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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邏輯之術語

  印度邏輯之術語

  印度邏輯(indian logic)

  印度邏輯思想、理論的統稱。世界叁大傳統邏輯體系之一。主要包括兩個大的流派:正理論與因明。正理即一般邏輯學,包括古正理與新正理。因明即印度佛家邏輯,是在古正理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包括古因明和新因明。正理和因明在各自的發展過程中保持了獨立性。

  古印度的邏輯學說導源于辯論術。在正統婆羅門哲學派別關于祭祀的辯論中出現了邏輯的萌芽。在公元前4世紀時,以解釋吠陀聖典爲事的彌曼差派就提供了一些邏輯的術語和概念。梵語“彌曼差”、巴利語“微曼差”,詞義就是思維、考察、探究。公元前3世紀由孔雀王朝大臣橋底裏耶著《利論》辟有專章討論這方面的叁十二種概念,其中直接與邏輯有關的有議題、陳述、推斷、連貫的論據、類推等。該書還舉順世派爲“推究學”叁派之一。“推究學”廣義指哲學,狹義則指邏輯。至公元2世紀,順世派便有了“因論者”即邏輯學家的稱號。這一派有自己的邏輯學說和邏輯著作,後爲其論敵所銷毀。在公元前二世紀的巴利佛典《論事》大品第一章開篇中已經包含合乎命題邏輯的推理形式,其中所運用的推理以整個命題爲推演單位,而不是把命題分析爲主項和謂項。其論式酷似同一世紀希臘塞克斯都•恩披裏柯的論式。書中還出現了合(前提)、結(結論)、遍知(命題)、返論、推理、墮負等術語和格式。公元1世紀成書的《恰拉卡本集》是恰拉卡醫生著述的內科醫學書籍。它的第叁編第八章爲邏輯學的研究。

  從1世紀起到2世紀,勝論派和正理派邏輯學說被整理出來,先産生了《勝論經》,在該書基礎上又産生了《正理經》。《正理經》相傳爲正理派的創始人足目所著,實際非一人一時之作。該經較古部分是在同佛教中觀派創始人龍樹論爭之前産生的,而該經的現存形態,其完成則被推定在跟龍樹論爭之後,約爲4世紀前半期。《正理經》包括辯論術、認識論和邏輯叁部分內容,邏輯推理形式由宗、因、喻、合、結五支組成,其五支形式亦爲新正理派所沿用。古正理派的代表作有公元4世紀時由富差耶那作的《正理疏》,6世紀時烏地阿達克拉的《正理釋補》,9世紀時的婆恰斯巴提的《正理釋補疏記》等,其中以《正理疏》爲現存最早最有權威的注本,而婆恰斯巴提被稱爲第一個真正的注釋家。

  2世紀時,佛教內部對正理采取截然不同的兩種態度。大乘中觀派(空宗)創始人龍樹對正理派的邏輯學說持否定態度。龍樹著的《回诤論》總破正理派的“量”與“所量”;又著《廣破論》破斥正理派十六句義。小乘說一切有部則對正理持肯定態度。在《大毗婆沙論》中即有佛徒應“能通世俗諸論、所謂記論、因論、王論、諸醫方論、工巧論等”。其中因論又作“因明論”,有“辯無礙解以習因明論爲加行故”之語。4世紀興起的大乘瑜伽行派(有宗)逐漸興起並發展了古因明。《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集論》、《雜記論》等在講因明時,都講到“七因明”,即論體性(論辯論的題目)、論處所(論辯論的地點)、論所依(論辯論的方法)、論莊嚴(論辯論者應具備的條件)、論墮負(論被擊敗的論點)、論出離(論參加辯論會)、論多所作法(論辯論者的條件)。其核心部分是論所依。《瑜伽師地論》將因明定義爲“謂與觀察義中,諸所有事”。意爲對于一般所觀察的事物建立一種意見,其中關于能立與能破的一切論證的曆程便是因明。在無著《順中論》中引用了耆那教人之因叁相說,而在世親的《如實論》中不僅引用了因叁相理論,而且開始應用這一理論,其論式還出現了喻體,成爲古因明五支作法轉變爲新因明叁支作法的過渡形式。

  陳那是新因明的創建者,被印度史家稱爲“中古邏輯之父”。他以前的古因明僅初具規模,且很粗疏,“過謂非過,非過謂過”,賓主對揚,無章可循,對方對立破的規則都還有懷疑。陳那作《因明正理門論》,奠定了新因明的基礎。其新因明體系有六點創新:對能立與所破重新分界,以宗體爲論爭標的;創建九句因作爲叁支推論的理論基礎;增設喻體以提高推理的可靠程度;改五支爲叁支;確定量只有比量和現量兩種;提出獨具特色的概念遮诠理論。其新因明體系經再傳弟子商羯羅主在《因明入正理論》中整理後有所發展。陳那的因明學說前期以立破爲中心,後期則以量論認識論爲中心。新因明至7世紀的法稱時,又有新的發展。法稱有七部因明著作,較爲精要的是《正理滴論》。法稱改革叁支,以喻、因、宗的順序排列叁支,這與叁段論相吻合,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了自性因、果性因和不可得因理論,使得喻體成爲真正的普遍命題,因和喻成爲證宗的充分條件。在知識論方面,法稱重視經驗事實,爲因明理論奠定更穩固的基礎。法稱代表了印度佛家邏輯的最高成就。

  新正理派被稱爲正理——勝論綜合學派,其學說是古正理和勝論學說的綜合物,由12世紀印度東部密提拉地區以克伽輸爲首的一批正理家所提出。這些正理家由于受到當時正在輸入的西方哲學和科學的影響,開始采用一些新的觀點和方法論述正理學說。克伽輸的《真谛如意珠》(意爲真理的思想珠寶)是新正理的經典之作。新正理派深入理解了諸如合取、析取、否定、關系、蘊涵推論和證明等理論,在某些方面達到了現代邏輯的水平,發展了印度邏輯。近代以來,印度邏輯思想的發展逐漸被納入西方的近代邏輯和現代邏輯的軌道。

  印度邏輯史(history of Indian logic)

  印度邏輯思想和邏輯理論産生和發展的曆史。基于印度邏輯主要包括正理論和因明兩個主要流派,印度邏輯史主要即正理論和因明産生發展的曆史。

  佛教邏輯(buddhist logic):

  佛教在其産生和發展過程中所形成的獨具特色的邏輯理論。其邏輯學說以“因明”爲名,而成爲佛家“五明”之一。因明起源于古印度婆羅門教、佛教、耆那教以及各個派別之間的激烈論爭,所以一開始就帶有強烈的論辯色彩。公元前2世紀時,印度的外道順世派就被稱爲“因論者”(Haituka,或譯邏輯家)。其後的正理派和佛家也欲在這個方面發展自己的優勢。在對邏輯理論的探討中,正理派注重對正確知識的獲得,僞知識的澄清,因而詳細探究了推理論證的方法和對象、形式和過程、動機和資料以及辯論術等,公元3、4世紀時,其學說已系統整理成爲《正理經》。正理派創立的五支論式包括宗、因、喻、合、結五個部分。公元4世紀,大乘瑜伽行派大師世親吸收並發展了正理派的成果,建立了向叁支因明過渡的系統。到五世紀時,陳那又給前人的“因叁相”說以獨到的發揮,把五支作法改造爲只包含宗、因、喻的叁支作法,對古因明進行了根本性的改造,成爲佛家新因明的開山鼻祖。公元7世紀時,法稱對因明又有所發展,其“因明七論”爲後世所注重,在我國西藏地區有很大影響。佛家因明邏輯基于它本身與佛教教理緊密結合的特點,在印度至佛教勢力日漸式微之後,其理論的影響力通過新正理派和耆那教的邏輯思想繼續發揮作用,而其本身則通過佛教向南北的傳播而進入東亞、東北亞。在我國西藏及內陸中土,形成了因明的第二故鄉,並東漸朝鮮、日本等國,其理論也在不斷進化的世界中受到影響,期間有興盛也有衰落,但總的方向是在保持傳統中有創新,在創新中存特色。

  耆那教邏輯(Jain logic)

  古印度耆那教的邏輯學說。耆那教與佛教都是婆羅門以外的僧侶系統,在邏輯思想上,耆那教的一些著作家卻是更加遠離早期正理派而比較接近佛教的邏輯學家。該派的創始人大雄(mahavira)大約生于公元前599年,耆那教稱其全部經典爲悉檀多(siddhanta)或阿含(agama)。公元前3世紀初,在華氏城舉行了一次耆那教集結,把大雄的教義整理成十二部分,稱爲十二安伽(angb),據說第十二安伽又分爲五部分,其第一部分曾論及邏輯的內容,到公元474年,十二安伽就已全部散失。其早期在邏輯理論上的代表人物有波陀羅拜呼(Bhadrabahu,公元前4—前3世紀)烏瑪斯伐蒂(Umasvati,約公元1世紀)和西達森那(Siddhasena,約公元5—6世紀)。波陀羅拜呼曾提出過一種包含十個部分的論式;烏瑪斯伐蒂討論了“量”和“納耶”(Naya)的學說,“納耶”是指一種邏輯方法或思想方法,它是耆那教所倡導的。在烏瑪斯伐蒂那裏,主要還是指一種從特殊角度去了解事物的方法;西達森那是耆那教中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邏輯學者,他把“量”分爲二類(直接知、間接知)四種(實踐的、先驗的、比量、聲量)。同時其對“納耶”的討論也印出了另一理論——七分說。他在印度邏輯史上的貢獻,主要還因爲他的比量學說,他對“遍充論”的討論甚至比佛教的陳那討論得還全面。其後印度各大學派關于邏輯的理論,都對耆那教的思想有所吸收甚至直接引用。在陳那、法稱確立起印度中古邏輯體系之後,耆那教在邏輯學方面著名的人物有阿卡蘭卡(Akalanka,約8世紀)、維底亞南德(Vidyananda,約公元800年)、曼尼卡南迪(Manikya

  nandi,約公元800年)、普拉帕昌德拉(Prabha candra,約公元825年)、德瓦蘇裏(Deva

  suri,公元12世紀)和海默昌德拉(Hema

  Candra,公元12世紀)等,他們的思想基本和佛教的法稱相同,即都認爲喻例是推論式的一種多余的部分,而這種觀點與近代邏輯思想相一致。

  因明(Hetuvidya)

  亦稱爲“因明處”(Hetuvidyasthana)。印度佛家邏輯學。印度古典邏輯的主要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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