預防問難。食肉既是鬼教,佛應嚴戒,何故如來亦許比丘食五淨肉耶?故呼阿難而告之曰:我令比丘食五淨肉者: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爲我殺、及自死、鳥殘,此爲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之所化生,本無命根:命根者,識、暖、息叁,連持色心者,以爲命根。下又訪問難,既是如來神力,何不化谷菜,而乃化淨肉,反令後之食肉者,得以借口,豈慈悲者之所爲耶?乃曰:汝婆羅門國,地多蒸濕,過炕謂之蒸,過潤謂之濕,加以沙石,不唯不産五谷,且草菜亦不能生;設若不化五淨肉,而化稻梁蔬菜,事出反常,人以爲怪,我以大悲神力所加,愍其饑虛,而化成五種淨肉。因大慈悲,假名爲肉,令汝暫得其味,聊以支身,非有心性命根之真肉也。奈何如來滅後,有實食衆生肉者,而更欲名爲釋子耶?西域四姓出家,同稱釋子。《涅槃經》雲:“善男子!從今日始,不聽食肉,應觀是食,如子肉想,夫食肉者,斷大悲種。”

  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叁摩地,皆大羅刹,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雲何是人得出叁界?

  此令知必墮。汝等當知者:欲其將如來語,傳示末法,急爲救正也。當以智知,是食肉人,縱使修學,暫得心開,亦不過相似叁摩地,終非真實叁昧也。夫殺貪不除,現生皆大羅刹,報盡壽終,必沈生死苦海,永爲鬼類,非佛弟子。如是之人,命債不了,互相殺害,互相吞嗜,互相食啖,未有已時,無由解脫,雲何得出叁界?

  午二 教人斷殺即佛誨

  汝教世人,修叁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此佛敕轉教末世之人。修叁摩地,即耳根圓通。次斷殺生者:對淫能障定,殺乃違慈,故次斷之。是名先佛世尊,第二種決定,清淨修學之明誨也。

  巳叁 確定解脫得否 分二 午初 喻不斷難脫 二 勸深斷方脫 今初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爲欲隱彌露。

  此承上是佛教斷殺之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禅定者,不得解脫。譬如有人,喻帶殺修禅之人。自塞其耳者:謂以手塞耳,避人聽聞,而複高聲大叫,謂殺生食肉,無有罪報,求人不聞者,此正欲隱而彌露也。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于歧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雲何大悲,取諸衆生,血肉充食。

  首二句,指二乘持戒人。歧路者,分歧小路也。生草易長,清淨二乘之衆經行,足倘不蹋,況以手拔耶?仁慈之心,猶及草木,雲何大悲,取衆生血肉,以充滋養,任意食啖耶?

  午二 勸深斷方脫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叁界。

  此勸斷殺,必須深斷,方可脫離生死。若諸比丘六句,明服有二種:一服用,如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二服食,如乳、酪、醍醐。然雖此中,一概遮止,唯經律論所明,不無輕重。如絲綿絹帛,則大小乘,並皆嚴禁,以其害多命也。靴履裘毳,小乘一向聽許,大乘亦不全遮,以其非專爲此而害命也。乳、酪、醍醐,大小並許。今雲不服者,以能不服,則彌善耳。如是比丘,子縛已斷,于諸世間,真得解脫;然果縛尚存,不過酬還宿債而已。現前殘質既盡,無複續生,故不再遊叁界。

  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爲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離地。必使身心,于諸衆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

  何以故,于世真脫?服衆生身分,指絲綿等。雖非身肉,然亦是彼身之一分,用之皆爲彼結不離之緣。如劫初之人,體有飛光,足有蹑雲,因食地肥,不能輕舉,然後食其地中百谷,足不離地。百谷者,《物理論》雲:粱者黍稷之總名,稻者粳糯之總名,菽者衆豆之總名,叁谷各二十,合爲六十;蔬果之實,各二十種,爲百谷也。 必使身心,于諸衆生,若身身分:必使身心,指比丘之身心;于諸衆生,指有情衆生;若身,謂肌肉骨髓;身分,謂裘毳乳酪等。身心二途,不服不食者:謂非但身之于衆生身,及身分,不服不食;而心亦無一念貪求服食而已,是身心二途俱斷。我說是人,真解脫者:既無負命索債,則叁界之生緣斷絕,故說是人,真解脫者。初曲分損益之相竟。

  辰二 判決邪正之說

  如我此說,名爲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如我此說,修叁摩提,次斷殺生者,是則名爲佛說,急宜從之。不如此說,食肉不礙菩提,是即波旬說,速當遠之。卯二斷殺竟。

  卯叁 斷盜 分二 辰初 曲分損益之相 二 判決邪正之說 辰初分叁 巳初 首陳持犯利害 二 須辨妖佛教儀 叁 確定叁昧得否 巳初分二 午初 持則必出生死 二 犯則必落邪道 今初

  阿難!又複世界,六道衆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此斷偷盜。非但盜人財物,乃至言行詐異,炫惑無識,恐令失心,以及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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