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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大義要釋 第二章 破諸相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大義要釋

  遍照金剛唐密第五十代普門傳燈大奢黎馮達庵 撰述

  後學弟子普式 錄要

  第二章 破諸相

  大空本體豈惟無五蘊;實則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無一是有,不過各呈相當作用而已。

  五蘊不離執,恒障本體。本體顯現,五蘊消歸烏有,則超凡入聖矣。此中妙境,雖不取著世間法,而亦不舍棄世間法。于不取不舍之間,即顯出世間法理趣, 此一乘教了義也。若謂離世方能出世,乃叁乘教不了義耳。

  世間法生滅無常,出世間法寂靜真常。

  生滅無常者,一法之起、不知是幻;認爲有生。因緣力不能支持時,則認爲滅爲死。因緣力刻刻變異,則謂爲無常。若能不隨因緣力起生滅之見, 則頓現寂靜境界,無亦化不已之迹,只見一味真如;是謂真常。

  真會大空本體,生滅法固幻,真常法亦幻。空中深契全體大用之妙,惟見一段真性流行;一切名相,無非暈影。此即行深般若波羅蜜多境界。

  金剛般若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屬大喜境界;亦即觀自在特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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