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菩提心法
無著賢論師 造
修慧 語譯
敬禮大悲心
清淨叁學修覺心,宏揚聖教遍十方;
住持正法頂莊嚴,敬禮無等上師足。
叁世佛子共行道,出生利樂大寶藏;
由善弟子數勸請,謹依師語而開顯。
衆生如果想要證得無上正等覺,應在發出菩提心之後,繼續勵力修學世俗和勝義二種菩提心。就如聖龍樹菩薩所說的:
「我與此世人,欲證無上覺,
依根菩提心,堅固如山王,
大悲遍十方,不依二邊智,
修此之教授。」
西藏大依怙師阿底峽尊者,曾經得到叁位上師所傳的修菩提心法:
第一位是法铠論師。法铠論師教他修大悲心,爲一切衆生作種種布施,乃至頭目髓腦,亦在所不惜。如是常于受者生慈悲心,不著于物,不見施人、受人。就在布施當中,證得無上般若妙慧。
第二位是慈瑜伽論師。慈瑜伽論師教他能實取衆生之苦,由自己代受。(有一天,當論師在講經時,看見旁邊有人在打狗,論師忽然由座上跌下來,大聲呼痛。在場的人都不太相信,大師乃掀開衣服,紅色杖痕顯然,正是狗被打擊的地方,那只狗卻安好無恙。這乃是修菩提心成就,代衆生受苦的實例。)
第叁位是金洲大師。此大乘菩提心法,就是金洲大師所傳下來的。
菩提心法之弘傳
大乘菩提心法,的確非常殊勝。凡是以此教授修菩提心的人,都能很快生起微妙的覺受,並能發出堅固的菩提心。因此在西藏,不論是那一宗那一派,修菩提心法大都屬于這個傳承。
金洲大師把這一修菩提心法傳給阿底峽尊者,然後再由阿底峽尊者傳承至宗喀巴大師。這期間都是以秘密傳授方式進行的,因此受益的僅是少數幾個門人而已。後來宗喀巴大師發現弟子們修此菩提心法,利益甚大,所以決定把這秘密法門公開傳授。于是宗喀巴大師把這教授略加整理,前後分成七科,以後就稱這一菩提心法爲:「七義修菩提心論。」此《七義論》即:
一、明所依加行法。
二、正修菩提心。
叁、取惡緣爲菩提道。
四、明攝爲一世修持。
五、心修成之量。
六、修心叁昧耶。
七、修心學處。
茲依其次序,分別闡述如下:
一、明所依加行法 分叁
《七義論》雲:「先學諸加行。」密教修行次第,通常都分成加行、正修、後得叁個階段。加行舊譯爲方便,它的目的在作正修的准備,以便加速其圓滿成就。
此中所修的加行法有叁:
1、修暇滿難得
我們應思惟:人身如寶筏,若無此人身,將何以修學佛法
何以成就利生事業?又其他五道衆生,如地獄、餓鬼、畜生,苦難自在,不曾間斷;天人、阿修羅,雖壽較長,或有享受,但不能受戒學法。比較之下,人身誠屬可貴。但人身並非幸運而得,乃是從無始到今生,俱有因緣,若非種下善因,絕對無法成就。且人身極易造業,尤其在這五濁惡世,能修善法者,日漸減少。所以今生一失,下世能不能再得到,實在沒有把握。因此,今生不應再空過,當修一切淨法。
2、修死殁無常
我們應思惟:南瞻部洲,人壽不定,死緣多而易遭。吾人何日死?何處死?何法死?都不能決定。人命異常脆弱,有如廣場中的燈,任何一方吹來的風,都會熄滅。當知死神一定會來,死神一來,是無法以咒力,或任何法子可逼退的。今天雖還活著,卻不能保證明日不死。人命只在呼吸間,而光陰有如逝水,日出瞬沒,去時苦多。因此,從今日起,當勵力修學正法。
3、修生死過患。
六道輪回,並非像風吹萍葉一樣,是聚是散全憑偶然,而是由善惡業所牽引的。所以佛經上說:從善惡業,感樂苦果。」又說:「縱經百千劫,所作業不失;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因此,應斷一切惡,隨力修善。
二、正修菩提心 分二
(一)修勝義菩提心
1、修加行
先修皈依發心,啓白上師、本尊祈求加持,隨誦七支供養。(七支者,即(1)禮敬諸佛,(2)廣修供養;(3)忏悔業障,(4)隨喜功德,(5)請轉*輪,(6)請佛住世;(7)普皆回向。)然後端身正坐,數出入息二十一遍,勿令錯誤增減。如此,身已安詳,心無錯亂,就可正修勝義菩提心了。
2、修正行
(1)《七義論》雲:「思諸法如夢。」是說我們六根所執取的境界,不論是有情世間,還是器世間,都是夢幻不實的。我們之所以有種種分別,乃是由于內心迷亂顛倒所顯現。倘若離開這迷亂的內心,則無一法可得。由于無一法可得,就能破除妄計諸法實有之增益執,了知一切法都無自性。
(2)《七義論》雲:「觀心性無生。」倘若我們已斷除了對外界的增益執,了知外界全是夢幻不實的。然而我們這迷亂的內心是實有的嗎?當知心性亦無實體,有如虛空法界,無任何顔色及形狀、亦無生、住、滅叁相;不住于身內,也不住于身外。性全非實,一切分別執著都應棄舍,應安住于無分別中。
(3)如果這時你心中還想:身心都是空性的。當知這是對治分別,這仍然是妄念。《七義論》雲:「對治亦自解。」是說修學者應了知對治法本身就是無自性,因此,仍然不可執著對治法。連對治法都不執著了,這才能安住于無分別中。
(4)爲了說明安住法爾的體性,所以《七義論》又雲.「道體住賴耶。」阿賴耶是諸法的根本識,前七識是阿賴耶中的種子生的,所以叫做七轉識。若離這七轉識一切的起滅,則能了知性無所有,心亦不執著,如理證知無分別智的境界。
3、修結行
《七義論》雲:「中間修幻化。」是說出定後,仍然要隨著修定之串習力,在行、住、坐、臥等四威儀中,了知所現自、他、情、器都無自性,一切如幻,無有實體。
(二)修世俗菩提心
1、修根本
《七義論》雲:「雜修二取舍。」取者,是取衆生之煩惱魔害等苦報,由我代受;舍者,是將我叁世所集之善功德,全惠施給衆生,令其增長安樂妙善。換句話說,就是把貪著自利和不顧他人的心,對換過來,自他易地而居,愛他勝自。這個修法很重要。寂天阿阇黎說:
「若求速救護,自及他人等,
應修自他換,是即密妙行。」
又說:
「盡世間安樂,從願他樂生,
盡世間煩惱,由欲我樂生。
愚人作自利,能仁爲利他,
依此二分別,何須複多說?
若不能真換,自樂與他苦,
非但不成佛,亦無世間樂。」
又說:
「如是滅自苦!及息他苦故,
應舍我施他,應護他如自。」
所以說,執愛我,是一切衰損之門;執愛他,是一切圓滿之處。
修此世俗菩提心之次第,應先依根本母而修。首先觀想在自己面前,有一明顯之母親相。然後如是殷重思惟:不但今時,即無始以來,她曾作過我無數世的母親。她作我母親時.都以慈眼觀我,以悲心攝持我,爲我救護一切損害,成辦一切利樂。特別是今世,從我初住母胎時,即時常攝持。出生後,胎毛未乾,就急著抱我,賜給我溫暖,以乳酪喂哺,以口飼食;以手擦不淨物。又于饑時與食,渴時與飲,寒時與以衣服,貧時與以財物。這些資具,都是母親費盡千辛萬苦,甚至冒著罪苦惡名所得來的。母親如是守護著我,直到遭遇佛法,修習正道。母恩之大,昊天罔極!母親因數利于我,以致在流轉輪回中受苦,實在令人悲愍。
我今亦應報諸利益,除諸煩惱。當以如何除諸煩惱呢?如是思惟已,乃知母親是被苦、集所害,苦是直接害人,集是間接損人,我應取受這兩種苦報。因此,觀想母親之一切苦集業報,化作黑氣.全流入我心中,苦集業報流入我心中之後,見到母親是如此輕安,我內心有著無比的喜悅。又當以如何報諸利益呢?如是思惟已,乃知是善功德能利益母親。因此,觀想我的一切善功德,全無悋惜的施給母親。這些善功德流入母親心中之後,看到母親立即現前安樂,具足一切修法順緣,當前即身成佛,我內心立刻充滿著猛利喜樂。
其次,對父親也應如此修持,乃至對于一切衆生,都應如此修持。因爲一切衆生,無始以來都曾作過我的父母,爲我成辦過無數利益,遣除過無數煩惱,其恩德極大。然而這些過去世的父母,現在正被生死衆苦所逼。我應如何令他們脫離痛苦呢?當知須猛利修持悲心,觀想他們所有的煩惱痛苦,全流入我身中;對我叁世所集善根資財,統統布施給他們,令其增長安樂妙善。觀想到這裏,見到他們是如此輕安,具足一切修法順緣,當前即身成佛,我內心立即充滿猛利歡喜法樂。
爲了便利引生自他交換之心,《七義論》又雲:「彼二乘風息。」觀想出息時,我一切善樂,隨風施給衆生;入息時,衆生一切罪苦,都流入我身。
2、修後得
(1)《七義論》雲:「叁境毒善根。」是說如果在樂境、苦境、不苦不樂境裏,有了貪、瞋、癡叁毒時,應立即思惟:有許許多多的衆生,像我一樣依于叁境發生叁毒,以致造業受苦。他們將不堪其猛利苦,因此願他們一切叁毒,都流入我身中,他們全具足了無貪、無瞋、無癡叁種善根,受無量福報。
(2)《七義論》雲:「諸威儀誦持。」爲了數數引發正念,應發出猛利意樂,恒常讀誦:願衆生一切罪苦,都成熟于我身;願我一切樂善,都成熟于衆生。
(3)《七義論》雲:「取次從自起。」爲了令自己能取他人之業苦,所以應常作如是思惟:如果現在我能攝取自己當來所生的一切罪苦,如此也能攝取他人身上的種種罪苦。
叁、取惡緣爲菩提道 分二
《七義論》雲:「罪滿情器時,惡緣變覺道。」如果惡果充滿整個器世間,如日月失度,災變疊起,時節改變,寒暑不恒,天地亢陽,陂池竭固;盜賊、兵戈災競起。或有情暴惡,鬥爭堅固,魔說橫行,不事父母,不信因果,廣造惡業等。修學者應立即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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