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喻中不必宗法、宗義相類,此複余譬所成立故,應成無窮。又不必定有諸品類,非異品中不顯無性有所簡別能爲譬喻。
陳那論師說,“以同喻中不必宗法、宗義相類”,這個“宗法”是因“所作性”,“宗義”就是聲的無常,“類”分類,放在一起。這是複述古因明師的觀點兒,以瓶爲同喻,不把宗法和宗義放在一起,放在一起就是聯系起來,也就是不說“所作者皆無常”。
“此複余譬所成立故,應成無窮。”你說“聲無常,所作性故,如瓶”,我就會問,爲啥瓶有無常性?你就得再舉說“如燈”,我再問,燈爲什麼有無常性?你就得再說一個例子,這樣就得無窮地問下去、舉下去。“余譬”就是其他的比喻。而新因明就不一樣了,新因明說“聲無常,所作性故,諸所作者皆無常,如瓶”,注意,我們平時是把喻體給省略了沒說而已。新因明說了“諸所作者皆無常”,就把宗法與宗義連起來了。
“又不必定有諸品類”,這是說我設立比喻只取可用的而已,比如我拿瓶作同喻,我只取瓶的所作性和無常性。實際上瓶還有很多屬性,瓶的可見性,聲就不具備可見性。這一句話就是說,舉喻並不必在一切屬性上都相類,這是避免有人拿二者的其他方面來作文章。古因明沒有這個限製,就有人這麼類比過,說瓶是燒出來的,所以聲也是燒出來的,這就很荒謬。陳那論師說這一句是從另一個角度說古因明師的推論是不可靠的。陳那論師的新因明加上“諸所作者皆無常”就把二者的類比限製在了所作、無常二義上,排除了可見、燒製等。
“非異品中不顯無性有所簡別能爲譬喻。”古因明師在“聲無常,所作性故”這個式子中,舉的異喻是“空”,就是虛空。不錯,虛空是常的,也不是所作的,但虛空的常與非所作中是說明虛空自己常、非所作而已,並不能顯示其他的異品也常、也非所作,異品並不是只有你虛空一個,異品是只要不具備宗後陳性質的都是!就是說它顯示不出來異品遍無,就不足以起到止濫的作用,所以它不是正確的。“非”是對“異品中不顯無性有所簡別能爲譬喻”的否定。“無性”是異品遍無性的略稱。
故說頌言
若因唯所立 或差別相類
譬喻應無窮 及遮遣異品
這是陳那論師對古因明師把因、喻分開的弊端的概括。“若因唯所立”,因支只能顯示遍是宗法性而不能顯示同品定有性和異品遍無性,則因叁相不具備。
“或差別相類,譬喻應無窮”,這個“差別”就是宗後陳,這是說體叁名、義叁名時說過的。說只是以瓶無常來類比聲無常,我要是問瓶爲啥無常,你就得以其他的比喻來說,這樣我一直問你就得一直比喻下去,以至于無窮無盡。
“及遮遣異品”,你古因明師的異喻起不到止濫作用,顯示不了異品遍無性。
世間但顯宗、因異品同處有性爲異法喻,非宗無處因不有性,故定無能。
這是陳那論師對頌子的第叁個弊端的補充說明。“宗、因異品”是指與宗、因相異的性質,比如說“聲無常、所作性故”,則常與非所作就是宗、因的異品,這給因叁相的異品不一樣。“同處有性”是指只是把常與非所作並列地排在一起,或者說,比如,以虛空爲異喻,虛空既有常性,又有非所作性,虛空同時具備宗、因異品,這就叫同處有性。瓶上既有因法所作性,又有宗法無常,這是宗因雙同,叫做同法。虛空既無因法所作性,又無宗法無常,宗因雙異,叫異法。宗同品是單同于宗法,因同品單同于因法,宗異品單異于宗法,因異品單異于因法。說,古因明師以虛空爲喻,雖然說是宗因皆無的異法喻,但他沒有異喻體,沒能顯示異品遍無性,所以起不到能立的作用。
若唯宗法是因性者,其有不定應亦成因。
陳那論師可真是得理不讓人,一說再說,糾纏不休。說,如果只周遍宗上有法是因的特征--這是說因的第一相--而把同品有、異品無說成是喻的特征,那麼不定因也就是正因了。也就是說,如果只符合遍是宗法性就說是夠格兒的因,而不把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也當作因的條件,那麼違反第二、第叁相的不定因也就成是正因。因叁相就成了因一相。
雲何具有所立、能立及異品法,二種譬喻而有此失?
“具有能立、所立”指同品具有宗、因二法所示的性質,“異品法”指也具備異品。外人問道,爲什麼我的論式具有同喻、異喻你還說不對?說我的式子是不定因?
若于爾時所立異品非一種類,便有此失,如初後叁各最後喻。
“若于爾時所立異品非一種類,便有此失”,你把因、喻分開,把它們看成同等並列,喻就無有顯示因的後二相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則因就不受後二相的製約,那麼異品若亦有也非有,就有了不定的過失。“非一種類”就是異品有非有,異品遍有和異品遍無是同一種類。“如初、後叁各最後喻”,初叁句就是同品有異品有、同品有異品非有、同品有異品有非有,後叁句是同品有非有異品有、同品有非有異品非有、同品有非有異品有非有。這句“初、後叁各最後喻”就是指同品有異品有非有和同品有非有異品有非有。陳那論師在這兒只拿了第叁句、第九句作例子來分析,這第一句、第九句就是“異品非一種類”的情況,就是異品有非有,拿這兩句作例子來說明不定過,但實際上比如第一句、第五句、第七句也都是不定過。陳那論師在這兒說了異品非一種類的情況,並不是說只有異品非一種類才有不定因,即使異品同一種類,也是有不定因的。鄭偉宏先生在這兒說,“陳那答古師問,只列初、後叁各最後喻是不全面的,若是一時疏忽,那麼爲什麼又要強調“所立異品非一種類”?同一種類的異品有不也是不定因嗎?此處陳那的答問令人難以理解。”這個疑惑倒是不必要的,陳那論師只是拿異品非一種類作例子而已,從句子中也看不出就是在刻意強調“所立異品非一種類”,只是舉了“所立異品非一種類”的例子而已。對于古人還是多說好話,沒必要打死老虎,這顯不出你的能耐,對于活人你說他的壞話,他還可以給你論爭,相互的論爭還可以能夠讓你提高,對于死人的東西最好是從好處理解。
故定叁相唯爲顯因。由是道理,雖一切分皆能爲因,顯了所立,然唯一分且說爲因。
“故定叁相唯爲顯因”,所以我確定因叁相只是爲了顯示出因的特質、全面的性質。“雖一切分皆能爲因,顯了所立”,這裏的“一切分”就是宗、因、喻叁支中的因、喻二支,但喻有同喻、異喻,故而一因加上二喻就是叁部分,簡稱叁分。在《因明入正理論》中說能立時有一句“唯此叁分,說名能立”,那個叁分是宗、因、喻叁部分。說雖然體現因叁相的因、喻在本質上都是因,都是用來顯示所立與能立的不相離的關系的,都是用來證成宗的,“然唯一分且說爲因”,但是我只把其中的一部分叫因,雖然我只把其中顯示遍是宗法性的這一部分叫因,並不是說它與顯示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的其它部分有本質的不同。這裏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說雖然說因、喻在本質上來說都是因,但爲了照顧人們的習慣,所以還保存了古因明的喻的名字而已。
如是略說宗等及似,即此多言說名能立及似能立。隨其所應,爲開悟他說此能立及似能立。
“宗等及似”,宗、因、喻和似宗、似因、似喻。“隨其所應”,針對不同的情況。上邊兒所說的就是正確的宗、因、喻以及有過失的宗、因、喻,正確的就叫能立,錯誤的就叫似能立。針對不同的情況,爲使論對者開啓正智,就說能立或似能立。
爲自開悟唯有現量及與比量,彼聲、喻等攝在此中,故唯二量。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離此二別有所量、爲了知彼更立余量。
爲自開悟是現量、比量的主要功能,包括真現量、似現量、真比量、似比量。量論就是自陳那論師之後才有的。古因明師以及正理派他們說了好幾種量,什麼現量、比量、聖教量、比喻量、義准量、無體量、世傳量、姿態量等。現量是感性認識;比量是推理所得;聖教量是各派各自信仰的聖教,又叫聖言量,因爲聖言量是通過語言表達出來的,又叫聲量;比喻量是通過比喻來認識到的,常舉的例子就是不認識野牛,就說給家牛差不多……還有的就不說了。陳那論師說,“彼聲、喻等攝在此中,故唯二量”,就是說什麼聲量、比喻量等都可以算在現量、比量之中,所以只要二量就可以了。“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通過現量、比量就可以了知自相境、共相境。“非離此二別有所量、爲了知彼更立余量”,陳那論師說,認識的對象只有自相境和共相境,認識的對象就是所量的種類,所量的種類決定能量的種類,既然所量的對象只有兩類--自相境、共相境,則能量只需兩類也就夠了。“非離此二別有所量”,並不是除了自相、共相外還有其他的所量種類,“爲了知彼”的“彼”就是除了自相、共相外的其他所量境,“余量”,現量、比量外的其他量。
故本頌言
現量除分別 余所說因生
“現量除分別”就是說,現量是離開了分別的認識。“余所說因生”的“余”就是“剩下的”,是指比量,因爲只有現量、比量,上一句已經說過了現量,還剩下的當然就是比量了。這個“余所說因生”是說,比量就是借助因叁相産生的認識。
此中“現量除分別”者,謂若有智于色等境,遠離一切種類、名言、假立、無異、諸門、分別,由不共緣、現現別轉,故名現量。
這是對上邊兒頌子中“現量除分別”的解說。“除分別”有些地方寫作離分別、無分別,比如說在《因明入正理論》中就是寫作無分別。除分別就是沒有名詞概念等思維分別活動的純粹感覺。
“謂若有智于色等境”,是說,作爲真現量的首要條件就是以無迷亂的認識主體去認識對象。“智”就是正智,在《因明入正理論》中就是正智,“智”就指認識主體,就是能了知自相的能知心,正智就是無迷亂的認識主體。“色等境”指色、聲、香、味、觸等外境。
“遠離一切種類、名言、假立、無異、諸門、分別”,這就是說真現量的另一個條件是“離分別”,就是不能有種類、名言到思維活動介入。因爲名詞概念是理性思維的産物,不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種類”是概念的屬種關系。“名言”是概念的語詞形式。“假立”是說佛教認爲諸法本來無名,我們爲了自己的需要、爲了自己的方便給取了名字,這都是假安立的。“無異”是反映事物共相,能通于諸法的概念,也就是說是外延較大的上位概念,因爲它能夠較多地抽象出事物的共性,所以叫無異。“諸門”指各個哲學派別所立的諸範疇,象勝論六句義、數論二十五谛等。“分別”是有思維參與。
“由不共緣、現現別轉”,“不共緣”就是五根各有其所緣的對象,眼緣色、耳緣聲等。“現現別轉”又叫根根別轉,就是說五根在緣取各自的對象時,各不相通,眼緣色時,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都不來瞎攙乎,就是說各人只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行了。這一句話就是說,五識各自認識各自的境界,互不妨害也互不幫助,若互相幫助就不是感覺而是知覺了,就不是現量了。
《《因明正理門論》講記之十》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