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达第一义谛,第一义谛,就是毕竟空性。凡常的世俗谛,是众生的生死事。就是戒、定、慧学,如见有自性,以为不空,也还是不能解脱生死的。这样,说第一义谛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说世俗谛?这不知二 [P460] 谛有密切的关系。性空的所以为性空,是依世俗缘起而显示的;如不明因缘义,如何能成立无自性空?如没有缘起,空与什么没有的邪见,就不能分别。不依世俗说法,不明业果生死事,怎么会有解脱?所以二谛有同等的重要。如「不能」「分别」这「二谛」相互的关系,那对「于」甚「深」的「佛法」,就「不」能「知」道他的「真实义」了。第一义是依世俗显示的,假使「不依世俗谛」开显,就「不」能「得」到「第一义」谛。修行观察,要依世俗谛;言说显示,也要依世俗谛。言语就是世俗;不依言语世俗,怎能使人知道第一义谛?佛说法的究竟目的,在使人通达空性,得第一义;所以要通达第一义,因为若「不得第一义」,就「不」能「得」到「涅槃」了。涅槃,是第一义谛的实证。涅槃与第一义二者,依空性说,没有差别的;约离一切虚妄颠倒而得解脱说,涅槃是果,胜义是境。胜义,不唯指最高无上的真胜义智,如但指无漏的胜义智,那就与世俗失却连络。所以,解说性空的言教,这是随顺胜义的言教;有漏的观慧,学观空性,这是随顺胜义的观 [P461] 慧。前者是文字般若,后者是观照般若。这二种,虽是世俗的,却随顺般若胜义,才能趣入真的实相般若──真胜义谛。如没有随顺胜义的文字般若,趣向胜义的观照般若,实相与世俗就脱节了。所以本文说,依世俗得胜义,依胜义得涅槃。因为如此,实相不二,而佛陀却以二谛开宗。如实有论者的偏执真实有,实在是不够理解佛法。
癸二 显空法难解 不能正观空 钝根则自害 如不善咒术 不善捉毒蛇 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 非钝根所及 是故不欲说
诸法毕竟空性,要以二谛无碍的正观去观察的。假使「不能」以不碍缘起的「正观」去观「空」,那就不能知道空的真义。结果,或者不信空,或者不能了解空;问题在学者的根性太钝。「钝根」听说空相应行的经典,不能正确而如实的悟见,所以或者如方广道人的落于断灭;或者如小乘五百部的执有,诽谤真空。这样的根性,闻性空不能有利,反而自生烦恼,「自」 [P462] 己「害」了自己。所以佛为利根人,才说空、无相、无作、无生、无灭的法门。须菩提在般若会上,曾对佛说过:不能为一般人说空。佛说:是的。要为大菩萨说;不过一般众生中,如有利根,智慧深,烦恼薄的,也可以为说这一切法性空的法门。佛说法是特重机教相扣的;什么根性,为他说什么法。如为根性低劣的说深法,为根性上利的说浅法,机教不相应,不特受教者不能得益,反而使他蒙受极大的损害。如人参是补品,但体力过于虚弱,或有外感重病的人吃了,反而会增加病苦。这样,一切法性空,本不是钝根人所能接受的。如印度人捉毒蛇,善用咒术的人,利用咒术的力量,迷惑住蛇,不费力的就捉到了。蛇很驯良的听捉蛇者玩弄;蛇胆等有很大的功用。「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不但蛇不会被捉住,捉到了也会被蛇咬死的。这譬喻钝根人学空受害,问题在根性太钝,不懂学空的方便,般若经中称之为无方便学者。
「世尊知」道这第一义谛的缘起空「法」,是「甚深」最甚深,「微妙 [P463] 」最微妙,难通达最难通达,不是一般「钝根」众生「所」能「及」的。众生的染着妄执,是非常深固而不容易解脱的。佛知道根钝障重的人,不容易信受此甚深微妙究竟的法门,「故」佛起初就「不欲说」法。如律中说:佛成道后,多日不说法。法华经说:佛成佛后,三七日中思惟,不欲说法,也是这个意思。
上来五颂,开示佛法的宗要,说明空义的甚深难解。可知外人的责难论主,并不希奇,可说是当然有此误会。因外人无知的责难,反而显合空的甚深了!
壬二 显明空善巧见有多失
癸一 明空善巧 汝谓我着空 而为我生过 汝今所说过 于空则无有 以有空义故 一切法得成 若无空义者 一切则不成
此下,申明正义,反难外人。外人不知自己的根性不够,不能悟解空中 [P464] 的立一切法,所以以为「我」执「着」一切诸法皆「空」,以为我是破坏世出世间因果的邪见,「为我」编排出很多的「过」失。其实,「汝今所说」的一切「过」失,在我无自性的缘起「空」中,根本是「无有」的。不特没有过,而且唯有空,才能善巧建立一切。你以为一切都空了,什么都不能建立。可是,在我看来,空是依缘起的矛盾相待性而开示的深义。唯有是空的,才能与相依相待的缘起法相应,才能善巧的安立一切。所以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反过来说:你以为一切实有,才能成立世出世间的一切因果缘起,这不致于破坏三宝、四谛。不知这是错乱的、凡庸的知见,势必弄到真妄隔别,因果不相及,一切都没有建立可能。这才是破坏三宝、四谛哩!所以说:「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
为什么唯性空才能建立一切?空是无自性义;自性是自体实有、自己成立的意思。从时间的前后看,他是常住的、静止的,从彼此关系看,他是个体的、孤立的;从他的现起而直觉他自体的存在看,他是确实的,自己如此 [P465] 的。凡是自性有的,推究到本源,必是实有、独存、常住的。凡有此常、一、实的观念,即是自性见。以诸法为有这自性的,即是执着诸法自性有的有见,也就是与性空宗对立的有宗。说自性有是常住的,佛教的学者,除了后期佛教的不共大乘而外,少有肯老实承认的。他们说:我们也是主张诸行无常的,剎那生灭的。他们确也信受诸行无常,不过从分位的无常,分析到一剎那,就不自觉的在无常后面,露出常住的面目来。诸法是实有的,析到极短的一剎那,前念非后念,后念非前念,法体恒住自性,这不是常住么!即使不立三世实有,立现在实有,此剎那即灭,虽没有常过,就有断过。其实,这是常见的变形,是不能信解如此又如彼的。又如虽说因缘生法,色法是由四大、四尘和合成的。假使把和合的色法,分析到最极微细的极微(空间点),即成一一的独立单位。这独立单位的极微,纵然说和合而有,也不过是一个个的堆积。不落于一,即落于异。凡不以一切空为究竟,不了一切是相待依存的,他必要成立空间上的无分极微色,时间上的无分剎那心。实有 [P466] 论者的根本思想,永远是依实立假。他们的实有,终究不合断、常、一、异的过失。有些宗教及哲学者(后期大乘学者也有此倾向),向外扩展,说世界的一切为整体的,这是大一;时间是无始无终的存在,不可分割,这是大常。大常大一的,即是绝待的妙有。这与佛法中有所得的声闻学者,说小常、小一,只有倾向不同。一是向外的,达到其大无外;一是向内的,达到其小无内;实是同一思想的不同形态,都不过是一是常的实有。此自性实有的,不空的,就失却因缘义。因为自性实有的,究竟必到达自己存在的结论。自己存在,还要因缘做什么?失了因缘,那里还谈得上建立一切!空是无自性义,世间的一切,都是相依相待,一切是关系的存在。因缘生法,所以是空的;空的,所以才有因缘有而不是自性有。如明白空是无自性义,是胜义无自性,而不是世俗无缘起,即能知由空成立一切了。但有见深厚的人,总觉得诸法无自性空,不能成立一切,多少要有点实在性,才可以搭起空架来。如一切是空,因果间没有丝毫的自性,为什么会有因果法则?为什么会有 [P467] 种种差别?这仍是落于自性见,有见根深确是不易了解真空的。空是无自性,一切因缘生法,因果法则,无不是无自性的。虽然世俗法都是虚妄的,错乱的,但错乱中也有他的条理和必然的法则。所以我们见了相对安立的事相理则,以为一切都是有条不紊,不错不乱,必有他的真实性。不知境幻心也幻,幻幻之间,却成为世俗的真实。如有一丈宽的大路,离远了去看,就好象路愈远愈小;这是错乱。可是你到那里,用尺一量,不宽不狭,刚刚还是一丈。如把尺放在那边,走回来再看,路还是小小的,尺也缩得短短的。看来,路已狭了,尺已短了,但还是一丈。所以能量(尺)所量(路),在因缘下而如幻的幻现;但其间能成立安定的法则与关系的不错乱。一切如幻,是可以成立世出世间因果的。我们说空,即是缘起的;缘起的必然表现出相待的特性,相待即是种种的。所以实有论者,以为一切空即不能说明种种差别,实是大误会。反之,在自性实有的见地中,在性空者看来,他才不能成立彼此的差别与前后的差别! [P468]
此二颂,为实有论者与性空论者的根本不同点,在性空可否建立一切。性空能建立一切的,是性空者,他一定以空为中道究竟的。性空不能建立一切,即是实有论者,他必然的以为空是错的。或者温和的说,是不了义的。本论为彻底的性空论,读者应深切的把握此意。
癸二 执有成失 汝今自有过 而以回向我 如人乘马者 自忘于所乘 若汝见诸法 决定有性者 即为见诸法 无因亦无缘 即为破因果 作作者作法 亦复坏一切 万物之生灭
论主略指外人的过失说:你「今自」己「有」重大的「过」失,不自觉知,反「而」把这些过失,拿来「回向我」,这不是极大的错误吗?自己有过,应该自己反省、觉悟、革除,为什么向别人身上推呢?把过失推在我的身上,自己以为没有过,这等于「人乘」在「马」上,而「自」己「忘」却自己「所乘」的马,到处去寻马一样。假使,你「见」到「诸法」是「决定 [P469] 有」实自「性」的,那所「见」到的一切「诸法」,就是「无因」「无缘」而有的。诸法有自性,就…
《中观论颂讲记 正释 观四谛品 第二十四》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