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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沙經▪P3

  ..續本文上一頁何人勿來近我。”

  “典尊!行汝所思之行!”

  四叁

  爾時,大典尊婆羅門,于域之東方令作新講堂,于雨期四個月之間,在閑居靜處,修習悲之禅定,除送飲食者以外,任何人勿來近彼。爾時,經過四個月之後,大典尊婆羅門唯是失望興起苦惱之念。“雖然曾聞彼耆宿婆羅門師中之師等,于雨期之四個月間,在閑居靜處,修習悲之禅定,言曾見梵天,曾與梵天對談、議論。但我今實不見梵天,實無與梵天對談,無與梵天議論也。”

  四四

  爾時,常童子梵天,心知大典尊婆羅門心之所念,恰如力士之屈伸臂,迅速由梵界消失而現于大典尊婆羅門之面前。爾時,大典尊婆羅門因見彼未曾見之容貌,恐怖而身痹、戰栗。爾時戰栗、身痹、身毛豎立之大典尊婆羅門以偈如次問常童子梵天言:

  “有美貌光輝 吉祥主何人

  不知故問汝 我等何知汝”

  “于梵界彼等 知我曰常童

  一切天知我 典尊汝知我”

  “床座洗足水 熟蜜爲梵天

   奉供我問汝 汝亦與我物”

  “典尊言供物 汝爲我等受

  爲現法利益 爲來世幸福

  許允汝問故 凡欲者當問”

  四五

  爾時,大典尊婆羅門作如是思惟:常童子梵天准許我質問,向常童子梵天,應問現法之善利,或應問來世之善利耶

  爾時,大典尊婆羅門作如是思惟:我熟知現法之善利,他人亦向我問現法之善利;是故我當問常童子梵天來世之善利。

  爾時,大典尊婆羅門,以偈問常童子梵天曰:

  “我有疑之質問 無疑常童梵天

  他人等亦欲知 故對此而詢問

  應住于如何處 而修學何等行

  是人是否可達 于不死之梵界”

  “婆羅門于人間 舍離此等我執

  成就心一境相 專心于悲禅定

  脫去臭穢之行 遠離不淨之法

  若住于此處者 而于此處修學

  達不死之梵界”

  四六

  “梵天!我知舍離我執之法。有一類人舍棄任何大小財物,舍棄任何多寡親屬,剃除須發,著袈裟衣,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梵天!我知舍棄我執之法;梵天!我知心一境相;此時,是人得遠離住處,即:阿蘭若、樹林、山嶽、洞窟、山洞、冢間、林薮、野外之槁堆。梵天!我知得此心一境相之法也。

  我亦知專注悲解脫之法:此世,是人,令悲俱行之心,偏滿一方而住。如是第二方、如是第叁方、如是第四方亦然。即偏上下橫一切處,于一切有情之世界,悲心俱行,廣大無邊;令無冤無害心,偏滿而住。梵天!我知如是專注悲解脫之法。

  梵天!然,我實不知汝所說之“臭穢。”

  “梵天于人間 何者爲臭穢

  不知此等故 賢者今汝語

  依何之覆蔽 生類起臭穢

  何塞障梵界 而墮于惡趣”

  “忿怒與妄語 僞瞞及失信

  貪婪與高慢 嫉妒及欲求

  疑惑惱害他 貪欲及嗔恚

  憍慢與愚癡 被此所縛系

  不得離臭穢 梵界被障塞

  而墮于惡趣”

  “我知汝說之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故,梵天!我願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典尊!行汝所思之行!”

  四七

  爾時,大典尊婆羅門往黎努王之處,至已,如是言黎努王曰:“大王!當尋求其他之帝師,以輔佐王之統治!我願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故;大王!我願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懇求國土主 我告黎努王

   最早我不樂 帝師之官位

   有關統治事 大王宜熟知”

  “若不夠諸欲 我使汝滿足

   有傷害汝者 即當使排除

   國主汝軍師 于汝我是父

  于我汝是子 典尊不舍我”

  “于我之諸欲 無有所不足

   又無任何人 來行加害我

   以聞超人言 我不樂俗家”

  “如何之超人 對汝語何事

   汝聞彼言後 離棄我一切”

  “我前行布薩 欲行犧牲時

   壇上燃炎火 而敷吉祥草

   其時由梵界 常童梵天現

   聞彼答我閑 我不樂俗家”

  “典尊汝所言 于我難致信

  聞彼超人言 豈無他法行

  我等必隨汝 汝是我等師

  如清淨無垢 光輝琉璃珠

  我等心清淨 遵守汝教誡”

  “典尊!汝若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者,我亦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是故,汝所赴之處,即成爲我等所趣之處也。”

  四八

  爾時,大典尊婆羅門,往彼六人刹帝利處,至已,如是言彼等曰:“汝等當尋求其他之帝師,以輔佐汝等之統治;諸賢!我願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故。諸賢!我決定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爾時,六人刹帝利會集一面而思念:彼婆羅門是貪欲者,是故我等,今以財物誘大典尊婆羅門。

  彼等往大典尊婆羅門之處,至已,如是言大典尊婆羅門曰:“于此等七王國,有甚多財産,故可隨汝所欲之量取之。”

  “諸賢!因汝等我得甚多財産,其無用也:我願舍果如是名譽,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諸賢!是故,我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四九

  爾時,彼六人刹帝利會集一面而思念:彼婆羅門實愛好女人,是故我等,今依于女人以誘大典尊婆羅門。”

  彼等往大典尊婆羅門之處,至已,如是言大典尊婆羅門曰:“于此等七王國,有甚多女人,故可隨汝所欲之女人伴去。”

  “諸賢!我有同身分之四十夫人,其無用也。我皆舍離彼等女,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諸賢!是故,我願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五十

  “典尊!汝若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我等亦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是故,汝所赴之處,即成爲我等所趣之處也。”

  “汝舍離諸欲 執著他有情7

  當具足堅固 發勤忍辱力

  此道是正道 此是無上道

  依善人正法 以生于梵界”

  五一

  “然者,其尊!汝待七年間,經過七年後,我等亦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是故,汝所赴之處,即我等所趣之處也。”

  “諸賢!七年間實是過長,我不能等待汝等七年間。誰知其壽量

  未來無不行,智慧必當證,善根必須作,梵行應當修,生者無不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諸賢!是故,我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五二

  “然者,典尊!汝請待六年間……乃至……請待五年間……乃至……請待四年間……乃至……請待叁年間……乃至……請待二年間……乃至…”請待一年間。經過一年間,我等亦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是故,汝所赴之處,即成爲我等所趣之處也。”

  五叁

  “諸賢!一年間實是過長,我不能等待汝等一年間。誰知其壽量

  未來無不行,智慧必當證,善根必須作,梵行應當修,生者無不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諸賢!是故,我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然者,其尊!請汝待七個月,經過七個月,我等亦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是故,汝所赴之處,即成爲我等所趣之處也。”

  五四

  “諸賢!七個月實是過長,我不能等待汝等七個月。誰知其壽量

  未來無不行,智慧必當證,善根必須作,梵行應當修,生者無不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諸賢!是故,我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然者,其尊!請汝待六個月……乃至……請待五個月……乃至……請待四個月……乃至……請待叁個月……乃至……請待二個月……乃至……請待一個月……乃至……請待半個月。經過半個月,我等亦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是故,汝所赴之處,即成爲我等所趣之處也。”

  五五

  “諸賢!半個月實是過長,我不能等待汝等半個月。誰知其壽量

  未來無不行,智慧必當證,善根必須作,梵行應當修,生者無不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諸賢!是故,我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然者,典尊!我等將統治王國之事,委屬王子或兄弟之間,可待七日。經過七日,我等亦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是故,汝所赴之處,即成爲我等所趣之處也。”

  “諸賢!七日間不甚長,我可等待汝等七日間。”

  五六

  爾時,大典尊婆羅門往彼七人富貴婆羅門及七百梵行終了者之處,至已,如是言七人富貴婆羅門及七百梵行終了者曰.

  “汝等宜尋求教授汝等咒文之其他軌範師。諸賢!我願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諸賢!是故,我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典尊!汝勿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出家者微力而所得少,婆羅門者有權力而所得多。”

  “勿言出家者微力,所得少,婆羅門者有權力,所得多。諸賢!除了我以外有誰更有權力,更有所得耶

  我今實是王中之王,是婆羅門之梵天,長者之天神也;我舍離此等一切,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諸賢!是故,我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典尊!汝若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我等亦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是故,汝所赴之處,即成爲我等所趣之處也。”

  五七

  爾時,大典尊婆羅門到同身分之四十位夫人之處,至已,如是言同身分之四十位夫人曰:“汝等若願意者,可歸自家或親屬之家,或選他夫;我欲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我聞梵天說臭穢,在俗者不可能抑製此等,是故,我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

  “汝是我等親族中之親族,又是我等夫中之夫也。其尊!汝若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我等亦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是故,汝所赴之處,即成爲我等所趣之處也。”

  五八

  爾時,大典尊婆羅門經過七日,即剃除須發,著袈裟衣,由俗家出而入無家之生活。有七人刹帝利王、七人富貴婆羅門、七百梵行終了者、同身分之四十夫人、數千刹帝利、數千婆羅門、數千長者、婦人群集而來之甚多婦人等,皆剃除須發,著袈裟衣,出家追隨出家者大典尊婆羅門之後。大典尊婆羅門被會衆圍繞而遊行村 落,鄉鎮及都市之間,大典尊婆羅門,凡到村落、鄉鎮,皆成爲王中之王,婆羅門之梵大,長者之天神也。同峙,凡彼等人人打噴嚏或困踬,皆稱:“歸命大典尊婆羅門,歸命彼人師。”

  五九

  大典尊婆羅門以慈俱行,偏滿一方而住,如是第二方、如是第叁方、如是第四方亦然。即偏滿上下橫一切處,于一切有情界,以慈俱行廣大無邊,令無冤無害之心,偏滿而住。以悲俱行之心……乃至……以喜俱行之心……乃至……以舍俱行之心令偏滿一方而住。如是第二方、如是第叁方、如是第四五亦然。即偏滿上下橫一切處,于一切有情界,以舍俱行廣大無邊,令無冤無害之心,偏滿而住。于弟子等,示與梵天爲友伴之道。

  六十

  爾時,凡十分了解大典尊婆羅門一切教之弟子,死後生于幸福之梵界。不十分了解一切教者,死後得生與他化自在天爲友伴、或得與化樂天爲友伴、或得與兜率天爲友伴、或得與夜摩天爲友伴、或得與叁十叁天爲友伴、或得與四天王天爲友伴也。雖得最低之身者,亦可得乾闼婆身。

  此等一切善男子之出家,有效而不空費,具效果及實果。

  六一

  五髻言:“世尊記憶此本生耶

  ”

  世尊曰:“五髻!我記憶。其時我是大典尊婆羅門也。我爲弟子示與梵天爲友伴之道;然,五髻!此梵行非導厭離、離欲、滅、寂靜、神智力、正覺、涅槃之法,唯是生于梵界之法也。然,五髻!我之梵行,是導究竟厭離、離欲、滅、寂靜、神智力、正覺、涅槃之法也。此是八支聖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也。五髻!此梵行始正是導究竟之厭離、離欲、滅、寂靜、神智力、正覺、涅槃之法也。

  六二

  五髻!凡十分了解我一切法之弟子,得漏滅9而無漏于現世自己現證心解脫、慧解脫而住。非十分了解一切法者,或斷五下分結,不再還來此世界,成爲化生者,于彼界得不還法于其處般涅槃。又非十分了解一切法者,或斷叁結,更于次第滅貪、嗔、癡,成爲斯陀含,一次還來此世,滅盡苦蘊。又非十分了解一切法者,或斷叁結,成爲須陀洹,離墮惡趣之法,必定到達正覺之位。五髻!此等一切善男子之出家,有效而不空費,具效果及實果也。”

  世尊如是說已,歡喜之乾闼婆子五髻,滿足、感謝世尊之所說,敬禮世尊,行圍繞之禮而去。

  注:

  1 .“離開”apanujja認爲是apanudati的不變分詞。

  2 .“他之”原本有manne取anne之義,見注3。

  3 .“他之”原本有manne另一本篇anne,今依此。

  4 .“幸福”原文爲bhava以中性譯之。

  5 .于原本有nassuda另一本作nassa今從此。

  6 .“欲行犧牲”原本爲yatthu-kamassa別本作yittha-kamassa今依此。

  7 .“執著”原本有arabhavho別本作arambho依此

  8 .“效果”原本有sa-uddisa別本作sa-udraya依此。

  9 .“漏”原本有asavanam是asavanam之誤。

  

  

《尼沙經》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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