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妙法蓮華經講記 講述經題

  講述經題

  首先講我們采取的講本是,後秦鸠摩羅什大師所譯本。前秦是苻姓所建,後秦是姚姓所建,所以後秦又稱姚秦。鸠摩羅什大師,于後秦弘始八年(西元四○六年)譯出。當時僧睿法師筆受並爲作後序。前此已有竺法護法師于西晉太康七年(西元二八六年),譯本名《正法華》。這兩種譯本,相距約一百二十年。 據說智者大師,昔于世尊處親聞此經,所以深得佛旨,智慧不可思議。只講經題,便寫了一部《法華玄義》,所謂九旬談妙。我沒那種智慧,只得簡單講述一番,請大家原諒。

  羅什大師翻譯這部《妙法蓮華經》,原來只有二十七品,缺〈提婆達多品〉。後來上定林寺釋法獻,于于阗國得梵本,有〈提婆達多品〉。經瓦官寺沙門法意法師譯出,然猶未安經內。至梁末西天竺優禅尼國沙門拘羅那陀,華言真谛,又翻此品,始安〈見寶塔品〉後。竺法護法師之《正法華》,〈見寶塔品〉後便有此品。據傳說,嶺以西多有此品,嶺以東多無此品。所以什公所譯,缺此一品。

  以下便講經題。

  「妙」

  絕粗爲妙,無上爲妙。真谛、俗谛、中谛,叁谛互相隔離爲粗。此經叁谛圓融,說真一切真,說俗一切俗,說中一切中,亦即天臺之說空一切空,說假一切假,說中一切中,是之謂妙。此經顯一乘教義,開叁顯一,開權顯實。開叁叁即一,顯一一而叁。開叁系實之權,顯一系權之實。實者無性,權者緣起。以無性故,方能隨緣成物。法隨緣起,定無自性。故無性隨緣成萬法,萬法無性體空寂。是以雖叁不礙一,雖一不礙叁,雖權不礙實,雖實不礙權,理不礙事,事不礙理,複事事無礙。法如此無上,故曰妙。

  所以諸法有是因緣有,因緣有則有即非有,非有而有。諸法空是因緣空,因緣空則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有即非有,不空而空,則全有即空。非有而有,空而不空,則全空即有。如是則有非空外有,空非有外空。有之與空,相成而複相奪,相奪而複相成,故曰妙。

  全有即空,曰諸法實相;全空即有,曰實相諸法。諸法者俗谛,實相者真谛。諸法實相,實相諸法,不二不異,不縱不橫曰中谛。如是則俗亦中、真亦中,故曰妙。

  「法」

  法者軌則義,能生物解。佛以法度衆生,衆生聞法而得度。故佛以法爲師,法因佛而弘。

  《大乘起信論》雲,法者衆生心,具體大、相大、用大叁義。體大者唯是一心,相大者唯心所現,用大者唯心所造。既然法即是心,而一心具二用,二用者不變與隨緣。一心不變,即是真谛;一心隨緣,即是俗谛。不過約心言謂之智,約法言方謂谛。真谛于心曰實智,俗谛于心曰權智。

  《金剛經》雲,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故法者離言語相,離文字相,離心緣相。是知法性無性,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例如「熱」是法,其法離乎「熱」字。如果熱字即是熱法的話,應該先熱黑板和粉筆,但是我試摸熱字,一點兒不熱,便知法離文字相。再說我們發「熱」的音聲,亦不是熱法。如果音聲是熱法的話,應該先熱牙齒、舌頭和嘴巴,是知法離言語相。再者我們思想「熱」時,亦不是熱法。如果思想就是熱法的話,應該先熱我的心,是知法離心緣相。

  于佛法中,法有四種,即教法、理法、行法、果法。教法是佛言教,理法申述義理,行法重于修行,果法在于親證。聲聞重于言教,緣覺重于義理,菩薩以行爲貴,唯佛證果究竟。此經開叁顯一,所以具足教理行果四法。

  「蓮華」

  蓮華即是譬喻法。蓮華出汙泥而不染;法者入生死,救生死,而不染生死。此稱芬陀梨華也,芬陀梨華白色,取其色正義。一乘乃叁乘之本,故取白色,白色者出一切色。此華未開放時,名屈摩羅;開放而將落時,名迦摩羅;正開放時,名芬陀梨。

  天臺釋蓮華義最詳。蓮華異于其他華者:第一華實具足。蓮華與蓮實(蓮子)同時俱有。譬喻一佛乘法,即實而權。蓮實猶實也,蓮華猶權也。第二華開蓮現。蓮華開敷,蓮實即時而現。譬喻即權而實也。第叁華落蓮成,蓮成亦落。譬喻一乘佛法,非權非實。蓮華之特性,華實一時具,用喻一乘法因果一如。

  「經」

  梵語修多羅,譯爲契經,簡稱爲經。有貫穿義,貫穿者,以理貫文也。

  「後秦龜茲國叁藏法師鸠摩羅什奉诏譯」

  後秦即姚秦。鸠摩羅什大師,祖本天竺人。父鸠摩炎時始至龜茲國(在今新疆之庫車、沙雅二縣之間)。通達經律論叁藏者,名叁藏法師。羅什大師七歲,隨母出家,聰明絕世,日誦經千偈,每偈叁十二字,凡叁萬二千言……

  于姚秦弘始叁年十二月二十日至長安,止西明閣及逍遙園,始譯衆經,出經論叁百余卷。此《妙法蓮華經》,即其中之一。羅什大師卒于何年,諸記不同,有雲弘始七年、八年、十一年不等。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