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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學簡介▪P8

  ..續本文上一頁”錯誤的說法,他以爲平常思維裏並不會有“不共不定”那樣的情形。因爲比量思維都從同異比較上著眼,假使當時想到的理由只限于所比的事物才有,自不會進行比量,那又何從表現于語言?所以關于因的後二相錯誤,只能推及同時猶豫的程度爲止,決不能再有“不共不定”之說。不過,陳那所判也有事實的根據,當時聲論學者便曾用“所聞性”的理由來成立他們的“聲是常住”主張,“所聞性”只限于聲上才有,豈非“不共不定”的例子,這個並還牽涉到另外一種所謂“相違決定”的因的錯誤問題。“相違決定”在陳那也視作“不定”因過之一,而情形又很特殊。因的正確與否,一般只就比量語言中因的本身而言。如果它叁相具足,一無問題,也就算正確了。“相違決定”卻不然,盡管所舉的因單獨看來是正確的,而在立論的人有時候不得不承認另外的理由可以成立相反主張的,也叁相具足表面正確,那末,這兩種因碰到了一起,就會使立論者自己也糊塗起來,究竟誰是誰非,無法決定。這樣從另外一種因來使原先視爲正確的因變成不正確,只可歸類爲特殊的“不定”錯誤。這也有實例。如勝論學者對聲生論者說“聲是無常”,以“所作性”做理由,聲生論者便可提出反主張“聲是常住,所聞性故”,還可加上個同喻“如聲性”。因爲勝論本宗也承認有聲性,即是聲的同異性(此即種類的概念),自然連帶著不得不承認“所聞性”因的正確,于是構成“相違決定”,勝、聲兩家的主張都猶豫莫決了。法稱對于這一種錯誤有比較深刻的看法,他以爲這在正常的比量中也是不會發現的。只要任何一種因能充分地成立了宗,即是再舉得出別種因來,也自會相順相成,否則原來因的本身就有問題。話雖如此,但勝聲兩家主張的矛盾事實俱在,又如何解釋呢?法稱以爲,這只是不信任經驗,但憑言教演繹比量,以致對于所討論的問題會構成這樣的混亂。其實,有些教條觀察不真,認識不足,很容易發生種種不正確的說法,那都是經不起現量或比量考驗的。法稱這樣分析“相違決定”的真正根據,證明它並非正常比量裏所有的現象,所以語言上也不該有這種錯誤。他還另外舉了一例。如勝論學者主張在一切事物之外另有一種最爲普遍的“有性”,事物結合到它才會有“存在”的意義。現在問,究竟有那樣的“有性”沒有呢?這很容易明白,只憑經驗好了。我們可直截地用不可得因來作比量說,“凡是具備了認識條件而認識不到的事物,都是沒有的,如龜毛、兔角。”現在于一切現象並不能直接經驗到“有性”,那自然是沒有的了。這時候如還要相信勝論之說,不肯放棄他們的教條,就會依著經典另作一種因性的演繹,而這樣說:“凡是一時現見它會和一切現象相結合的,那一定是普遍的存在,有如虛空。有性正是一時候連結到一切現象的,所以它也普遍的存在。”這一比量,在勝論學者無批判地信仰其本宗的,自會碰到了上面所說的不可得因形成猶豫不決,其實只看他是相信經驗,還是相信教條,就會解決這一問題的。

  第叁,法稱重視經驗的事實,爲因明理論建立更穩固的基礎。如比量方面,因和所立法的“不相離性”本以現象間的相屬關系爲根據,但從前的解釋,不是分類煩瑣(像佛家古師說五種,數論學者說七種等),便是意義模糊,法稱改從經驗的事實出發,簡單明了地限定它爲自性的和果性的兩類。自性的是就一種特質或概念加以分析而得,果性的則由平常的因果關系而來,這樣的相屬,自身便有了保證,再也不致猶豫。至于不可得因,從反面證明有相違的自性或相違的果性,以見事物的本身不容存在,這也同樣地易于確定的。還有,這些依據經驗便自然有個限度,要是不能現量經驗的境界,或者時間的太久,空間的太大,乃至自體的太微細,超出了感覺範圍,那都歸于存而不論之列,這在上文已一再說過了。

  以上各點,都是法稱學說的精到處,而大大地發展了因明理論的。此外還有關于比量由遮诠運用概念的一種理論(術語謂之“阿頗歌”)法稱也特有發揮,這擬另題介紹,此處從略。

  附二:呂澄〈西藏所傳的因明〉(摘錄自《呂澄佛學論著選集》卷叁)

  印度的因明大成于法稱(約620—680)。他所著的七部因明論書是在西藏佛教後傳的初期(第十一世紀末)經俄譯師(1059—1109)的努力才翻譯完全,而西藏人自己的因明著作也是由俄譯師的叁傳弟子法師子(1109—1169)開始。法師子住持桑樸寺十八年,作了法稱因明論中要籍《量決擇論》的注解,又著有通論性質的《量論略義去蔽論》(這一“去蔽”的題目,後來即爲一般啓蒙著作所沿用)。其弟子精進師子更恢宏其說,于是桑樸寺成爲西藏研習因明的中樞,而一般因明理論也以法師子師弟之說爲准則。

  但是,實際奠定西藏因明學說的基礎的乃是薩迦派第四代祖師薩班慶喜幢(1182—1251)。他從釋迦室利(1204年入藏)受學,重新校訂了法稱因明主著《量評釋論》的舊譯本,並宏揚此論,講說多次,轉變了西藏因明學者一向只重視《量決擇論》的學風。他還綜合陳那《集量論》和法稱七部因明論書的要義,另撰《正理藏論》的頌本和自釋,他的弟子正理師子更作詳解。在《正理藏論》裏批判了當時有關因明的各種說法,給學者以指歸,所以影響于後世者極大(此書很受後人的重視,明代永樂初編刻西藏佛教各部門要籍爲“六論”的時候,即以它和法稱的《量評釋論》並列爲因明部門的經典著作)。

  《正理藏論》共有十一品,解釋了陳那、法稱因明著述中的一切問題。全書由所知方面的“境論”和能知方面的“量論”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七品,分別解說所知境的本身(第一品對于境的考察),了解境的心(第二品對于心的考察),以及心如何了解境(第叁品對于總和別的考察、第四品對于成立和遮遣的考察、第五品對于能說和所說的考察、第六品對于相屬的考察、第七品對于相違的考察,這些都是關于心之了境的一般方式的)。第二部分四品,分別解說量的總相(第八品對于相的考察)、現量(第九品對于現量的考察)、爲自比量(第十品對于爲自比量的考察)、爲他比量(第十一品對于爲他比量的考察)。原來陳那、法稱的因明著述,只以現量、比量等分章,而《正理藏論》則從其中提出各種要義另行組成通論性質的各品。如《正理藏論》的第一品辨境,即是從各因明論的現量、比量章中提出境的自相、共相以及所取、所轉、所現、所執四類境來分析解說,同時批判了法上一派認爲所取和所現、所轉和所執是一義的說法,並還提出自己的主張,以爲凡境歸根到底只是一種自相,不過由于了境的心有不同乃相隨而各別。在其余各品中也同樣地隨處先批判西藏和印度的舊說,再提出正確的說法,並還解釋了種種疑難。特別是在薩班以前,西藏因明以《量決擇論》爲主要典據。此論在法稱所著叁部根本論中只算是詳略酌中之作,義理並不完備。薩班改宏《量評釋論》,不但講究得更全面,而且由爲自比量中發展了“遮诠”(這是陳那對于“概念純以否定其余爲本質”的創說,法稱也沿用之)的說法,又取成量品(《量評釋論》的第二品)之說闡明了量的通相,以及說到釋迦牟尼其人堪爲定量的道理,聯系瑜伽現量(佛家所以爲現量的最高階段)而談,都有獨到的見解。

  另外,還有可以注意的一點,即是薩班等所公認的傳統師承,都是從陳那、法稱而下,依次爲天主慧、釋迦慧、慧護、法上、律天、商羯羅雅陀等人,但在薩班等著述裏,對于諸家的學說卻以道理的長短爲標准而有所取舍。這種學風給予後人的自由立說以很好的啓發。

  西藏所傳的因明到了元末明初的宗喀巴(1357—1419)和他的弟子們又有一大變化。宗喀巴雖曾從薩迦派仁達瓦(1349—1412,薩迦派晚期兩大學者之一)學習因明,但他通達此學,實得力于他自己對各種因明論書的尋研。他生平未曾撰述大部注疏,只是常常講說《量論》的綱要、《量評釋論》的〈現量品〉以及量論有關修行的道理。他的大弟子賈曹傑(1364—1432)替他記下了《量論備忘錄》和《現量品備忘錄》,另一大弟子克主傑(1385—1438)又作了《現量品述記》。此外,宗喀巴自己只寫了有關因明綱要的一種小品,題爲《七部[量論]入門去蔽論》。此著雖很簡短(拉薩版全集僅有二十叁葉),但用境、有境(即心)和了境方法叁門來作通論,實際包括了因明所有的問題,並建立了他們一系(格魯派,通稱黃教)量論著述的綱格。其弟子克主傑撰《七部量論莊嚴去蔽論》,又根敦主巴(1391—1474)著《大量論正理莊嚴論》,其結構均不出它的範圍,僅內容更爲充實而已。

  即從《量論隨聞錄》中可以見到宗喀巴一系對于因明的特別看法。他們強調因明論也是希求解脫和一切智者所必需之學,所以這類論書兼備內明的性質,並不像常人所解只供思辨之用。這種看法的根據在于《量評釋論》的〈成量品〉。本來,陳那《集量論》開端有個歸敬頌,頭兩句說佛堪爲定量之人。法稱的《量評釋論》發揮其義,寫了〈成量品〉一品,共二百八十余頌。它從“量以不虛僞的識爲總相”說起,詳論佛現證四谛的各種相狀,一無錯謬,故能指示求解脫和一切智者的途徑,而成爲定量者。這種說法給宗喀巴一系以啓示,他們便主張運用因明可以正確證成四谛之理,而引生瑜伽現量以得解脫,故因明實際具備修道次第的意義。

  宗喀巴等這樣結合因明于修持,帶了特殊的宗教色彩,同時就限製了因明的正規發展。他們還打破了因明和內明的界限,好像兩者理論完全相同。其實嚴格說來,這是可以商量的。如在《佛地經論》裏便明白指出因明和內明之解自相、共相各有其不同的說法,不應淆混。

  宗喀巴的弟子們對于西藏傳譯的因明論書,多重加探討,並做了注解。像賈曹傑就對陳那、法稱的各種論書大半有比較簡要的注解,而且貫串著「因明具備解脫道次”的主張。他給《量評釋論》頌本作注解和撮要,即以“闡明解脫道”爲書名,同時也明白表示和薩迦派不同的見解,特別是表現在對于印度各家說法的取舍上。他又對薩班所著的《正理藏論》作注以自申其說(此注收在拉蔔楞寺版《賈曹傑全集》第四帙)。從此以後,格魯派的因明研究,即專以宗喀巴師弟之說爲宗,而很少進展。

  另外,在西藏的因明研究中,還存在著一些根本欠缺。像陳那的因明理論,其初成型于《正理門論》,後來才擴充爲《集量論》,故從學說源流上說,《理門論》也很爲重要。但它的梵本早就失傳,以致重視因明的薩迦派雖從第叁代祖師名稱幢(1147—1216)起即注意此書,而他和後來的教童卻一再誤認天主(陳那門人)的《入正理論》,以爲即是《理門論》,並還改動作者天主的名字爲陳那,由此輾轉訛傳,再沒有人能糾正其失。實際《入論》和《理門》固然詳略懸殊,而且釋義也有出入,如根據《入論》來談陳那之學,即難免有本末倒置之病。其次,陳那、法稱的理論有處和經部相關。經部著作現在沒有整部的傳本,只在別種書中引用它一些片段。其引文比較豐富而較有系統的要推《順正理論》,本來可以利用,可惜西藏只翻譯了它的略本《顯宗論》,其中有關經部議論之處,早已刪除無余。因此,西藏因明中關于經部之說都只局限于注家零星的傳述,不能博引以使研究更深入一步(還有因明論中關于印度各派哲學之說,藏文資料也很不完備,同樣有此缺憾)。這些是西藏因明的欠缺,不可不知。

  [參考資料] 商羯羅主《因明入正理論》;陳那《因明正理門論》;窺基《因明入正理論疏》;陳望道《印度理則學》;虞愚《因明學》;霍韬晦《佛家邏輯研究》;沈劍英《因明學研究》;武邑尚邦《佛教論理學研究》;戶崎宏正《佛教認識論研究》。

  

  

  

《因明學簡介》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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