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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道叁要▪P5

  ..續本文上一頁利他之意樂者方是此處所說之智者。由上可知,所以須于相續中生起菩提心者,是因欲求永斷自他生死涅槃一切衰損而求成佛,爲求成佛,故須發菩提,心也。菩提心乃佛之種子。吾人知若無稻麥種子則稻麥不生,今當知若無菩提心則不能成佛。若無稻麥種,雖有土地日光水及肥料,複經人工殷勤培植,終不能生稻麥之芽。若無菩提心,雖累生勤修無常,出離心,六度、空性、終不能出生佛果。菩提心爲成佛不共因,有如父親。其他一切法門乃解脫或等覺位之共因,有如母親。子之出生,因父親而有異,不因母親不同而有異邊。同一母親,父爲藏父子不能爲漢子,父爲漢父,子不能爲藏子,此所以父爲子之不共因也。至若母親,則與子之種姓無關也。通達空性慧者,有如母親若遇大乘菩提心,則生大乘果佛位,若遇小乘出離心,則生小乘羅漢果。菩提心不能生羅漢果,出離心不能生佛果,一如藏父之子不爲漢人,漢人之子不爲藏人也。同理無我空慧遇聲聞乘人,生聲聞果,遇獨覺乘人生獨覺果。菩提心不問所遇者何法,舍成佛而外,別無去處。

  經雲:「菩提心是一切法種子。」是故若相續中有菩提心者,雖無神變等等其他功德,亦入大乘人數中。否則雖具八大成就,通達空性,有出離心等,皆非大乘數。總之,大乘小乘差別,全不在見之高下,而在有無菩提心。故吾人若欲進入大乘,則殷重發起菩提心至爲重要。昔阿底峽尊者,即依無數上師,修習諸法,得成堅固定力,一日,內攝其心,自覺宜求迅速成佛,忽于定中見其師熱縛納告之曰,今汝雖已證見本尊壇場甚多,又得堅固定力,但以此終不能成佛,欲求成佛,必先求發菩提心。又尊者行金剛座時,見有二女人相問答,其一問曰,欲求成佛,何法最速。其一答曰,唯菩提心能迅速成佛。尊者知此二人是空行母示現,乃發起堅決尋求菩提心教授之心,曆盡艱苦,往依金洲大師。阿底峽尊者,乃通達一切明處,得見本尊,已成堅固叁摩地之大德,而猶須發起菩提心始能成佛,況在我輩教證功德毫無基礎,可不急求發起菩提心乎。寂天入行論雲:「、諸佛子觀察多劫,知利有情佛位,菩提心是最勝門。」由此可知菩提心乃無上至寶。雖真正發起菩提心甚爲艱難,但至少亦應發起願心,謂我須盡一切方便發起此心。以此願心種下習氣。爲發此心而努力求積資淨障。否則雖學大乘法終無益也。

  以下當述正發菩提心之方便。

  丙二、正發菩提心之方便

  四大暴流猛漂激  業繩緊縛難違拒

  既入我執堅鐵網  複被無明大黑蔽

  無邊生死生複生  叁苦逼害恒相續

  審思如斯衆慈母  其當引發殊勝心

  此二頌述正發菩提心方便,生起之法,爲思念被生老病死四種猛利痛苦繼續逼害,如洪水展轉沖至遠處,不能用他外緣方法遮止之種種業力,有如巨繩密絹,牢牢緊縛,不能得解,不僅自身已入難可斷破之人法二種我執鐵網中,且被不識因果取舍之大黑無明密密包裹,在不見首尾之無邊生死中,生而複死,死而複生,被苦苦、壞苦、行苦之叁苦繼續不斷所迫害,凡屬此六種情形中之一切如母有情,思維之後,其宜由堅固發誓行菩薩行之門,以引發殊勝之菩提心。

  吾人平時口中偶一念誦;「諸佛正法衆中尊,乃至菩提我皈依,我以施等諸資糧,爲利衆生願成佛。」。一頌即以爲此乃發心之法,殊屬非是。無論當念誦之時,心與口不能相合,即口誦而心違,亦去願發心甚遠蓋此頌不過于行法時提示行者須發心已耳,然則引生菩提心之法何如?曰,是須先修其心。修菩提心有二種心宜修,一修利他心,二修欲成佛心。必此二心生起之後,乃能修發菩提心。

  此二心中,又宜先修利他心,修利他心之法,爲對于一切有情發起悅意想及等舍心,此又宜先修等舍心,後修悅意想。及悅意想生起時,則慈心悲心亦能生起。慈悲二心生起,則能生增上意樂。此等心皆是利他心也。

  佛所以能圓滿斷證功德,皆因有菩提心故。欲生此心,現當觀我及一切有情皆欣樂而厭苦,因之我願救諸有情,使之離苦得樂,此即增上意樂。增上意樂則是依于慈心而後生起者。佛位爲菩提心之果,菩提心爲增上意樂之果,增上意樂爲觀有情諸苦而生起悲心及報恩心之果。此又爲知一切有情皆爲母之果。知一切有情爲母,又須先對一切有情生起等舍心,而後次第生起知母,念恩,報恩、慈心、悲心,增上意樂最後生起菩提心。此次第名曰:「七支修心法」,乃發菩提心之教授也。頌中「如斯」謂如斯情況之諸母親。

  四大暴流分因暴流及果暴流二種,因暴流謂欲暴流,有暴流、風瀑流,無明暴流四者。果暴流謂生老病死四暴流。今我之如母有情若尚在因暴流中,猶覺差可,然而彼等已在果暴流中受苦。若生、老、病死之流小而力弱速度慢,尚覺差可。然而此流泛濫無邊,其勢猛,奔放而湍急,若此暴流中之漂流者能向兩岸斜流,有幸沖至左向岸邊,尚覺差可,然而此暴流乃直下傾瀉,千裏不息,全無僥幸近岸之機;苟我之生母墜此洪流中,我將何以自安。王法治盜,有將盜抛入河中,令水沖去,若此人四肢自由尚有一線生機之望,令其人乃被巨繩緊縛四肢,不得動彈;亦如我母既被投入由頂通至無間地獄之大暴流中,又被不動業福業非福業叁種業繩緊緊束縛,雖用佛所有之斷證功德亦不能解,尚有何望以免于死。因位之欲有、見、無明,果位之生、老、病、死,所以如流者蓋以其相續無間,一串連,有如河水之前水繼以後水,後水緊接前水,或生與老病死相連,或生與生,老與老相連,或人趣連于畜生,天趣連于地獄,故名之曰流。暴者其勢猛烈,能生劇苦。漂激乙謂有情被沖,毫無自在,罪人被投河時,其親友皆欲其手足留有自由,有望上岸。或雖被縛,而所用之繩細脆,可被水石沖斷而得解脫。今如母有情之手足乃被叁業之繩所縛,雖佛之神力亦不能解,佛且不能解生、老、病、死之繩,況在凡夫,此其所以爲、難違拒」也。然則佛既不能解吾人之苦,吾入何所利而皈依叁寶,此須知諸佛能轉變吾人尚未成熟之業,使免受苦。但不能使已經成熟之果轉變。此如釋迦族將遭勝生王屠殺之難,佛不能救之事然。勝生王率衆將屠釋迦、舍利子請于佛曰,願以神通力移釋迦子于他世間以避之,佛曰,業已成熟,不可救也。舍利子自移數人于叁十叁天等處,並藏一人于缽中。勝生王兵至,大殺釋迦族, 一日而死七萬二千人。軍退、舍利子啓缽視之,其人已死其移往別一世界者,亦皆死焉。此業成熟之所以難違拒也。

  罪人被縛投河時,其繩尚有被水沖斷之望,因而幸免于死,獨至既縛手足,又囚之堅固鐵網中而後投河時,則攀登上岸之望全絕,今我母在暴流中,即被業力之繩所縛,複被人法我執見之網所牢籠,隨時與我執同飲食起居,形影不離,則解脫之難,可以想見。

  又罪人被投入河之時若在晝間雖有上述叁種情況,但既被沖至下遊, 一經被人發見,仍有被撈救之望,無如又在黑暗深夜雖呼救亦無人見聞,則被人救起之望又絕。我母在四暴流中既昧業果之理,複昧無我之理此二重黑暗四面籠罩,受苦而不知是苦,受苦而不知其因,無明覆蔽,遂永無自輪回中得解脫之望矣。

  更有進者,被投河之罪人若身無重病,尚可免于立死,今我母在輪回暴流中展轉受無邊生死之傷害,罹苦苦、壞苦,行苦之重病,似此情形,更安有生望。綜上渚端,一、在暴流之中,二、四肢被縛,叁、渾身被包裹,四、當黑夜無人見聞之時,五,身罹重病。如此一類有情,世界可憐之人甯有過于此者,其人非他,則吾母也。我如有心,將何以自處。此所以斷然宜立即發起救母之熱忱,而速速生起菩提心不容推诿也。

  「其當引發殊勝心」是勸請詞,敦促詞,思維此等現狀時,若先不知一切有情皆爲吾母,則仍不能發菩提心。因一切有情之于我,總不外叁類,一爲親,二爲怨,叁爲非親非怨之處中有情。今若見我之怨家處于上述悲慘情況中時,我不僅不生悲心,且將引以爲快。若見處中有情處此情況時,亦不生起悲心,但覺有如觀劇耳。此皆由對怨家及處中有情未生起悅意想之故,苟見自己生母處如是情況中,必悲從中來足辟踴號泣以救之,此乃由對自己生母有悅意想故也。故若對一切有情能觀爲皆是吾母,則能對之有悅意想,則能依此以生菩提心矣。故知母之心爲根本,此知母之心須經修習而後能生起。修之之法,宜從修舍心起,以若時尚有親怨之分,爾時定不能生知母之心也。

  故七支修心教授首先修舍心,修舍心之法,先緣念處中有情,更觀自心對彼所生之念,若是貪心,立即遮止之。或是嗔心,立即遮止之。或如頗邦喀大師所說教授,起初同時緣于叁類有情,觀察我心是貪是嗔,令其住于舍心之上而後已。當知我于叁類有情,所有關系,俱是無常,生貪生嗔均不應理,生起喜怒,均是無義,故應住于平等舍中。先以少數有情爲所緣,以後漸次推廣及于一切有情,廣如菩提道次中說。

  阿底峽尊者所傳七支修心教授,亦稱七支因果教授,有以菩提心與增上意樂爲一因果,以悲心爲余六支所共之根本,以知母念恩,報恩爲因,而慈心爲此叁者之果。或又以菩提心及增上益樂爲一因果;慈心悲心爲一因果;念恩報恩爲一因果;知母,念恩爲一因果。又有大悲心爲叁乘一切功德根本。于學佛之初中後叁時,皆極重要,立之爲本,將知母念恩,報恩慈心四者爲大悲之因,將增上意樂及菩提心爲大悲心之果。

  此叁種因果建立之法,皆各具特殊意義。總之,佛果之因爲菩提心,菩提心則又以知母爲其根本,若有知母爲根本,則能生諸果。若無知母之心,自無由生菩提心以。成佛也。

  知母之修習法何如。此在觀察修與專注修二者中,是以觀察修爲主。數數觀察,以行修習,則能生知母之心。修時先以今生生母爲主,觀想其現于自己前方之中央。繼思佛不僅念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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