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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是指導生活實踐的真理智慧

  佛法是指導生活實踐的真理智慧

  真圓阿阇黎

  佛法是真理智慧,釋迦牟尼佛證悟此真理體系。設若釋迦牟尼佛沒有證悟佛法,佛法真理依然恆古常爾。

  牛頓叁大力學定律是牛頓發現的,設若非牛頓發現,馬頓發現可以不?驢頓發現可以不?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任何人都可以。叁大力學定律在狹義宇宙中是公理性規律,並不因爲是牛頓發現的,就可以理解爲牛頓發明的。

  同理佛法亦是如此,釋迦牟尼證悟佛法,並非釋迦牟尼發明佛法。所謂佛法是釋迦牟尼創造的,究其實質乃是將佛法視爲教條,實質無異于誹謗佛法。

  佛法是指導實踐的智慧,就是一切道理于佛法中昭然若揭,我們所做的只有依照佛法落實到腳下。那些試圖不斷“研究”佛法的,大多溺斃于佛法的文字相中。請問研究者行爲上落實了六度萬行不?如果沒有即便名相娴熟,也是紙上談兵,成佛猶如“畫餅”。在我們近代先祖接受西方現代科學觀念以前,佛教中的大德善知識如此“研究”佛法嗎?現代科學的哲學觀畢竟不是完善的,用物質實證主義的教條規則“研究”佛法,只會導致佛法的滅亡。因爲“研究”結論既無關乎智慧,亦不能積累福德。“研究”結論既然沒有智慧,那就是文字垃圾;“研究”既然不能積累福德,那充其量是無效勞動,最多是沽名釣譽。

  佛法的修行實踐反複強調“戒定慧”,實質就是修行者的行爲規範。

  “戒”是行者對一切有情的誓願,亦即菩提心之本;

  “定”是超然物外的無欲清淨,亦即菩提行;

  “慧”是無明轉化而來的有情本具如來藏光明,亦即菩提成就。

  佛子們都想弘揚佛法,而弘揚佛法必須具備“戒定慧”。沒有大慈悲的弘願,沒有利益一切有情的初心,換言之沒有大菩提心,弘揚佛法充其量是人雲亦雲的“現燒現賣”;沒有在生活中落實慈悲喜舍,沒有真實利益周圍的有情,試圖弘揚佛法無異于販賣“假冒僞劣”;貪嗔癡糾結纏縛,若言弘揚佛法,最多是“癡人說慧”。

  戒定慧就是我們慧命健全的標志。試設想一個肢體不健全的人,能高舉旗幟嗎?

  佛法的弘揚不是靠研討會和研究論文,而是靠行者的六度萬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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