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十章 欲火遠離
佛言:夫爲道者,如被幹草,火來須避。道人見欲,必當遠之。
這一章,釋迦牟尼佛訓誡我們,情欲像一團火似的,一不小心,就會被欲火燒死的。
“佛言”,釋迦牟尼佛跟我們說。“夫爲道者”,夫,是個文言文的發語詞,“這個”的意思。爲道者,就是修學佛道的人,面對情欲的時候,該怎麼辦呢?說一個譬喻,“如被幹草,火來須避”,被,同“披”,好像身上披著一件用幹枯的草做成的衣服,是不能碰到火的。如果一碰到火,必須趕快逃避,不然就會被燃燒了。
這個譬喻,是說我們身體內在的六根──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以及意識,和外在的境界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相接觸的時候,就會産生種種不同的感受。當眼睛看到外面的境界(佛法把所有的外境都稱爲色法);耳朵聽到的聲音;鼻子所聞到的香味(氣味有香的或臭的,佛法通稱爲香,香的叫好香,臭的叫惡香);舌頭所嘗到的是五味(酸、甜、苦、辣、堿);身體所接觸的,冷、熱等種種的觸覺;還有我們的意識,所存在的法境。(我們所看到的六塵境界,在我們的意識裏面所留下的影像,稱爲法。)我們一個人整天從早到晚,就是六根緣著六塵,生起六識,在這個當中,每天就是在六塵五欲的境界中打滾。可見我們一輩子,身心與外面的環境,一直相應、打交道,沒有休息過,這是一般的現象。
但是,這裏經文所說的六塵中的“色”,是指男女之色。有句俗語叫“幹柴烈火”,就是形容男女之色的。而明代蕅益大師曾經把六根譬喻爲幹柴,六塵譬喻爲烈火,幹柴和烈火碰在一起,會出問題的,所以本經說“如被幹草”,必須小心、遠離。
“道人見欲,必當遠之”,我們一個修學佛道的人,不但是出家的,包括了在家人,佛的四衆弟子,有了五欲、情欲的境界現前的時候,就要把它看成是猛火一樣的。在我們修持還沒達到身心俱“空”的境界之前,換句話說,我們的修持功夫還沒有到家的話,只有采取一碰到色欲境界的時候,就必須跑得遠遠的,不要去接觸它,才不會生起麻煩。
其實,要“避火”,如果進一步把身上所披的幹草衣服拿掉──時時觀照我們的內心,把色欲的念頭連根斷除,不是可以很自由自在地面對現實,所謂“海闊天空任遨遊”,那是毫無障礙的!
過去,我曾經說過,在唐朝的時候,有一個很有名的詩人名叫白樂天,他另外有一個名字叫白居易。他是個虔誠的佛教徒,曾經在杭州當太守(相當于現在的市長、縣長)。有一次,他在假日跑到秦望山去拜訪道林禅師,這位禅師不是住在寺廟裏面,而是住在樹頂上,好像鳥兒搭了窩一樣,人家也不知道他的法名,都稱他爲鳥窠禅師。
白居易太守見到鳥窠禅師就說:
“師父啊,你爲什麼不住在廟裏,卻住在樹上呢?真是太危險了。”
接著,白居易又說:“你住在樹上,要是不小心跌了下來,可能會連生命都送掉的。”
鳥窠禅師說:“我的太守啊,我在這裏不算危險,你太守比我更危險哩!”
“爲什麼我更危險呢?”
“在古書上說:“薪火相交,色情不止”,這話你大概也知道吧!主要的我要告訴你,你每天在官場當中,爲“名”“利”所包圍,總是爲了它在那兒奔波、應酬,要是不小心,就會摔倒,不是比我更危險嗎?”
我爲什麼要把這故事引來告訴大家,因爲本章經文,說到“如被幹草,火來須避”,而禅師說白居易在官場名利中打滾,雖然高官厚祿,但是“薪火相交”的,一旦摔下來,那是更危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