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第十次課程總第十九講之:破他生頌詞
主講人: 上明下賢法師
主辦:北大禅學社
時間:2009年5月30日晚
地點:北京大學理科1號樓1114室
破他生頌詞
掌握好他生的這些部分後,我們學習月稱論師破他生宗的方式。
對剛才所學,我們大概覺得:“這十五種因,實在就是我們人間的真理,怎麼能破呢?”月稱論師在破的時候,被破一方的觀點,往往是我們能接受或覺得應支持的觀點。
翻到頌詞13頁58首頌詞。上次課講到
若計自生能所生,業與作者皆應一,
非一,故勿許自生,以犯廣說諸過故
這就破完了自生,往下是破他生。
前段時間,一位那爛陀寺的長老到中國來。長老是捷克人,本是捷克一著名高校老師,很著名的學者。他問我:“梵文本的《入中論》,其中並無“應成派”和“自續派”的說法,也沒有所謂“應成四理論”、“自續派五理論”的說法,這是從何而來呢?”我跟他講:“月稱論師的原典中,實際並沒有這樣總結,沒有使用這兩個名詞。進行總結,乃至産生“自續派”和“應成派”名義的爭論,這實際是在西藏形成的。”
所以我們今天的學習,可能要打破某些陳規。比如,藏傳佛教中,對破他生非常繁瑣的應成四理論、自續五理論的爭執,我們可能不用。但不用這些理論,並不說明我們會回避月稱論師本人的辯論模式。月稱論師本人辯論的破除模式,我們還會沿用,但會區分清楚,哪部分是西藏論師加給他的,哪部分是他自己原來的。
下面學習中,我們最好抱這種態度。我們可以看清楚,印度當年中世紀的大乘佛法,與現在藏傳佛教間,還是有一些差別的。
從第13頁58首念誦到14頁第64首頌詞,這次我們就學習這麼多:
若謂依他有他生,火焰亦應生黑暗;
又應一切生一切,諸非能生,他性同。
由他所作定謂果,雖他能生亦是因,
從“一相續”“能生”生,稻芽非從麥種等。
如甄叔迦麥蓮等,不生稻芽,不具力,
非一相續非同類,稻種亦非,是他故。
芽種既非同時有,無他,雲何種是他?
芽從種生終不成,故當棄舍他生宗。
猶如現見秤兩頭,低昂之時非不等,
所生能生事亦爾。設是同時,此非有。
正生趣生、故非有,正滅謂有、趣于滅,
此二如何與秤同?此生無作,亦非理。
眼識可有同時因,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有生何用?若謂彼過上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