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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攝一切真言的准提咒(普光)

  總攝一切真言的准提咒\普光 整理

  在《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的問答中提到道殿大師爲何要推薦准提咒給大家來持誦,他提出了叁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准提總含一切諸真言故:准提能含諸咒,諸咒不含准提。如大海能攝百川,百川不攝大海。”

  並以下文解釋道:

  “一藏經中神咒,不出二十五部。

  一、 佛部謂諸佛咒。

  二、蓮華部謂諸菩薩咒。

  叁、金剛部謂諸金剛神咒。

  四、寶部謂諸天咒。

  五、羯磨部謂諸鬼神咒。

  此五部每部複各有五,即成二十五部。今准提總攝二十五部。故准提經雲:獨部別行總攝二十五部。又雲:若欲召二十五部天魔等,專誦此咒隨請必至。又雲:五部 金剛四天王,共結總持叁昧界。又大教王經雲:“七俱胝如來叁身,贊說准提菩薩真言,能度一切賢聖。若人持誦,一切所求悉得成就,不久證得大准提果。”是知准提真言,密藏之中最爲第一。是真言之母、神咒之王”

  先探討真言之母、神咒之王這樣的說法是否成立呢?在《佛說大乘莊嚴寶王經 卷第四》提到六字大明咒是:“彼真言王,一切本母”。而准提咒是六字大明咒說完後由七十七俱胝佛所宣說加持的咒,兩者有相當的關系,准提亦是諸佛之母;“王”的意思是“最勝”,而准提佛母的密號爲:“最勝金剛”,故以“真言之母、神咒之王”來形容准提咒並無值得非議之處。

  “准提總含一切諸真言”、“准提總攝二十五部”的理趣,道殿大師所根據的應是就房山石經中的《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真言 獨部別行》中所載:“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真言獨部別行(南無飒哆喃 叁藐叁菩馱 俱胝喃 怛你也他 唵 折隸 主隸 准提 娑婆诃)總攝二十五部大曼荼”這樣的一句經文所作的教判。不少人以其他獨部法版本做爲判斷,認爲只有手印總攝二十五部。但經文中提出總攝二十五部曼陀羅印後,緊接著說:“佛言:此咒及印能滅十惡五逆一切罪,成就一切白法功德。”此是將咒、印羅列于同處。

  曼荼羅(mandala),又作曼荼羅、漫怛羅、曼陀羅、曼吒羅、漫荼羅、蔓陀羅、曼拏羅、滿荼邏、滿拏啰。略名爲曼拏、曼荼。新舊之譯有種種,舊譯多爲壇,又名爲道場,新譯多指輪圓具足,又名聚集。

  《秘藏記》說:“曼荼羅是“叁密圓滿具足”之義。”

  《大日經疏一》:“真言,梵曰漫怛羅,即是真語,如語,不妄不異之言。釋論謂之秘密語,舊譯雲咒,非正翻也。”

  故在日本東密的著作《秘鈔問答:准胝》( 日本 賴瑜撰)裏提到:“又無畏大道場法中出之說功能雲:“若誦此准提真言一遍,即同誦一切陀羅尼一遍。”

  此處的“無畏大道場法”是指:《七俱胝佛母心大准胝陀羅尼二十五部大叁曼荼羅尼獨行灌頂忏悔大道場法》。此文獻目前或佚失、或密傳。例如准提大身咒的祈請文,在大藏經中並無收錄,只有房山石經有記載。而房山石經的文獻正是遼代當時契丹藏所擁有的,相信當時道殿大師所掌握的文獻必然比目前所見更多,所以道大師才提出:“准提總含一切諸真言”這樣的說法。

  依此而言,既然能“總含一切諸真言”,又豈不能符合“總攝二十五部”的概念呢?“一切”的範圍比“二十五部”涵攝更廣,所以准提真言“總攝二十五部”又爲何不能成立呢?

  又准提之佛號爲:“七俱胝佛母”,即是謂此咒爲七俱胝佛所說,所謂的“七俱胝”是“無量”的代表。七俱胝之“七”數非定數,“七”表示:東、南、西、北、上、下、中,乃是“一切”、“無量”、“無盡”、之意。藏傳叁面二十六臂准提長咒之祈請部分:“皈依禮敬遍一切億萬諸佛nama samanta buddhanam samyaksambuddha kotini”。

  samanta表示“遍一切處”,buddhanam表示“佛陀”。且准提經文也說:“此准提大陀羅尼大明咒法,過去一切諸佛已說、未來一切諸佛當說、現在一切諸佛今說”

  所以若說准提咒只限于“七”億萬佛所說,那爲何此處經文又提到此咒爲:“過去一切諸佛已說”,表示“七”乃是“一切”、“無量”之意。也可從藏傳的3面26臂准提長咒中見到此佐證。

  宋法賢譯本說:“此尊那大明。乃是一切如來及諸菩薩同所宣說。”

  故准提咒是“叁世一切諸佛菩薩”(七俱胝佛或七十七俱胝佛、遍虛空諸佛:皆是無量、一切之意)所加持宣說的陀羅尼,既然准提咒是“叁世一切諸佛菩薩”同所宣說,那麼念准提咒,不就是等于念“叁世一切諸佛菩薩”所說的咒了嗎?所以才有:“若誦此准提真言一遍,即同誦一切陀羅尼一遍。”的總持功德。如此也可視爲持准提咒就是持一切諸佛密咒的理據 。

  而爲何道殿大師說:“准提能含諸咒,諸咒不含准提。如大海能攝百川,百川不攝大海。”

  因爲有些咒並非由“一切諸佛菩薩”所宣說,有些是某天神說、某金剛說、某佛說、某菩薩說、某護法說,所以並不能說是“一切諸佛菩薩”所說,自然也就不能包含一切諸佛菩薩的陀羅尼了。

  更何況大道場法的經典中也有如是的教言,所以《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所提出的各種說法,應該都有其根據之處,依道殿大師的修持證量,應不致作臆測言詞。

  在《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中有一段提到:“此咒于南贍部洲有大勢力,移須彌山竭大海水,咒幹枯木能生華果。何況更能依法持誦,不轉肉身得大神足往兜率天。”在房山石經未出土前,找遍經文皆無此記載,原來與房山石經記載應該是一樣的。

  《 七佛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真言 獨部別行》(房山石經):“何況更能結齋具戒依法持誦。不轉肉身往第四天得大神足。”

  爲何道殿大師是講“不轉肉身得大神足往兜率天。”有可能是指:“不轉肉身往第四天”欲界第四天正是:兜率天。否則就找不出類似的記載了。

  若房山石經始終未出土,讀者是否會質疑道殿大師的說法呢?所以還是有很多未知的文獻不爲目前所知,在此可以持保留的態度。若遽持否定的態度,也是不妥的。

  《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可說是集准提法大成之作,並提出一個簡單易行的修持方式,其價值乃可置于開宗之作的地位。

  不論從經典與密宗大師的教言中看來,准提咒能總含一切真言的說法,並非純粹臆測或贊自宗之語。而是有其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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