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第十次課程總第十九講之:他生因果論的荒謬結局
主講人: 上明下賢法師
主辦:北大禅學社
時間:2009年5月30日晚
地點:北京大學理科1號樓1114室
他生因果論的荒謬結局
學到這部分,我們的思路一定要跟著講課的人走,可千萬別做自己想做的事。否則,哪句話沒聽清,下面的課就像坐飛機一樣,俗話叫“坐土飛機”(師笑)。我們的學習,盡可能在比較放松的狀態中向下進行,不要弄得那麼刻板。不過,放松的目的是爲了把這些不好懂的知識弄明白,所以也還是要聽清楚,也還是要用心地來放松。往下面:
若謂依他有他生,火焰亦應生黑暗;
又應一切生一切,諸非能生,他性同。
這完全是針對他生論師的執著,揭示他生理論會産生的惡果。
首先,中觀論師直接對他們說:“你們不是說因果實有,而且互爲他體,可以相生嗎?那我把結果告訴你。”
中觀論師常常勸堅持他生觀點的論師放棄掉這一執著。讓他們放棄了自生觀點,他們已放棄了。小乘的有部、經部,包括唯識宗,都放棄了自生觀點,承認自生是沒有作用的。
尤其小乘人,他們說:“自生完全沒有作用,所以自生沒道理;共生也沒道理;無因生更惡劣,所以一起破除。但他生不能破除,他生是唯一的因果關系。”
就像剛才說的十五種因、緣、果,它們有一共同的基礎:全是他生,因和果一定互爲他體,以非常微妙的他體關系存在。有認爲是同體的他體,有認爲是同一處所的他體,有認爲是因滅才有果的他體,有認爲是因果同時存在的他體,有認爲是因果同一類性質乃至相似的他體,有認爲因果是完全不同類、不相似的他體……總之,彼此互爲他體。
既然互爲他體,中觀論師就有話說,他們怎麼說呢?
“你若說,實有他體的因,能産生出一個實有他體的果。那會發生什麼情況呢?火焰能産生出黑暗。而且任何你想要不想要的因,都能産生出一個相關不相關的果。因爲,不是施動者的,也像施動者一樣,是他體呀!”
這話雖有漏洞,但中觀論師先說出來。因爲你沒加必要條件進去,那我就按照你不加必要條件的這個前提,直接推出有可能産生的非常荒謬的果。
在西藏,這叫做“他稱叁相”,就是他人所承認的叁種相、因。“他稱叁相因”是應成派的四種理論之一。
怎麼用呢?只要你說一個補充條件不具足的說法,我就利用這個補充條件還沒補進來的漏洞,把你補充條件才能防禦的那些惡果都揭示在前面——就是若按你說的,往下一推,必定會産生這樣一些荒唐的結果。
因爲他們要承認,他體的因能産生另外一個果,中觀論師就說:““彼此互爲他體”是你唯一的前提條件,從此出發,能産生果出來。那我就按“彼此互爲他體”的唯一前提,給你一個結果。比如,黑暗和火焰也彼此互爲他體,按你的前提,它們也是因果。但你說他們能生嗎?凡互爲他體的,都算因果,你同意嗎?”
中觀論師就說:“火焰亦應生黑暗,又應一切生一切。”這都是基于互爲他體得到的結論。
這個結論當然有討論余地,所以他生論師也會開始補充條件。他會想到:“哎呀!這就是因爲我的補充條件不夠,所以我要趕緊增加補充條件。”所以在後面,他們緊跟著就拿出補充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