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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特論 發凡

  法華特論

  達庵居士 馮寶瑛著

  

  發凡

  諸佛說經,有權有實,而以《妙法蓮華》爲應世正宗。宗旨深奧,非權機所能信解。古德喜談實大乘者,每依般若玄義而疏釋之;只涉藩籬,未窮究竟。文化與日俱進,豈宜故步自封?爰造此論,公諸同志。首當辯者,厥有四端:

  (1)一乘與叁乘之別

  一乘者,諸佛實際之道也。利根乘此道進修,能與如來法身頓相應;亦名佛乘。叁乘者,諸佛權宜之道也。鈍根乘此道進修,能與如來化身漸相近;分名菩薩乘,緣覺乘,聲聞乘。

  佛乘特點,體用交融。即靈活之用以爲妙體,即大空之體以發妙用。上接十方如來法流;下攝十方衆生心念。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以智證之,唯性無相,以識志之,依性起相。至矣哉!如來法身境界之奇特也。

  菩薩乘爲摹仿佛乘而設。內觀諸心,不能直顯法身全體大用;只從如來六度萬行之外迹,依塵相以修之。識執濃厚,事事須注重遮情;故經多劫乃能見性。緣覺、聲聞二乘,並無六度萬行之弘願;但求解脫六塵纏繞而已。聲聞唯信教法;緣覺兼思教理;此其辨也。

  (2)顯教與密教之別

  依俗谛言說,指陳世出世間之法理而如實不誤者,謂之顯教。依本性功能,轉運佛菩薩等之法流而應用無差者,謂之密教。前者可以自力參究;後者必須他力加持。

  自力參究者,以事迹經驗爲基;顯教開示爲鹄;從而契會萬法之正確條理也。世間法之參究,除俗學外須修禅定以光大之。出世間法之參究,除正理外須修般若以了達之。兩者皆當切實修習,乃有現量可證;否則空泛之論耳。

  他力加持者,諸佛菩薩各運用特性于金剛法界之中,以加持密教行者,令各得法流之妙用也。一切衆生本來同被加持;然非先習如來叁密之道,自心不能潛啓樞機以接受法流;故無一律感應之效。能獲實效之學人,淺者唯以淨信行之;深者兼以妙解融之。

  (3)《華嚴》與《法華》之別

  《大方廣佛華嚴經》,略稱《華嚴》。《妙法蓮華經》,略稱《法華》。同以一乘爲宗;同有經王尊號。所異者,《華嚴》是受用佛說;《法華》是應化佛說。

  毗盧遮那如來(義爲光明遍照)常現他受用身,爲一乘菩薩廣說無量法門。約理一念頓具;約事窮劫不盡。而流傳此間之《華嚴》,偈頌有限;乃釋尊示迹成佛時隨機開顯之小分耳。原屬受用境界,故非凡、外、權、小之輩所能直接見聞。法華會上,機緣成熟,大衆仗加持力得見多寶如來。然只毗盧遮那小影,是名加持身。

  如來受用身常住不變;爲俯就機宜故,恒分位攝化,示現無量應身。十方衆生當緣熟時,辄見一佛應世;緣盡則滅。此起彼伏,層出不窮;釋尊即其中之一例。諸應身收攝于華嚴淨土,則各爲毗盧遮那曼荼羅(義爲道埸)之一尊。法華會上,大衆不能直入此境,循世間習慣,共見十方分身佛圍繞多寶如來而住。釋尊卻與多寶並坐者,加持主力所系也。

  上文所論,乃法華骨髓;須精習密軌,始克洞明。蓋一乘大教,非得叁密加持無以顯其大用也。《法華》本經,依大通如來所說,偈頌無邊;顯密二義兩應具足。釋尊所說,雖較簡略;大綱當不遺失。此方所傳,卷帙無多;尚有諸陀羅尼作爲口密之具。惟身意二密,乃至多寶真言,皆付阙如;須于密軌中求之。僅憑經文研究顯義,所得只許與般若藏同科。顯密雙習,庶獲醍醐上味耳。志者參之!

  (4) 經疏與經論之別

  經疏者,解釋字句,使讀者明了全經意義也。經論者,探究綱領,俾學者領會全經眼目也。疏必備列經文而解釋之;或兼探究。論得節錄經要而探究之,或兼解釋。

  我國《法華》,譯本有叁:其一晉譯,文理晦澀,未便學習;其二秦譯,文理曉暢,不無缺失;其叁隋譯,一依秦譯原文,而能改正其錯簡,添補其遺篇,堪稱美善。然陀羅尼真言仍屬不完,則須參觀唐譯密軌。本論准隋譯次第與唐譯真言而探究之。經文繁冗,只揭大要于冊,藉便學者。欲窺全文,有原經在。

  隋譯次第,分全經爲二十七品。品名宜變更者,今變更之;品材應分合者,今分合之;皆論者權宜施設也。每品經要,分段釋略;爲應所需,辄附密義;品末則舉顯密精華而特論之。學者因指見月,可悟此中眼目焉!

  本論品目,與隋譯已有異同,應列表如下,以資對照。隋所同者,下志同字;隋所異者,下志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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