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邏輯之學派
婆羅門教(Brahmanism)
古代印度宗教。因崇拜梵天,並由婆羅門(祭司)掌管教務而得名。源于吠陀教,形成于公元前10世紀中葉。信奉梵天(創造神)、毗濕奴(保護神)、濕婆(毀滅神)。認爲此叁神代表宇宙的“創造”、“保全”、和“毀滅”叁方面。宣稱沒有形式和屬性的梵是世界的最高實在和一切事物的主宰。這個梵和作爲人的主體的我或者靈魂在本性上是同一的,即所謂“梵我合一”。人如能擺脫塵世的欲望,虔誠信奉婆羅門教義,就能親證梵我同一,從而獲得解脫。主張善惡有因果,人生有輪回之說。宣稱人和一切有生命的物體都有靈魂,肉體消亡後靈魂將在另一肉體內再現。人的前生行爲將在後世得到報應。重視祭祀儀式,認爲通過祭祀可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對祭祀的意義、贊歌、咒術、儀軌、祭官等都有嚴格的規定與說明。還確立嚴格的社會等級製度,把人分爲婆羅門(祭司)、刹帝利(王族、武士)、吠舍(農工商者)、首陀羅(無技術勞動者)四種。並規定種姓按高低等級擁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不同種姓間不得通婚和交往。公元前5世紀,佛教、耆那教興起後,婆羅門教曾一度衰落。但在公元前2世紀末又得到複興。4世紀時,婆羅門教文化一度空前繁榮,但隨著印度封建製度的確立和發展,婆羅門教融合印度民間信仰、佛教和耆那教的思想內容後逐漸演變爲印度教,被稱爲“新婆羅門教”。
外道六派 佛教對婆羅門教中六個派別正理派、數論派、勝論派、聲論派、瑜伽派、吠檀多派的統稱。
數論派
古代印度哲學派別。與“瑜伽派”並行。數論即通過理性分析提出宇宙演變原理的學說。相傳創始人是迦毗羅。在觀察宇宙演變的過程中運用因中有果的推理方法,提出二十五谛說,認爲世界由神我和自性結合産生,自性亦稱勝因或冥谛,是物質處于混沌、尚未變異的狀態,它由叁德組成,當叁德處于平衡狀態時,自性不變,一旦打破平衡則自性破壞。神我是獨立存在的、永恒不變的精神實體,可推動自性發生變異,當變異開始後,神我只起關照作用。變異過程是:自性——統覺(大)——我慢(自我意識)——五唯(色、聲、香、味、觸)——十一根(眼、耳、鼻、舌、身;手、足、口、排泄器官、生殖器官;心)——五大(地、水、風、火、空)。對神我和自性的解釋,早期傾向唯物主義和無神論,認爲物質性和自性本身分爲變異和非變異兩部分,非變異部分即是神我,並沒有把自性的變異看成是神的作爲。中期執二元論,即神我和自性爲各自獨立存在的實體。後期受吠檀多派影響,轉向唯物主義和有神論,認爲神我即是大自在天,它産生並支配自性。並認爲正確的認識有叁種來源:現量(知覺)、比量(推論)證言量(聖書或權威意見)。將哲學的最終目的看成是擺脫叁種苦(內苦、外苦、自然苦或無苦),通過聞道、誦讀覺知二十五谛,求得解脫。對近代資産階級啓蒙運動曾有一定影響,達耶難陀•婆羅室伐蒂曾經接受數論二元論世界觀建立起自己的二元論哲學體系。辯喜也曾受數論影響,又結合西方心理學建立起新吠檀多派的認識論體系。現存的數論派經典是自在黑所著的《數論頌》和由真谛譯成中文的《金七十論》等。
正理派
古代印度哲學派別。與勝論派哲學體系大致相同,均倡“極微說”和多元實在論等。但勝論派注重本體論、宇宙觀,而正理派側重于認識論和邏輯學。創始人爲足目,他所著的《正理經》是該派經典。正理派是理論爲正理論。其內容集中于“十六谛義”中,分別提出了知識來源、獲得真理的途徑以及邏輯推理的方法等問題。承認物質世界是真實的存在,認爲認識對象是由物質和精神組成的多元體,它們可歸納爲十二種因素,即自我(靈魂)、身(肉體)、根(感覺器官)、境(感覺對象,即五唯、五大、極微等)、覺(知性)、心、業(作爲)、煩惱(過失)、彼有(輪回)、果報、苦、解脫。認爲正確的知識有四種來源,即現量(知覺)、比量(推理)、比喻量(類比)、證言量(聖言)。其中現量直接取之于事物本身,位于認識之先,現量不僅可認識事物的自相(個性),也可認識事物的共相(共性)。強調邏輯推理在認識中的重要性,提出推論的五段式:宗(命題)、因(理由)、喻(例證)、合(應用)、結(結論)。對各類辯論術作了分析,指出轉移、破壞、違反命題以及推理的中詞不定、中詞矛盾等是辯論失誤的原因。還對如何運用語言、破壞對方命題等方法作了闡述。神(自在天)在早期正理論中並不站主導地位。9—10世紀與勝論派結合而引進神學體系。10世紀末烏陀衍那在《正理花束》中論證自在天爲一切事物的創造者、善與惡的裁判者。12世紀後半葉,恒積沙著《真谛如意珠》,開創了專重形式邏輯的新正理學。17世紀正理—勝論哲學家阿難跋陀著《思擇集論》,力圖將正理論和勝論結合爲一個完整的體系,將五種極微與五位神相結合,並詳細論述了邏輯學,其特點是強調術語的精確和定義的細密,追求思維過程的形式化,成爲近代正理的綱要。正理論所總結的辯論術,以及與佛教因明學的多次論爭,對印度邏輯史有深刻影響。
尼夜派 “正理派”的音譯。
勝論派
古代印度哲學派別。源于梵文,指某種事物區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性,勝論即指研究各個特殊範疇的學說。相傳創始人爲迦那陀。提極微說、六句義說和因著無果論等思想。認爲物質世界是獨立于認識以外的一種客觀存在,是由不同性質的永恒的“極微”(即原子)所構成。極微是單一的、不可分割的實體,基本形式是性質各異的地、水、風、火。極微本身無度量,積聚多微可組成一有度的物體,如兩個極微可以構成一個“子微”,叁個子微又可構成一個“孫微”,以至無限,多重極微的積聚構成物質世界的多種形態。極微結合的原因是一種“不可見力”的規律,迦那陀對此未作明確解釋。通過對世界各種現象的觀察提出六句義說,將整個世界一切物質與精神現象分爲實、德、業、同、異、和合六種範疇。爲了與積聚說的本體論相適應,還提出“因中無果論”,並從以下七個方面加以論證:因果國內不同;因果名稱各異;同一原因可有不同結果;因先果後;因果形式不同;因果數量不同等,從多方面否定因果關系的存在。認爲解脫是社會實踐的最終目的,提出解脫途徑爲:(1)認識六種範疇達到真知;(2)履行吠陀經典所規定的種種宗教義務。此後,缽羅奢思多波陀著《攝句義法論》,在世界的生滅、運動的程序、性質範疇的分類等方面發展了迦那陀的學說。648年中國唐玄奘將慧月撰的《勝宗十句義論》譯成漢文,進一步發展了六句義論。991年希裏達羅著《正理甘達利疏》,烏陀衍那著《基羅那伐利疏》,將有神論引入迦那陀的“不可見力的規律”。此後勝論和正理論相混合,稱正理—勝論派。
聲論派
又稱“彌曼差派”、“觀行派”。古代印度哲學派別。是印度婆羅門教哲學系統中起源較早的派別。佛家瑜珈行宗的主要對手之一。以吠陀祭祀爲主要研究對象,信奉吠陀。崇信婆羅門教祭祀的功效,因而它是印度正統派哲學中更爲接近婆羅門教正統教義的流派之一(另一爲吠檀多派)。創始人相傳爲Jaimini。其後代表人物有夏伯拉、枯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最早的經典是《彌曼差經》。該派學說以7—8世紀爲分界,前後分爲兩個不完全相同的內容。其前以《彌曼差經》及其注釋的學說爲主,主要理論有“聲常住論”“量論”等;其後以枯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爲代表,主要理論除了“聲常住論”“量論”以外,又增加了“句義論”及對有神論等的批駁的部分。其“聲常住論”中的“聲”是指言語、觀念或知識,特別是指吠陀的語言或知識。他們認爲這種觀念和知識是先天而有,常住不滅,並絕對正確。一般的言語和觀念是由這種先天本有的“聲”顯發。在認識論方面,聲論派對“量”有較細的分類。《彌曼差經》提到的量不多,但此經的一個評注者弗栗底迦那提到有六種,並大致被後來的彌曼差派所確認,這六種量分別是現量、比量、譬喻量、聖教量、義准量和無體量。枯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反對否認世界的實在性,他們接受和改造了勝論派的句義理論。枯馬立拉認爲世界現象可分析爲五個句義,即實、德、業、同、無。普拉帕格拉主張八句義,即實、德、業、同、和合、能力、相似、數。
瑜珈派
古代印度哲學派別。與“數論派”並行。約前2世紀缽顛住梨著《瑜珈經》,標志著瑜珈派的形成。在理論上與數論派大致相同,倡二十五谛說。認爲自性(原始物質)由叁德構成,與自性相對的是永恒的神我(精神實體),自性與神我相合而生萬物。但該派承認自在天的存在,認爲惟有自在天才能打破自性中叁德的平衡,使盲目無意向的自性朝有秩序的方向發展,故亦稱“有神數論”。在實踐上注重兩方面的修煉:(1)內心修煉,認爲心受物欲影響而活動,偏離了神我,故修心須離欲,不僅要泯滅對飲食人欲的追求,而且要根絕對人間歡樂的向往;(2)身體修煉,認爲身體與內心相互影響,修煉也需要調伏身體。提出八支行法,即夜摩、尼夜摩、坐法、調息、製感、執持、靜慮、等持八種修身煉心方法,強調通過戒律、靜坐、調整呼吸、抑製情感、節製飲食、甚至製造肉體痛苦來排除人間紛擾,使心注一處,漸辯神我獨存。該派理論還提出一些認識論問題,如將知識分成五種形式:由感覺、推理、證言所得的真知(量);由錯覺、謬誤所得的誤知(似知);由想象所得的知識(分別);由睡眠所得的幻覺(睡眠);由記憶所得的印象(念)。提出認識的叁要素,即知者、知、知之對象,要求能知和所知相結合。認爲對神我的認識要有一個由粗到細的過程,即先將事物的诠(觀念)、行(印象)與事物本身相統一,通過對事物屬性的分析,認識物的局限,就能進一步以心(思想、精神)去追求、體驗“覺”(自我意識),再進而認識神我。缽顛所創的瑜珈派,被稱爲王瑜珈,後因選擇修煉側重不同又出現了信瑜珈、智瑜珈、業瑜珈、哈陀瑜珈、密咒瑜珈、濕婆瑜珈等派別。
吠檀多派
亦稱“後彌曼差派”、“梵彌曼差派”。古代印度哲學派別。與“前彌曼差派”相對。是古代印度六大哲學派別中影響較大的一派。相傳其創始人爲跋達羅衍那。他所著的《梵經》是該派理論的根本經典。主要思想圍繞于梵、我、幻(世界)的關系上。認爲:“梵”(又稱最高我或普通我)是宇宙精神、世界最高的主宰,是無限、永恒不滅的精神實體,它既無差別也無形態和屬性,不能用概念和言語來表達,是超越人類感覺經驗的。但它又是世界各種現象産生、維持和毀滅的終極原因。“我”(又稱“自我”)是個體靈魂,即個體的內在主宰者。具有普遍我的內涵,是由“梵”演化而來,故梵我本質同一,猶如瓶內空氣同于外界空氣一樣。但梵我在形式上不同,梵是永恒的精神性實體,我受自非永恒的肉體器官的局限。“世界”同樣由梵構成,是梵通過一種魔力——摩耶——幻化出來的。梵是大自然的質料因、動力因、形式因和目的因。由于強調梵我在本質上相同,形式上不同,因此《梵經》時代的吠檀多理論亦稱“不一不異論”。此後,該派哲學的繼承者因對《梵經》中梵我幻的關系理解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派別。其中最主要的有:商羯羅的“不二論”(無差別不二論)即梵我同一不二,羅摩奴的“差別不二論”,亦稱“殊勝不二論”或“有限不二論”即梵我本質相同,形式和作用不同;摩陀婆的“二元論”即梵我不同,梵是宇宙萬物的終極原因,我和物質也是真實的永恒的實體。此外尚有“二不二論”、“純粹不二論”等中世紀以後的後期吠檀多派思想。在近、現代仍有較大影響。
孟加拉的密提拉學派
印度新正理創始人甘格夏的門人把學派的住地從杜班迦遷到孟加拉而形成的新學派。該學派將舊正理和勝論學說混二爲一,成爲繼佛教在印度衰落後新的理論研究中心,新正理派的注意力集中在推理的證明上,致力于爲論證過程的每一細小步驟判定精微的定義,由此印度邏輯再度回到了它的起點上,並約在12世紀後,形成了孟加拉的密提拉學派和高達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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