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法品第十八
此下,是大科別觀中的第叁觀世間集滅。滅是四谛中的滅谛。佛從假名中安立滅谛,實即一切法本性寂滅的實證;能證所證,畢竟空寂,如經中所說『無智亦無得』,『無一切可取』的。一般學者,以爲有爲法外別有滅谛;以爲實有能證所證;以爲實有修因證果;以爲實有煩惱可斷,真實可得:一切是實有自性的。有所得的人,無道無果,所以論主一一觀察,開顯此證滅的真相,以引人得道。此中,大分叁門,本品先論現觀,即直示正觀悟入實相的教授;爲一大科的中心所在。觀法品的觀,是現觀,或正觀,就是悟入如實相的實相慧;抉擇正法的有漏聞思修慧,隨順無漏般若,也稱爲正觀。法是軌持,軌是規律,或軌範;持是不變,或不失。事事物物中的不變軌律,含有本然性、必然性、普遍性的,都可以叫做法。合于常遍本然的理則法,有多種不同,但其中最徹底最究竟最高上的法,是一切法空性。現觀這 [P315] 真實空性法,所以叫觀法。體悟真如空性法,聲聞行者在初果;菩薩行者在初地。經中說:『知法、入法,于法, 無疑』,就是悟達此空真如性。能悟入畢竟空的智慧,稱爲『淨法眼』。聖者體悟諸法的真實,必須如實修行。在正確的實踐中,最重要的是智慧的如實現觀。現觀是超越能所的認識關系而冥證的直觀;近于一般人所說的神秘經驗。佛弟子有了正確的直觀經驗,這才是在佛法中得到了新生命。正確的洞見佛法,現證解脫,名爲得道。
悟法得道,聲聞學者有兩派思想不同:一、如薩婆多部等,主張別觀四谛,先體悟苦谛中流動演變的諸行無常,沒有作者受者我的諸法無我;…… 後通達滅谛中不生不滅的寂靜涅槃。這次第悟入的見地,也名見四谛得道,見有得道。二、如大衆分別說系學者,說真正的體悟,必須通達了空寂不生的涅槃。證滅谛以前,正觀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等,不能算爲領悟真理的。這頓悟的見解,也名見滅谛得道,或見空得道。但所見滅谛,有以爲見滅谛即見真實的;有以爲『因滅會真』的。依性空宗真義說:無常、無我及涅槃 [P316] 不生,即是畢竟空的方便假說;常性不可得,我性不可得,生性不可得。一空一切空,叁法印即是一實相,無二無別,見必頓見。如未能通達無自性空,不但無常、無我不見真谛;觀無生也還有所滯呢!
本品的意義,中觀家的解釋,每有不同。如體悟的真理,是大乘所悟的?是小乘所悟的?大小乘所悟的,是同是異?這都是诤論所在。清辨說:小乘唯悟我空,大乘悟我法二空。所以他解釋本品時,就依這樣的見解去分別,以爲這頌是小乘所悟的,那頌是大乘所悟的。月稱說:大乘固然悟我法二空,小乘也同樣的可以悟入我法二空性。所以他解釋本品時,不分別大小。依本論以考察論主的真意,月稱所說是對的。本品先明我空,後明法空。大乘、小乘的正觀實相,確乎都要從我空下手的;通達了我空,即能通達我所法空。有我見必有我所見,得我空也可得法空。所以釋尊的本教,一致的直從我空入手。其中,悟二空淺的是小乘,如毛孔空;悟二空深的是大乘,如太虛空。悟入有淺深差別,而所悟的是同一空性;真理是不二的。 [P317]
本品在全論的科判中,青目的中觀論釋,西藏的無畏論,佛護的中論釋等,都說後二品是以聲聞法入第一義,前二十五品是以大乘法入第一義。這樣,本品是依大乘法悟入第一義了。但細究全論,實依四谛開章,本不能劃分大小。本品的頌文,從無我入觀,到辟支佛的悟入,也決非與二乘不同。所以,本品是正確指示佛法悟入真實的真義,即釋尊本教(阿含)所開示的;叁乘學者,無不依此觀門而悟入的。古代的叁論師,起初也是沒有分別叁乘的。後來受了後期佛教(大乘不共)的影響,也就分割本品,以爲初是聲聞所悟的,次是菩薩所悟的,末一頌是緣覺所悟的。不知中觀論論究的法相,是阿含經,從頭至尾,都是顯示釋尊的根本教法。釋尊開示所悟的如實法;論主即依經作論,如實的顯示出來。佛的根本教典,主要的明體悟我空,所以論主說阿含多明無我,多說我空。但佛的本意,生死根本,是妄執實有,特別是妄執實有的自我,所以多開示無我空。如能真的解了我空,也就能進而體悟諸法無實的法空了。但一分聲聞學者,不能理解這點,以爲不見有 [P318] 我,確實有法,是佛說的究竟義。龍樹見到了這種情形,認爲沒有領悟佛的本意;他們如執著諸法實有,也決不能了解我空。所以在本論中,一一指出他們的錯誤,使他們了解法性本空。學問不厭廣博,而觀行要扼其關要;所以本品正論觀法,如不見有我,也就沒有我所法,正見一切諸法的本來空寂性了。從破我下手,顯示諸法的真實,爲叁乘學者共由的解脫門。明我空,不但是聲聞;說法空,也不但是菩薩。一切法性空,卻要從我空入手,此是本論如實體見釋尊教意的特色。
真如的體悟,是要如實修習的。佛法的體見真理,特別重在觀察,就是以種種方法,種種論理,以分別觀察。久觀純熟,才能破除種種妄見;在澄淨的直覺中,悟達畢竟空寂性。這不是僥幸可得,或自然會觸發的;也不是專在意志集中的靜定中可以悟得的。體悟了真理,煩惱就被淨化不起;淨化了自心,所悟的真性愈明。但觀察要正確;確實的如理觀察,並非假定一種意境去追求他。如觀察不正確,雖有許多幻境,不但不能淨化內心,不能體 [P319] 悟真相,而且每每加深狂妄,走上更荒謬的險道──不是著有,就是落空。佛教的正觀,以現實事相爲境。不預先假定其爲如何,而以深刻的觀慧,探索他的本來真相。所以能破除迷妄,而不爲自己的意見所欺。久久觀成,勘破那蒙蔽真理的妄見,就洞見真理了。如窗紙蒙蔽了窗外的事物,戳破紙窗,就清楚的見到一切。不見真理,所以有生死。生死的動力,是一切行業;行業的造作,由于煩惱;煩惱的根本,是無明或我見。所以無明滅而明生,就可徹見諸法的真相,解脫衆苦。
丙叁 觀世間集滅
丁一 現觀
戊一 入法之門
己一 修如實觀 若我是五陰 我即爲生滅 若我異五陰 則非五陰相 若無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滅我我所故 名得無我智 [P320] 得無我智者 是則名實觀 得無我智者 是人爲希有
印度的宗教、哲學者,說有情的生死輪回,是以小我的靈魂爲主體的;宇宙的一切現象,以大我的梵爲實體的。這小我、大我,經佛的正智觀察,斷爲如有我,生死輪回不可能;宇宙的一切,也無法成立。外道的大我,假使人格化、那就是神,是上帝,是梵天;假使理體化,那就是各式各樣的,神秘的大實在。這種思想,在佛法的體系中,是徹底的掃蕩;神或上帝,是我佛所極端痛斥的。佛法在印度思想中的根本特點,就在此。我是主宰義,主是自己作得主,含有自由自在的意思。宰是宰割,能支配統治,自由區分一切的意思。妄執有我,就以自我是世間的中心,一切的一切,都是以自我的評價爲標准;以自己的意見去決定他。我見的擴展而投射到外面,稱之爲神,以爲是世間的支配者,創造者,是自在的。感到人格神的不能成立,就演化爲宇宙的實體──物質或精神。這是自己完成的,永恒常存的;不是宇宙爲一絕對的實體,即想象爲無限差別的多元,各各獨立的。這些是佛經所 [P321] 常據以破斥的我。然佛說無我的真意,不僅摧破這些分別推論而建立的我。我見是生死根本,是一切有情,一切凡人所共同直覺到的。所以,常識直覺中的自我感,不加分別而自然覺到的,自有、常有、獨有的自我,爲我見的根源;實爲佛說無我的主要對象。此無我,也即是沒有補特伽羅我,也就是無那身心和合中人人直覺的主宰我。自己所覺到的我,是主宰,是不離環境的。所以,內執自我,同時必執外在的我所;我所屬于我,與我有密切的聯系。我所有的,我所知的,以及我所依的,都是;也即是法我。他的所以被執爲實有,與我見同樣的,是同一的自性見。一分聲聞學者,以爲我是無的,法是有的,這實在沒有懂得佛陀的教意。要知沒有自我,即沒有我所。以無自性的正觀,通達人無我,也必能以同樣的觀慧,了解外在的一切一切,沒有自性,必然能達到法無我的正覺。從人無我可以達到法無我,所以佛多說有情身心和合的自我不可得。
人人所直覺到的我,雖然外道計執爲即蘊或離蘊的;然依阿含經說:『 [P322] 若計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陰計有我』,他決非離身心而存在。身心的要素,佛常說是五陰。生理的機構,血肉的軀體,是色法;心理的活動,不外情緒的感受,想象的認識,意志的造作;而能知這叁者的,是心識的作用。約精神與物質的分別,色陰是物質的,受、想、行、識四陰是精神的。約能知與所知分別,識陰是能知的,色、受、想、行四陰是所知的。反觀自我,身心中了不可得,除了五陰,更沒有我的體用。我,不過是依五蘊和合而有的假我,如探求他的實體,一一蘊中是不可得的。外道要執有實我,那麼,如「我」是「五陰」,那所說的「我」,應該與五陰一樣是「生滅」的。色法的遷變演化,在人的生理上是很顯著的;心理的變化,更快更大。苦樂的感受,不是時刻的在變動嗎?認識,意志,都在息息不停的變化中。不但是所知的四陰是生滅變化的,就是能知的心識,也是生滅變動的。我們反省認識時,心識已是客觀化了,客觀化的能知者,也就是所知者,他與前四陰一樣的是生滅法。凡是認識,必有主觀與客觀的相待而存在;不離客觀的主觀, [P323] 必因客觀的變化而變化。在反省主觀的認識時,立刻覺了此前念的主觀已過去;現在所覺了的,僅是一種意境,與回憶中的東西一樣。佛法不承認有此離客觀的主觀獨存常存。各式各樣的真常唯心論者,有我論者,他們以爲主觀性的能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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