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藏傳因明與攝類學
道吉草 京巴
藏傳因明是從研究法稱開始而上溯陳那的。因明雖源于印度,但于印度本土,論著大部份失傳,而在藏區卻保留著許多因明經典藏譯本。藏傳因明學淵于陳那、法稱的《集量論》和《七部量理論》。而不再是印度的古因明。
公元7世紀,佛教正式傳入藏區。早在藏王赤熱巴堅時代,他請來印度的許多高僧大德,與嘎覺相叁大譯師一起,翻譯了陳那的《集量論》和法稱的《七部量理論》,還有大藏經,並在各大寺廟建立了辯經院、禅院等。公元8世紀,藏王赤松德贊在位時,從印度迎請中觀瑜伽自續派寂護論師來藏弘揚佛法,並與達摩阿羅伽共同藏譯陳那的《九因論》,這是譯成藏文的第一部因明專著。當時與赤松德贊同時,由藏族大譯師吉祥智也藏譯了法稱的《正理滴論》、《觀相屬論自釋》、《成他相續論》等。自10世紀70年代後期,藏族學者仁青桑布翻譯了法相乘、因明、波羅蜜多等經典,後來由弟子瑪·格維洛珠和俄·洛丹西饒將《集量論》和《七部量理論》譯成藏文。11世紀初,俄·洛白西饒建桑普寺,廣招弟子,弘揚因明。因此,因明論著便在藏區傳播。
恰巴·曲桑(又稱罰獅子),他可以說是藏區因明學的開創者。著作很多,如有:《量抉擇論釋》、《因明精要啓蒙》、《中觀二谛》、《入菩薩行論》和《二種中觀要略》等等。
公元13世紀,西藏薩迦派第四代祖師班智達貢噶江村學識淵博,精通“五明”。他從商羯羅難陀弟子旺鸠班智達和克什米爾釋迦室利師徒2人精學《釋量論》,並和釋迦室利對俄譯師以前所譯藏文因明論著作了認真校訂,使因明藏文的譯本更加准確和簡練。
公元14世紀,一代佛學理論家,格魯派創始人宗喀巴大師(公元1357--1419)從仁達哇·宣奴羅珠處精學《釋量論》,著作有《量學七論入門》、《量論道編》等量論要著。
宗喀巴大師是藏區中觀應成派的代表人物,在《量學七論入門》顯示了他的中觀見地。《量學七論入門》的理論體系相似于薩班的《量理藏論》,但內容上添加了陳那的有關量理思想,使藏傳因明能比較全面地研究印度因明的整體內涵。
18世紀以後,創作因明論著之誠在藏區蔚然成風,創作大量的因明論著。幾乎各大寺院都有著寫因明方面的高僧大德、大學者,因此,因明學從此得到了很大的發展。
第一;什麼是因明學?
因明學是指考定真僞,真誠無欺。對以確鑿的論據闡述事物的規律爲因明論。因明中常見的“叁相”,是指宗法、同品遍和異品遍。“叁真因”是果因、自性因、不可得因。不管破非立或是依理反駁,都要依據正確的叁相和叁真因。“因”梵文稱爲希都(Heeu),指理由、原因(推理的依據)。“明”梵文爲費陀(Vidya),指明處,相當于漢文中的“學”。因明藏語稱爲丹次熱巴,丹次與希都對應,是因的意思,熱巴和費陀同義,是“明”或“學”的意思。沈劍英先生說:“因明”二字,是梵文“希都費陀”的意譯。“因”指推理論證的依據,“明”即知識和智慧之意。還有藏族因明大師克珠傑說:“因明學就是原因學,主要指以正確理由了知取舍境之方法”。因明學具有唯物辯證法的因素。如:“物之性相,具備能動”。這是說任何一物。都具有與自己相屬的能量。土、水、火、風屬四大種,其中“土”具有堅固的作用,“水”具有濕潤的作用,“火”具有灼熱燙熱的作用、“風”具有輕搖的作用。所以,把具有運動的東西稱謂物質,物質的運動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所謂“一切有爲法無常”,是說一切物質在不停地運動當中消亡。“因果”或“緣起”說,帶有明顯的樸素唯物主義色彩,它認爲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有因果關系,“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如因:煙起火,因寒得病,瓶是物,又是因等。凡是物皆是因,也是果,事物在一個無限的因果關系中依存,在某中關系中是因,在另一關系中則變成果,就是說,由于條件的變化,因可以成爲果,果也可以成爲因,因此,有因就有果,只有果而無因的東西是不存在的。
因明學發展到了一定的階段,其論著無數,論師輩出,在當今的學術界其學者衆多,論著之多,卻忽視了它的通俗性和大衆化。這就爲一般人學習因明帶來了許多困難,因此,讓這些因明學者易于記學的方法便妥善而出——攝類學。
第二;什麼叫做攝類學?
攝類學是把因明學的所有論著和注疏攝略一身,故名。根據人們的智力,學習者的水平,由淺入深,循序漸進。《攝類學》將分爲:①大、②中、③小叁部分。對于初學者來說:入門而設小理路,內容深入淺出,推論短小精練。所學項目有:紅白色辯、證有證無、從是返和從非返、認識體系、小因果、一與異、6種關系。中級學者擴展小理路量理知識,爲中根智而設中理路;所學項目有:周遍判斷、周遍八門、境與具境、總與別、小相違相屬、性相與所表、恰巴傳規之置與體、自宗傳規之置與體、應許規則9種關系。高級學者;高智力者所設的大理路,理路艱深,推論繁雜。所學項目有:小應成、叁時辯、大因果、排入與立入、共相與自相,遍遣趨入與直緣自體、诠類聲與诠聚聲、破與立、排他、大相違相屬、大應成等11要素。另加心識與因類共計28項。
下面我們從大、中、小叁方面介紹,也就是介紹①小理路、②中理路、③大理路。
●紅與白指顔色,用用眼力能識別的。色分爲主色和次色兩種。主色有:紅、黃、藍、白四種。次色有:雲、煙、塵、霧、亮、暗、影、光八種。紅,非因色而紅,所有的色不是紅,色還有白、黃、藍、黑、紫等。黑人,並非因黑而稱人,所有的人都不是黑人,還有白種人和黃種人等。
●證有證無品,(有智無智有),被因明所證,謂之成立,列:你若有智,你必先存在你必存在,你才有智。如:馬、牛、羊、瓶、山、水、土等都已存在,因此也有探討它們的智。你若無智,你必先不存在,因此無智。如:烏龜之毛,石女之子,兔角等都不存在,因此定無智。不邊的現象是:知識、空虛等。物質是因明研究的對象,如:聲、味、覺、觸,形體是否是有機與無機。如:“瓶”物爲列,它是無常的,因爲它是製造出來的,它只起盛物的作用。
●是與非:是探討事物內在的矛盾。如:非白馬非—--非黑馬,不能成立,因非白馬非黑馬一個,還有棕馬,褐馬等。
●反體:思維中所現的與異類或別類相反的事物。謂思維中所現的色法,如:與瓶相反或與非瓶相反者,即爲瓶之反體。如“瓶”之自反是瓶本身,瓶之義反是腹鼓,地窄,起盛水作用。因此,瓶之事反是金瓶、銀瓶、銅瓶、瓷瓶等。若已物之義反,是物之反體,不能成立,既已物之義反,不應再是物之反體。
●一與異:《釋量論》“是故某差別,有某法了知,其余則無能,故別異而住”。闡述了存在範圍中的“一”與“異”兩個概念。“一與異”是對客觀事物從相同或相異認識方面的劃分。量論定義:非分別之法爲一之性相,分別之法爲異之性相。“一”與“異”這一對具有反對關系的概念,它們相互對立,相互排斥,又是相互依存。離開“一”就無所謂“異”,離開“異”也無所謂“一”。總的來說:“一與異”是指事物的全部或局部所謂的“一”,不應分開的。“一”分爲叁種①自體一、②自性一、③種類一。相反,自體非一者爲自體異,自性非一者是自性異,種類非一者爲種類異。①自體一如:無常與無常、物與物。②自性一如:物與瓶。③種類一如:金瓶與銀瓶、公雞與母雞等。
上述3種“同一”中,只有“自體一”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同一,其它兩種自性一和種類一,不是真正的一,而是對“一”以诠聲類門劃分出來的。《藏傳因明學通論》中述:“一”與“異”並不是直接的矛盾關系,因爲“非同一”並不是指相異,“非相異”也不指同一。只有同一和非同一,相異和非相異這樣的正負概念之間才是矛盾關系。它們的臨近屬概念是“無我”,無我中含非存在的概念,在“兔角”與“瓶”二概念之間,既不是同一,也不是相異。同一和相異都是對“存在”的劃分。兔角不存在,所以兔角與瓶不能是同一,也不能是相異,只能是非同一和非相異。
●小因果:物分因果。它所闡發物質的實有性和它們之間的因果關系。量論以“無因便無果,有果定有因”的原理,解釋客觀中普遍聯系著的事物現象,把因果關系作爲事物前後相續,互相聯系、互相依存的一種特定關系來認識。一切物都是因生果。因果關系是一種具有時間順序的關系,因在先,果在後。一切的物乃是因,也是果。因乃是果,果乃是因,如:瓶乃是物,又是因,亦是果。量論把“因”分爲:①近取因和②具生緣。①近取因,指常與主物建立關系,如:磚和桌子,它們的主要原料是泥巴和木頭。泥巴是磚不可缺少的原料,木頭是桌子的主要原料。②具生緣,指不管何物,都需要一些能夠起到輔助作用的東西來輔助,如磚和桌子,僅有原料是不夠的,還需要人的加工製作等。“果”,因所生起的事物,如由種子生起的苗芽等。
●境與具品境:《釋量論》言:“故依眼及色,而生于眼識。”境,量識所知者爲境之性相。是指因明所探討的對象。如:水、土、眼、耳、瓶等。
“境”分爲恒常與無常(常與物),是指所有起作用的東西。如:漏五蘊。“具品境”,能入自境法爲具境之性相。如:能感受瓶無常的思想,聲無常的思想等。
●總與別:一切的事物都有總與別之分。“總”是各自分支的事物進行了統一。如“瓶子”,它是總稱,它有金瓶、銀瓶之分。還有“民族”是總稱,其分漢族、藏族、彜族等等都是民族的成分。“別”是衆多的部分組合而形成的總體。如梅花、桂花、桃花等等都屬花。是“別”聚“總”。
●違和
是相互聯系或相互矛盾的。“違”是事物相互不和,如高與低,大與小,性色與識等。“和”指彼此相互聯系的,統屬的。如火與煙,它們是相互依存的,有是關聯的。一方撲滅另一方也隨即撲滅。
●性相與所表品 “性相”是事物之性質。
“所表品”是性相所表示的對象。兩者相互間,是則遍是,非則遍非,有則遍有,無則遍無。
總之,攝類學對因明學進行了高度的概括。它們雖然同樣屬于一宗,但兩者完全不能融爲一體,因爲它自成體系。
參考文獻:1.《堪欽攝類學》 作者:堪欽 ·更登嘉措 出版社:青海民族出版社(藏文版)。 1988年10月
2.《藏傳因明學通論》 作者:祁順來著 出版社:青海民族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3.《初級辯理概論》 作者:李建本著 出版社:甘肅民族出版社藏文版。1985年9月第1版(藏文版)
4.《因明學研究》 作者:沈劍英 出版社:東方出版中心。 1985年5月第1版
5.《藏族十明學問答》 作者:恰日·嘎藏陀美著
出版社:甘肅民族出版社出版。(藏文版) 1999年12月第1版
《試論藏傳因明與攝類學(道吉草 京巴)》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