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方便
我們已經知道,一切法空,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性,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所有不可得。既然如此,雲何修習?若有修習,即是不空,即是有相,即是有性,即是有生,即是有所得。若無修習,豈得自然成佛?故修習應有方便,若無方便不能成就功德。《大般若經》第叁雲,以無住爲方便,安住般若波羅蜜多,所住能住不可得故。
故修習方便有二,第一以無住爲方便行一切法,第二觀一切法如幻爲方便知一切法。無住爲方便,則契第一義谛;觀法如幻,則契世谛。
以無住心契畢竟空,以無住心契無相法,以無住心契無性法,以無住心契無生法,以無住心契無所有不可得法,則入第一義。是故若生無所住心,則有方便修習一切法也。
于《大般若經》卷第叁:
「佛告具壽舍利子言。舍利子。諸菩薩摩诃薩應以無住而爲方便安住般若波羅蜜多。所住能住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诃薩應以無舍而爲方便圓滿布施波羅蜜多。施者。受者。及所施物。平(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诃薩。應以無護而爲方便圓滿淨戒波羅蜜多。犯無犯相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诃薩。應以無取而爲方便。圓滿安忍波羅蜜多。動不動相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诃薩。應以無勤而爲方便。圓滿精進波羅蜜多。身心勤怠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诃薩應以無思而爲方便。圓滿靜慮波羅蜜多。有味無味不可得故。」
「諸菩薩摩诃薩應以無著而爲方便圓滿般若波羅蜜多。諸法性相不可得故。」
換句話說,菩薩摩诃薩,應以無所住心行于布施,應以無所住心行于持戒,應以無所住心行于忍辱,應以無所住心行于精進,應以無所住心行于禅定,應以無所住心行于般若。
雲何心無所住?不取于相也。一切相不出四種,即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若離四相,即不住一切相,即生無所住心矣。
雲何于一切法離于四相?于一切法不生貪瞋癡,即便離于四相。故凡夫學佛,于平常日用中,莫起貪瞋癡,應以修身進德爲標的。貪瞋癡心日薄,自然不造諸惡業;無惡業因緣,自然不墮諸惡道。
進一步言,無貪瞋癡心,自然不著四相。不著四相,自然心無所住。心無所住,自然一切法空。如此證法空義,便是無上菩提義。而般若波羅蜜多者,即無上菩提義也。
所以般若波羅蜜多不遠,應在平常日用中求。時時檢點,莫生貪瞋癡。心既不染,身口自淨。身口意叁業清淨,自然其德日進。故佛法是轉凡成聖之大事業,非世間一般取相之法可比也。
故佛弟子,總須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時刻謹慎,日進月益。學佛真有進步時,不在學問高,更非神通大,而是煩惱漸輕,心漸清淨。一旦斷二障,空二我,了二死,名曰成佛。豈是有佛可成?不過斷二障,空二我,了二死,假名成佛也。如此法門,皆從般若波羅蜜多中去。一切賢聖,皆以般若波羅蜜多而得成就。般若出生叁世諸佛,與諸佛無上菩提。
其次,觀一切法如幻爲方便。一切諸法,無非緣起,緣起之法,如幻如化。若知其如幻,當體即是圓成實性,是由世谛入第一義谛,由第一義谛得涅槃。若執如幻法爲實有,便成遍計執,落遍計執便入生死。
知一切法如幻,自然于世間一切不生計著。應觀五陰身心如幻,于五陰身心不生計著。應觀名聞利養如幻,于世間名聞利養不生計著。應觀親緣眷屬如幻,于親緣眷屬不生計著。應觀怨家如幻,于怨家不生計著。應觀世間興衰毀譽稱譏苦樂如幻,于世間八風不生計著。應觀世間一切學術如幻,于世間一切學術不生計著。應觀生老病死如幻,于生老病死不生計著。雖處世間,應觀世間如幻,處世間而不染世間。如船行于水,而不溺于水。
知法如幻而不生計著者,非是無一切法,而是于一切法不生貪瞋癡也。既然處于世間,非是無五陰身心,應觀五陰身心如幻,不生貪瞋癡。非是無名聞利養,應觀名聞利養如幻,不生貪瞋癡。非是無有怨親,應觀怨親如幻,不生貪瞋癡。于怨親不生貪瞋癡,則怨親平等,雖平等卻複怨親分明。非無世間八風,應觀八風如幻,不生貪瞋癡。不生貪瞋癡,則不爲八風所動。非無世間一切學術,應觀世間一切學術如幻,不生貪瞋癡。不生貪瞋癡,則能轉一切學術,不爲學術所轉。非是無生老病死,應觀生老病死如幻,不生貪瞋癡。不生貪瞋癡,則無生老病死。非無叁種世間,應觀叁種世間如幻,不生貪瞋癡。不生貪瞋癡,則于世間解脫矣。
所以吾人處世間,若能不生貪瞋癡,即便得到解脫矣。此即所謂分別一切法,不作分別想也。
無性能隨緣,隨緣而無性。無貪瞋癡則隨淨緣,隨淨緣則是四聖。生貪瞋癡則隨染緣,隨染緣則是六凡。故于無性中,惡應永斷,善應修習。
于修習方便中,略述無住生心,與觀法如幻二項。另于般若經中自有廣論,請讀者諸賢閱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