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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論頌講記 正釋 觀四谛品 第二十四▪P3

  ..續本文上一頁達第一義谛,第一義谛,就是畢竟空性。凡常的世俗谛,是衆生的生死事。就是戒、定、慧學,如見有自性,以爲不空,也還是不能解脫生死的。這樣,說第一義谛就可以了,爲什麼還說世俗谛?這不知二 [P460] 谛有密切的關系。性空的所以爲性空,是依世俗緣起而顯示的;如不明因緣義,如何能成立無自性空?如沒有緣起,空與什麼沒有的邪見,就不能分別。不依世俗說法,不明業果生死事,怎麼會有解脫?所以二谛有同等的重要。如「不能」「分別」這「二谛」相互的關系,那對「于」甚「深」的「佛法」,就「不」能「知」道他的「真實義」了。第一義是依世俗顯示的,假使「不依世俗谛」開顯,就「不」能「得」到「第一義」谛。修行觀察,要依世俗谛;言說顯示,也要依世俗谛。言語就是世俗;不依言語世俗,怎能使人知道第一義谛?佛說法的究竟目的,在使人通達空性,得第一義;所以要通達第一義,因爲若「不得第一義」,就「不」能「得」到「涅槃」了。涅槃,是第一義谛的實證。涅槃與第一義二者,依空性說,沒有差別的;約離一切虛妄顛倒而得解脫說,涅槃是果,勝義是境。勝義,不唯指最高無上的真勝義智,如但指無漏的勝義智,那就與世俗失卻連絡。所以,解說性空的言教,這是隨順勝義的言教;有漏的觀慧,學觀空性,這是隨順勝義的觀 [P461] 慧。前者是文字般若,後者是觀照般若。這二種,雖是世俗的,卻隨順般若勝義,才能趣入真的實相般若──真勝義谛。如沒有隨順勝義的文字般若,趣向勝義的觀照般若,實相與世俗就脫節了。所以本文說,依世俗得勝義,依勝義得涅槃。因爲如此,實相不二,而佛陀卻以二谛開宗。如實有論者的偏執真實有,實在是不夠理解佛法。

  

  癸二 顯空法難解 不能正觀空 鈍根則自害 如不善咒術 不善捉毒蛇 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 非鈍根所及 是故不欲說

  諸法畢竟空性,要以二谛無礙的正觀去觀察的。假使「不能」以不礙緣起的「正觀」去觀「空」,那就不能知道空的真義。結果,或者不信空,或者不能了解空;問題在學者的根性太鈍。「鈍根」聽說空相應行的經典,不能正確而如實的悟見,所以或者如方廣道人的落于斷滅;或者如小乘五百部的執有,誹謗真空。這樣的根性,聞性空不能有利,反而自生煩惱,「自」 [P462] 己「害」了自己。所以佛爲利根人,才說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滅的法門。須菩提在般若會上,曾對佛說過:不能爲一般人說空。佛說:是的。要爲大菩薩說;不過一般衆生中,如有利根,智慧深,煩惱薄的,也可以爲說這一切法性空的法門。佛說法是特重機教相扣的;什麼根性,爲他說什麼法。如爲根性低劣的說深法,爲根性上利的說淺法,機教不相應,不特受教者不能得益,反而使他蒙受極大的損害。如人參是補品,但體力過于虛弱,或有外感重病的人吃了,反而會增加病苦。這樣,一切法性空,本不是鈍根人所能接受的。如印度人捉毒蛇,善用咒術的人,利用咒術的力量,迷惑住蛇,不費力的就捉到了。蛇很馴良的聽捉蛇者玩弄;蛇膽等有很大的功用。「如不善咒術,不善捉毒蛇」,不但蛇不會被捉住,捉到了也會被蛇咬死的。這譬喻鈍根人學空受害,問題在根性太鈍,不懂學空的方便,般若經中稱之爲無方便學者。

  「世尊知」道這第一義谛的緣起空「法」,是「甚深」最甚深,「微妙 [P463] 」最微妙,難通達最難通達,不是一般「鈍根」衆生「所」能「及」的。衆生的染著妄執,是非常深固而不容易解脫的。佛知道根鈍障重的人,不容易信受此甚深微妙究竟的法門,「故」佛起初就「不欲說」法。如律中說:佛成道後,多日不說法。法華經說:佛成佛後,叁七日中思惟,不欲說法,也是這個意思。

  上來五頌,開示佛法的宗要,說明空義的甚深難解。可知外人的責難論主,並不希奇,可說是當然有此誤會。因外人無知的責難,反而顯合空的甚深了!

  

  壬二 顯明空善巧見有多失

  癸一 明空善巧 汝謂我著空 而爲我生過 汝今所說過 于空則無有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 若無空義者 一切則不成

  此下,申明正義,反難外人。外人不知自己的根性不夠,不能悟解空中 [P464] 的立一切法,所以以爲「我」執「著」一切諸法皆「空」,以爲我是破壞世出世間因果的邪見,「爲我」編排出很多的「過」失。其實,「汝今所說」的一切「過」失,在我無自性的緣起「空」中,根本是「無有」的。不特沒有過,而且唯有空,才能善巧建立一切。你以爲一切都空了,什麼都不能建立。可是,在我看來,空是依緣起的矛盾相待性而開示的深義。唯有是空的,才能與相依相待的緣起法相應,才能善巧的安立一切。所以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反過來說:你以爲一切實有,才能成立世出世間的一切因果緣起,這不致于破壞叁寶、四谛。不知這是錯亂的、凡庸的知見,勢必弄到真妄隔別,因果不相及,一切都沒有建立可能。這才是破壞叁寶、四谛哩!所以說:「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

  爲什麼唯性空才能建立一切?空是無自性義;自性是自體實有、自己成立的意思。從時間的前後看,他是常住的、靜止的,從彼此關系看,他是個體的、孤立的;從他的現起而直覺他自體的存在看,他是確實的,自己如此 [P465] 的。凡是自性有的,推究到本源,必是實有、獨存、常住的。凡有此常、一、實的觀念,即是自性見。以諸法爲有這自性的,即是執著諸法自性有的有見,也就是與性空宗對立的有宗。說自性有是常住的,佛教的學者,除了後期佛教的不共大乘而外,少有肯老實承認的。他們說:我們也是主張諸行無常的,剎那生滅的。他們確也信受諸行無常,不過從分位的無常,分析到一剎那,就不自覺的在無常後面,露出常住的面目來。諸法是實有的,析到極短的一剎那,前念非後念,後念非前念,法體恒住自性,這不是常住麼!即使不立叁世實有,立現在實有,此剎那即滅,雖沒有常過,就有斷過。其實,這是常見的變形,是不能信解如此又如彼的。又如雖說因緣生法,色法是由四大、四塵和合成的。假使把和合的色法,分析到最極微細的極微(空間點),即成一一的獨立單位。這獨立單位的極微,縱然說和合而有,也不過是一個個的堆積。不落于一,即落于異。凡不以一切空爲究竟,不了一切是相待依存的,他必要成立空間上的無分極微色,時間上的無分剎那心。實有 [P466] 論者的根本思想,永遠是依實立假。他們的實有,終究不合斷、常、一、異的過失。有些宗教及哲學者(後期大乘學者也有此傾向),向外擴展,說世界的一切爲整體的,這是大一;時間是無始無終的存在,不可分割,這是大常。大常大一的,即是絕待的妙有。這與佛法中有所得的聲聞學者,說小常、小一,只有傾向不同。一是向外的,達到其大無外;一是向內的,達到其小無內;實是同一思想的不同形態,都不過是一是常的實有。此自性實有的,不空的,就失卻因緣義。因爲自性實有的,究竟必到達自己存在的結論。自己存在,還要因緣做什麼?失了因緣,那裏還談得上建立一切!空是無自性義,世間的一切,都是相依相待,一切是關系的存在。因緣生法,所以是空的;空的,所以才有因緣有而不是自性有。如明白空是無自性義,是勝義無自性,而不是世俗無緣起,即能知由空成立一切了。但有見深厚的人,總覺得諸法無自性空,不能成立一切,多少要有點實在性,才可以搭起空架來。如一切是空,因果間沒有絲毫的自性,爲什麼會有因果法則?爲什麼會有 [P467] 種種差別?這仍是落于自性見,有見根深確是不易了解真空的。空是無自性,一切因緣生法,因果法則,無不是無自性的。雖然世俗法都是虛妄的,錯亂的,但錯亂中也有他的條理和必然的法則。所以我們見了相對安立的事相理則,以爲一切都是有條不紊,不錯不亂,必有他的真實性。不知境幻心也幻,幻幻之間,卻成爲世俗的真實。如有一丈寬的大路,離遠了去看,就好象路愈遠愈小;這是錯亂。可是你到那裏,用尺一量,不寬不狹,剛剛還是一丈。如把尺放在那邊,走回來再看,路還是小小的,尺也縮得短短的。看來,路已狹了,尺已短了,但還是一丈。所以能量(尺)所量(路),在因緣下而如幻的幻現;但其間能成立安定的法則與關系的不錯亂。一切如幻,是可以成立世出世間因果的。我們說空,即是緣起的;緣起的必然表現出相待的特性,相待即是種種的。所以實有論者,以爲一切空即不能說明種種差別,實是大誤會。反之,在自性實有的見地中,在性空者看來,他才不能成立彼此的差別與前後的差別! [P468]

  此二頌,爲實有論者與性空論者的根本不同點,在性空可否建立一切。性空能建立一切的,是性空者,他一定以空爲中道究竟的。性空不能建立一切,即是實有論者,他必然的以爲空是錯的。或者溫和的說,是不了義的。本論爲徹底的性空論,讀者應深切的把握此意。

  

  癸二 執有成失 汝今自有過 而以回向我 如人乘馬者 自忘于所乘 若汝見諸法 決定有性者 即爲見諸法 無因亦無緣 即爲破因果 作作者作法 亦複壞一切 萬物之生滅

  論主略指外人的過失說:你「今自」己「有」重大的「過」失,不自覺知,反「而」把這些過失,拿來「回向我」,這不是極大的錯誤嗎?自己有過,應該自己反省、覺悟、革除,爲什麼向別人身上推呢?把過失推在我的身上,自己以爲沒有過,這等于「人乘」在「馬」上,而「自」己「忘」卻自己「所乘」的馬,到處去尋馬一樣。假使,你「見」到「諸法」是「決定 [P469] 有」實自「性」的,那所「見」到的一切「諸法」,就是「無因」「無緣」而有的。諸法有自性,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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