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經廣義
達庵居士馮寶瑛演講
第四章 般若總持
梵語陀羅尼,義爲總持。持也者,令一種功德力漸漸增長,終致成熟也。有表持,持善法不使散也。有遮持,持惡法不使起也。內分四種(詳瑜伽論四五):
行者學佛,無論所得深淺,若不加以維持,尋即消失;故陀羅尼尚焉。陀羅尼者,對于所得境界執持不舍,以培植其強勢也。總握其要,故名總持。總持功德,大別表遮二門。有利于他之善德,提令開發,使提力漸漸增長,是名表持。有損于他之惡德,拒令消滅,使拒力漸漸增長,是名遮持。無論表遮持,須余法不能爲礙,乃稱純熟。
(一)法陀羅尼 聞佛教法,受持不忘。
此乃熟習教誡之道(如一且經文乃至種種戒律等)。徒聞此類教誡而不能熟習,殊無法益可言。務必專心受持,常不忘失,庶能開發善業,消除惡業。
(二)義陀羅尼 悟解妙義,攝持不失。
此乃精研法理之道。淺如叁乘教義,深如一乘教義,總須如理思維,真實開悟其中妙旨。攝持純熟,庶成解義門善知識。
(叁)咒陀羅尼 傳佛密咒,行持神驗。
此乃密受加持之道。不論法持義持,但得叁密妙理潛運于心,持至一心不亂,自有神異效驗。對世法固有消災增福種種功用;對出世法更有見佛聞法等等瑞應。
(四)忍陀羅尼 安住實相,印持成就。
此乃成就叁昧之道。脫離假相,歸于實性,而能安住不動。印持此境,有自在起用之力,是謂成就。其中又有差等,詳如下文。
四種陀羅尼固各有專名,而咒陀羅尼卻別有五名:
法、義、咒、忍,固分表四種陀羅尼。然譯名常不一致,尤以咒陀羅尼異稱更多。今複揭示如左,俾易明晰。
(一)陀羅尼 以通名攝專名也。大乘六波羅蜜多經,以陀羅尼爲五種法藏之最上者,即指咒陀羅尼言之。密教中所謂陀羅尼,亦然。
總持法要,原以法性爲主。執持叁密,稱性開敷,正符陀羅尼本旨。故咒陀羅尼每以“陀羅尼”專名之。大乘六波羅蜜多經所舉五種法藏,已詳金剛大義懸談;即經藏、律藏、論藏、般若藏,陀羅尼藏也。前叁藏未必能見法性;後二藏則必見之。而陀羅尼藏尤能開顯佛境,故稱最上。純粹密教所謂陀羅尼,即專指此中理趣也。
(二)咒 以咒陀羅尼之首字爲代表也。但四種陀羅尼凡持至有效驗者,亦或通名曰咒。因此方咒之本義,以有不測之效驗爲主故。
咒字爲中國固有之名詞,其義爲詛;所以表堅決之願也。由此等切願,能致不測之效驗。四種陀羅尼皆帶此義,故亦通名曰咒;不惟咒陀羅尼之簡稱也。
(叁)明 以能破一切無明煩惱之暗也。
不能見性,即是無明。煩惱作用,紛然爲障。咒陀羅尼能破此暗使歸于明,故又曰明。
(四)密語 以二乘異生所不能測也。
二乘異生均未能見性,故對于如來口密莫名其妙;惟以密語稱之。
(五)真言 以從法界流出之真實言音也。
如來密語,得藉衆生之口發出。然其動機,純從法界本性流出,言言真實。非若凡夫由浮識牽合而成之假言;故曰真言。
陀羅尼門任持何種法性,均有特效。本章所謂般若總持,即以般若波羅蜜多法性爲所持也。
陀羅尼法門,原以發展所欲開顯之法性爲旨;般若法性不過其中之一。但本經所持在此,故以般若總持名是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