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印度逻辑之术语▪P2

  ..续本文上一页之一。“因明”一词音译为“希都费陀”,早见于《瑜伽师地论》。Hetu即“因”,指原因、根据、理由;vidya指为“明”,其含义为知识、智慧。因明就是关于推理、论证的学说,实际上是佛教的知识论、逻辑和论辩学的三合体。大乘佛教将它与声明、工巧明、医方明、内明合称为“五明”。

  因明起源于古印度婆罗门教、佛教、耆那教以及各个派别之间的激烈论争,所以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论辩色彩。公元前2世纪时,印度的外道顺世派就被称为“因论者”(Haituka,或译逻辑家)。其后的正理派和佛家也欲在这个方面发展自己的优势。在对逻辑理论的探讨中,正理派注重对正确知识的获得,伪知识的澄清,因而详细探究了推理论证的方法和对象、形式和过程、动机和资料以及辩论术等,公元3、4世纪时,其学说已系统整理成为《正理经》。正理派创立的五支论式包括宗、因、喻、合、结五个部分。公元4世纪,大乘瑜伽行派大师世亲吸收并发展了正理派的成果,建立了向三支因明过渡的系统。到五世纪时,陈那又给前人的“因三相”说以独到的发挥,把五支作法改造为只包含宗、因、喻的三支作法,对古因明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造,陈那撰有《因明正理门论》《集量论》等重要著作,世称陈那以后的因明为“新因明”。公元7世纪时,法称对因明又有所发展,其“因明七论”为后世所注重,在我国西藏地区有很大影响。“因明七论”中的《正理滴论》一书中提出了自性因、果性因、不可得因作为正确的差别相,又使同异喻单独立式,使得因明三支更接近三段论,成为真正的演绎论证。

  在中国,因明的传播和发展有汉传和藏传二个支派。早在南北朝时期,佛教学者真谛等人曾把《方便心论》、《回诤论》、《如实论》等古因明著作译成汉文,但影响并不广。唐初玄奘译出新因明的两部代表作: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和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还为门人和僧众详细解说。以后,一些高僧根据玄奘口义引申发挥,竞作注疏,极一时之盛。玄奘所传的因明也随门人新罗僧圆测、顺憬和日僧道昭、智通等人,远传到朝鲜、日本,影响深远。元末以后,汉传因明典籍散失、殆尽,几成绝学。20世纪初才又复苏。藏传因明又成为量论、量学,特别注意佛教的知识论。盛行于西藏及附近地区的寺庙中。以11世纪俄•洛丹喜饶为分界,之前为古量论,主要是对因明的译介。之后为新量论,出现了藏人的因明自著,形成了藏传因明特有的“摄类”特色。法称的“因明七论”,从7世纪末起随同佛教陆续传如西藏,大约到11世纪时已全部译出。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也由汉文转译成藏文。13世纪时,西藏萨迦派第四代祖师萨迦•贡噶坚赞撰《正理宝藏论》及自注,解释了陈那、法称学说中的许多问题,奠定了藏传因明的基础。14世纪时,西藏格鲁派祖师宗喀巴将因明与修持结合起来,他的八大弟子又大加阐扬,形成了带有神秘色彩的独特系统。由于西藏佛教学者的倡导力行,西藏寺院课程中遂保持了讲习因明的传统。藏传因明保存了古代印度丰富的逻辑资料,有许多重要的因明著作在印度已经亡失,幸赖藏文译本得以流传至今。

  因中有果论(Satkarya vada)

  古代印度数论派哲学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最早见于自在黑的《数论颂》,中译本《金七十论》中也有论述。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结果均潜存于原因中。理由为:(1)无不可作故,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具有相互依存的关系,某一事物的存在必以另一事物为原因,无中不能生有,犹如沙中不能取油。(2)必须取因故,因与果有固定的关系,一定的结果必然取决于一定的原因,犹如奶酪取于奶而不能取于水;(3)一切不生故,一定的原因如果不能产生相应的结果,那么一切能生出一切,草、石也能生出金银,实际上是不可能的;(4)能作所作故,特定的结果必生于特定的原因,尤如陶工只能以土泥而不能以草木制瓶;(5)随因有果故,因果性质相同,同类的事物必生于同类的原因,如麦芽生于麦种。数论派提出因中有果论的目的是为了从物质世界的存在(果)中推论出精神性的神我(因)的存在,以维护神我和自性并存的二元论世界观。

  二十五谛

  古代印度数论派哲学关于宇宙构成和演化的学说。最早见于自在黑的《数论颂》,中译本《金七十论》中也有论述。认为宇宙由神我和自性结合而成,神我是精神性的实体,自性是物质处于混沌、未生变异的状态,神我和自性被称为“二谛”。当自性中蕴涵的三德(萨陲、罗、达摩)失去平衡时,则产生变异,从中演化出世界各种现象。首先产生觉,由觉生我慢(自我意识),由我慢生五唯(五细微元素:色、声、香、味、触),觉、我慢和五唯被称为七谛。再由五唯生十一根,包括五知根(即五种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五作根(即五种行动器官:口、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以及心根。最后产生五大(五粗大元素:地、水、风、火、空),五知根、五作根、心根以及五大被称为十六谛,合以上二谛、七谛共为二十五谛。数论认为觉悟此二十五谛者即可获得解脱。

  十六谛义

  亦称“十六句义”。古代印度正理派哲学学说。宣称是求得解脱的十六种知识。涉及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和逻辑学等范围。最早见于足目的〈正理经〉。十六谛义为:(1)量,指知识的来源或获得知识的方法有四种:现量(知觉)、比量(推理)、比喻量(类比)、证言量(圣言);(2)所量,指认识对象,共十二种:我(灵魂)、身(肉体)、根(感觉器官)、境(感觉对象)、觉(知性)、意(心)、业(作为)、烦恼(过失)、彼有(轮回)、果(果报)、苦、解脱;(3)疑,一种不确定的心理状态,反映事物的矛盾性;(4)动机,人们进行活动时力求达到的目的;(5)见边(亦译实例),以不可争辩的事实作为论证的实例;(6)宗义,最终的结论或理论,公认有四种:一切宗所共许,本宗许他宗不许,立一理论其他宗自随,以敌之论攻他自身;(7)论式,指推论的五段式方法,即宗、因、喻、合、结;(8)思择,借悖谬而求真知的推理;(9)决了,对事物的真实性质的判断;(10)真论议,按照逻辑的正确规划进行反复推论;(11)纷论议,亦译论诤,指诡辩;(12)坏义,亦译论诘,指攻击和破坏对方的论题;(13)似因,指推论过程中所犯错误的原因;(14)曲解,歪曲对方的原意加以攻击;(15)倒难(亦译“误难”),以荒唐的理由得出错误的结论,用以反对和非难对方;(16)堕负,指在辩论中可能失败的原因。该学说对印度逻辑学的发展起过积极的推动作用。

  古正理 见“正理派”。

  新正理(Navya—nyaya) 见“正理论”。

  数论

  印度正统婆罗门教哲学流派之一数论派用语。音译为“僧”。有人认为它的原义为“计算”、“数”,后来引申为“思索研究”。《唯识数记》说“数论”“梵云僧,此翻为数,即智慧数。数度诸法,根本立名。从数起论,名为数论,论能生数,亦曰数论。”

  胜论 音译为吠世师迦、毗世师等,意译为胜宗、胜论。印度正统所罗门教哲学流派之一胜论派用语。Vaisesika

  一词是从Visesa(特殊、差异、区别、殊胜)一词引申而来,其重点是研究世界各种现象差异方面的哲学。所以有人认为胜论是以它的逻辑学说中的特殊范畴(异句义)所命名的,也有人认为是由于它战胜其他哲学派别而得名。如《唯识述机》说“吠世史迦,此翻为胜。造六句论,诸论罕匹,故云胜也。或胜人所造,故名胜论。”参见“胜论派”。

  六句义

  古代印度胜论派哲学关于划分世界为六种范畴的学说。最早见于迦那陀所著《胜论经》,认为世界一切事物和现象均可分为六种句义(范畴),即实际、德、业、同、异、和合。实(实体)是一切现象的依据,世界的基础,包括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九种,既有物质性的东西也有精神性的东西。德是事物的属性,依存于实体,包括色、香、味、触、数、量、别体(差异性)、合(结合性)、离(分离性)、彼体(远)、此体(近)、觉、苦、乐、欲、嗔、勤勇、重、液(流动性)、润、行(倾向性)、法、非法、声共24种。业是实体的运动状态,有五种形式:取(上升)、舍(下降)、屈(收缩)、伸(扩张)、行(进行)。同与异是说明事物的共性和个性。和合是阐明实、德、业三句义相结合而不分离的观念之原因。后又在此基础上发展为“七句义”、“十句义”。

  十句义

  古代印度胜论派哲学关于划分世界为十种范畴的学说。主要见于玄奘所译慧月《胜宗十句义论》本。较六句义增加有能、无能、俱分、无说四句义。有能是指实体、属性和运动在一定情况下互相结合的可能性。无能指这种结合的不可能性。俱分(亦同亦异)指事物间的同异性,无说(非存在)指事物在以下五种情况时不存在,即未生无、已灭无、更互无、毕竟无、不会无。

  因中无果论

  古代印度胜论派哲学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最早见于迦那陀所著《胜论经》,认为世界一切事物均不相同。从实体的别异性推论出因果有别,即原因中本无结果的结论。理由为:(1)因果观念相异,虽然缕可成衣,但无人将缕视为衣;(2)因果名称相异,衣、缕叫法不同,不可将缕称为衣,也不可将衣称为缕;(3)一因可生异果,缕可织布也可作绳;(4)因果时间异,因前果后,不在同时;(5)因果形式异,衣、缕形状不同;(6)因果数量异,多缕方能成一衣;(7)若因中有果,应该一因成一果,不须多因。实际上常为多因成一果,反知因果各异。胜论派提出因中无果论是与多元积聚论点世界观相一致的,认为宇宙最终可分为六种范畴(也有七种、十种之说),实体是各种范畴的基础,包括地、水、风、火、空、时、方、我、意九种,不分物质与精神,积聚而成整个世界,故因果无关系。

  声常住论

  即“言语不灭论”。印度弥曼差派的一种宗教理论。认为吠陀是唯一的、常住不灭的。人们所有的言语和概念都是吠陀或最高实体梵自身(表现为吠陀文句)借着发声的机缘而呈现的永恒实在,而不是人们自身的东西。弥曼差派的声常住论与胜论—正理论、佛教等所主张的声无常住论进行了长期的论争。或者认为声音是人们“所作的”,声音发出后立即会消失,并用日常的经验事例和逻辑推理加以反驳。

  五明

  全称“五明处”,古代印度的五类学科声明、工巧明、医方明、内明的统称。前四明是各学派共同的,后一名各学派各有自己的典籍、宗旨,内容亦不相同。如佛教以三藏十二部经典教义为内明。婆罗门教则以四吠陀为内明。大乘佛教积极主张利益众生,以五明为学人必学的内容,并认为它是圆成佛果的“大智资量”。声明即研究语言和名、句、文身等如何构成的学问;工巧明包括的范围很广,据《瑜伽师地论》卷十五“工业明处”称:农、商、事王、书、标、计度、数、印、占相、咒术、营造(雕塑)、生成(豢养六畜等)、防那(纺织、编织、缝纫)、和合(调解争论)、成熟(饮食业)、音乐等十二种均属此;医方明相当于现在的医药科学和医疗技术;因明即印度逻辑学,为印度正理派首创。印度佛教瑜珈行派学者弥勒、无著在《瑜伽师地论》中用“论体”等七事来作解释,重在辩论术方面的研究。到了陈那作《集量论》把它发展到以“量论”(带有认识论的意义)为主要内容的探讨。北魏延兴二年(472年)吉迦夜译《方便心论》和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后窥基作《因明入正理论疏》六卷,成为汉地研究因明的主要典籍。从此,因明在中国佛学界得到广泛流传。内明即佛学,指释迦的言教,包括菩萨藏和声闻藏两类教典。据《瑜伽师地论》卷十三《闻所成地》的释说,“内明处”略有四种相:一、由事施舍建立相(指经、律、论的建立);二、由想差别施设建立相(指佛教专有名相的建立);三、由摄圣教相(指解释佛教教义的理论);四、由佛教所应知处相(指佛教所应知道的法教)。

  量学

  亦称“量论”。关于“量”的学问。“量”为印度各教派通用的哲学名词。意为认识方法、认识手段或认识的根据。如“现量”、“比量”。大体相当于现今所谓的认识论或者知识论。由于“藏传因明”较多注重因明中知识论内容的研究,故“藏传因明”又称“藏传量学”。或简称“量学”。

  

《印度逻辑之术语》全文阅读结束。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