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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第九次課程 第十七講之:“神我”五特性

  《入中論》第九次課程總第十七講之:“神我”五特性

  主講人: 上明下賢法師

  主辦:北大禅學社

  時間:2009年5月24日晚

  地點:北京大學二教407室

  

  “神我”五特性

  往下面,我們看神我和自性如何把世間變現出來。

  神我主宰精神,是最高地位的精神來源。神我有什麼特性呢?描述神我本身的特性有五個。

   第一,能享受諸法。數論派給予神我非常人格化的描述,說神我居然還有享受的需求。

   第二,非作者。它不會産生無情物,無情物由自性産生。神我想受用什麼,比如想喝杯水,喝杯果汁,就推動自性造水出來。它本身不是作者,不創造任何東西,它純粹就是思想。

   第叁,常法。它是一個常法。雖然屬于思想,但並非不存在,它是永恒存在的一種高尚思想。

   第四,離叁德。它是離開叁種德的。所謂的叁種德是什麼呢?第一種德是喜,它的性質是輕動;第二種德是憂,它的性質是沈重;第叁種德是暗,它的性質是昏暗、黑暗。喜、憂、暗是叁種德,是自性的德。自性才具備這叁種德,神我沒有這叁種德,神我與叁種德沒有任何關系,它是離開叁種德的。

   第五,非所作。所作指造作産生的世間。比如後來四大産生了,五根産生了,地、火、水、風和空間宇宙産生了,這些都與神我無關,神我不會變成那些東西。這些是“所作”。神我不是這些。

  所以,神我有這五個特性:能享受諸法,不是作者,是一個常法,離開叁種德,不是所作。這是神我本身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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