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無我
論文: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大乘百法明門論》爲我們解釋一百個法,在如此衆多的“財産”中,沒有一 個是我。佛法爲“我”的解說有二:一爲補特伽羅無我:此是梵文的音譯,翻 譯成中文是:“人無我”,此翻譯也不太恰當,新譯爲數取趣,是佛教的專有 名詞。“數”是常常發生;“取”是執著;“趣”是五趣。五趣是天、人、畜 生、餓鬼和地獄。“數取趣”即是經常執著五趣而輪回之義,其意就是衆生。 數取趣這個名詞很有意思,它是無數的因果在天、人、畜生、餓鬼和地獄中執 著,一直作用不已,數數取苦果,此即是我們所謂的衆生。數取趣無我之意 是,沒有一個“我”在五趣中輪轉生死,稱爲人無我,也叫做我執。二爲法無 我,也叫做法執。簡單地來說,沒有我執,叫做人無我;沒有法執,叫做法無 我。
“人無我”中並沒有一個實在的“人”,現在讓我們以《大乘百法明門論》中 的八個心王來看,哪一個是我?心所有六種: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 和不定心所,沒有一個是我。接下來的色法、不相應行法和無爲法,都不是 我。所以在這一百個法中,沒有一個是我。世親菩薩精深地剖析這一百個法, 讓我們明白“無我”的道理。雖是如此,執著的衆生會認爲它們聚集在一起, 就有一個“我”。根據佛法說,那是因緣假合。因緣集合,法就生;因緣離 散,法就滅。事實上,沒有新的東西生出來,也沒有舊的東西滅去。好象你們 坐在一起,叫做一群人,待會兒散會後,各自回家,那一群人就沒了。上個星 期我講“一打”和“一罵”,你們還記得嗎?一打有十二個,一罵有幾個?十 叁個。哈哈,你們還記得!所以沒有一打。同樣地,也沒有一罵,只不過是我 們給它們名稱罷了。補特伽羅無我(人無我)中的人是五蘊的假合,我們稱之 爲人。斷了手是人,沒有眼睛也是人,少了一半器官的人,也還叫做人。所謂 人是五蘊的假合,它們流轉不已,稱之爲衆生、爲人,並沒有一個實在的人, 所以說人無我。但是,我們衆生執著有一個我。此種種執著可分爲兩層:一爲 俱生我執:即是與生俱有的我執,此是我人過去的煩惱業習。二爲分別我執: 通過種種分別而得到的我的知見,此是我人知見上的一種錯誤,認爲有一個 我。它可通過聽聞佛法,明白了解,確信無我之後,就可以放下。好象你們聽 了整整十講的《大乘百法明門論》後,如果有些人真的確信無我,那他的分別 我執就可以慢慢抛棄。雖是如此,但,有人拿刀指著他時,他的“我”就會跳 出來活動,此即是俱生我執,因爲煩惱告訴他有“我”。此俱生我執要通過修 行來棄除。好象我們知道不應該起瞋心,然而外境來時,煩惱令我們瞋,甚至 明明知道煩惱來了不應該瞋,但,還是要瞋,這就是我們與生俱有的煩惱習 氣。如此的我執,稱爲俱生我執。俱生我執又可分爲兩種:一爲第七識執著第 八識爲我,永無休止,毫無間斷地一直作用不已。此俱生我執,不爲凡夫所覺 知。二爲第六識執著我們所分別出來的身、心是我。當沒有身體時,第六識就 執著心是我;有身體時,它連身體都執著。此執著在我人睡覺時,是有間斷 的。但一覺醒來,意識的心又開始活動了。這是我們凡夫可知覺的。此我執可 分爲俱生、分別兩種:凡夫怕死的心理,即是第六識中的俱生我執的作用;我 們罵人,就是意識中的瞋心所在活動。分別我執是屬于知見上的煩惱,可通過 聽聞佛法,生起智慧,明白“無我”的道理,確信沒有一個我,不實在的,不 執著,那就可以慢慢把它放下,而俱生我執則很難棄除,要靠修行才能除掉 它。佛陀說衆生的迷惑有二:一爲見惑:即是以邪推度而起之迷情,分別我執 屬之。二爲修惑(思惑):爲凡夫之思念,對于事事物物而起之惑,俱生我執 屬之。修惑要靠修行斷除,故又稱之爲修所斷惑。
“法我執”又稱爲法執,沒此執著稱爲法無我。法無我中的“我”並非指你、 我、他的我,而是指一切法沒有自性,沒有獨立的自我。好象上次所舉下雨的 例子,它保留一段時間,有一定的形象,那就是一個“法”。因爲如此,你就 認爲法存在不存在?有沒有生、滅?……喔!一切問題都來了!我人執著在其 中,認爲這是我的嗎?是你的嗎?……一切煩惱也來了!所以當我們明白衆生 對法的理解是如此來時,法的生因實在是不可得的!如:銀光幕上的燈光色影 在亂閃,閃來閃去,當它閃出一個圓圓的紅球時,你就認爲那是紅太陽。當你 不執著有東西,那你就不安立名言,即是沒有“法”見。世間的森羅萬物都是 如此,它讓我們深深地感受到法沒有獨立的存在性,它不過是種種因緣的聚 合,所謂聚合,那也是假名的,你們還記得不相應行中的和合、不和合嗎?你 們看,我跟這張桌子有沒有和合?沒有。大伯公(神相)就有。哈哈,因爲我 坐在這裏不久,大伯公就不同,它被安奉在神桌很久,你們就認爲他跟神桌和 合了,是一體的。但是,這和合也是假名的安立。所以一切法不過是一種現象 的變化過程,暫時保持一定的相貌,一段的時間,讓我們感覺到它的存在,就 以假名稱呼它,它沒有單獨的獨立性存在。一切法沒有自性,即是空性,也叫 性空。那麼,在聽到本性空(法無我)的時候,千萬不要在有、無的相對概念 來理解它。有和無也是空的:“有”是因爲我人執著法的存在,故說有; “無”是因緣離散後,我人執著法本有,故說現在無。比方我問你:“你有沒 有牛角?”“沒有!”因爲你認爲牛有角後,再來看自己有沒有。現在我再問 你:“你有燈嗎?”這問題真奇怪,從來沒人問過你是嗎?其實它和上面的問 題是一樣的,只不過燈是挂在天花板上,和我們衆生無關,那麼你就沒有這個 問題,根本沒這一回事,不必去思考它。但是,你確定牛有角,你就有“我沒 有角”這個問題。在《楞伽經》中說這是龜毛兔角的問題。“龜有沒有毛?” “兔子有沒有角?”那是因爲我們見到牛有角,所以問兔子有沒有角。“有” “沒有”都是我們執著法相而産生的。佛陀闡述“空”並不是用有、無來看 它。有、無是我們凡夫的知見,連這個有都是無自性空,是假名稱之爲有;無 也是假名無。我們千萬別妄想空是有、無以外的另外一種情形。因爲佛陀闡釋 空是爲了破除凡夫的一切知見,使我們放下,這樣才能夠清楚了解世間的真 相,千萬別在空上再起另外的見。如果我們執著任何的佛法,認爲它才是正確 的,那就是對佛法有執著。
佛法中對法無我有兩種爭論:一派人認爲修行人必須先證悟人無我。然後才進 一步證悟到法無我。另一派人卻認爲只要證悟到人無我,必定知道法無我;只 要證悟到法無我,也必定知道人無我。我本身贊同第二派的看法,認爲人無我 和法無我必定是同時一起破除。《金剛經》中說:“如果一個人執著法相,他 就著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以此經來看,即是說,如果執著法,必 然執著人我相。也即是說一個有法執者,肯定有人我執。由此可證明不可能先 破除人我執,再來破除法我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