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夫之人,不能真俗融通,以爲有我,仍是遍計。凡夫二字,猶言平常無智人也。又凡者,泛也,浮也,漂也;謂漂于六道生死苦海中之人也。末叁句,恐愚人聞佛說凡夫,又成遍計,故又以叁谛融通之。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法身無相,無所不相,爲一實相。非叁慧境,無能所故,唯證乃知,故不可以相觀。觀,思慧也,比量也。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叁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叁十二相觀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如是如是二句,乃尊者順凡情答,非不知法身無相。轉輪聖王仍是凡夫,亦有叁十二相。故下有“如我”、“不應”二句白佛。行邪道者,即常見外道。不能見如來者,以色見聲求,即有能所,不能見法身如來也。此爲著色身相者,破著心,使不落常見故;並非破妙相,落斷見也。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此爲著空者破著心,使不落斷見,並非破真空。當知報化色身,不離法身,法身不離報化色身,方不落斷常見。二見雖皆是病,而甯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無見如芥子許!以事有挾理之功,理無獨立之能故。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于法不說斷滅相。
具足相者,福慧二嚴之報身相也。佛之叁身,即叁大,皆叁一圓融,可合可開,不可偏執法身非報化相。末句言世出世間一切法,皆非斷滅,皆有因果相。若執性撥無因果相,即落斷見外道,又是邪見。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菩薩無我見故,但修福德,而不受不貪。以我見修,非真菩薩。稱實幻修,其福亦稱實相,豎窮橫遍,故佛福德無有限量。蓋愈不貪著,其福德愈大,而愈能福利于人。故曰: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福業如是,罪業亦然。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複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雲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知法無我,得成于忍者,智慧也。習忍曰忍,忍成曰慧。未習熟時,一遇順逆境,有我見起,即忍。得成于忍,則不但能忍之我空,所忍之法亦空也。安忍我法俱空之福德,即稱真空,不可較矣。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亦同第二十六分法身非相之義也。有身相,即有行住坐臥四威儀也。寂靜,即空寂也。約事說,修行人應于行住坐臥練習威儀:習行如風,不偏不曲,當平視直進。住,即立也;習立如松,不跛立,不倚立。習坐如鍾,盤膝而坐,上小下大。習臥如弓,不左脅臥,不覆臥,不仰臥,當右脅而臥,右手枕頭,左手搭膝,彎曲如弓,名吉祥臥。如是則有威可畏,人不敢犯;有儀可仰,人不忍離。如有威無德,不能攝受衆生。有德無威,不能折伏衆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有人,即指執相迷性之人。末叁句,雖指法身,實通報化。譬如月在天上,影現水中,月不下降,水不上升。天上月,喻佛法身不來。水中月,喻佛色身去來。水,喻衆生心。心水淨,即見月來;心水濁,即見月去。月無來去而現來去,來去即無來去。又、如來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報身也;乘如實道,來化衆生,化身也;皆通法身。衆生見否,在自心淨否。佛在世時,見佛者謂佛來,而亦有不見佛者謂佛不來也。佛滅度時,見佛滅者謂佛去,而亦有不見滅者謂佛不去也。又、如實道是體,來去是用,從體起用,曰如來;攝用歸體,曰無來去。學者當于佛入城乞食,解無來去等,方契中道。
○一合理相分第叁十
理相,即實相;通十界依正,不分彼此,曰一合相。經文分叁:一、問中雙征界塵而略界;二、答中先塵後界;叁、證中釋界略塵。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叁千大千世界,碎爲微塵。于意雲何?是微塵衆,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衆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衆,所以者何?佛說微塵衆,即非微塵衆,是名微塵衆。世尊!如來所說叁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恐愚人聞上法身理一、無相、無去來,報化事多、有相、有去來、疑叁身異而非一,故此分以大千界,喻法身理一,即多之一,是不可思議之一。微塵喻報化事多,即一之多,是不可思議之多。一多相即,實非一異,豈非叁身舉一即叁,全叁是一耶?微塵、世界,亦複如是;非一非異,不可思議。約喻,塵界文皆叁谛圓融,同第十叁分,借此以知叁身亦非一異,雲何疑佛叁身有一異耶?若微塵實有者,即是不可合,故曰即非微塵。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不可分,故曰即是一合相;此反顯也。塵既可合,雲何說定多?界既可分,雲何說定一?此正明也。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叁谛義亦同前。佛雲一合相即是不可說者,蓋以實相理體,十界同具,不可說一,不可說異。如起信論中,說離言真如:離名字相,離言說相,離心緣相;開口便錯,動念即乖!一理散爲萬事,故非一;末複合爲一理,故非多。愚人聞一執一,聞多執多,悲夫!
○知見不生分第叁十一
此中分二:先明衆生著相知見,又二:初八句就凡人問答,次叁句就圓融征釋不解。後明佛圓融知見,又二:先示應學,末二句正明一切法相圓融。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雲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須菩提!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于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如來依現量智說,故叁谛圓融,本無分別。我等學佛說,是依聖教量,用比量智,分明辨別。此不可妄想分別之法,分明辨別,與妄想分別,大有軒轾。真發菩提心者,不但于我,無我見等四見,于世出世一切法,亦無我見等四見。故曰如是知見,如是信解,不生法、非法相執,是真菩薩也。
○應化非真分第叁十二
此分科文,似與經文全不相符。蓋以應化非真佛,喻文字非般若也。又持誦奉行等,皆流通義也。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持于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爲人演說,其福勝彼。雲何爲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應機所化之佛身,雖非法身真佛,而不離真,故不可不恭敬供養禮拜贊歎。如應機所說之般若經,雖非實相般若,而能顯實相,故不可不受持讀誦書寫解說奉行。何以故?無事不顯理故;無假不成真故;無相不顯性故。受之于心,執持不忘。對本而讀,背本而誦,皆屬自利。爲人演說,即是利他。若兼書寫,又通二利。若取我法二執及空執等相,是自失其利。而所種金剛種,亦不可思議。爲人演說不取于相者,演說文字、觀照、實相叁般若,即文字離文字,即理事無礙之實相中道也。如如不動者:事如如理,不爲事所動;理如如事,不爲理所動;一如無二如,故曰如如不動。又、說法人以真空爲座,不離真空故,真空豈有動乎?科說應化非真佛,隨緣示現故。文顯文字非真經,因緣所生故。佛法既非真,余者可例知。故頌曰;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叁乘法爲無漏有爲,種成菩提涅槃。凡夫法爲有漏有爲,漏于生死苦海。佛法有爲無爲相即,故叁業盡未來,于衆生夢心中利生,豈非如夢?學人于有漏惑業,當斷而不爲。終成菩提者,當爲之使成。末句觀字,去聲,即觀照般若。非用眼看,乃回光返照之觀照也。六喻皆假觀,一假一切假,無空無中無不假。今試就一喻觀之,觀成叁昧,可證實相。比比作夢人,誰是觀夢者?觀照能破我執法執空執,漸進觀照,久之即可究竟成佛。比丘譯爲“乞士”,通上下;“怖魔”,通內外;“破惡”,通自他。上求法于諸佛,下乞食于衆生,曰乞士。乞食者,佛製已出家者,不許複作士農工商,應學戒定慧叁藏十二部經典,學解還須學行。一生專學,尚且不及,安能作謀衣食事乎?在家欲求福慧者,以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四事施之,比丘亦藉此以行法施。然法可貪,財不可貪,佛子不可不知。比丘尼,乞士女,義同前。優婆塞、優婆夷,譯爲近事男、近事女,謂在家親近事奉叁寶之男女二衆。以上爲佛之四衆弟子。天,人,阿修羅,爲叁善道。叁惡道不能聞法故。或天人,修羅,爲八部之二。佛每說法,必有天龍八部聽法及護法故。八部者:即天、龍、夜叉、幹達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侯羅伽是也。然有權有實:權,即大權菩薩示現化度彼類;實,即應受此報者。世間二字,通依正。世約時,遷流義,過現未來遷流不停也。間約處,間隔義,此國彼國,十方無盡。聞,聞慧也。信受,思慧也。奉行,修慧也。以慧修六度萬行故。行者著相之淺淺,勝于外道之深深;況序、正、流通叁分,皆以不可思議圓融中道,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金剛經中道了義疏》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