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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四十二章經講記 第二十一章 名聲喪本

  第二十一章 名聲喪本

  佛言:人隨情欲,求于聲名;聲名顯著,身已故矣。貪世常名,而不學道,枉功勞形。譬如燒香,雖人聞香,香之盡矣;危身之火,而在其後。

  前一章,釋迦牟尼佛告訴我們,我們的身體,是由地、水、火、風四種元素組織而成的,離開了四大而外,找不到一個實在的“我”,可以說人身就是空、無我的。佛又恐怕我們誤會肉體的我不足輕重,又要執著「名”是實有的,不妨去追求它,于是把它看得非常重要,因此,本章佛再告誡我們,“名”也是假的,喜歡好的名不但沒有益處,反而有很大的損害。尤其是求名,更是要不得,所以佛要我們破除“名欲”。

  俗語說:“豹死留皮,人死留名”。豹的皮非常漂亮,尤其在寒帶的地方,用它來做皮袍,穿起來是非常溫暖的。豹死了以後,最主要的,是可以把它的皮留在世間,而我們一個人辛苦了一輩子,死了以後,都希望留下好的名聲。因此,孔子說:“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意思是說,做一個君子,最怕的是死了以後,他的名聲不能在世間流傳,讓大家稱贊他。

  孔子也說過:“惡四十五十而無聞焉!”我們在世間,活到四十歲、五十歲了,在社會上還是沒沒無聞的話,那末,你這個人算是沒有出息了,從這一點看起來,孔子雖是一個世間的聖人,但對于“名”還是非常看重的。

  孔子又說:“叁代以上,唯恐好名;叁代以下,唯恐不好名。”在古時候,夏、商、周叁代以上(前),大家都沒有爭權奪利之心,要是有人想出風頭,要爭名的話,大家都會認爲他很無聊。但是,在叁代以下(後),要是有人希望他有好的名聲,這個還是很好的,因爲一個人希望爭取好名譽,他就會朝著好的方面去努力,他在社會上才有地位。

  中國關于名的成語太多了,好像“名垂千古”,希望我們的大名能夠千秋萬世流傳下去。還有,“留芳百世”和“遺臭萬年”,是說好的名譽“千秋萬世”流傳下去,像古代的嶽飛,他精忠報國,雖然被奸臣陷害了,而他的芳名永遠流傳在人間,這就是留芳百世。好像秦桧,把嶽飛害死了,他的臭名永遠在世間流傳著,永遠爲後代的人所唾罵,這就是遺臭萬年了。但是,有人說:“縱然不能夠留芳百世,也希望能夠遺臭萬年。”他主要是希望能夠留名于後世,即使沒有好的名譽,也要留個壞名在世間,使大家都能夠認識他,這未免“好名”得太過份了。

  現在也有人認爲“名譽是人生的第二個生命”,並且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犯了誹謗罪,會遭到判刑,還要賠償名譽的損失,可見,大家對名譽都非常看重的,都希望獲得社會人士的贊歎,這就是現在所謂的“知名度”。

  好名並非絕對不好,它的過錯,在于一個“求”字。古人說:“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竊名。”上等的人,他是不要名的;中等的人,是要建立他的名望;等而下之的,就是沽名釣譽,硬出風頭,讓大家都認識他,而事實上,他對社會人類並沒有真正作出一番貢獻,只希望求得一個空名,這是沒有意思的。你假如對社會有貢獻,對苦難的人家有幫助,縱然你不要名,人家也會贊歎你的。平常我們看見報上的廣告,祝賀人家“實至名歸”,你實實在在有那一份道德,你的名望自然而然就有了。

  以上所講的,都是世間法,很普遍的,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在佛教講起來,這個“名”是財、色、名、食、睡,五欲的魁首,其他的四欲,是屬于物質方面的,研究它的惡性,比較容易了解,至于“名”,屬于心理上的希欲,就較爲複雜了。佛教並不贊成沈溺在五欲當中,所謂“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就是說一個人要是追求五欲的話,爲了達到欲望,最後難免不去作惡,它的後果,難免不會墮入地獄去的。所以,佛教誡我們不要去追求空名。

  “人隨情欲,求于聲名”,我們一般人,都是隨順世間的欲望,大家都去追求好的名譽、聲望。

  “聲名顯著,身已故矣”,要是一天到晚,隨順世情和欲望,盲目地追求好的名譽,有一天,果然讓你達到了,名聲的確非常顯赫,可以說是名滿天下了,受到大家的贊歎。可是“身已故矣”,故,是死的意思,這個生命已經到了盡頭,死了。一個人既然死了,徒有空名,又有什麼用呢?

  中國古代,有個名叫楊朱的,曾經說過:“假如在世間的時候,名聲是好的,當你死了,好的名聲對著你的枯骨頭,又有什麼用呢?”這話,同佛教的思想,不謀而合。

  “貪世常名,而不學道,枉功勞形”,一個修道的人,貪戀人世間很平常的虛名,而不肯精進去修學佛道,冤枉地浪費時間,白白地辛苦幾十年,到頭來是一場空的。

  “譬如燒香,雖人聞香,香之盡矣”,說個譬喻,一個求好名聲的人,就好像我們燒檀香,或者烏沈香,大家都聞到很香的味道,可是,這枝香已經燃成灰了。

  “危身之火,而在其後”,我們學道的人,假如舍本逐末,只是企圖虛名,這一輩子沒有好好地盡自己的本分去修持,危害身體的烈火,還在後面,贻患無窮的,那就是還要隨業流轉。因爲我們沒有修行,所作所爲,還要隨業受報輪回不息的,所以我們學佛的人,雖有好名聲,就像香燒盡了成爲一灰,那有什麼用處呢!

  佛教有句話說:“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我們一個人活在世間幾十年,辛苦了一輩子,到臨終的時候,什麼都帶不走,只有一樣可以帶去的,那就是我們的“業”──我們在世間所作的好或不好的行爲,到死的時候,它的影響力會跟隨著我們去的。要是我們做了不好的事,“業力”隨著我們去受果報。因此,經文說“危身之火,而在其後”,就是指果報是後患無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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