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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卷淺釋(宣化上人)▪P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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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著苦因 不能暫舍 爲是等故 方便說道 諸苦所因

  貪欲爲本 若滅貪欲 無所依止 滅盡諸苦 名第叁谛

  爲滅谛故 修行于遺 離諸苦縛 名得解脫 是人于何

  而得解脫 但離虛妄 名爲解脫 其實未得 一切解脫

  佛說是人 未實滅度 斯人未得 無上道故 我意不欲

  令至滅度 我爲法王 于法自在 安隱衆生 故現于世

   若人缺乏智慧,深著愛欲。有見惑和思惑,見境界而著迷,即見惑。心不能辨別是非,仍反複思量,即思惑。佛爲此等衆生說生滅四谛法。(一)苦谛:衆生以苦爲樂,現聽聞佛說苦谛,心生歡喜,但覺得此法是從未曾有的妙法,是千真萬確的妙法。(二)集谛:若有衆生不知苦本——即集谛,集是苦的因,苦是集的果,集即二十六種煩惱。根本煩惱有六種,隨煩惱有十種,中隨煩惱有二種,大隨煩惱有八種,共二十六種煩惱。這二十六種煩惱是苦的因,因爲衆生不能暫舍此等煩惱,故佛爲彼先說方便法門。“集”的主因是貪欲,不知滿足,常貪得無厭,猶如人身無一文,希望有一百塊錢,得到一百塊又希望有一千塊...一萬塊,以爲有一萬塊錢時可以退休,可是,到時又通貨膨脹,錢幣貶值,遂感覺一萬塊錢不足以供退休後開支,又希望十萬塊,甚至一百萬塊,可是未得一百萬塊錢,已嗚呼哀哉!到死時仍未達到理想。故人有貪欲就生苦惱。(叁)滅谛:欲滅苦,先除貪欲。無貪欲,即是除去苦的根,苦亦無所依止,諸苦滅盡名爲第叁谛。(四)道谛:欲得滅谛必須先修“道”,即是第四谛。解除一切苦的束縛,即得世間解脫。人要看破放下,才得解脫。人雖然仍活著,若能視一切已死,不爲這臭皮襄做奴隸,視一切皆虛妄,無所執著,就得解脫。我常說EVERYTHING”S OK!即一切皆可得,既然一切無問題是否已得解脫呢?無所執著,猶如虛空一樣,能無所束縛。不貪名,就是名解脫;不求利,就是利解脫。名利皆解脫,還有甚麼束縛呢? 雖說苦集滅道法可得解脫,其實猶未得其正解脫,因只了分段生死,但未了變易生死。有變易生死,仍未得解脫,故佛說這類人,未得真實滅度。佛說明其意,因不欲彼等未得真實受用,而令之得滅度。佛又說我是諸法之王,在法中遂意自在,欲令衆生得安隱,得究竟的解脫,所以出現于世。

  汝舍利弗 我此法印 爲欲利益 世間故說 在所遊方

  勿妄宣傳

  釋迦牟尼佛告訴舍利弗,同時告訴當時一切衆生,也包括我們現在一切衆生,及一切弘揚佛法的法師:我以此尊貴的實相法印,證明一切衆生都可成佛道。爲利益所有衆生,利益世間(有情世間、器世間、正覺世間),故說法華經。法華經是至尊至貴之法,故不可隨便說,必須對機才堪說法。一般人根性膚淺,不能接受上乘妙法,若對彼等說法華經,不僅不能接受,更生毀謗。爲免其毀謗上乘妙法而墮地獄,所以唯有對有大乘根性的人,才可說法華經上乘妙法。

  若有聞者 隨喜頂受 當知是人 阿帷越致 若有信受

  此經法者 是人已曾 見過去佛 恭敬供養 亦聞是法

  若人有能 信汝所說 則爲見我 亦見于汝 及比丘僧

  並諸菩薩 斯法華經 爲深智說 淺識聞之 迷惑不解

  一切聲聞 及辟支佛 于此經中 力所不及 汝舍利弗

  尚于此經 以信得入 況余聲聞 其余聲聞 信佛語故

  隨順此經 非已智分

  釋咖牟尼佛說:“若有聽聞法華經,能隨喜頂受,應該知此人乃“阿鞞跋致”(梵語,中譯爲“不退轉”),當知此人是菩薩發心,已得叁不退轉。若有人信受此法華經大乘法者,這人在過去生中曾見無量諸佛,並能恭敬供養,種下善根種子。若有人能信受法華經之道理,就如同見佛一樣。”在唐朝,天臺宗智者大師讀誦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時,述及藥王焚身供佛,“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此時智者大師即入定,看見靈山法會俨然未散,從此得一旋陀羅尼。得法華叁昧,開無量無邊智慧,故佛說能信受法華經就是見到佛,也見舍利弗尊者,及一切比丘僧,並且見一切法華會上諸大菩薩。故此法華經唯有對深般若智慧者可說。若淺見之士、愚癡的人、脾氣暴躁的人,聽聞法華經,即大發雷霆,大惑不解。一切聞四谛法開悟的聲聞人,及辟支佛(生于有佛在世時,叫緣覺。生在無佛在世時,叫獨覺),修十二因緣而悟道者,彼等均不夠力量弘揚妙法蓮華經。你是大智舍利弗,你是聲聞乘中之佼佼者,你對法華經尚要略作思惟才信受,何況一般聲聞乘人呢?其余聲聞乘人,由于聞佛說妙法蓮華經,縱然不明白其中道理,也會信受。然他們信受,並非出于本有智慧,而是因爲隨順佛說,故信受此經妙理,逐漸智慧也會自然而生。

  又舍利弗 憍慢懈怠 計我見者 莫說此經 凡夫淺識

  深著五欲 聞不能解 亦勿爲說 若人不信 毀謗此經

  則斷一切 世間佛種

  佛又謂舍利弗,“憍”是驕傲,“慢”是輕慢,自視甚高,自覺一切比人強。“懈怠”即松懈怠惰,無勇猛精進心。人若執著于“我”相,才會“憍慢懈怠”,對此等人莫說妙法蓮華經,因此等人就是聽聞妙法蓮華經的道理,亦不會躬行實踐,故不用對之講說此經。凡夫見識膚淺,缺乏智慧,只貪著財、色、名、食、睡五欲,此五欲是通達地獄的五條路徑。色、聲、香、味、觸也是五欲,也不可貪著這五欲,因貪著于五欲,所以聽法華經也不明白。 世間一般人都向往崇高的聲譽,佳肴美食,也喜歡多睡,聽到法華經中說:“勿貪此五欲”,當然不會相信。若人不信加以毀謗此經,則斷世間一切佛種。斷佛種即生地獄種子,將來即墮地獄。所以我們先講楞嚴經,繼之講法華經,因無大乘根性的人,是不能信受法華經中之上乘妙理。

  或複颦蹙 而懷疑惑 汝當聽說 此人罪報 若佛在世

  若滅度後 其有誹謗 如斯經典 見有讀誦 書持經者

  輕賤憎嫉 而懷結恨 此人罪報 汝今複聽 其人命終

  入阿鼻獄 具足一劫 劫盡更生 如是展轉 至無數劫

   “或複颦蹙,而懷疑惑”:“颦蹙”即皺起雙眉,面露不悅之色。人貪著五欲,而法華經斥喝應離五欲,故彼等聞此妙法而不悅,更生疑惑。佛謂彼等將來必墮地獄,受無量無邊苦。無論佛在世或滅度後,若有誹謗法華經者,見讀誦或抄寫法華經者,加以蔑視,而生憎恨嫉妒之心,更懷恨于心。此人罪報,你今谛聽:其人命終,必墮無間地獄經一大劫,更轉生其它地獄,經無數劫才能出離地獄。

  

  從地獄出 當墮畜生 若狗野幹 其形颔瘦 黧黮疥癞

  人所觸娆 又複爲人 之所惡賤 常困饑渴 骨肉枯竭

  生受楚毒 死被瓦石 斷佛種故 受斯罪報 若作馲駝

  或生驢中 身常負重 加諸杖捶 但念水草 余無所知

  謗斯經故 獲罪如是

  從地獄出而轉生畜生道,作狗或野幹。野幹屬狐狸之類,住在危崖或高樹上,晝伏夜行,出動時結群而出;野幹只有一只眼睛能看,另一眼睛失明,因蔑視他人讀誦或書寫法華經所致,故只有一只眼睛能看東西。其形骨瘦如柴,身上長有疥癞,發散一股臭味,人見而避之。 有人誤解“糞掃衣”是肮髒衣服有臭味發散,其實,行十二頭陀的修行人穿糞掃衣,已將衣洗淨。真正修行者身上時有戒香、定香、慧香、解脫香和解脫知見香發出。 野幹因謗佛、謗法、謗僧、謗妙法蓮華經,所以身上有臭味。經多生後才生而爲人,做人也被人討厭,常因饑渴,骨肉枯竭,生受此苦楚,死被磚瓦石塊傷身,因彼等謗法華經,斷佛種而生地獄種子故,所以受此罪報。或生爲駱駝或驢,身常負荷重擔,被人鞭打,終日只想喝水或食草,余無所知,皆因謗此經,故獲罪如是。

  有作野幹 來入聚落 身體疥癞 又無一目 爲諸童子

  之所打擲 受諸苦痛 或時致死 于此死已 更受蟒身

  其形長大 五百由旬 聾騃無足 宛轉腹行 爲諸小蟲

  之所哂食 畫夜受苦 無有休息 謗斯經故 獲罪如是

   野幹屬狐狸類,但比狐狸更多疑,因在宿世時,蔑視讀誦、禮拜及講解法華經的人,故生爲野幹。野幹被業障所障,身體多病並長滿疥癞,到村落中,找尋食物,因缺一目,被村中童子擲打撻。又因身體長有疥癞,被打時更感痛楚,甚至被石塊擲致死。死後托生成蟒蛇,身形長大,長五百由旬。蟒雖有耳但不能聽,又複愚癡,無足故宛轉腹行,有小蟲附在鱗甲上,食其血肉,晝夜受苦,無有暫歇。謗斯經故,獲是罪報。

  若得爲人 諸根闇鈍 矬陋癫躄 盲聾背伛 有所言說

  人不信受 口氣常臭 鬼魅所著 貧窮下賤 爲人所使

  多病痟瘦 無所依怙

  若脫蟒身生爲人,其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諸根闇鈍。有的視力不佳,聽覺不敏銳,鼻不辨香臭,味覺不靈,身體觸覺不清楚,意念愚癡,缺乏智慧,或手足殘缺,此謂諸根闇鈍。“矬”是身體矮小,如鸠盤茶鬼般,是橫叁尺,豎亦叁尺。身體既矮,相貌醜陋,或唇中裂開,或兩眼大小不相稱。“癫躄”即足彎曲不能伸展,或腰彎如弓。或眼盲、耳聾、背曲。這類人若有所言說,人皆不信受,口氣常臭,因往昔謗法華經所致。或胃部有毛病,生出口臭。有些人具有一股剛氣,能降伏天魔外道,亦有些氣味。或修習密宗的人,也是口有臭味。若常誦妙法蓮華經,則口中常放青蓮花香。誹謗法華經的人,被鬼魅所著,貧窮下賤,爲人所使,多病削瘦,無所依怙。

  雖親附人 人不在意 若有所得 尋複忘失 若修醫道

  順方治病 更增他疾 或複致死 若自有病 無人救療

  設服良藥 而複增劇 若他反逆 抄劫竊盜 如是等罪

  橫罹其殃 如斯罪人 永不見佛 衆聖之王 說法教化

  如斯罪人 常生難處 狂聾心亂 永不聞法

   雖然對人諸般奉承谄媚,人卻不在意。若學佛法或背經,尋複忘失。若修醫道,中國醫道中藥性有分寒、熱、溫、平,又以望、聞、問、切四種方法來斷症。望而知之,謂之“神”。聞而知之,謂之“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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