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之一。“因明”一詞音譯爲“希都費陀”,早見于《瑜伽師地論》。Hetu即“因”,指原因、根據、理由;vidya指爲“明”,其含義爲知識、智慧。因明就是關于推理、論證的學說,實際上是佛教的知識論、邏輯和論辯學的叁合體。大乘佛教將它與聲明、工巧明、醫方明、內明合稱爲“五明”。
因明起源于古印度婆羅門教、佛教、耆那教以及各個派別之間的激烈論爭,所以一開始就帶有強烈的論辯色彩。公元前2世紀時,印度的外道順世派就被稱爲“因論者”(Haituka,或譯邏輯家)。其後的正理派和佛家也欲在這個方面發展自己的優勢。在對邏輯理論的探討中,正理派注重對正確知識的獲得,僞知識的澄清,因而詳細探究了推理論證的方法和對象、形式和過程、動機和資料以及辯論術等,公元3、4世紀時,其學說已系統整理成爲《正理經》。正理派創立的五支論式包括宗、因、喻、合、結五個部分。公元4世紀,大乘瑜伽行派大師世親吸收並發展了正理派的成果,建立了向叁支因明過渡的系統。到五世紀時,陳那又給前人的“因叁相”說以獨到的發揮,把五支作法改造爲只包含宗、因、喻的叁支作法,對古因明進行了根本性的改造,陳那撰有《因明正理門論》《集量論》等重要著作,世稱陳那以後的因明爲“新因明”。公元7世紀時,法稱對因明又有所發展,其“因明七論”爲後世所注重,在我國西藏地區有很大影響。“因明七論”中的《正理滴論》一書中提出了自性因、果性因、不可得因作爲正確的差別相,又使同異喻單獨立式,使得因明叁支更接近叁段論,成爲真正的演繹論證。
在中國,因明的傳播和發展有漢傳和藏傳二個支派。早在南北朝時期,佛教學者真谛等人曾把《方便心論》、《回诤論》、《如實論》等古因明著作譯成漢文,但影響並不廣。唐初玄奘譯出新因明的兩部代表作:陳那的《因明正理門論》和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還爲門人和僧衆詳細解說。以後,一些高僧根據玄奘口義引申發揮,競作注疏,極一時之盛。玄奘所傳的因明也隨門人新羅僧圓測、順憬和日僧道昭、智通等人,遠傳到朝鮮、日本,影響深遠。元末以後,漢傳因明典籍散失、殆盡,幾成絕學。20世紀初才又複蘇。藏傳因明又成爲量論、量學,特別注意佛教的知識論。盛行于西藏及附近地區的寺廟中。以11世紀俄•洛丹喜饒爲分界,之前爲古量論,主要是對因明的譯介。之後爲新量論,出現了藏人的因明自著,形成了藏傳因明特有的“攝類”特色。法稱的“因明七論”,從7世紀末起隨同佛教陸續傳如西藏,大約到11世紀時已全部譯出。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也由漢文轉譯成藏文。13世紀時,西藏薩迦派第四代祖師薩迦•貢噶堅贊撰《正理寶藏論》及自注,解釋了陳那、法稱學說中的許多問題,奠定了藏傳因明的基礎。14世紀時,西藏格魯派祖師宗喀巴將因明與修持結合起來,他的八大弟子又大加闡揚,形成了帶有神秘色彩的獨特系統。由于西藏佛教學者的倡導力行,西藏寺院課程中遂保持了講習因明的傳統。藏傳因明保存了古代印度豐富的邏輯資料,有許多重要的因明著作在印度已經亡失,幸賴藏文譯本得以流傳至今。
因中有果論(Satkarya vada)
古代印度數論派哲學關于因果關系的學說。最早見于自在黑的《數論頌》,中譯本《金七十論》中也有論述。認爲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結果均潛存于原因中。理由爲:(1)無不可作故,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具有相互依存的關系,某一事物的存在必以另一事物爲原因,無中不能生有,猶如沙中不能取油。(2)必須取因故,因與果有固定的關系,一定的結果必然取決于一定的原因,猶如奶酪取于奶而不能取于水;(3)一切不生故,一定的原因如果不能産生相應的結果,那麼一切能生出一切,草、石也能生出金銀,實際上是不可能的;(4)能作所作故,特定的結果必生于特定的原因,尤如陶工只能以土泥而不能以草木製瓶;(5)隨因有果故,因果性質相同,同類的事物必生于同類的原因,如麥芽生于麥種。數論派提出因中有果論的目的是爲了從物質世界的存在(果)中推論出精神性的神我(因)的存在,以維護神我和自性並存的二元論世界觀。
二十五谛
古代印度數論派哲學關于宇宙構成和演化的學說。最早見于自在黑的《數論頌》,中譯本《金七十論》中也有論述。認爲宇宙由神我和自性結合而成,神我是精神性的實體,自性是物質處于混沌、未生變異的狀態,神我和自性被稱爲“二谛”。當自性中蘊涵的叁德(薩陲、羅、達摩)失去平衡時,則産生變異,從中演化出世界各種現象。首先産生覺,由覺生我慢(自我意識),由我慢生五唯(五細微元素:色、聲、香、味、觸),覺、我慢和五唯被稱爲七谛。再由五唯生十一根,包括五知根(即五種感覺器官:眼、耳、鼻、舌、身),五作根(即五種行動器官:口、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以及心根。最後産生五大(五粗大元素:地、水、風、火、空),五知根、五作根、心根以及五大被稱爲十六谛,合以上二谛、七谛共爲二十五谛。數論認爲覺悟此二十五谛者即可獲得解脫。
十六谛義
亦稱“十六句義”。古代印度正理派哲學學說。宣稱是求得解脫的十六種知識。涉及本體論、認識論、倫理學和邏輯學等範圍。最早見于足目的〈正理經〉。十六谛義爲:(1)量,指知識的來源或獲得知識的方法有四種:現量(知覺)、比量(推理)、比喻量(類比)、證言量(聖言);(2)所量,指認識對象,共十二種:我(靈魂)、身(肉體)、根(感覺器官)、境(感覺對象)、覺(知性)、意(心)、業(作爲)、煩惱(過失)、彼有(輪回)、果(果報)、苦、解脫;(3)疑,一種不確定的心理狀態,反映事物的矛盾性;(4)動機,人們進行活動時力求達到的目的;(5)見邊(亦譯實例),以不可爭辯的事實作爲論證的實例;(6)宗義,最終的結論或理論,公認有四種:一切宗所共許,本宗許他宗不許,立一理論其他宗自隨,以敵之論攻他自身;(7)論式,指推論的五段式方法,即宗、因、喻、合、結;(8)思擇,借悖謬而求真知的推理;(9)決了,對事物的真實性質的判斷;(10)真論議,按照邏輯的正確規劃進行反複推論;(11)紛論議,亦譯論诤,指詭辯;(12)壞義,亦譯論诘,指攻擊和破壞對方的論題;(13)似因,指推論過程中所犯錯誤的原因;(14)曲解,歪曲對方的原意加以攻擊;(15)倒難(亦譯“誤難”),以荒唐的理由得出錯誤的結論,用以反對和非難對方;(16)墮負,指在辯論中可能失敗的原因。該學說對印度邏輯學的發展起過積極的推動作用。
古正理 見“正理派”。
新正理(Navya—nyaya) 見“正理論”。
數論
印度正統婆羅門教哲學流派之一數論派用語。音譯爲“僧”。有人認爲它的原義爲“計算”、“數”,後來引申爲“思索研究”。《唯識數記》說“數論”“梵雲僧,此翻爲數,即智慧數。數度諸法,根本立名。從數起論,名爲數論,論能生數,亦曰數論。”
勝論 音譯爲吠世師迦、毗世師等,意譯爲勝宗、勝論。印度正統所羅門教哲學流派之一勝論派用語。Vaisesika
一詞是從Visesa(特殊、差異、區別、殊勝)一詞引申而來,其重點是研究世界各種現象差異方面的哲學。所以有人認爲勝論是以它的邏輯學說中的特殊範疇(異句義)所命名的,也有人認爲是由于它戰勝其他哲學派別而得名。如《唯識述機》說“吠世史迦,此翻爲勝。造六句論,諸論罕匹,故雲勝也。或勝人所造,故名勝論。”參見“勝論派”。
六句義
古代印度勝論派哲學關于劃分世界爲六種範疇的學說。最早見于迦那陀所著《勝論經》,認爲世界一切事物和現象均可分爲六種句義(範疇),即實際、德、業、同、異、和合。實(實體)是一切現象的依據,世界的基礎,包括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九種,既有物質性的東西也有精神性的東西。德是事物的屬性,依存于實體,包括色、香、味、觸、數、量、別體(差異性)、合(結合性)、離(分離性)、彼體(遠)、此體(近)、覺、苦、樂、欲、嗔、勤勇、重、液(流動性)、潤、行(傾向性)、法、非法、聲共24種。業是實體的運動狀態,有五種形式:取(上升)、舍(下降)、屈(收縮)、伸(擴張)、行(進行)。同與異是說明事物的共性和個性。和合是闡明實、德、業叁句義相結合而不分離的觀念之原因。後又在此基礎上發展爲“七句義”、“十句義”。
十句義
古代印度勝論派哲學關于劃分世界爲十種範疇的學說。主要見于玄奘所譯慧月《勝宗十句義論》本。較六句義增加有能、無能、俱分、無說四句義。有能是指實體、屬性和運動在一定情況下互相結合的可能性。無能指這種結合的不可能性。俱分(亦同亦異)指事物間的同異性,無說(非存在)指事物在以下五種情況時不存在,即未生無、已滅無、更互無、畢竟無、不會無。
因中無果論
古代印度勝論派哲學關于因果關系的學說。最早見于迦那陀所著《勝論經》,認爲世界一切事物均不相同。從實體的別異性推論出因果有別,即原因中本無結果的結論。理由爲:(1)因果觀念相異,雖然縷可成衣,但無人將縷視爲衣;(2)因果名稱相異,衣、縷叫法不同,不可將縷稱爲衣,也不可將衣稱爲縷;(3)一因可生異果,縷可織布也可作繩;(4)因果時間異,因前果後,不在同時;(5)因果形式異,衣、縷形狀不同;(6)因果數量異,多縷方能成一衣;(7)若因中有果,應該一因成一果,不須多因。實際上常爲多因成一果,反知因果各異。勝論派提出因中無果論是與多元積聚論點世界觀相一致的,認爲宇宙最終可分爲六種範疇(也有七種、十種之說),實體是各種範疇的基礎,包括地、水、風、火、空、時、方、我、意九種,不分物質與精神,積聚而成整個世界,故因果無關系。
聲常住論
即“言語不滅論”。印度彌曼差派的一種宗教理論。認爲吠陀是唯一的、常住不滅的。人們所有的言語和概念都是吠陀或最高實體梵自身(表現爲吠陀文句)借著發聲的機緣而呈現的永恒實在,而不是人們自身的東西。彌曼差派的聲常住論與勝論—正理論、佛教等所主張的聲無常住論進行了長期的論爭。或者認爲聲音是人們“所作的”,聲音發出後立即會消失,並用日常的經驗事例和邏輯推理加以反駁。
五明
全稱“五明處”,古代印度的五類學科聲明、工巧明、醫方明、內明的統稱。前四明是各學派共同的,後一名各學派各有自己的典籍、宗旨,內容亦不相同。如佛教以叁藏十二部經典教義爲內明。婆羅門教則以四吠陀爲內明。大乘佛教積極主張利益衆生,以五明爲學人必學的內容,並認爲它是圓成佛果的“大智資量”。聲明即研究語言和名、句、文身等如何構成的學問;工巧明包括的範圍很廣,據《瑜伽師地論》卷十五“工業明處”稱:農、商、事王、書、標、計度、數、印、占相、咒術、營造(雕塑)、生成(豢養六畜等)、防那(紡織、編織、縫紉)、和合(調解爭論)、成熟(飲食業)、音樂等十二種均屬此;醫方明相當于現在的醫藥科學和醫療技術;因明即印度邏輯學,爲印度正理派首創。印度佛教瑜珈行派學者彌勒、無著在《瑜伽師地論》中用“論體”等七事來作解釋,重在辯論術方面的研究。到了陳那作《集量論》把它發展到以“量論”(帶有認識論的意義)爲主要內容的探討。北魏延興二年(472年)吉迦夜譯《方便心論》和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後窺基作《因明入正理論疏》六卷,成爲漢地研究因明的主要典籍。從此,因明在中國佛學界得到廣泛流傳。內明即佛學,指釋迦的言教,包括菩薩藏和聲聞藏兩類教典。據《瑜伽師地論》卷十叁《聞所成地》的釋說,“內明處”略有四種相:一、由事施舍建立相(指經、律、論的建立);二、由想差別施設建立相(指佛教專有名相的建立);叁、由攝聖教相(指解釋佛教教義的理論);四、由佛教所應知處相(指佛教所應知道的法教)。
量學
亦稱“量論”。關于“量”的學問。“量”爲印度各教派通用的哲學名詞。意爲認識方法、認識手段或認識的根據。如“現量”、“比量”。大體相當于現今所謂的認識論或者知識論。由于“藏傳因明”較多注重因明中知識論內容的研究,故“藏傳因明”又稱“藏傳量學”。或簡稱“量學”。
《印度邏輯之術語》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