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希取利養者,皆是也。不唯身無偷盜,要且心無偷盜之念,方爲真持戒者,可以修叁昧也。此中不言身不偷盜者,以心且不動,何況身耶?不斷,則往複征償,續諸生死,斷故不隨也。
午二 犯則必落邪道
汝修叁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
《正脈》雲:“厭塵者,方可以出塵;貪世者,豈能以越世?”
縱有多智,禅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
此防謬雲:多智之人,了知塵勞本空,禅定現前,彈指可超無學,雖不斷偷,塵勞莫系,時節既至,要出便出,何言不可出耶?無恥禅流,往往以此飾非,故以縱有多智,禅定現前警之。謂縱有世智辯聰,有漏禅定現前,如若不斷偷心,必定落于邪道。
《指掌疏》雲:邪道潛取,以偷心爲墮緣,邪通炫世,非禅智不能發,今以禅智助偷,必當墮落。其類上品精靈者:盜日月之精華,竊天地之靈秀,附山托水,惑人祭祀者,是也。中品妖魅者:盜人物之津液,竊山林之氣潤,爲魍爲魉,伺便作孽者是也。下品邪人者:賦性險曲,居心邪僻。諸魅所著者:爲精靈之所附,被妖魅之所迷,妄言欺世,詭異惑俗之類。此等亦由禅智盜業,互相勝劣,而感上、中、下異。
彼等群邪,亦有徒衆,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此指帶偷修禅,其類不一,故曰彼等群邪。亦有徒衆,成慢不歸,邪知邪見,不自覺知,端坐受供,居然如佛,故雲各各自謂,成無上道;亦非果計果矣!初首陳持犯利害竟。
巳二 預辨妖佛教儀 分二 午初 潛匿炫惑即妖教 二 教人斷偷即佛誨 今初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法炫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此預言滅後末法之中,佛教陵夷,妖邪得便,故言其多。熾盛世間,潛匿奸欺者:熾然惑衆,盛行世間,潛蹤詭秘,匿詐藏奸,欺世盜名。如想魔文雲:潛行貪欲,口中好言災祥變異,即潛匿奸欺也。信其教化,搖蕩其心,妖言妖行,或現妖通,詐稱得道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法者:上人即是菩薩,以居聲聞上故。此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各謂自己,已得菩薩法,此邪師自負也。炫惑無識,恐令失心者:嚇詐誘亂,世間無識者,恐令其人,失于本心,亡其知見。如想魔文雲:或言如來,某處出世,或言劫火,或說刀兵,即炫惑無識之事。所過之處,其家耗散者:聞某處佛出,則求其接引,聞劫火刀兵,則望其救濟,傾家奉之,所至之處,令其家財耗散無余。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殘生,旅泊叁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
此先以己教相形顯。循者順也,方者處也,我教比丘,循順地方處所,而行乞食之法,趣得支身,不妄求不多求,令其舍貪,爲菩提道。貪爲煩惱根本,根本既舍,枝末自枯,煩惱離而菩提可成。豈同妖邪,炫異惑衆,貪他利養,造生死業耶!諸比丘等下,釋出舍貪之故。我教比丘,不自炊爨熟食者:令其知身是幻,悟世無常,不過寄居于此,以了殘生而已。旅泊叁界者:陸宿曰旋,水宿曰泊;無非借此叁界,爲旅店客船,以示一度往還,自此已去,無複再返,如此行持,方爲佛子。
雲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家,具戒比丘,爲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衆生,墮無間獄。
雲何是痛斥語,賊人謂內心竊取利養,外貌假借僧儀。稗販如來者:稗者助也,販即販賣。謂著如來衣服,以助販賣也。良以不著佛衣,不能取信于人,販法爲難故。造種種業,皆言佛法者:謂非法說法也;詭言異行,炫惑人心,造種種業,無所不至,皆言是最上一佛乘之正法。 卻非出家,具戒比丘,爲小乘道者:謂法說非法也,若以前乞食,正教責之,彼必自是他非。卻乃毀謗真實出家,具戒比丘,正修行人,爲小乘道;反自妄稱,我是大乘菩薩之行。由是疑誤,無量衆生,墮無間獄者:由是法說非法之故,疑惑無量衆生。以正教爲小乘道。而從妄謗,由是非法說法之故,賺誤無量衆生,以業因爲真佛法,而遵妄行,一盲引衆盲,皆墮五種無間地獄,則妖邪之害,可勝言哉?初潛匿炫惑即妖教竟。
午二 教人斷偷即佛誨 分二 未初 先出白己誨 二 轉教先佛誨 今初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叁摩提,能于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于身上,爇一香炷。
此教舍身微因。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大乘心,決定棄捐諸有爲相,修叁摩提,即耳根圓通,如幻叁摩提也。此句下義含慮有宿生盜業,爲障勝修,故教修如是微因。能于如來,形像之前者:爲供養佛故,亦爲仗承佛力,銷宿障故,又爲求佛證明,除現執故。然燈燒指,及爇香炷,此爲舍行,一切難舍,無過己身,今則難舍能舍,信其定消宿業也。
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于法,已決定心。
我說是然燈燒指,及爇香炷之人,無始宿業盜債,一時酬畢。何以舍身微因,即獲如是善果耶!盜者,取他身外之財物,利養此身,今則舍難舍之自身,供養于佛。一念舍心,即是大智慧光明,無始宿債,即是黑暗,明能破暗,理固然也。 長揖即永辭也,世間即有漏叁界。永脫諸漏者:謂永遠脫離,見思諸漏,而出生死。無上覺路者:正謂無上妙覺,菩提之路,即五十五位圓通已後事,此人雖未即明圓通法門,信知必得,決知無有疑心也。
若不爲此,舍身微因,縱成無爲,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設若不爲此舍身酬債微因,以求忏悔滅罪,則縱成佛,雖得無漏無爲,必定還來生于人間,酬其宿債,以其宿業未盡故。如我在毗蘭邑中食馬麥之報,無有異也。 按《興起經》:昔舍衛國毗蘭邑,阿耆達王,請佛與五百比丘,叁月供齋,時有魔惑王心,入宮耽荒五欲,供六日止。又值邑內饑馑,乞食不得。時有馬師,減馬麥半,供佛及僧,至九十日,王乃醒悟,向佛求忏。舍利詢問因緣,佛言:過去毗婆屍佛時,有王請佛及僧,佛僧食已,爲病比丘請,一分食。過梵志山,梵志聞香,诟曰:此髡頭沙門,應食馬麥,何與甘馔,所教五百童子,亦如是說。爾時梵志者,今我身是,五百童子者,今五百羅漢是。然此但因宿诟佛僧,尚不免報,何況盜他財物,侵彼身分,自應酬債。要知化佛不屬業生,真佛離諸根量,喚誰受報,蓋爲造業衆生,示有果報,令生恐懼,故今引之,以證宿債必酬,抑亦因此,以見舍行之不可不修也。
未二 轉教先佛誨
汝教世人,修叁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叁決定,清淨明誨。
此敕轉教末世之人,修叁摩地,即耳根圓通。後斷偷盜者:對淫能障定,殺乃違慈,理應先斷故,此居後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叁種決定,清淨修學之明誨也。
巳叁 確定叁昧得否 分二 午初 喻不斷難得 二 勸深斷方得 今初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複。
此承上是佛教斷偷之故。阿難!若不斷除偷盜之心,修禅定者,譬如有人,帶偷修禅人;卮是酒器,漏卮喻帶偷之心;水喻定慧,注水入于帶偷心中,望其成就圓通,如以水灌漏卮,欲求其滿,隨灌隨漏,縱經塵劫,終無平複。
午二 勸其深斷方得
若諸比丘,衣缽之余,分寸不蓄,乞食余分,施餓衆生。
若諸末世,清淨比丘,叁衣一缽之外,分寸不許蓄積,此止持不貪也。循方乞食,趣得支身,設有余分,盡施饑餓衆生,此作持不悭吝也。合之,則斷貪吝心。
于大集會,合掌禮衆,有人捶詈,同于稱贊。
上句斷慢心,于大集會之中,合掌禮拜四衆;以必觀實相平等,見人是佛故。下二句斷嗔心,有人嫌其煩渎,捶打罵詈,歡喜領受,同于稱贊;以必觀怨親一相,榮辱無關故。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與衆生共。
上二句斷癡心,必使若身若心二者,俱能捐舍,則斷我、法二執,即斷癡心。下二句,轉貪、嗔、癡、慢,而成同體大悲。身肉骨血,俱皆可舍,則身心甯複有遺哉?以必觀此苦、空、無常、無我、不淨之物,施作佛事耳。此皆成就無偷之心,以上則于依正二報,斷除偷心矣!
不將如來,不了義說,回爲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叁昧。
此于佛法上,亦除去偷心。不了義說,如《阿含》雲:蓄物可以資身進道;如《婆多》論,許百物各可蓄一,但禁余二者是也。不將如來權乘不了義說,以此回護過犯,以爲自己解釋。因其自己,不能奉行大乘,反曲引權小教中,不了義事,以自誤誤人,皆偷心不死之故。果能如是,偷心盡絕,一念純真,即證圓通體。以是而修,名真叁昧,佛印是人即得者,良有以也。初曲分損益之相竟。
辰二 判決邪正之說
如我所說,名爲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卯叁 斷盜竟 卯四 斷妄 分二 辰初 曲示戒勸之意 二 判決邪正之說 辰初分四 巳初 首陳妄語大損 二 表己禁敕無妄 叁 轉教先佛明誨 四 確定菩提成否 巳初分叁 午初 蹑標妄語成魔 二 指述妄語之意 叁 記其損善墮惡 今初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衆生,雖則身心,無殺、盜、淫,叁行已圓,若大妄語,即叁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
此明妄語戒。《正脈》雲妄語有二:發言不實,爲小妄語;妄稱證果,爲大妄語。此中所斷大妄語也。不唯口不出小大妄語,乃至其心亦無妄語之念,方名持戒清淨,可修叁昧也。故呼阿難,如是世界,六道衆生,雖然身心無殺,則慈行成就;身心無盜,則舍行成就;身心無淫,則梵行成就:故曰叁行已圓。前皆許其出離生死,若大妄語,即奪其不出生死。叁摩地不得清淨者:以其猶有貪供心故。成愛見魔者:溫陵曰:貪其供養,求己尊勝,名愛魔;妄起邪見,謂己齊聖,名見魔。…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十七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