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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真唯識量”簡論▪P5

  ..續本文上一頁義?

  從沈先生的例子也可以證明古德所謂“非研諸論難曉因明”的論斷實在是顛簸不破的真理。因明作爲佛家邏輯,是佛學的工具,其例證多取自佛學諸論。因明學是辯論的産物,也是辯論的武器。因明著作中的實例大多是佛家與各宗各派爭論的內容。一個論證包括內容與形式兩個方面。形式邏輯可以不管內容的真假,只問形式的對錯,但是因明的規則中還涉及到對內容的要求,這是因明的特殊性。一方面“不悉因明莫通諸論”,另一方面“非研諸論難曉因明”。因此,研究因明,學點佛學很有必要。沈先生錯誤的實質就在于他不通佛教諸宗奧義,純以自己的分別念或成見做判斷,焉得不謬!

  石村先生在《因明述要》中主張將因明與佛學剝離開來,理由是因明發源于早期順世派,形成于正理派,更新于佛教,因此非一宗一派之産物。從原則上我並不反對,就象同意“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的批判繼承論一樣。但也正如批判繼承論的空洞一樣,將因明與佛學剝離的原則也同樣空洞無依。你不了解佛學,就無法真正了解因明,甚至僅僅了解佛學也是不夠的,對印度當時各宗派的理論主張也要略知一二,否則你根本不知道爲什麼某種說法在爭論者之間是共許的,而稍微改變一下爭論對象,則又是不共許的;什麼情況下是隨自一分非他,或隨他一分非自;又在什麼情況下成了自教相違(換句話說,你不知道對方的理論體系,怎麼能判定對方是自教相違?)等。因爲這些都是對某個特定的理論體系而言的,因此,因明中不存在抽象的過失論,若論式有過,必定是具體的。

  五、 結語及余論

  綜上所述,從形式上看,“真唯識量”叁支爲共、自、自,實際上叁支皆爲自。總而言之,整個比量爲自比量。

  玄奘的“真唯識量”作爲自比量來看,叁支無過,是符合因明立論規則的。正由于是自比量,只能自立,不能破他。所以定賓才說“真唯識量”不過“一時之用”、

  “未必即堪久後流行”。玄奘在曲女城無遮大會上宣布,有能修改一字者,斬首相謝。玄奘之所以敢這樣說,真正的原因是該比量是自比量,靈活地運用了因明的格式和規則,又標上“真故”,宣傳的是本宗勝義,完全能自圓其說,小乘確實奈何不得。無遮大會開了十八天,無人敢應,以玄奘不戰而宣告終結。這就引申出一個規則,辯論雙方無共比量時,立論方必須以自比量證明自宗在邏輯上無過,否則便有自教相違,對方就可能用他比量在你的理論體系中找出漏洞,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令你的立論不能成立。從能立自方面來講,“真唯識量”的確是“萬世立量之正軌”,但從能破他方面來說,又未能達到目的,所以,定賓認爲“今詳叁藏一時之用,將以對敵,未必即堪久後流行”也可謂不刊之論,這兩者是不矛盾的。因明或破或立,固非一定,有只破不立的顯過破,也自然應有依自比量立而不破的自能立,既能立也能破的立量破並非因明的唯一形式。

  “真唯識量”的創立是因明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它産生于內道大小乘之間的論爭,使唯識的理論論證更趨嚴密。佛教的許多理論是不共的。哲人已往,現在,見濁更爲深重,邪說紛纭。在宗派林立的學者世間和以常識爲真理的非學者世間,當人們以邪見抨擊佛教教義時,我們能否象玄奘法師那樣高揚大乘的旗幟,製服惡見,或至少能自立于不敗之地?這是擺在我們每一位叁寶弟子面前的現實問題。我想除了深入地聞思修,磨利俱舍、中觀、唯識和因明以及聲明的利劍之外,別無他途。

  須注意的是,由于護教心切,佛弟子在爭論過程中難免情緒化,自覺不自覺地違反因明通則的事時有發生,即使于大德也偶有所見。如文軌《莊嚴疏》卷二說:“此雲自許不簡他許,以他亦許極成之色初叁所攝眼所不攝故。……此爲遮相違故,須自許言。”這就把玄奘自許的自比量當成了成共比量。他沒有顧及宗之有法色實際指的是相分色,相分色不極成,若不加簡別,就會犯他所別不成宗過。現在宗中相分色是意許而非言陳,在宗上未加簡別也還能說得過去,但一到舉因時,矛盾就暴露出來了。若因支再不加“自許”,以彌補宗的不簡,必有“他隨一所依不成過”。縱使因法爲雙方所共許極成,敵論也不肯許因于宗有法上轉(即不承認因法爲宗前陳之有法所具,如宗後陳之法),因爲宗有法的意許是不極成的,意許是雙方論诤的對象。總之,因支不能是共比量,若當作共比量看,就不可避免地犯“他隨一所依不成過”。文軌說因上“自許”目的是事先預防敵論來出相違過,敵出相違過,則以“自許”救自。如前所說,宗有法意許爲自許,即爲無體,因若共許(有體),已經有過,加了自許,方可救自。不加自許,自身尚且不保,又哪裏談得上事先設防以遮破敵難呢?可見,“自許”二字是管到整個因支的,因支爲自比量。正如我等不欲外道宗派將其觀點強加于我,我亦不欲將自宗觀點強加于人。以上這些,是需要極力避免的。

  當然,爭論最好能用共比量,但即使是世間科學,在其知與未知的模糊前沿,也須加以自許簡別,直到一方最後勝出,爲世間普遍接收爲止。這個過程是存在的,也是自然的。何況是一種需要內證實踐的學問。我們每一個人孤獨地來到世間,也獨自地面對死亡。因此,輪回與解脫也必然是面對個體生命的,這也是佛教很難成爲世間共比量的最深刻原因。我們的立量不要說對外道,有時即使對內道諸宗,都必然要用到自比量。它最後能否達成共比量,那是需要共業因緣的,其中並無主宰。因此,我也希望諸位道友在爭論中少一份執著,多一份隨緣之心。

  由于水平淺陋,在轉述分析古德時賢論著時,錯謬之處一定在所難免,願于叁根本前誠心忏悔。若有絲毫功德,皆回向六道無邊無際的衆生,願離苦得樂,早成正覺。

  主要參考文獻

  [1] 鄭偉宏,《佛家邏輯通論》(電子版)

  [2] 釋剛曉,玄奘《真唯識量》古疏釋(電子版)

  [3] 徐東來,永明延壽對“真唯識量”的分析(電子版)

  [4] 釋剛曉,關于玄奘的真唯識量(電子版,原載2002年《佛學研究》)

  [5] 寂天論師著,如石法師譯,《入菩薩行論·智慧品》(電子版)

  

《玄奘“真唯識量”簡論》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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