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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叁根本要義

  佛法叁根本要義

  向神聖的諸上師致敬!

  佛陀全部經典的精華要旨,

  衆菩薩推崇備至的無上法,

  有緣者尋求解脫的必經口岸,

  我今做力所能及的解說。

  那些不迷戀世間區區幸福,

  爲了具足良緣的人生有價值,

  一心向往衆佛喜悅歸宿的

  幸運的人們誠心傾聽:

  (一)

  若無正確的出世心而追求世間幸福,

  就無法進入根除煩惱的涅槃樂境;

  迷戀塵世的意識是鎖鏈,

  求解脫要發徹底的出世心願。

  常想人身良機難得而生存時間不多,

  就會從今生今世的糾纏中迷途知返;

  深思業報不爽、輪回苦多,

  對來世幸福的追求也會斷然絕望。

  如此深思熟慮,並念念不忘,

  就對塵世的富貴安樂不抱幻想;

  時時刻刻除解脫,不生別的念頭,

  這時才可以看做萌發了正出世心。

  (二)

  出離之心若不與正發心相結合,

  就不會變成獲得無上菩提,

  實現圓滿幸福的有力基因。

  因此智者要發菩提寶心。

  四條滾滾激流沖擊不息,

  無法改變的業力周身捆縛,

  身陷我執的堅固鐵籠,

  漆黑的無明夜色籠罩著天空。

  在無邊的輪回流轉中一生接一生,

  連續不斷地遭受著叁苦的殘酷折磨。

  憐憫淪落此境的慈母衆生,

  要發成佛度衆的菩提寶心。

  (叁)

  若無明見真理的智慧,

  雖具備出世心與菩提心,

  也斬不斷生死輪回的禍根,

  因此要千方百計悟出緣起正見。

  要認識到世間的和超世的一切事物,

  出于因果而絲毫不差之理,

  同時,觀念中的執著之物一個個消失,

  便步入了諸佛欣慰的軌道。

  衆緣結合的現象實存不妄,

  非緣合的獨立自性空不可得——

  二義若在觀念中彼此對立,

  尚未悟出佛陀正見的本義。

  什麼時候有此無彼的對立消失,

  當看到緣合之物實有的同時

  能悟出當體即空,執著無物,

  對正見的思辯才算圓滿。

  以現象實有消除執實偏見,

  以自性空無消除虛無偏見,

  悟出緣起與性空互爲因果,

  就不會墮入執空有二邊的深淵。

  對佛道叁根本重要義理,

  要正確認識,全面領會,

  隱居靜處,激發精進之力,

  爲實現終極目的進行修持刻不容緩。

  一九九叁年農曆六月十五日

  譯于蘭州蘭山腳下

  《佛法叁根本要義》通俗解說

  ——多識

  第一、佛法總述

  要了解掌握佛法叁根本,首先要對佛法有個總體上的認識和了解。如果不了解總體,就無法掌握根本。

  要了解佛法,首先就要了解「佛」和「法」這個名稱的含義。

  「佛」是「佛陀」的簡稱,「佛陀」是梵語Buddha(布達)的音譯。對這個名稱在漢文佛經中曾有過「休屠」、「浮陀」、「浮圖」、「勃陀」、「部陀」等等多種寫法。後來「佛陀」較流行。「佛陀」又簡稱爲「佛」了。唐朝以前的漢語中沒有唇齒磨擦音「f」,「佛」、「浮」等字發「布」或「波」的音,譯經的人是按照當時的字音譯的,後來語音發生了變化,「布」或「波」變成了「佛」。一般名稱的發音不要緊,但密咒的發音是非常重要的,若發音不准,輕則無效、重則會産生副作用。佛院一詞義爲「覺醒」。經典中對這個詞的解釋是「從無明夢中覺醒,心智從閉塞中豁然開悟」。歡喜金剛續經中說「衆生本是佛,暫時受汙染,染淨便是佛」,時輪續經中說:「什麼是魔?魔是受汙染的世俗心;什麼是佛?佛是無染的光明心」。什麼是光明心?什麼是汙染?佛法認爲任何一個有情識的生命都有一種慈悲善良智慧的光明心基因。這種基因被稱做「佛心」或「如來種」。由于我執的虛幻顛倒原始無明意識(愚昧無知)對人生和一切事物産生錯覺(法執)在此基礎上産生貪愛和嫌惡憎恨情感,以及這種自私弊劣情感支配下的種種行爲。這種愛恨和自私愚昧偏見使心靈變得渾濁不清,失去理智良心,導致種種不良行爲,(業)造成種種使身心疲憊,困擾不安的痛苦後果(苦)。在這種虛幻顛倒錯覺影響下産生的愛憎偏見等煩惱和造業行爲將自己抛入生死循環不息,充滿矛盾和艱難困苦的輪回激流之中,並且在無窮無盡的輪回過程中受到惡業惡習的熏淘汙染,原具光明本質的心靈,如鏡生鏽,蒙上了厚厚的一層灰塵(受染佛心)。一旦具備內因(具備良緣的人身和向善心、智慧)和外因(聞佛法、修佛道的外部條件),就有可能洗掉覆蓋在光明心上的障蔽(斷除煩惱障和知識障)如撥雲見日,在更高層次上顯現光明心(成佛),這便是去染成佛之義。概括地說:佛是二因(福慧二因),二斷(斷除煩惱障、知識障)形成的二體(無形法體和有形色體)。佛具有對衆生的無限的愛和同情心(大慈大悲心),無著無礙的智慧(實權二智),和像太陽一樣普照一切,永不息滅,自然的無意識的利衆功德。佛不是上帝、造物主。沒有主宰生命和萬物的特性,不負有將善人接到天堂、把惡人打下地獄的使命。佛不是救世主,佛只是一個脫離苦海、走向光明的光輝榜樣。佛經中說:「自己是自己的救星,別無救星」,又說:「佛無法直接洗掉人們的罪惡,也無法用手抹去人們的痛苦,把自己的覺悟也無法移植給別人;佛只是教給人們自救自脫的方法」。

  「法」是梵語Dhrma(達摩)意譯。「法」這個詞有廣泛的含義。世親《論規》中說:「法」有十種含義即:存在;道路;寂滅;知識對像;幸福;生命;學說;必然性;將要發生的事;風俗習慣等。佛經中出現的「法」字,需要根據所指的不同對象確定。佛法的「法」,具有「善說」(揭示真理的學說),「改變惡性」、「拯救苦難」等含義:如世親《論規》中說:「善法改變煩惱心,拯救墮落惡道衆」,佛經中說:「佛法是消除愚暗的慧燈,醫治苦難的良藥」。佛法是人生的精神醫學。有位精神心理學家說:「在現代社會裏70%以上的人都處于精神心理病態」。從佛法的角度看來叁界衆生都是受製于妄念,追逐虛幻,「飲鸩解渴」的嚴重精神病患者。

  《具舍論》中將佛法分爲教證二法。

  教法指闡發佛理的叁乘四續經典學說及講習傳承行爲;證法指戒、定、慧修證實踐及效果。前者屬知識修養,後者屬入道行爲。正確的思想行爲,産生于正確的理論指導。聞、思、修叁個環節缺一不可。沒有佛教理論指導的靜座、修持是盲人騎瞎馬;理論知識若不與思想行爲緊密相結合,是紙上談兵,因此佛法的概念本身就包括學和修兩個部分,其中缺一就不是完整的佛法。

  從佛法的性質上講;有世間法和超世法兩種,在見道以下的聞思修,戒定慧都屬于世間法範疇。見道以上屬于超世法,見道就是見惑斷除,見性真智初生之道。見道到佛地中間還要經過十地八十一修道的漫長的斷惑過程。意識深層的執著煩惱及其影響,未經過修道的長期磨煉斷除而「見性成佛」只是一種癡心妄想,佛經中,從來沒有這種說法。

  根據佛法引度對象的思想層次和方便法門佛法分爲聲聞、緣覺、菩薩叁乘。前二乘屬于小乘,後一乘是大乘。大乘內部又分爲因果二乘,波羅密多乘是因乘、金剛乘是果乘。乘是車船之義。把佛法比做車和船,是表示佛法是自我解脫和普度衆生的工具的意思。大乘小乘是自度和度衆的動機目的和度脫範圍,性能、效果上區分的。其中最根本的區別是有無大慈大悲心和利衆菩薩行。

  從佛法的總旨上講,可以分爲基礎法、道法、果法叁類。

  基礎法門分爲真谛和俗谛。

  真谛的意思是不受時空條件限製的永恒不變的絕對真理。這種真理指的是一切事物的(包括世間的、超世的、凡人和佛的)非緣合的獨立自性的否定概念——空性。對這種法性(空性)的認識,以語詞符號和抽象概念爲特點的分別智(世間俗智)只能達到概念性的理解;只有超世的無分別智(直覺智)才能具體的、清晰的、真實地把握;佛法中的有關真谛的論述,只是從世間智的角度,抽象概念的形式進行分析解釋的,對于直覺感知的東西的真實表述,符號語言是無能爲力的。但不通過概念形式的理性認識,也無法直接獲得無分別現觀智。比如向陌生國土進軍的軍隊,如果在進軍時沒有進軍地圖,不了解山形地貌,通道要塞,前方阻力等情況,盲目地挺進就沒有不失敗的。文字般若(經典)是船,實相般若(現觀智)是彼岸,到達彼岸後,可以扔掉船;但在入海前就想把船扔掉的想法是愚蠢可笑的。因此對那些輕視經教,不學無術的「參禅悟真」的成就,不能不使人感到懷疑。

  萬物的空性、法性不是佛創造的,佛只是法性的發現者。佛法揭示法性,使人們認識法性,佛說:「不管佛出世,或者不出世,萬物的法性是不變的」。那麼事物的法性空性最早是那個佛發現的呢?這是一個回答不了的問題。但可以肯定地說,不是釋迦牟尼發現的,因爲在釋迦牟尼之前還有過許許多多過去世的佛,而那些佛如果不見法性就不會成佛,因爲見性智慧是成佛的不二法門。有人會問:佛法不是釋迦牟尼創造的嗎?我可以肯定地回答:不是。釋迹牟尼只是一位現時世界中的掌教傳法佛,佛法並不是他創造的。釋迦牟尼在未成佛之前也和其他佛一樣,曾經曆過無數世的(叁個阿僧祗劫)福慧雙修。佛經中說:釋迦牟尼在學地先後拜師求法的佛共有22.8萬多位。佛稱「如來」之義,就是:「如法走來」——順著成佛的道路,來到佛地。

  俗谛的意思是世俗之智所認識到的相對真理,世俗智的認識對象是現象世界,即假象世界的各種事物的存在形式及形成條件、性質、種類、作用、生滅規律、相互關系等——即緣起法。

  俗谛和真谛是同一個對象的兩個方面的認識,即俗谛是現象的反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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