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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論頌講記 正釋 觀顛倒品 第二十叁

  觀顛倒品第二十叁

  上品就如來性觀察,而如來之所以爲如來,是由斷煩惱、破顛倒而成的。煩惱根本,是貪、恚、癡的叁毒,也稱叁不善根。衆生所以流轉生死,不能解脫,就由于顛倒煩惱。因此,一分聲聞學者,以爲有真實的煩惱與顛倒;有真實的顛倒與煩惱可生可滅,起自性的執見。不知如有自性的顛倒煩惱,就根本不生不滅。顛倒煩惱是如幻的假名生滅而實不生不滅,所以能正見顛倒煩惱不生的,纔能真的得到解脫。阿含經說:顛倒的生起,是由六根的觸對六境,無明觸相應,生起執著所致。如以爲這色相很好看,聲音很好聽,合乎自己內心的情境,就起樂受,有貪愛。假使以爲這色相不好看,這聲音不好聽,不合自己內心的情境,就起苦受,有瞋恚。取著境界的淨不淨相,生起可意不可意的情緒;著了相,就生起顛倒煩惱了。經中說到遠離煩惱,特別著重『守護六根』,就是在見色聞聲的境界上,不取不著,不爲可意 [P420] 與不可意的情境所牽而起煩惱。這不著,是佛法解脫的根本論題。取相分別他的如何,是因;引起貪恚癡的煩惱,是果。取相分別與顛倒煩惱,有因果的關系。爲什麼要憶想分別呢?經中說是不正思惟。不能正確的如其法相而了知思考,所以就執著境相;由執著境相,就起憶想分別;由憶想分別,就起貪等的顛倒煩惱了。反過來,煩惱是由顛倒來,顛倒是由妄想分別有,妄想分別是從不正思惟生。滅除煩惱,即與他相反,從如實正觀下手,也可以不言而知了。

  著相顛倒,是虛妄的,要以不顛倒的真實擊破他。所以說:常、樂、我、淨是所對治的四倒,無常、苦、無我、不淨是能對治的四正。這本是對虛妄說真實的方便門。有所得者,不見佛意,以爲實有顛倒可斷,實有四正可修,所以本品要評判他。無常計常,苦計爲樂,無我計我,不淨計淨的四倒,聲聞學者有兩派的見解不同:一切有部說:常、我兩顛倒,是徹底無有的,純粹是有情的計執。淨、樂兩顛倒,倒不是完全執苦爲樂,計不淨爲淨。 [P421] 客觀的境相,確有苦、樂,與淨、不淨相的。不過緣少分的淨與樂,行相顛倒,以爲一切都是清淨,一切都是快樂。抹殺了客觀的苦與不淨的事實,這才成爲顛倒。二、經部說:常、樂、我、淨的四倒,不是客觀境相實有的,全是主觀內心的錯誤執著。雖有兩說不同,但主觀的憶想分別,都認爲真實有,這是沒有差別的。

  聲聞學者說常、樂、我、淨是四倒,無常、苦、無我、不淨是四正。一分的大乘者說:這都是顛倒,所以說有八倒。因爲,法身、涅槃,是常住的、妙樂的、自在的、清淨的,假使執著法身涅槃,也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的,同樣的墮于顛倒。所以,在生死邊,要破常、樂、我、淨的四倒;在涅槃邊,要破無常、苦、無我、不淨的四倒。這樣,在生死邊,無常、苦、無我、不淨是四正;在法身邊,常、樂、我、淨是正了。性空者所依般若經等,認爲常無常等,都是緣起假名的。如果執有真實的自性,不論說常,說無常,說苦,說樂,說我,說無我,說淨,說不淨,都是顛倒。所以,即緣 [P422] 起而觀性空時,常無常不可得,……我無我不可得。

  煩惱,在觀染者品中,曾經破斥過。但那是說煩惱與染者的無自性,起煩惱不成,觀集谛的煩惱不可得。本品從苦集滅的立場說,憶想分別生起煩惱的苦集,是怎樣的生起;見滅谛而滅除煩惱,是怎樣的除滅。煩惱是緣起如幻的,不理解這點,不但不能生起,實也不可滅無,苦集滅就不成立了。

  

  戊二 觀所滅的倒惑

  己一 遮破顛倒之生

  庚一 觀煩惱不生

  辛一 敘執 從憶想分別 生于貪恚癡 淨不淨顛倒 皆從衆緣生

  六根取于六境的時候,不能正確的體認境界的真相,內心就生起種種的憶念妄想,分別他這樣那樣,這就是遍計執性。因爲妄想分別,所以就「從憶想分別」中,「生」起「貪恚癡」的叁毒煩惱──清淨境起貪,不淨境起 [P423] 恚,淨不淨的中庸境起癡。可見「淨不淨顛倒」,「皆從」此「衆緣生」。清辨論師說:以憶想分別,分別淨不淨;由淨不淨倒的種種所緣,就生起貪恚癡來。但外人所說,在確認有此因有此果,成立貪恚癡的煩惱實有性。以爲不能像性空者所說,一切是性空的假名。

  

  辛二 破執

  壬一 無性門 若因淨不淨 顛倒生叁毒 叁毒即無性 故煩惱無實

  外人以種種緣境的顛倒爲因,成立叁毒;論主即從他所承認的緣,破除他的自性有。既由淨不淨的衆緣有煩惱生,那應該知道緣生是無自性的。既是「因淨不淨」的「顛倒」衆緣,而「生」貪恚癡「叁毒」,這「叁毒」就是「無」自「性」可說。無自性即無實體,「煩惱」是「無實」的,決不如外人所執的緣生自相有。

  

  壬二 無主門 [P424]

  

  癸一 無自我即無所屬 我法有與無 是事終不成 無我諸煩惱 有無亦不成 誰有此煩惱 是即爲不成 若離是而有 煩惱則無屬

  煩惱是能依,有能依必有所依,所依是染者。有所依的染者,能依的煩惱才有所屬;沒有所依的染者,煩惱就無所系屬了。犢子系他們,是主張有我的,現在觀察這自我的可得不可得。依青目論釋本:你所說的「我」及煩惱「法」,是「有」呢?還是「無」呢?說有不可,說無也不可。說有我,有煩惱,這煩惱是「不」得「成」的;說無我,無煩惱,更是不用說了。我究竟有沒有呢?種種尋求,我是不可得的。「無」有實在的自「我」,雖說「諸煩惱」是「有」是「無」,自然也是「不」得「成」的了。如以爲無我而煩惱可以成立的,試問「誰有」這「煩惱」呢?無人有此煩惱,可見他是「不成」的。假使說「離」了人有煩惱的獨立存在,那「煩惱」就「無」所系「屬」了。無所屬的煩惱,即不屬于有情的;這如何可以呢?然依清辨論 [P425] 師所釋頌本,我法有與無的『法』字,有無亦不成的『無』字,都是沒有的;意義更爲明白。意思是:我有呢?無呢?有我無我都不成。無我有煩惱,就無所系屬。

  

  癸二 無垢心即無所屬 如身見五種 求之不可得 煩惱于垢心 五求亦不得

  一分學者,不承認有真實我,但煩惱還有所屬,即屬于心。煩惱是心所,心是心王,心所系屬于心王,與心王相應,這是一切有部等所說的。依有部說:我雖是的確不可得的,但煩惱不能說無所屬;有所屬,即可以成立煩惱是實有的。論主批判他說:「如身見」執有我,無論說離蘊有我,即蘊有我,五蘊中有我,我中有五蘊。五蘊屬于我──如此「五種」觀察,都是「求之不可得」的。五蘊的系屬于我,等于說「煩惱」系屬「于」有漏的「垢心」。煩惱中求垢心。也可以「五」種去尋「求」他。這同樣是「不」可「得」的。如以爲有漏心識與貪等共生,貪等叁毒是煩惱,識是煩惱所染汙了 [P426] 的垢心。試問:一、垢心即煩惱嗎?即煩惱,垢心應就是心所,應是種種而非一心的;垢心也更應有所屬了。二、離煩惱有垢心嗎?離煩惱而有垢心的別體,是無可證明的;如離煩惱,即沒有染汙相;無染汙相,就不成其爲垢心了。叁、煩惱在垢心中,四、垢心在煩惱中,這還是別體的;仍有垢心無染汙相的過失。五、煩惱系于垢心,這還是有煩惱的獨立性,應離煩惱而有垢心可得;但這是不可得的。在這五種求中,求垢心更不可得;沒有垢心,煩惱還是無所屬,怎麼可說煩惱系屬于心呢?

  上來叁頌,也可說:上二破有漏的心所,下一破有漏的心王。又垢心即煩惱,是心通叁性的經部師,王所一體論。垢心離煩惱,是心性本淨的大衆分別論者,王所別體論。下叁句,都是王所別體而相在相應的,與一切有部心性無記說同。本頌雖簡,已遍破此等異說。

  

  壬叁 無因門 淨不淨顛倒 是則無自性 雲何因此二 而生諸煩惱 [P427]

  外人說淨不淨顛倒,能生起叁毒;顛倒是因,叁毒是果。假定真有淨不淨顛倒的實性,還可說由他生叁毒。但事實上,「淨不淨顛倒」,也「是」「無」有實「自性」的。沒有實自性,現起有自性,所以名爲顛倒。顛倒既沒有自性,怎麼可以「因」這無自性的淨不淨的「二」種顛倒,「而生」起真實的「諸煩惱」來呢?從非實有生實有,這是有大過失的!淨不淨顛倒,即是遍計所執性的,唯識學者以爲是增益的,無實的。但從遍計執性的熏習爲因,卻能生自相有的依他起,豈不也同樣的值得考慮嗎?

  

  辛叁 轉救 色聲香味觸 及法爲六種 如是之六種 是叁毒根本

  外人爲了避免無因的過失,所以轉救道:不能說顛倒因是無自性的,就不能生煩惱果,煩惱是可以有的。要曉得清淨與不清淨,不是由顛倒心而妄執有的,是外在境界所確有的。境界,是「色聲香味觸及法」的「六」塵,境界是實有的。經過了六根感覺機構的取相,依根取境而生識;境界上所有 [P428] 的淨不淨相,也確實生超心識的淨不淨相的認識。不過行相顛倒,生起執著,于是發生貪恚癡的染汙作用。所以,色等「六種」境界,「是叁毒」的「根本」。境界是確有的,境相的淨不淨也是確有的,所以不能說沒有煩惱顛倒的實性。這著重境相的實有,是說一切有部等所主張的。有部以爲淨不淨,以及境界相,不能說是主觀的意境,有他的客觀性;這裏面也含有相對的真理。不但六塵境界可以有緣起的因果特性,不全是主觀的産物。就是淨不淨,也有他相對的客觀性。否則,審美的標准,就不能成立了。如所見的顔色,如可人意的,是清淨的,美的,他必然有色素的和諧性。見黑暗而抑郁,見光明而欣喜,這雖不離根識,而也有他的相對的淨美的。又如所聽的音樂,凡是美的淨的,必合于樂律。不過緣起是無自性而有矛盾的;所以在不同的心境中,注意于緣起法的某一點,即可以隨感見而不同。如整齊是美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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