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施之接受與支用態度
放棄職業,不事生産,專心修持,其生活所需,全在諸佛默佑,天龍護持,因而感得人類同情心而有願資助者。其人以社會學眼光視之,必爲寄生蟲無疑,其必下決心甘受此種輕賤,亦無庸諱。惟其接受並支用布施之態度如何?實爲一般出離專修之士,所必知者。因就本人曆年存心處,寫成此篇,或有利于日後隨我而作寄生蟲者焉。
第一,出離後,必有決心效法密勒祖師餐麻度日,不願有無善人資助。譬如本人,因第二次世界大戰,曾夢色卡上師預告回家,牽領家人逃難,並閉關岩穴。到家後,果才一二日,敝縣淪陷,余領家人,逃至東鄉,妻子有戚友可依止。余即閉關天龍岩一年,遷獻花岩又一年。拙著《短笛集》,曾有詩記之。當時已瀕于凍餓線上。敝縣縣政府,及縣立中學,皆有意邀余同事,苟余無出離決心,鮮有不爲饑寒而放棄學佛,遷就俗事,以糊口爲上策也。敝內以外護心切,亦辭去女中聘書。有戚朋爲之捐米谷,內子轉以寄我岩中(陳德輔、陳德茂、陳德輝,皆內子穎川陳家之叔輩,本人爲大姚陳。自宋以來,二陳分字,可以通婚。彼叁善士,皆不學佛),得不餐麻,實爲一大幸事;然亦大憾事,謂未能如其所願,以效法密祖耳。
第二,出離後,全仗叁寶加被,而得人護持,不致凍餓。故對僧寶之物質布施,宜頂禮恭謝。憶余初到八幫寺,蒙事寶法王,賜以大囊糌粑、大牛整腿、幹脯一筐、酥油數斤,余初恭謝以辭,法王堅欲布施,乃以大禮拜而謝之日:“余間接受法王之布施已多,因此國內資助川資用費,已足支付,今不應更直接耗費僧寶公物,且當勉爲供養也。”法王乃罷,笑謂余曰:“汝亦漢人也,彼亦漢人也,何相距若天壤耶?彼曾受我布施甚多,嗣以酥油,偶不新鮮,始則報告德格縣政府,派人來寺申斥;繼則離寺赴省會,大事破壞。殊出乎我所意料也!”其人爲誰?同學中曾到八幫者,有悟開法師、陳濟博、張澄基兩居士,向彼等一詢便知,余固不願自贊而毀他也。余在西康居留較久之木雅鄉貢噶寺,及德格之八幫寺,所有夥食等費,皆超出常價而支付之。貢噶雪山,閉關百日,則全蒙澄基兄資助之。以出離後,絕對不可染指于僧寶,此點不可不知。俗所評和尚吃十方,而居士竟有吃至十一方者,蓋指吃及僧寶之居士也,自當痛戒之。
第叁,出離後,不惟不能拒絕他人布施,且在凍餓線上生活時,對具有信心、有願力、有財富之同學,亦可表示需要布施之意。此如沿門乞食,比丘如是,我佛如是,閉關行人,不暇沿門乞食;此種表示,則屬沿例而行,非不正當。得施後,殷勤傳持,爲施主回向,對施主亦非全無利益也。然而一經超出凍餓線外,則不應對任何人有所表示,蓋此種過份表示,則等于貪圖布施矣。孟子周遊列國,饋贈以赆,或受或不受,其例可爲師法也。
第四,不受凍餓後,不希圖布施,然有等人,貪圖功德與祈禱利益,或以能布施修行人爲榮耀,而此出離人,並不需要以爲道糧,則屬多余之財,此種布施,當拒絕否?曰:否。何以故?憶昔余在八幫寺,各省同學自動紛紛寄款接濟者甚多,超過我所需要。而每次款到前數日,即夢得鈔票,其上張張印有韋陀菩薩像。因頂禮韋陀菩薩而謝之曰:“弟子不德,毫無成就,已蒙布施,尚未報效,何敢再受?但望助弟子修證成就,請勿再爲張羅財物。”是夜夢韋陀菩薩訓示曰:“財在汝手,能作諸善事,勝過在彼等自己手中也。”余因將多余之款,大作佛事。除繪童子高大尊勝樂金剛外,放茶供僧,各寺共萬數,造小泥塔(俗稱塔塔)十萬,刻石咒十萬,供酥油燈一萬,從未以款寄家。家中既無貯蓄,施主亦固知之。有直接寄舍間者,如趙恒老、黃蘅秋、黃遠谟、張澄基等居士。余得悉後,若計其數在衣食必要之上者,即函敝內爲施主放生求壽,爲施主繡佛求福,內子亦不時閉短期關,爲施主祈禱,一切吉祥,其事略見吾妻陳勷遒女居士繡功感應記中。
至若本人,在印度北天竺閉關,今已十五年,尚未結束,所有多余布施,多行善事,可列表于次,以免細述。
善事
| 數量
| 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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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佛相
| 近萬尊
| 施主罪淨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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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供
| 百余次
| 施主消災延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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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
| 並前十萬
| 施主無病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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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燈
| 二十萬
| 施主開智慧證虹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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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書
| 八種四千八百本
| 施主正見具足福慧雙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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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未詳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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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若關中功課,內容如何,不必詳述。其精進時間如何?著書回信所占時間,與正常佛課時間之比較如何?則可從下列二表見之:
座次
| 晨座
| 上午二座
| 下午二座
| 晚間
| 中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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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五至七
| 八至十一
| 一至五
| 七至八
| 一至叁
|
寫作時間與修法時間比較表:
修法
| ***********************
| 十二小時
|
寫作
| *
| 半小時
|
其中當補述者:著作出版費甚巨,類皆推助己修行之費,而爲印書贈人之費。例如香港李世華居士,嘗屢問及閉關費用,欲全力支待,余每覆謝。生活費用雖簡單,亦已具足,唯對施主,無有法供,深引爲歉。請以道糧之賜轉作印書之費,故前後出書八種。其中除加城梁燮桂家祖、父、子叁代居士同捐印一本,孟買、加城、噶倫埠叁處居士同捐印一本外,余多爲李世華居士所捐。而香港居士聞風隨喜捐助者,有吳昆老居士獨捐一本;馮公夏、施剛巽二居士合捐一本,書中皆印有“非賣品”,分贈全世界各著名佛學社、圖書館。郵花費用,亦累數千。加城蓮社黃香妹居士、孟買譚玉衡、余瑤娟等居士,亦捐助之。讀者可不出分文,而得前後八種書。其內容皆屬佛法,不違聖教量,而有獨到處,非編輯現成語,徒作鈔書徒,以博虛名,耗費施金者可比,後世自有定評也。
第五,使行者因得龍天擁護,大悲事業因緣不由人爲,乃自然結集。財源增廣,切忌下列各事:
(1)存放銀行——第一,應立即爲施主作善事,早種早獲,遲種遲獲,何得存放?第二,銀行有時凍結,則不能如時提出。第叁,銀行亦有倒閉,則誰負賠償之責?
(2)存放商家生息——第一,不應生息,施主不自生息,希圖早作善事,行人不應違施主本意。第二、第叁理由如(1)。
(3)不應經營生意,囤賤賣貴——第一,非出離人當作之事。第二、第叁、第四亦如(1)之一、二、叁。憶昔張居士在西昌傳法,所得供養,轉贈本人。時余在木雅寺貢師處,彼由西昌回木雅,道經打箭爐省會,即以此款囤得官價之茶若幹包,既晤以告我,我感謝其布施,然不贊成囤茶。彼曰:“汝不通世故人情,不知銀錢艱貴,汝若不願,吾將轉贈某喇嘛。”余對曰:“君子當愛人以德,不當愛人以財,汝加轉贈某喇嘛,弟固心安理得。”其後茶由某收售,余仍得原有布施之金額。余朝德格,道經某處,某不與我談及,我亦樂于自得,不與某談及此事。
第六,布施財源,苟不清淨,如彼商人,豈能無欺?或違法經營,如鴉片、白面等,既受其施,豈能不分其罪業,而致妨害修證之進步耶?余于此頗叁致意焉。蓋客居西康、印度,爲時甚久,諸施主多屬自動捐助,或一傳于十,十傳于百,百傳于千,輾轉相助,何止于人?此中或爲熟友,爲數甚少;或不識韓柳,爲數則多;財源清淨與否,本人無神通,何能全知?因此每月集施主名單,爲拜“叁十五佛忏”,至少一次,甚或多次;拜之、忏之,務求清淨之兆而後已。憶昔孟買施主譚余瑤娟夫人及其女譚詠玲女士,與加城陳潤求老夫人同來關房,當余拜忏次,彼等皆見叁十五佛燈壇上圓光閃耀,大爲驚羨,此其著者也。然余猶不敢以能忏悔得佳兆爲足,深恐分人罪業,必同受報,故一文之施,一物之微,不敢獨賞也。當錢之至,必先供于曼達盤,此第一次供養也。壇中供境,祖、佛、菩薩、天龍諸相,不下百尊,悉知悉見之也。及從曼達盤中取出,任何宗教無分印度教、回教、佛教,凡憑窗索錢即與之,此第二次之供養也。其或購食物,或即施主直接布施嘉肴,先呈供壇,然後自用;當自用也,觀想體內本尊以受之,或行拙火護摩,此第叁供養也。用後必故意留存少分,以施受殘食之護法神衆,此第四次之供養也。余分乃置之月臺上、大門外,以分施烏鴉、鳥雀、野犬、野貓,此第五次供養也。自用既化成糞,供穢積金剛于廁上,並施一切餓鬼,此第六次供養也。如是輾轉供施,所邀受用之上下賓客,亦多矣。使本人因受不淨施,而致墮落,諸佛、諸祖、諸天龍、諸鬼神不能不曰:“我曾分此供養也。”諸鴉、諸鳥、諸犬、諸貓不能不曰:“我嘗分此布施也。”如是布施者一人,而受報者大衆,或功或過,非我一人事矣。此則退一萬步而言之:其存心之誠,雖不能令人見,而因果之微,豈有絲毫不報者哉?使本人因積善最多,福慧圓滿,得早成證,則凡有關施供,皆爲有緣,皆得分其功德也。此豈非行人應有之希望耶?
第七,設使施主一人,而其款有限,當其躊躇于供師、施他、施己相抵觸時,行人當如何自處耶?曰:供師爲先,施他次之,我如在凍餓線以外,他必居我之先。請以事例證明:昔日余在木雅貢師寺,蒙師咐囑致書重慶潘昌猷居士,爲籌款一千,以爲蓮師新殿供酥油燈之基金,余立從命。潘爲余之施主,曾許去德格時,當陸續接濟,余不敢以私事,有相抵觸,而違師命。潘得書後,亦不以此千元捐師者,而轉移余之捐助,反而增加其數,一面寄師一千,一面寄余叁千。此固護法知余毫無私心,供師之誠,不亞富人,而自有善報也。
先是李世華居士,曾代墊印書費四千余元,此數乃印度方面之捐款,以外彙緩不濟急,李居士先行墊出。其後劉銳之居士受李之資助來印學法,李曾告以半數施余,半數劉取爲留印費用。劉到此時,實以李意相告。余不待劉坐位生暖,立即將全部四千余元面交,並告劉日:“我將爲兄多籌出離費用;四千余元,僅可支持一年余耳。”其後爲向屈文老居士門弟子,捐得五百元,又商張澄基居士,張允每月資助美金廿元,今張、劉皆健存,可以面诘也。
總之,修行人不當自欺,遇有人疑慮,亦當予解析。貪圖布施,犯菩薩戒;堅決拒絕人布施,亦犯;人疑不予解析,亦犯。佛去世後,以戒爲師,根據菩薩戒,以用心行事,庶幾能免千大罪。若夫相處數十年,不能知余本性,感情用事,愛憎反覆;愛時則不惟解囊曲衣以施之,亦且勸人以施之;憎時則疑其藉出離之名,行招財之實,既不修行,又未成就,忽反故態,恨之切齒,此等施主,尤不可不詳爲解析,解析而不聽,則惟有念其愛時布施之恩,而忘其憎時切齒之恨而已,安得剖吾心腹,瀝吾肝膽,以相見耶?十方一切如來,常護念諸菩薩摩诃薩,十方一切如來,常咐囑諸菩薩摩诃薩,豈僅悉知悉見而已哉!
《布施之接受與支用態度》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