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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十二卷▪P2

  ..續本文上一頁來問義,身起欽承?既是彼此互通,則知計六者亦非也。

  是故應知:非一終六,非六終一,終不汝根,元一元六。

  是一六二計俱妄之故,此承上義。應知非一則終六,終字畢竟義,既非是一則畢竟是六;自當用不相隨,何以耳聞佛法,口來問義?下句既非是六,則畢竟是一;自當用乃相通,何以耳不能見,目不能聞。終不應言,汝之六根,本來是一,本來是六,元即本義。

  阿難當知:是根非一非六,由無始來,顛倒淪替,故于圓湛,一六義生。汝須陀洹,雖得六銷,猶未亡一。

  此根,既不可說是一是六,又不可說非一非六,其故何也?當知是根未結以前,本無數量,故曰非一非六。正由非一非六,所以不許說一說六,由無始來,從真起妄,依惑造業,是謂顛倒;依業受報,是謂淪替;淪溺苦海,生死交替,生而死,死而生,交替不已。既有受生,則有六根,故于圓滿湛然,常無一六性中,而有一六義生,元依一精明,分爲六和合。又不能說非一非六。汝須陀洹:謂阿難已證初果之人,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故曰雖得六銷。觀雖得二字,但是六用不行,六塵脫離,非根結之體全銷,故曰猶未亡一。依孤山法師釋,執有涅槃是也。

  辰叁 舉喻法顯明

  如太虛空,參合群器,由器形異,名之異空;除器觀空,說空爲一。

  此以喻明。上四句喻從一成六,下二句喻除六說一。虛空喻圓湛之性,群器喻六根之相。太虛空本來無相,不可說同說異,以參合群器之中,由器之形,有長、短、方、圓、大、小,六種之異相,空亦隨器而立名,立出方空、圓空等異名。虛空雖隨緣現相,體本不變,除異器之形以觀空,說空爲一,一者同也。不僅說異是妄,即說同亦何嘗是真?乃對異立同,猶下偈雲:“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也。

  彼太虛空,雲何爲汝,成同不同?何況更名,是一非一?

  此喻同異與真體無幹。彼太虛空,除器時觀同是一,參器時觀不同是異是非一,安器除器,與虛空無幹,故曰:雲何爲汝成同不同?如是則見同見異不同也,已屬妄見,何況更爲安立名言,是一非一,豈不妄上加妄耶?

  則汝了知,六受用根,亦複如是。

  此則法合。則汝了了常知,六受用根,亦複如上所立之喻。根中圓湛不生滅性。合太虛空喻;根性本無一六,合虛空本無同異。由結滯爲根,因根異故,則說性爲六,合參合群器,乃名異空喻。解除根結,說性爲一,合除器觀空,說空爲一喻。當知滯根說性爲六固妄,解根說性爲一,亦複非真,豈圓湛之性,爲汝成一成六耶?合彼太虛空,雲何爲汝,成同不同喻。根性一六既不可說,豈可更說非一非六,合何況更名,是一非一喻。

  辰四 申根結由塵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于妙圓中,黏湛發見。見精映色,結色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眼體;如蒲萄朵,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此明攬塵結根,即明成六之由。前四句初成見精。于一根中,有叁差別:一見精,二勝義根,叁浮塵根;余五根同此。惟以見精見字,換:聞、嗅、嘗、覺、知也。此推眼根之由,乃由明、暗等,二種色塵,互相形顯,于妙覺圓湛性中;此性即真性,圓滿湛然,由此明、暗二塵相引。當知明暗之相,因無明妄動,將妙明真空,變成晦昧空,如日被雲遮。雖暗不是全暗,明暗參雜,是爲晦昧,即真妄和合,由黏起湛然之體,發爲見精,屬八識見分。見精映色,結色成根者:此四句成勝義眼根,由此見精,對映色塵,遂攬取色塵,結外色而成內四大之勝義眼根也。根元目名也爲清淨四大者:此根爲浮塵根之本元,名爲清淨四大所成,以其相雖屬四大,但極微細,聖眼、天眼,方能見之,常眼所不能見也。

  因名眼體,如蒲萄朵:此四句成浮塵根。因者依也,依勝義根,而成浮塵根,名爲肉眼之體。形如蒲萄朵,即眼珠子。此浮根乃四塵所成,實則浮、勝二根,皆地、水、火、風四大,及色、香、味、觸四塵,八法所成。今勝義但言四大,浮塵但言四塵者,彼此互影也。 流逸奔色者:以浮根既成,衆生聚見于眼,見精托根而出,日與色塵相對,根隨塵轉,循色流轉,縱逸無度,日奔馳于色塵之境,根爲塵局,不能超越色塵,自此與耳等諸根,永成相背耳。前雲由器形異,名之異空,即喻此也。流逸奔色:《寶鏡》立叁喻:流如怒濤之赴壑;逸若縱火之燒山;奔猶駿馬之馳坡。其順而莫遏之勢如此,若欲銷塵解結,非有截流之機,其何以製之者哉?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于妙圓中,黏湛發聽。聽精映聲,卷聲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耳體,如新卷葉,浮根四塵,流逸奔聲。

  此推耳根之由,乃由動、靜等,二種聲塵,互相攻擊,以動擊靜則靜亡,以靜擊動則動滅。在妙覺圓湛性中,引起湛然之體,發爲聞精,此四句初成聞精也。 聞精對映聲塵,卷收攝也聲成根,此根爲浮塵根之根元,名爲清淨四大,其相極微細,此四句卷外聲,而成內四大,勝義耳根也。 因名耳體四句,成浮塵根。因者依也,此根依勝義根而成,名爲肉耳之體,如親卷荷葉之形,此浮根乃四塵所成,與四大互影同前說。此根循塵流轉,終日流逸,奔逐于聲塵之境。

  由通、塞等,二種相發,于妙圓中,黏湛發嗅。嗅精映香,納香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鼻體,如雙垂爪,浮根四塵,流逸奔香。

  此推鼻根之由,乃由通、塞等,二種香塵,互相顯發,因通顯其非塞,因塞顯其非通,于妙覺圓湛性中,黏起湛然之體,發爲嗅精;此四句初成嗅精也。嗅精對映香塵,納吸取也香成根,根元名爲清淨四大,其相極微細。此四句納外香,而成內四大,勝義鼻根也。

  因名鼻體四句,成浮塵根。因者依也,此根依勝義根而成,名爲肉鼻之體,如雙爪下垂之形,此浮根乃四塵所成,與上四大互影耳。終日流逸,奔逐于香塵之境。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于妙圓中,黏湛發嘗。嘗精映味,絞味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舌體,如初偃月,浮根四塵,流逸奔味。

  此推舌根之由,乃由恬變等,恬指恬安也然無味,變指變遷苦去甜來有味,二種妄塵,互相參對,對恬知變,對變知恬,于妙覺圓湛性中,黏引湛然之體,發爲嘗精,此四句初成嘗精也。 嘗精映對味塵,絞旋取也味成根,根元名爲,清淨四大。此四句絞外味,而成內四大,勝義舌根也。 因名舌體四句,成浮塵根。此根依勝義根而成,名爲肉舌之體。如初偃月之形,舌相圓形,同月初之月,半個圓形,此浮根亦四大四塵,八法合成,單言四塵者,與上勝義根,四大相互影耳。終日流逸,奔逐于味塵之境。

  由離、合等,二種相摩,于妙圓中,黏湛發覺。覺精映觸,抟觸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身體,如腰鼓颡,浮根四塵,流逸奔觸。

  此推身根之由,乃由離合等。身根有離知合知,二種妄塵,相摩交際也。于妙覺圓湛性中,黏起湛然之體,發爲覺精,此四句初成覺精也。 覺精映觸,抟取觸塵,以成勝義身根。根元二字,以能爲浮塵根之元,名爲清淨四大,其相極微細。因名身體四句,成浮塵根,此根依勝義根而成,名爲肉身之體。如腰鼓颡之形,腰鼓俗名杖鼓,腰細以皮革瞞其兩頭。狀如人身,颡鼓腔也。浮根亦四大四塵,八法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觸塵之境。

  由生、滅等,二種相續,于妙圓中,黏湛發知。知精映法,攬法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意思,如幽室見,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此推意根之由,乃由生滅等,二種妄塵,生而繼以滅,滅複繼以生,生滅相續,于妙覺圓湛性中,黏起湛然之體,發爲知精,此四句初成知精也。 知精映對法塵,攬取法塵,以成勝義意根。根元者。爲浮塵之本源,名爲清淨四大,其相極微細。因名意思四句,成浮塵根,不雲意體,而言意思,以意之浮塵根,即肉團心。孤山法師,引《正法念經》,狀如蓮華,晝開夜合。在人身中不可見,故用思字。以明有思量處,即意根所在也。如幽室見者:意根在內,如人在幽室中見物,意根內照法塵,亦複如是。浮根四塵同上解,終日流逸,奔逐于法塵之境。上乃別明,下則總結。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失彼精了,黏妄發光。

  此總結根結由妄,仍指六根中性。阿難,如是六根之性,本來是真,由彼覺明,即性覺妙明,乃真覺真明。有明明覺:上一明字,即最初一念,于性覺必欲加明,因此一念妄動,轉妙明而成無明,轉性覺而爲妄覺。明覺二字,即妄明妄覺。此二句,即性覺必明,妄爲明覺,從真起妄,妄起真隱,故雲失彼真精,了明之性;成此妄明,不得稱爲妙精明,即第八識見分。體雖本真,用終常妄,前如來十番顯見,但顯其真,二妄重剖,即破其妄。黏妄發光者:前黏湛發見等,是妄塵黏湛然真性,而發見等六精,此是真性黏妄塵,而發見分之光。元是一精明,複因攬塵結根,六根既成,分一精而爲見等六用,即分成六和合也。此黏妄二字爲成根之本也。

  辰五 申塵亡根盡 分二 巳初 正申解結以酬問 二 兼成二妙以證驗 巳初分二 午初 統論離塵無結 二 正教入一解六 今初

  是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聽質;無通、無塞,嗅性不生;非變、非恬,嘗無所出;不離、不合,覺觸本無;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上科分論,攬塵結根,此科統論,離塵無結。皆上句離塵,下句無結。又上科正所逆之流,此科即能逆之法。良以奔塵,即爲出流,亡塵正是逆流。是以汝今,若能雙離明暗二塵,自然無有聚見于眼,結滯爲根之妄體。此體因結色所成者,非是照用自在之常體。余五准此可知。元無聽質,質亦體也。此文無體句,須研究明白透徹,真妄二體,以攬塵結根,聚見于眼是妄體,以元明照用,常光獨耀是真體,免同阿難之錯解謬難也。

  午二 正教入一解六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如是十二諸有爲相。

  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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