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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四卷▪P6

  ..續本文上一頁何物,于其中間,無是非是止,是文殊代問之辭,先標衆疑。不悟者:舉其疑端;二種即是義與非是義。精見,即八識精明之見分;色空,總該諸物即相分。文殊意謂:大衆所以惶悚失守者,祗因不悟如來兩番審問,特爲發明,精見即見精之與色空,是義與非是義兩種。是義,即無非見之義,以無非曰是故;非是義,即無是見之義,義字雙連上是與非是,成二義也。

  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象,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矚。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

  此述衆疑。二應字,俱屬平聲。謂:若此色空等象若是見者,應當有所指,雲何無是見之可指?若非見者,應當無所矚,雲何又能見色見空?而今不知是義所歸者:即無是見、無非見二義,所歸趣也。故有驚怖!初舉疑代問竟。

  午二 揀過求示

  非是疇昔,善根輕鮮音鮮,惟願如來,大慈發明,此諸物象,與此見精,元是何物?于其中間,無是非是。

  此代求佛示。謂此衆雖然有漏,非同疇昔從前也,未曾回小向大,善根輕薄鮮少可比。元是何物句,正追究是義終始,诘本窮源之問也。願佛大慈哀愍,發明物象之與見精,元是何物。于中即無是見,又無非是見。無字,雙貫下是與非是。佛若發明,則大衆既知是義所歸,而驚怖自息矣。五文殊啓請竟。

  巳六 如來慈示 分二 午初 曉以無是非之故 二 教以出是非之法 午初分四 未初 明一真無是非 二 喻一真索是非 叁 答本真無二相 四 總以法而合喻 今初

  佛告文殊及諸大衆:十方如來,及大菩薩,于其自住叁摩地中,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

  此佛酬答文殊之代問,故呼其名而告之,並及在會大衆。文中正顯真心,絕諸對待,惟是一真,以明無是非之故,若有是非,則非惟真。十方如來,已證極果之佛,並及大菩薩,有此大字一字,非但二乘絕分,即權教菩薩,亦所不能,顯是佛及圓頓菩薩境界。自住叁摩地中者:即是以自覺聖智,常住于首楞嚴大定也。所謂:“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此叁摩地,即同前佛告阿難,有叁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之叁摩提相同。地、提,不過梵音清濁之異耳。又此定非同權小,有出有入之定,是以曰自住,即自住本地風光,不假修爲造作也。

  見與見緣四句,了妄無體。佛及大菩薩,住此定中,內脫身心,外遺世界。根、塵、識叁,不能爲礙。見與見緣,並所想相者:見,即能緣見分,見緣即所緣六塵相分。並者及也,想即六識妄想,相即六根身相。此叁六十八界,一切諸法,凡、外內執身心爲實我,外執萬法爲實法,具足我法二執;權、小法執堅固,仍執實有身心世界。 佛及圓頓菩薩,了知遍計六識本空,依他根塵如幻,喻如病目所見之空華,從緣無性,本無所有,非作故無,本性無故。非待病愈花滅才無,即正當病眼見空華時,華本無有,此即當體即空也。

  又空華,病眼觀之,非有似有,此喻凡、外、權小,見十八界;淨眼觀之,了不可得,此喻佛及圓頓菩薩,見一真法界。 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又一解:見攝六識,見、聞、嗅、嘗、覺、知,見緣該六塵見等所緣之觀境,想相指六根,想屬心,相屬色,心、色和合,以成根身。前雲:色雜妄想,想相爲身,故指六根。 《正脈》雲:“此科全是諸聖圓觀大定,行人切須究心,若能常住此境,念念不昧,成佛何疑?”

  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雲何于中,有是非是?

  此達妄即真。了達能見見分,及所緣相分,當體即真。緣字並攝根、塵、識叁,根爲能緣,塵爲所緣,識從緣生,故以緣字,總該叁六十八界,即身、心、世界,依正二報。上明萬象皆妄,故喻空華,此明一性元真,故曰菩提。乃叁菩提中,真性菩提,亦即叁性中,圓成實性。 元是二字,與前文殊所問,元是何物相照應。今順前文答雲:此能見之見精,及所緣之物象,所以無是非者,何也?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不假修爲,本來自妙;不用洗滌,本來自淨;不待揩磨,本來自明。妙即法身德,非有非空;淨即解脫德,處染不變;明即般若德,靈光獨耀,乃是叁德秘藏之體。既是一體,迥絕是非,故反顯之曰:雲何更有是見之與非是見耶?此即無是非義之所終也。會諸相終歸于一性。

  《正脈》問雲:“佛初惟以見爲性,而曲明其不與身心萬物爲侶,以謂見獨真,而余皆妄,令人獨依見性也。今乃論妄,則降見性同是空華;論真,則升諸法,同爲真體,固是理極之論,其奈人之用心,將何所適從乎?”今別答雲:“阿難自被破識心之後,便乃舍妄求真,如來欲示真心,特向眼根指出,意令阿難認見爲心,故獨顯見性爲真心也。然見性即陀那細識,不生滅與生滅和合,體雖元明,用終帶妄,而衆生舍此,別無純真之心可指,既不可認爲非真,亦不可認爲全真。若認全真,無異執礦爲金;若認非真,便同舍礦求金,二皆是迷。故前約元明,乃極顯其爲真心,今約帶妄,乃同降而喻空華。” 而識心諸法,觀相元妄,無可指陳;觀性元真,惟妙覺明,既不可昧性而執相,亦不可撥相而求性;若欲舍諸法而求真心,何異離波而覓水也。前約相妄,故極令決擇分明;今約性真,故識心亦升真體,如來爲是理極之論者,欲令衆生徹證而圓悟也。初明一相無是非竟。

  未二 喻一真索是非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爲無文殊?

  此假文殊爲喻,以明一真法界,本無是非二相。先喻一真索是非,文殊喻一真之體。更有文殊二句索是,喻何者是見;末句索非,喻何者非見。問雲:如汝此身,本來一個真文殊,爲是更有文殊,喚作是文殊者,爲無有文殊耶?又無字即作非字解,于文亦順,而詳文殊答處,無字義長。二喻一真索是非竟。

  未叁 答本真無二相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殊,然我今日,非無文殊,于中實無,是非二相。

  此喻一真無是非。文殊是大智慧,一聞便悟,領旨直答:“如是”,即領諾之辭。答曰:世尊!我本一個真文殊此喻一真之體,于我真文殊分上,並無那個喚作是文殊者此喻色空無是見也。何以故叁句,征釋無是所以。若更有一喚作是文殊者,則成二文殊,而一體自不能成,意顯一體分上,更不容說是。此是字,非對非說是,即對本體說是,若說有是,則有對待,而非絕待矣。

  然我今日,非無文殊,于中實無是非二相者:然轉語詞,承上轉雲:然我今日,真實文殊分上,非無有文殊此喻色空無非見也。此句若作無非文殊,其理更明。。于中者:于真實文殊體中,實無從說是,及與說非;說既叵說,安有是非二相可得耶?此喻一真無是非,真如體中,不剩一法,不少一法,圓同太虛,無欠無余故也。合前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雲何于中,有是非是,觀二于中,佛與文殊,法喻雖然各說,彼此照應,如出一轍。

  昔法眼、同紹修、法進叁人,參地藏禅師,天寒落雪,附爐烘火次,舉《肇論》至:“天地與我同根處”。藏曰:“山河大地,與上座自己,是同是別?此句即同佛問阿難,何者是見,何者非見一樣。”眼雲:“別”。藏豎起二指。眼曰:“同。”藏又豎起二指,便起去。雪霁叁人辭去,藏至門前送之,問曰:“上座尋常說叁界唯心,萬法唯識。”乃指庭前片石曰:“且道此石,在心內在心外?”眼曰:“在心內”。藏曰:“行腳人著甚麼來由,安片石在心頭?”眼無以對,即放下包囊,依席下求請決。近一月余,日呈見解。藏曰:“佛法不恁麼”!眼曰:“某甲詞窮理絕也”。藏曰:“若論佛法,一切現成。”眼于言下大悟。

  豐幹欲遊五臺,問寒山、拾得曰:“汝共我去遊五臺,便是同流,若不共我去遊五臺,不是我同流。”山曰:“汝去五臺作甚麼?”曰:“禮文殊。”山曰:“汝不是我同流。”幹獨入五臺,逢一老人,便問:“莫是文殊麼?”老人曰:“豈有二文殊?”幹作禮未起,忽然不見。叁答本真無二相竟。

  未四 總以法而合喻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複如是。

  此見即能見見精,無始在纏,靈光不昧,故稱妙明。與諸空、塵,即指物象,物象雖多,空、塵二字,足以該之。佛言此見精與物象,但惟一體,所以無是無非,亦複如文殊一樣,但有一真文殊,無是文殊,與無文殊也。初曉以無是非之故竟。

  午二 教以出是非之法 分叁 未初 曲顯真妄二相 二 別舉真妄二喻 叁 以法各合二喻 今初

  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爲色、空,及與聞見。

  上叁句是所依真,下二句是所起妄。本是對前元是,各有用意。前究是義之所終,欲曉以無是非之故,乃合二妄成一真,明妄元是真,于一真總喻而總合,歸真即無是非。 今推是義之所始,欲教以出是非之法,乃從一真起二妄,明妄本依真,于真妄別喻而別合,悟真方出是非。 准上文,亦有法喻合叁節之文,推究見精、物象之來由,元是何物?既無是,而又無非,乃曰:“本來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此指所依真。不變隨緣曰妙,寂而常照曰明,無上菩提,即第一義谛,真性菩提,爲諸法之本源,無有何法,能在其上,故曰:“無上”。淨者,清淨本然;圓者,圓滿周遍;真心,即人人本具一真心體。此心本來寸絲不挂,一塵不染,亦即六祖所雲:“本來無一物”是也。

  妄爲色、空,及與聞見者:此明從真起妄,妄爲二字,對上本是而來。謂本是一真心體,由最初性覺必明,妄爲明覺,轉妙明而爲無明,轉真覺而成不覺,起爲業識,詐現見、相二分。色、空即所現之相分,依報世界物象等;及與聞見,即所現之見分。正報六根身相等,皆屬妄爲,本非實有,雖非實有,宛現二相,則是非生焉。初曲顯真妄二相竟。

  未二 別舉真妄二喻

  如第二月,誰爲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此別舉真妄二喻。上叁句喻妄,有二月終墮是非。如字承上妄爲二分,如捏目所見第二月,既有二輪,是非鋒起,于中妄計,誰是真月?誰非真月?合上真心,妄爲色、空、見相之二分,于中是非自生。此二月之喻,與前無還科中不同,前單喻見精,切近真心,此雙喻見、相二分,以爲是非之端。下二句,不可作有何是月,有何非月解,若如是解,已成無是非,即錯矣!當作誰是真月?又誰非真月? 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者:此叁句喻真以一月,方出是非,佛呼文殊,而告之曰:但識得一月爲真,則惟一體,本無二輪,中間自無是月非月之可言;自可超出妄擬之戲論。二別舉真妄二喻竟。

  未叁 以法各合二喻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名爲妄想,不能于中,出是非是。

  是以二字,正承上文,乃謂是以上來所說法喻,研究起來,汝今觀見與塵,任從種種發明,無非妄想。汝非指文殊,乃指阿難;觀見即見精;塵即內之身心此心乃妄識屬塵影,外之萬物。承上汝今不悟妙明真心,故觀見與塵,不了元是何物。任從汝種種發明,如對萬象而言,雲何知是我真性?對身心而言,見性實我,而身非我。說是說非,總屬分別計度,名爲妄想。于依他法上,起遍計執,縱饒說到驢年,亦不能于中超出是與非是。此合二月妄計是非之喻。

  由是真精,妙覺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由是返迷歸悟,會妄歸真,了知見之與塵,元是一真,則能超出是非之外。真精者,無妄離垢之體;妙覺明者,圓照法界之性。悟此體性,則能遠離依他起性,及遍計執性,則根、塵、識叁,無非圓成實性,悉無自他之別,安有是非可指耶?故能令汝,出指非指者:此指字,與前佛問阿難,既有方所,非無指示句,相對。若悟一真法界,見、相二分俱屬空華,萬物、見性本來一體,故能令汝超出是非,豈複于萬象中,謂何者是見可指,何者非見可指耶?亦如但知一月真,則妄計全消。此合識得真月,是非自息喻。可見迷、悟、真、妄,惟在一念,若一念迷,則心境紛然,是非鋒起;若一念悟,則妙覺湛然,豈容是非于其間哉!此科以見性不分而論,無是無非,見真妄情自息,是四義中妙義。卯八顯見不分竟。

  楞嚴經講義第四卷終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一冊終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四卷》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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