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第一次課程 第一講之:略談“法”
主講人: 上明下賢法師 主辦:北大禅學社
時間:2009年3月21日下午
地點:北京大學二教408室
開學 今天是個很吉祥的日子,現正式學習《入中論》。
本次學習,我有個願望:希望大家開始了第一課,以後盡量不要缺席。《入中論》這種學習就像鏈條一樣環環相扣。我們每一環都認真地學了,也不一定能夠學得很好。如果缺了,往後的那些環節會丈二金剛摸不著頭。開始了大家盡可能努力,以後課程盡量來參加。 有一點聲明在先,這裏所講的,只代表我個人對此論的認識,別拿我去背負龐大的曆史責任,或去比曆史或現代這裏那裏人家怎麼學,我討厭這種自己不思受用,就談是非。我不是爲此等人的比較而來。
翻開《入中論頌詞》第一頁。在早年印的紅色版本的《入中論》頌詞前面有表格。第一張是一個方框圖,是整個《入中論》的結構。圖的中間的部分,有十五張表格,實際上是按照從凡夫到成佛的一個橫的走向,以及從外道的原始唯物主義觀點一直辨析到圓滿的中觀見,按照一個十字交叉的組合方式來編輯。這個表格十分重要。我們暫不一定能讀懂,等往後對《入中論》這一本書的大致結構了解以後,會發現這張表實際已經把整個《入中論》所要表達的內涵都框架起來了,都有了。後面分支的表格,只是對這個方框表格的每小部分、小部分的解讀。
略談“法” 在開講前,有幾點學法的基本規矩,我們需要先學習。如果是從漢傳的講法的方式來說,在莊嚴正規的法座上, “聽者下座,說法者上座”。正式的說法的儀式:首先是唱贊,然後是對于說法師的迎請,接著是求法弟子當衆在說法師面前有一個祈求的過程。像這樣法師才能正式開口說話。這是在漢傳佛曆史上一直延續至今的模式。爲什麼要這樣?因爲法跟普通的文化、知識不一樣,法所要表達的是佛教的最高境界。 大言之,法一共分成約十類,這十大類的每一個環節都是直接引導人解決生命終極問題,解決生和死的問題。世間學問可以允許它有圓滿和不圓滿,可以有解決生死和與生死無關的學問;而“法”一定是要解決生死問題才能被稱爲“法”的。
有它獨特的殊勝性,比如說:在某類相關的經論當中,對于法曾經有過區分,區分所說法的優劣。如果有解脫意義的、能引導人去成佛的,這樣的言論就被稱爲優等的法;它需要符合佛來到這個世間弘法的真正目的,包含這些的才能稱爲優等的法;另外,能夠辨析內外道的關系,讓人離開外道知識,離開邪見,能逐步進入清淨的、內道的修學,這樣也可稱爲優等的法。其他的,比如說有夾雜的,或者僅僅只是知識,沒有可操作性,讓人無法真正地去實證,這樣的法不能稱爲優等的法;另外,對于世間道理無法澄清它所在位置的高低、對于世間道理無法理清頭緒、無法脫離世間說法對于解脫道的這個框架的束縛,這樣的也不能稱爲優等的法。
以前在那爛陀寺,世親論師歸納的十種的法當中,每一種都是按照最爲優秀的法進行歸納的,這樣的法才有弘傳的意義。對這樣的法進行弘傳、我們進行學習就要有一個要求,叫做“如法如律”。“律”起到對于法要的規範作用,于我們學法的人群起到規範的作用。所謂如法如律,有個大概形式上的要求就是:“聽者下座,說者上座”。
法的十種類別,第一種叫做“所知”,第二種是“道”,第叁種是“涅槃”。
所知的法就是世間人凡是能夠了解的,有爲的法、無爲的法都被稱爲所知法。佛經裏面把我們凡能夠了解、能夠知道的這些法都稱爲“所知”,也就是說我們凡是能夠了解到的這些法要、知識、事物,它們都具有解脫的一面。因爲佛法的歸類不同,就使它們獲得了新的價值。就像我們平時看到外面的一棟樓、或者一個人、或者一個籃球場,我們現在看到的,可能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而在解脫法要當中、在佛的法當中,對它們進行了另外一個方式的诠釋。這也就是我們爲什麼學佛法能夠得解脫的原因,因爲我們天天看的都是庸俗的事情,都是世間的事情。爲什麼我們通過學佛經以後,我們的生活並沒有改變,而我們的生命改變了?原因就在這裏。我們所知的一切法,它原來都具備解脫的意義,哪怕是很傻的法、很錯誤的法、很不合理的法、或者很罪惡的法,這裏面都有解脫道。所以所知的一切都被概括爲法,但是要用佛法的方式來進行概括,我們才能夠得到這個法。
第二個部分是道。道有叁個方面,有間接的道,和成功了的道,還有修行當中的道。在《入中論》當中把它解釋成爲叁種涅槃:基涅槃、道涅槃和果涅槃,此叁種都稱爲道。從基礎的方面來說,我們具備了成佛的知識,這個也屬于道。雖然只是知識,我們沒有證悟,但實際上它的價值跟成佛的意義是等同的,只因爲我們個人水平不一樣,對它理解有深淺,而實際上它歸于佛法的一類,所以基也是道。那麼中間的修爲過程也是稱爲道,也可以稱爲法。最後的涅槃、得到果位,這個也是法。
第叁部分是涅槃。我們剛才舉例涅槃有叁種,其實涅槃的種類還有很多,到後面再一一地解釋。但是能夠被佛教稱爲涅槃的內容一定都是有了解脫意義的。就像現在有個電視臺叫做鳳凰衛視,鳳凰衛視所取的就是鳳凰涅槃的意義。而鳳凰爲什麼要說涅槃這個詞彙呢?這是佛教來了以後大家才知道的詞彙,涅槃就是說這只鳳凰它獲得了真正解脫的果位,它的生命從此已經離開了庸俗。
第四個部分的法叫做意境。意是內在的,境是外在的。意是內在的,是我們的心的內容;境是外在的,是環境、現象界的內容。但意和境實際上它們也都具備法的意義。這裏似乎在提醒我們對于世界的一個全新的了解方式——並不僅僅只是停留在以自我爲中心的模式當中,而要知道是相對的:我們心是一部分,現象界也是一部分。心是我,現象界也是我。現象界的這個“我”顯得猶爲重要,它還不同于我們現在能夠知道這個心是我的這個“我”。爲什麼不同呢?因爲它更深密一些。拿到一個普通的道理來講,現象界的這個“我”是我執著得很深的那一部分;我現在心裏能知道我在想什麼的這個“我”,是比較膚淺的一部分。拿到唯識宗裏面來說,我動了念頭的這個“我”,是第六意識;那個現象界是第七意識、或者更深的意識,它所表現而成爲物質世界。
第五種——福報,我們的正報和依報。這個福報的正報和依報兩種,我們也能從其中獲得解脫果位。所謂正報,就是直接感受在自己身心方面的我現在的生存狀態;所謂依報,就是完全在現象界當中,脫離開我身心所直接進行統攝的範疇,它分布在現象界當中。就像我是個七十年代生的人,身心的條件如此了,但是七十年代當時有一個社會,它有一些社會現象,那些屬于依報;而在自己身性的這一部分屬于正報。這是福報方面的法。福報,依普通的了解,我們覺得這個福報好像就是算命先生說的你命裏注定的,你前世幾鬥糧,未來有幾份官職……這些好像都已經命裏注定的,它僅僅只是世俗的生存狀態而已,並說不上有什麼深刻的意義。事實上我們的任何一個生老病死的現象,我們的任何一個煩惱和歡喜,實際上都與道相關,這就看我們如何地去诠釋它了。所以福報也是法。
第六部分是壽命,人的壽命。事實上人的壽命也是法,人能長壽、短壽,多活一年、少活幾天,這事實上也都與生命的根本的來龍和去脈有關系。但我們絕大多數人只知道我們現在在感受痛苦或者享受快樂,不知道這裏面解脫道的因由到底是什麼。而佛能解決這個問題,能夠從我們最淺顯的、我們對于生和死的困惑的地方,讓我們知道解脫道。所以壽命在佛法裏面它也是法,不能僅僅停留在我們庸俗的認識當中。
第七部分是教典,就是佛所說的教典,後來結集成了大藏經。在佛過世以後一百年左右的時候,大家就已經有了比較圓滿的結集。再往後面進行了第二次結集、第叁次結集。佛經的結集工作除了大乘佛教的四次結集以外,後來結集的工作還在進行。幾十年前,在緬甸還完成了佛教大藏經的第六次結集,第六次結集的內容全部都是巴利文的。集結要有很多條件,比如說要有能夠持叁藏者,結果國際上把這個能持叁藏者的條件一提出來,果然在緬甸就出現了一位明昆長老,他就真的把整個的巴利文所有經典都背會了,所有的論典都記得滾瓜爛熟,後來進行結集的時候,他如法如律地一個字都沒有缺,都給整理好了。現在已經有二十幾位持叁藏者。所以第六次結集就順利地完成了。佛的教典也是法,教典當中所承載的是完整的解脫道。而且如果從大乘的根本意義上來講,教典它並非僅僅是紙張、油墨、文字,並非僅僅是這些東西。教典更加深刻的意義是什麼呢?在大乘佛法當中有過诠釋,說大藏經和我們的大乘典籍,佛的所有言教記載成爲書籍的這些,其實都是佛的化身來到人間,來示現成爲這樣的一些事物。包括我們能夠讀一本書,我們在讀這一本書的過程當中,我們就在進行著法的收獲。比如說我們讀完一段佛經,我們留下了一個印象,留下了一個功德。它爲什麼有功德呢?因爲佛的一部分法身與我們相應了,在我們的意識當中已經具備了清淨法身的這樣一種聯系,這樣的一種關聯已經産生了。所以教典也是法。
第八部分是未來。佛說未來也是法。未來是時間上的。有人會想,時間跟佛教有什麼關系嗎?時間跟佛教有關系。有人認爲時間過去的已經過去了,未來的沒有到來。那我問你:你說的時間,“現在”是指是什麼?其實現在在沒有過去時間它的意義依然存在的這個前提之下,對于未來我們是無法確定的。對于過去和未來無法確定的時候,我們對于“現在”的確定純屬概念。這一點到未來我們學習深入了以後再來一步一步地诠釋。現在我說這些話,大家聽起來就跟聽謎語一樣,所以就不多說了。未來也是法。如果我們能夠對于未來有一個如法的诠釋,事實上那就是道。這個到後面再去詳細說明。
第九個部分是決定。比如佛在佛經當中就說了:因果是決定的,這個不容置疑。我們可以質疑說某種觀點對、某種觀點錯,但是因果,有了因就一定有果,這個不容置疑。比如佛是一切智,這個世間的一切事他都知道,全知、全能的、而且他沒有死亡,這個是確定的。還有業力是確定的,業的力量,這個也不容置疑。這些確定的東西,佛在《辯法法性論》當中就說,這些事、事件,是不容置疑的。我們質疑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方式是思考,第二種方式是辯論。思考呢,佛就說這是思;辯論呢,佛就說是議。佛在佛經裏面就說:不容許思、議。古文典籍中過去的大德就翻譯成爲“不可思議”,就是有很多事物由佛來確定的,這些是不容許我們去進行思維、不容許我們去思考得太多。比如說“因果”,爲什麼我做了壞事以後一定會有一個壞的果報呢?這個質疑的過程就是否定的過程,所以這是不容許質疑的。第二個,佛爲什麼能夠不死呢?這個質疑的過程就是否定的過程。所以,思維和議論都是被否定的。釋迦牟尼佛說這個叫做確定。確定的這幾部分法,如果我們事先能夠接受,我們事實上就已經具備了進入解脫道的因緣,這種順緣我們就已經具足了。
第十個部分是法規。對于法規我們也許會覺得這是不是有點不像佛法了?比如說世間的規定。比如車,我們得從右邊走,我們不能從左邊走,我們今天絕大多數人是坐車來的。爲什麼只能從右邊走,不能從左邊走?我們今天進這個教室,從東南門走,而不能從北門走。我們在路上不能一遇到一個人就跟他生氣、去罵人家。這些是法規,或者說是世間倫理的事情。爲什麼把它們也說成是法呢?因爲世間的這些法規也是法的一部分。我們在未來的學習當中,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環節。比如說,在藏傳佛教的黃教裏面對于世俗谛的定義,認爲世俗谛也是無自性的。這個跟藏傳佛教的覺囊派就産生了差異,覺囊派就說:世俗谛、世俗的事物在凡夫眼裏是有意義的,所以暫時的世俗是應該去承認的,不應該否定它的存在。那麼法規它的存在是有意義的,你不能否定它。你能夠說你是個修行人,走路就不從右邊走嗎?你如果不從右邊走,就屬于觸犯了世間的法規;觸犯了世間的法規,它的最後面的影響,是使你出世間的道、出世間的修行也修不好。所以打碎了世間法的這一個瓶子以後,你得不到勝義的法要的空性。“打碎瓶子的空性”,這是在藏傳佛教當中常常做的譬喻。所以世間法規裏面也有法。有人認爲:我是念佛的,所以我就可以不遵守世間的法規。這些想法就有一些錯誤。他們的理由是說:我們佛法比你世間法要高過多少了,要高太多了,我們佛法是什麼都包括的,是最高深的、有最究竟意義的,你們這個世間的法規都是沒有什麼意義的。但是我們今天在這裏要確定的十種法裏面,把世間的法規也確定成爲法。只有順應了世間的法規、明白它的意義、遵守它的規則,我們未來的解脫之道才有希望。我們還不能因爲說我是吃素念佛的,我就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意圖,不能批評的地方去批評、不能違越的地方要去違越,那樣就會出問題。
我們今天《入中論》開講,就從這十種法開始。這十種法在佛、法、僧叁寶中屬于第二類。佛的部分和僧的部分我們暫時不去鋪開,《入中論》的行文中自然會诠釋。我們先從這個法的部分來開始學《入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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