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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入正理論通釋(單培根)▪P5

  ..續本文上一頁未完)(本篇完)(摘自《內明》196期)

  『俱不成者,複有二種,有及非有。若言如瓶,有俱不成。

  若說如空,對非有論,無俱不成。』

  能立法所立法兩俱不成,又有二種。一種是有同嘹依的。一種是無同喻依的。例如宗因仍同上所說,聲常,無質礙故。同喻說,諸無質礙,見彼是常,如瓶。瓶是有的,此是有的俱不成。以瓶是有質礙的,是無常的。若說如空,對不承認空是存在的說,是無的俱不成。空是無的,更談不到有質礙無質礙,常無常。我想,人們要發生疑問了。俱品一分轉說如說聲常,無質礙故,此中常宗,以虛空爲同品,無質礙性於虛空有。明明是聲常無質礙故,以虛空是常,爲同品,無質礙性於虛空有。爲什麼這裏又說是俱不成呢

  這不是前後自相矛盾嗎

  答:前後是沒有矛盾的。要知道前俱品一分轉所擧的空,是對有空論說的。以虛空爲有,故是常,是無質礙。今對非有空論說,擧空爲同品。空是非有的,還有什麼常和無質礙可說。不是說得很明嗎

  「若說如空,對非有論,無俱不成。』反之,若說如空,對有空論,有俱成了。問:什麼知道俱品一分轉中所擧的空是有空論呢

  答:同品必需有體,無體不可爲同品,故知所擧的空是有空論。問:俱不成中不是也說同品嗎

  一樣是同品,爲什麼相反了呢

  答:是同品。說明同喻的俱不成有二種,一種是有體俱不成,雖非無體,然是異品之體,擧以作爲同品,於是兩俱不成。一種是無體俱不成。這裏是爲無體俱不成舉例啊!也即是說,無體是不可作爲同品的。問:前說:「異品者,謂於是處無其所立。若有是常,見非昕非。如虛空等。—又說:「異法者,若於是處說所立無因遍非有,謂苦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等。』這也是對有體空的說了。若對無體空是否可以這樣說呢

  答:也是這樣說:前不是說明嗎

  「此中常言表非無常,非所作言表無所作,如有非有說明非有。—異品異法中所說,都是遮詞,所擧有體。也是就其遮的一面言,不是就表的一面說。異品異法所擧的空,認爲空是有體的。其空非無常非所作。認爲無空的,當然是非無常非所作。人們還是想不通,又要問:空即是無,無即是空。空無明明是無質礙,空無明明是常。爲什麼是俱不成

  答:要知道,有體,才問這體是有質礙的無質礙的。有體,才問這體是無常的常的。無體,還有什麼有質礙無質礙的分別,有無常和常的分別。你說空無明明是無質礙是常,這不已是有體空了嗎

  你所說的空無,不是遮詞,乃是表詞了。我於此又有感想,佛教般若是說空的,人們每於此不能得到正確了解。佛說般若甚深空性。而人們不肯勤下工夫,虛心謙懷。抱成見以測度,以致發生種種錯誤的見解。我想,對於此因明所說空的遮表義趣能有體會,對於般若空的正確理解,是有所幫助的。

  『無合者,謂於是處無有配合。但於瓶等雙現能立所立二法

  。如言於瓶見所作性及無常性。』

  如言於瓶見所作性及無常性,這是古因明師所擧的同喻例。此同喻在聲無常宗所作性故因上,能立所立兩俱成的。陳那認爲這樣說法,只是說在瓶等上能立昕立二者都有的。但是此二者的關系怎樣呢

  沒有將二者配合起來,人們還是難以理解的。應當說:若是所作,見彼無常。人們才看得出二者的關系。古因明師所說的同喻看不出二者的關系,所以他又立第四支臺,說瓶有所作,瓶是無常,當知聲有所作,聲即無常。陳那在同喻中說,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已顯出二者如何配合,故不用第四合支了。

  『倒合者,謂應說言諸所作者皆是無常,而倒說言,諸無常

  者,皆是所作。』

  以因成立宗,不是以宗成立因。以所作性因,成立無常宗。故二者配合,應說所作者是無常。不是以無常宗,成立所作因。故若說無常者是所作,是顛倒配合了。

  『如是名似同法喻晶。』

  如以上所說,是名似同法喻晶。

  『似異法中所立不遣者,且如有言,諸無常者,見彼質礙,

  譬如極微。由於極微所成立法常性不遺,彼立極微是常性故

  。能成立法無質礙無。”

  前同喻是無質礙見彼是常,今異嘹是無常者見彼質礙。此是聲論對勝論。疏說,「聲勝二論,俱計極微常故。』極微常,故所立法常性不遣。極微有質礙,能立法無質礙遣離了。

  氣能立不遣者,謂說如業。但這所立,不遣能立。彼說諸業

  ,無質礙故。』

  業是無常的,與所立法常遣離。但業是無質礙的,與能立法無質礙不遺離了。

  『俱不遺者,對彼有論說如虛空。由彼虛空不遺常性,無質

  礙性。以說虛空是常性故,無質礙故。”

  有論指有空論。此是聲論對薩婆多部。薩婆多是小乘一切有部、

  彼以虛空是常性,無質礙。故是俱不遣。若對無空論,則是兩俱遣的異法喻了。異喻但取遮不取表。有遮有表的異法亦取其遮不取其表。若無異法亦可,無法即一切都遮了。

  『不離者,謂說如瓶,見無常性,有質礙性。』

  這樣說見無常性有質礙性,二者不聯系,看不出如何不離。

  『倒離者,謂如說言,諸質礙者,皆是無常。』

  異喻是顯示宗法無處因定非有,故應說諸無常者皆有質礙。今倒過來說諸質礙者皆是無常。即不能返顯了。

  氣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如以上所說的似宗所因似喻許多話,非正能立,是爲似能立。此論於似能立言之最詳,占全書文字叁分之二。若合能立似能立,占全書文字六分之五。可見此是詳論能立之書,是要在悟他之用的。其所以詳細論說似能立,正是要使能立時不把錯誤,得成真能立。

  “複次,爲自開悟,當知唯有現比二量。』

  要悟他,必先自悟。尚未自悟,用什麼來悟他呢

  自悟是悟他的先決條件。用以自悟的現量比量,是真能立之所需具。量是量知。所量知的,是自相共相。非離此二相之外。別有所量。現量了知自相,比量了知共相。不需再有其余量了。局於法之自體的是自相。此要現量親知。共同於他的是共相,由比量相比而推知。基疏說:「諸量之中,古說或叁,現量、比量及聖教量,亦名正教及至教量,或名聲量。觀可信聲而比義故。』所謂可信聲。或者是所信仰的人聽說的話,或者是崇信的經典中聽說的話,比如其義。「或立四量。加譬喻量。如不識野牛,言似家牛。方以喻顯故。”這是用類似的東西來說明而比知。「或立五量,加義准量。謂若法無我,准知必無常。無常之法,必無我故。』是從一個推知另一個。「或立六量,加無體量。入此室中,見主不在,知所往處。如入鹿母堂,不見芯刍,知所往處。”這是由反面而推知。「陳那菩薩,廢後四種。隨其所應,攝入現此。』陳那把聖教量等四種廢除,都包括在現量比量中。一切所知,不外自相共相,故隨其所應。皆入現比二量。基疏說:二切諸法,各附已體,即名自相。不同經中所說自相。以分別心假立一法,貫通諸法,如樓貫華此名共相。亦與經中共相體別。”這是說因明中所說的自相共相,與佛經中所說的自相共相,義有不同的。基疏說:「此之二種,不定屬一門。不同大乘以一切法不可言說一切爲自性,可說爲共相。如可說中,五蘊等爲自,無常等爲共。色蘊之中色處爲自,色蘊爲共。色處之中青等爲自,色處爲共。青等之中衣華爲自,青等爲共。衣華之中極微爲自,衣華爲共。如是乃至離言爲自,極微爲共。離言之中聖智內冥,得本真故,名之爲自。說爲離言,名之爲共。共相假有,假智變故。自相可真,現量親依,聖智證故。除此以外,說爲自性,皆假自性,非真自性,非離假智及於言诠故。今此因明,但局自體名爲自性。通他之上名爲差別。—自性即自相,差別即共相。凡事物現前,借藉眼耳等識的感覺,直觀而得之相,此爲自相。用意識思維,比較推度而得之相,是爲共相。自相是現量所得。共相是比量所得。

  “此中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於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

  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

  此論於現量,說得很簡單,只此寥寥幾句話。陳那正理門論中所說,雖較此稍多,亦不爲詳。陳那正理門論與天主此論,二書仍和古因明那樣,以悟他爲用,故重點在說明能立。天主此論,更著重詳細分析似能立。使開悟他時,建立叁支此量,不把錯誤,成爲真能立。俊來陳郡繼續於因明深入窮究,向自悟方面發展,注重量的方面,成爲量論。量論中,先說現量,次說爲自比量,是自悟的。後說爲他比量,是悟他的,即能立能破。

  眼耳等五識的感覺是現量。然感覺明顯,必需同時有意識。若心不在焉,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然意識一起,總是帶主觀性,有分別性,即不是純現量了。佛教以大覺爲目的。於心理之分析,極爲精細。其自我反省,擺脫主觀之力,爲佛教以外的學者昕望塵莫及。(作爲一個佛弟子,能否在佛教中得益,亦看他自我反省擺脫主觀的能力如何。一陳那是佛教學者,故於現量比量的分別,在現量中提出是要無分別的。這在佛教以外的其他學派是不知道的,也無法知道的。真正的現量,是現觀,是無分別智。這裏且說五識感覺。色等義是色聲香味觸。名是名言,種是種類。名言種類等是意識的分別。凡是意識的分別。都要離去,眼識所現前感覺的是色,耳識所現前感覺的是聲,五識所現前感覺的各別不同,故說現現別轉。把這不同的色聲香等合在一起認爲是一物,這是意識的分別了。不是意識無分別而與五識同時的直覺了。我們在這世界中,日常生活,工作勞動。是符合牛頓定律的,不必要有物理學的微觀世界知識,天文學的巨大世界知識。同樣,也不需要佛教聽說的無分別智。然而,要徹匠研究物理學,要徹底研究天文學。牛頓定律不適用了。要研究佛教的出世學,世間的種種有分別認識都不適用了。

  “言比量者,謂藉衆相而觀於義。相有叁種,如前已說。由

  彼爲因,於所比義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是名比

  量。』

  比量有是爲他的,令他開悟。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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