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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與常住

  行者與常住

  白雲禅師著述

  剃染爲僧,不止守著古佛青燈,僻居草庵,做個塵世隱者;必須脫胎換骨,突破自我,做個慈、悲、喜、舍的大乘菩薩。

  因此,爲了做個完美的大乘菩薩;所以,僧伽之身,並具行者與常住的雙重身份,才能入于無生法忍的究竟境地。

  何謂行者?又如何兼具常住?或者說,何謂常住?又如何兼具行者?其實,行者與常住,原本是一體兩面,相提並重的僧伽事業;基于行者以伽藍爲安身處,以修養爲立命處。可想而知,伽藍安身,修養立命;應如何安其身,立其命,幾乎是不能分別獨善的事題。

  衆所周知,安身乃安其色身,不離四事供養,唯伽藍以爲庇護之所;立命乃立其慧命,當以戒定慧叁學爲依皈,唯伽藍構成護法之地。因此,但作行者,不事常住,或者但事常住,不作行者;于千佛山而言,身爲派下子孫,是絕對不容許的事。也就是說:

  行者是身爲常住的權利。

  常住是身爲行者的義務。

  試想,但享權利,不盡義務;或者,但盡義務,不享權利,將會造成怎麼樣的局面?!即使是出世之事業,仍然必須權利與義務並重,不可有所偏歧,耽著只有自我;何況,出世之道,必須突破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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