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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講記 卷一 觀六情品 第叁▪P2

  ..續本文上一頁有?他講苦,集是苦因,滅是果,道是因,他沒講人啊!也沒講法啊!十二因緣,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沒有人也沒有法,所以破了見就破見者了。

  

  「離見不離見  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  何有見可見」

  

  我們上面講過,根塵識叁事和合稱爲見。既然是根塵識叁事和合爲見,不和合就叫離見,已經和合就稱爲見。「離見」就是根塵識叁法沒有和合,稱爲離見。「不離見」就是根塵識叁法和合,稱爲不離見。

  

  離見不離見,見者都不可得。見者是人,沒有人。這首偈空二我,空人我、法我。我執有兩種,一個是人我執,一個是法我執。根塵識是法,根塵識和合有人,稱爲見者,見者不可得。人不可得,根塵識當然不可得,那空法我。

  

  舉個例子說。十二因緣是法,四谛是法,叁乘修的都是法,這裏頭沒有人。我們就拿十二因緣爲例子,十二因緣是無明生行,行生識,識生名色,名色生六入,六入生觸,觸生受,受生愛,愛生取,取生有,有生生,生生老死。

  

  我們爲什麼以十二因緣爲例子?因爲他後文講到十二因緣。這裏頭沒有人。無明生行,沒有說無明生人;行生識,也沒有生人;識生名色,也沒有生人;名色生六入,也沒有人;六入生觸,也沒有人;觸生受,也沒有人;受生愛,也沒有人;愛生取,也沒有人;取生有,也沒有人;有生生,也沒有人;生生老死,也沒有人─十二因緣裏頭沒有人。

  

  有一般人說,十二因緣沒有我─人我執,我相信,可是有「法」呀!有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這個是有啊!

  

  其實「法」也沒有,所以「法我執」也空。怎麼知道呢?「老死」空。怎麼知道老死空呢?有生才有老死,沒有生沒有老死,所以老死空。那生不空?其實「生」也空,因爲有有才有生,沒有有就沒有生。那有不空?「有」也空,有取才有有,沒有取沒有有。「取」也空,有愛才有取,沒愛就沒有取。那愛就不空嗎?「愛」也空,因爲有受才有愛嘛!沒有受就沒有愛。「受」也空,有觸才有受,沒有觸沒有受。「觸」也空,有六入才有觸,沒有六入那有觸?「六入」也空,有名色才有六入,名就是心,色就是身,有身心才有六入。那名色不空?「名色」也空,有識才有名色。「識」也空,有行才有識,沒有行沒有識。「行」也空,有無明才有行,沒有無明沒有行。

  

  接著以後,他就說了,一切空,好!我承認,那無明不空啊!無明空了怎麼生行?

  

  「無明」也空。怎麼知道無明空呢?無明是虛妄執著,沒有實體,它的本身就空。你虛妄執著才有無明,如果不虛妄,應該叫真如啊!所以十二因緣的法也空,所以這首偈空兩種我。

  

  所以《心經》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五陰空,五陰法空。無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空。無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空。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六識空。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十二因緣空。無苦集滅道,四谛空。無智亦無得,「智」是般若,「得」是波羅蜜,六度空。叁乘法皆空。有人說無智,智是菩提,得是涅槃,菩提涅槃空,也有道理。因爲什麼原因呢?一切法空啊!

  

  所以他說離見不離見,見者不可得,人我空了。

  

  「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這是空「法」。因爲沒有人,怎麼有見和可見?見是能見,可見是所見,能見的就是六根,他以「見」略說。實在說應該是六種,見、聽、聞、嘗、覺、知。能見是六根,可見是所見,所見是六塵。六根六塵不可得,所以他說何有見可見?

  

  下面那個偈就破識了,總說是根塵識不可得,皆空。

  

  「見可見無故  識等四法無

  

  四取等諸緣  雲何當得有」

  

  「見可見無故」,就是根塵皆是沒有,空了。「識等四法無」,因爲《阿含經》說,眼緣色生眼識,具足說就是緣六根六塵生六識,叁事和合觸。觸生受,受生愛,愛生取,取生有,有生生,生生老死。出于《雜阿含》,這個佛說的,你怎麼說沒有法呢?其實佛以世間語言,說有爲法皆如幻如化,有人不知道,執爲實有。《阿含經》這段文是佛以世間語言說的有爲法,都是幻化的,不知道的執爲實有。般若經說過,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緣根塵生于識,是如幻的。

  

  上面那首偈破過,根塵皆空,怎麼會生識呢?根塵不生識,怎麼知道呢?根塵裏面,是有識或是無識?有識也不生,無識也不生。如果說根與塵裏面沒有識,怎麼生識呢?譬如說水裏面沒有金子,土裏面也沒有金子,把水和土和合起來變成泥巴,它不可能變成金,「沒有」怎麼生?

  

  或者有人說,一定是根塵裏面有識才生識。它也不生,怎麼知道呢?識已經有了,怎麼再生呢?譬如說你口袋裏已經有錢,那不是口袋生的。你口袋是萬寶囊,沒有錢,它能生出錢來;已經有錢,不是它生的。

  

  那麼說起來,假如說根塵裏面有識,就不用叁事和合了。根與塵和合就生觸了,何必根塵識叁事和合呢?所以根塵識叁事和合生觸,如幻的,不是真實的。這個道理大家懂嗎?識先有、先無都不生,所以佛說無生法。

  

  一切法空,就是無生;一切法不可得,就是無生;一切法如幻,就是無生;一切法唯是假名,就是無生。不怪法性,怪衆生不知。

  

  所以他說:「見可見無故,識等四法無」。那四法呢?緣根塵生識一法,根塵識叁事和合觸二法,觸生受叁法,受生愛四法。這四法都沒有,都空。我們講十二因緣講過來,愛受觸皆空。他這邊有個識,所以他說「識等四法無」。

  

  既然識觸受愛都沒有,「四取等諸緣,雲何當得有?」略說呢,四法皆沒有了,愛不能生取,所以取也沒有,也空。取有四種,所以他說取等四法。那四種取呢?第一個是欲取,第二個是見取,第叁個是戒取,第四個是我語取。

  

  我們讀十二因緣只知道愛生取,其實取有四種:欲取、見取、戒取、我語取。欲取是對五陰法,色受想行識生貪欲叫欲取。見取呢?是對五陰生我見、邊見、一切見,稱爲見取。戒取,取著邪戒。因爲以前有人發現牛命終以後升天,所以他持牛戒,和牛一樣,其實那是非因執因。升天的原因,不是持牛戒的原因,稱爲戒取。我語取,就是我所說的話取著。由于我見、邊見,執著我所說的法是對的,不以谛理推尋。以谛理推尋的話,合乎谛理的是對的,不合乎谛理的不對,他不以谛理推尋。對我見、邊見執著,稱爲我語取。

  

  從識以下,識觸受愛取皆是有爲法。佛說有爲法,是說有爲法如幻。有人執著爲實在的,誤執著佛語。

  

  所以上一首偈,先空人我,後空法我。

  

  從「見可見無故」以下就空法我了。于法執著,稱爲法我執。以下有很多品空法我的,比如空六種、空五陰,都空法我。

  

  這個空法我,我們可以說龍樹菩薩空法我和《心經》有關系。《心經》說過了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空五陰,他這個也有。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他這裏頭也有。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空十二因緣,他也有。無苦集滅道,一直到無智亦無得,空叁乘法,裏面也大略提到過。

  

  這一偈「識等四法無」,一直到「四取等諸緣,雲何當得有?」就空根塵識。如果有連續性說,人空的話,怎麼會有根塵識呢?如果簡單地說,一切法不生。佛說修行人要證無生法忍,那怎麼有根塵識?既然是根塵識沒有,怎麼有觸受愛取?沒有取怎麼會有有?沒有有怎麼會有生?沒有生怎麼會有老死?

  

  現在我們可以知道,我們都虛妄取著。我們本無生死,可惜功力不夠,不了生死。十二因緣所說的,沒有生死。生是因緣生,滅是因緣滅,生滅是因緣,于人無所有,沒有人。再改個樣子說,生是因緣生,滅是因緣滅,生滅是因緣,于法無所有。

  

  所以大家看經文要尋其義,得其義理,可以脫出文字窠臼。我們看經,差不多落入文字窠臼,只知道依文解義,不得其理。中國有個張江陵,他是儒家。他說過一句話:「得其理,文可忘矣!」得到理的話,文字可以忘記了。我們根據《中論》的經文也可以說:「得其理,言語可忘了。」言語執著就是我語取。

  

  這個理又稱爲義。義不在文,不在文字上;而不離于文,不能離開文。文字言語如敲門磚,敲開門就丟掉了。舉個例子說,叁加四等于七,七不在叁,也不在四,可是也不離開叁、四。這個不能執著,你一執著就不對了。叁加四是對的,別的不對,那就是我語取了。二加五也是七啊!你不可能說叁加四對,二加五不對。

  

  再講一講,八減一不也是七嗎?你說叁加四那個七對,八減一那個七不對,沒有這個道理。再講一講,二十一除以叁,不也是七嗎?你要是說那不對,死于文下。執著叁加四對,那就錯了!那叫我語取。二十八除以四,不也是七嗎?得其理以後,脫離開文字窠臼,不受它籠絡;不得其理的話,叫死于文下。

  

  「見可見無故,識等四法無,四取等諸緣,雲何當得有?」講到這兒,大家都明白了吧?聽明白了,我們就往下講了。

  

  「耳鼻舌身意  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  皆同于上說」

  

  耳鼻舌身意,這是說六根;聲及聞者等,聲是六塵,聞者就是那個人,這是說六根六塵也沒有人。具足說,緣耳聲生耳識也沒有。叁事和合觸是多余的,如幻如化的,這都是有爲法。鼻香也是一樣,舌味、身觸、意法,都是一樣,都是空的。

  

  「當知如是義」,都是這個道理。「皆同于上說」,就和上面說的是一樣。總說一句話,上面說的,空二我─空人我、空法我,這是根本說。空二我以後不生二障,空人我不生煩惱障,空法我不生所知障。空了煩惱障,就空分段生死;空所知障,空變易生死。

  

  

《中論講記 卷一 觀六情品 第叁》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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