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相當于漢譯長阿含卷第二九之露遮經(大正藏一)。其內容是沙門、婆羅門雖證知善法,不以此語他人,對生起惡見之露遮婆羅門,說明如是之邪見,當生于地獄或畜生。于世有不自覺亦不留他;不自覺而覺他:自覺而不覺他之師,此等皆應非難;自覺而覺他之師,才不應非難,佛正是此師;是對于叁學四谛宣示說法者。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與五百大比丘衆俱,遊行至拘薩羅國之婆羅提婆村。時,露遮婆羅門住此婆羅提村,乃人民熾盛,草、木[繁茂]、水[甚便利,五]谷豐裕之王領,依拘薩羅國王波斯匿所淨施拜領之地。
二
爾時,露遮婆羅門生如是惡見:“于此,沙門、婆羅門證知之善法,不從所證知之善法爲他人宣說。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乎
實如斷故縛,更作其他之新縛,于是,我說此貪欲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乎
”
叁
時,露遮婆羅門聞:“由釋迦族出家之釋子沙門瞿昙與五百大比丘家俱遊行至拘羅國之婆羅婆提村。彼世尊瞿昙之名聲上揚偏聞:“彼世尊是阿羅漢、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也。”彼含括此天界、 魔界、梵天界及此世界之沙門、婆羅門、天、人、衆生等,自覺、自證宣說,彼說初善、中善、終善具文義之法,宣說圓滿清淨之梵行。宜[往]見如是阿羅漢。”
四
爾時,露遮婆羅門告剃頭師背西卡曰:“然,背西卡!詣沙門瞿昙之處,詣已,以我之言:“瞿昙!露遮婆羅門致問世尊之無病、無惱、氣力如常、輕安而住否
”致問沙門瞿昙之無病、無惱、氣力如常、輕安而住已,而如是言:“尊者瞿昙與比丘衆俱,明日受露遮婆羅門之請食。””
五
剃頭師背西卡應諾露遮婆羅門:“唯然,尊者。”而詣世尊之處,敬禮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背西卡,如是白世尊曰:
“世尊!露遮婆羅門,致問世尊之無病、無惱、氣力如常、輕安而住耶
又如是言:“世尊與比丘衆俱,明日受露遮婆羅門之請食。””
[爾時]世尊默然受請。
六
時,剃頭師背西卡,如世尊之應諾,從座起立,敬禮世尊,行右繞之禮,而到露遮婆羅門之處,至已,如是言露遮婆羅門曰:“然,尊者!我等以卿之言告世尊曰:
“世尊!露遮婆羅門致問世尊之無病、無惱、氣力如常、輕安而住。”又如是言:
“世尊與比丘衆俱,明日受露遮婆羅門之請食。””
七
如是露遮婆羅門,翌日于自宅,備美味之嚼食、啖食已,告剃頭師背西卡曰:“然,背西卡!詣沙門瞿昙之處言:“瞿昙!時至,食膳已備。””
剃頭師背西卡,應諾露遮婆羅門言:“唯然,尊者!”而詣世尊之處,敬禮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剃頭師自世尊曰:“世尊!時至,食膳已備。”時,世尊于晨早,著下衣,持上衣、缽,與比丘衆俱,往裟羅婆提村。
八
爾時,剃頭師背西卡隨世尊之後,而白世尊言:
“露遮婆羅門生如是惡見:“于此,沙門、婆羅門證知之善法,不從所證善法爲他人宣說。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乎
實如斷故縛,更作其他之新縛,于是,我說此是貪欲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爲他人能作何[饒益]乎
”願世尊爲露遮婆羅門,除此惡見。”
“背西卡!或如是,背西卡!或如是。”
九
爾時,世尊至露遮婆羅門住處,坐于所設之座。如是露遮婆羅門以美味之嚼食、啖食,親手供養佛陀並比丘僧伽。世尊食已,手離缽,行澡水已,時,露遮婆羅門,取一小座,坐于一面。世尊對坐于一面之婆羅門露遮曰:
“露遮汝真實生起:“沙門、婆羅門證知之善法,不從所證知之善法爲他人宣說。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乎
實如斷故縛,更作其他之新縛,于是,我說此是貪欲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之惡見耶
”
“瞿昙!唯然!”
十
“露遮!汝如何思惟耶
汝領住裟羅婆提村耶
”
“世尊!唯然。”
“然者,露遮!若有雲:“露遮婆羅門領住娑羅婆提村,娑羅婆提村之生産,唯有露遮婆羅門獨享用,不分與他人。”依汝生活之彼諸衆,不成爲障害否
”
“瞿昙!成爲障害。”
“露遮!障害之作者,爲彼等利益之恩惠者或非恩惠者耶
”
“瞿昙!不爲彼等利益之恩惠者。”
“非利之恩惠者,于彼等現起慈心或現起害心否
”
“瞿昙!現起害心。”
“起害心是耶見或是正見耶
”
“瞿昙!是耶見也。”
“露遮!我說邪見者之[生趣],地獄或畜生二道中一道也。
十一
露遮!汝如何思惟耶
拘薩羅國王波斯匿,領住迦屍及拘薩羅耶
”
“瞿昙!唯然。”
“然者,露遮!若有人言:“拘薩羅國王波斯匿,領住迦屍及拘薩羅,迦屍及拘薩羅之生産,唯拘薩羅國王波斯匿獨爲享用,不分與他人。”依拘薩羅國王波斯匿生活之汝等自己及他人,彼是件障害否
”
“瞿昙!是作障害者。”
“作障害者,于彼等利益之恩惠者或非恩惠者耶
”
“瞿昙!非利益之恩惠者。”
“非利益之恩惠者,于彼等現起慈心或現起害心耶
”
“瞿昙!現起害心。”
“現起害心者,是邪見或是正見耶
”
“瞿昙!是邪見。”
“露遮!我說邪見者之[生趣],地獄或畜生二道中之道也。
十二
露遮!若有人雲:“露遮婆羅門領住娑羅婆提村,娑羅婆提村之生産,唯露遮婆羅門獨爲享用,不與他人”者,是爲依汝生活彼等之障害者,障害者則無利益恩惠者,無利益恩惠者,則現起害心,現起害心則是邪見。
十叁
如是,露遮!言:“沙門、婆羅門證知善法,不從斷證知之善法爲他人宣說。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乎
實如斷故縛,更作其其他之新縛,于是,我
說此爲貪欲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乎
”如是語者,是障害彼等:依如來之教法、律而證預流果、證一來果、證不還果、證阿羅漢果之良家諸衆,到達殊勝地位,以及積生天行之生天界諸人。作障害者,則無利益恩惠,無利益恩惠者,則現起害心,現起害心則是耶見。露遮!我說邪見者之生趣,于地獄、畜生之二道中之一道也。
十四
如是,露遮!若有人言:“拘薩羅國王波斯匿,領住迦屍、拘薩羅,迦屍及拘薩羅之生産,拘薩羅國王波斯匿當獨享用,不分與他人。”如是言者則障害彼等:依拘薩羅國王波斯匿爲生活汝自己及其他諸衆。作障害者,則無利益恩惠;無利益恩惠者,則現起害心;現起害心則是邪見。
十五
如是,露遮!言:“沙門或婆羅門證如善法,不從所證善法爲他人宣說,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乎
實如斷故縛,更作其他之新縛,于是,我說此是貪欲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饒益]乎
”如是言者則障害彼等:依如來之教法、律而證預流果、證一來果、證不還果、證阿羅果之良家諸家,到達殊勝地 位,以及積天行之生界諸人。作障害者,則無利益恩惠;無利益恩惠者,則現起害心;現起害心者,則是邪見。露遮!邪見者之生趣,我說地獄及畜生之二道中之一道也。
十六
露遮!世間有應責難之叁師,凡責難如是師者,其責難是合于真實而無罪。叁師者何耶
露遮!于此有一師,彼雖出家修行,而未證得沙門果,則爲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也。”弟子等不聞、不傾聽彼言,不堅立般若,離師教而行[自己]之道。彼應如次受責難:“尊者出家修行,未證得沙門果,而爲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不聞、不傾聽彼言,不堅立般若,離師教而行[自己]之道。猶如熱中于回身逃走女子,而擁抱背向之女子。如是作爲我說此是貪欲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乎
”
露遮!此爲世間應責難之第一師,其責難真實、無罪。
十七
露遮!于此,更有一師,彼雖出家修道,未證得沙門果而爲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聞、傾聽彼言,堅立般若,不離師教而行[自己]之道。彼應如次受責難:“尊者出家修道,未證得沙門果,而爲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彼弟子等聞、傾聽彼言,堅立 般若,不離師教而行[自己]之道。猶如舍棄自己之田,而思去除他人田草。以說此是貪欲之惡法,是故,L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乎
”
露遮!此爲世間應責難之第二師。其責難彼師,是合于真實而無罪。
十八
露遮!于此,更有一師,彼出家修行,證得沙門果,而爲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彼弟子等,不聞、不傾聽彼言,不堅立般若,離師之教而行[自己]之道2。彼應如是被責難:“尊者出家修道,證得沙門果,而爲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不聞、不傾聽彼言、不堅立般若,離師教而行[自己]之道。此猶如斷故縛,而更作他之新縛,于是,說此是貪欲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爲他人作何[饒益]乎
”
露遮!此爲世間應責難之第叁師。其責難彼師,是合于真實而無罪。露遮!彼等叁師,于世間應受責難,凡責難彼師,是合于真實而無罪。”
十九~五叁
如是言時,露遮婆羅門白世尊言:
“然者,世間有不應責難之師耶
”
“露遮!世間有不應責難之師。”
“然者,瞿昙!于世間不應責難之師者,是如何[之師]耶
”
“露遮!今如來出現于世,是阿羅漢、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也……乃至……[廣說如沙門果經四0~七四節。]
五四
彼觀察時,已舍離此等之五蓋而生歡悅;已歡悅者,則生喜悅;懷喜悅者,身則輕安;身經安者,則覺受樂;有覺受樂,心則入叁昧。彼舍諸欲,遠離不善法,有尋、有伺,由離生喜、樂,達初禅而住。彼實以離所生之喜、樂,浸潤、周偏盈溢,充滿其身。以離所生之喜、樂,無不普洽其全身。[同經七五節]。
五五
露遮!猶如熟練之助浴者或助浴者之弟子,撒洗粉于銅盆,以注水而攪繞,使浸濕而至周偏內外不滲出。露遮!以離所生之喜、樂,無不普洽其全身。[同經七六節]。
露遮!凡任何師,于其下之弟子,證得如是殊勝之果位者,其師于世間,爲不應被責難之師。凡責難彼師者,其責難不合于真實而有罪。
五六~六一
露遮!更有比丘滅尋、伺,內心安靜、心專一性,無尋、無伺,由定所生喜、樂,達第二禅……乃至……第叁禅……乃至……第四禅而住。[廣說如沙門果經七七~八二節。]
露遮!凡任何師,于其下之弟子,證得如是殊勝之果位者,其師于世間,爲不應被責難之師。凡責難彼師者,其責難不合真實而有罪。
六二
如是心寂靜、純淨、無煩惱,遠離隨煩惱,柔軟、堪任、住立不動時,比丘之心傾注于智見。
露遮!凡任何師,于其下之弟子,證得如是殊勝之果位者,其師于世間,爲不應被責難之師。凡責難彼師者,其責難不合真實而有罪。
六叁~七五
……乃至……[廣說如沙門果經八四~九六節。]
七六~七七
如是心寂靜、純淨、無煩惱、遠離隨煩惱,柔軟、堪任、住立不動時,比丘之心傾注于無漏智。彼如實證知:“此是苦”……乃至……證如……“……不更來此生。”[同經九七~九八]。
露遮!凡任何師,于其下之弟子,證得如是殊勝之果位者,其師于世間,爲不應被責難之師。凡責難彼師者,其責難不合真實而有罪。”
七八
如是說時,露遮婆羅門白世尊言:“瞿昙!猶如有人正要墮入地獄者,則把捉其頭發,拉救起安立地上;如是正墮獄者,依世尊瞿昙救起安立地上也。微妙哉!瞿昙!微妙哉!瞿昙!猶如扶起倒者,揭露覆蓋者,迷路者示之以道,暗中持來油燈,使有眼者見諸物。世尊瞿昙!以種種方便宣示法。我今歸依世尊瞿昙、法及比丘僧。願世尊瞿昙!攝受我自今以後至命終,歸依爲優婆塞。”
注:1 原語anna cittam日本版爲“得羅漢果”之意義,而改譯爲“菩提心”。依水野博士之巴利辭典,anna-citta是了知心、知解心,依此而譯爲“堅立般若。”
《露遮經》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