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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第十次課程 第十九講之:眼與境識雖同在,彼此全無“生”價值;故若因果同時,他生依然不成

  《入中論》第十次課程總第十九講之:眼與境識雖同在,彼此全無“生”價值;故若因果同時,他生依然不成

  主講人: 上明下賢法師

  主辦:北大禅學社

  時間:2009年5月30日晚

  地點:北京大學理科1號樓1114室

   眼與境識雖同在,彼此全無“生”價值;故若因果同時,他生依然不成

  

  眼識可有同時因,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有生何用?若謂彼過上已說。

  中觀論師提出的第二個具體反駁,證明,在因果同時的情況下,他生也不成立。

  如果說,眼識與對境同時生起,那麼,眼識作爲他體已經在那裏存在,又有什麼必要再産生一次?你們說,因爲眼識還沒有存在,由于外境刺激,才産生出來。我們說,沒有存在,眼識就不能算他體,這種過失,我們已經分析過了。

  剛才不是說找不到同時嗎?只要是因果就不可能有同時,不可能找到同時存在的因果關系。從無到有,叫“生”;從有到無,叫“滅”。他生論師就說:“現在找一個同時的因果關系給你看。”

  這個同時的因果關系是什麼呢?就是眼睛看東西。我的眼睛、眼識、還有對象。我在看東西時,一睜眼,哇,上百人坐在我面前,我看到了。大家在這裏,我真就看到了,比攝像機還及時:你在摳耳朵,我就看到你摳耳朵,你在眨眼,我就看到你眨眼,你笑,我就看到你笑。眼識與對象應是既同時、又互爲他體。

  中觀論師說:

   已有重有生何用?若謂彼過上已說。

  如果說眼識和對境同時存在,對境引生出認識,那麼,以對境爲因,以眼識爲果。

   中觀師說:

   眼識已經與對境同時存在了,又何必再産生?從因(對境)生果(眼識)就是沒有意義的。如果你們說,眼識還沒有存在(若謂無彼),是由于對境刺激,才産生出來的,那麼,這樣,就是因在前、果在後,這種過失,我們已經說過了(過已說)。

  這種情況下,他生無法成立了,你還是放棄他生的執著吧!

  因此,綜合這兩種情況來看,如果因和果彼此能構成他體,即二者同時擺在那裏,那麼,它們之間沒有生成的意義。因爲沒有生成的意義,所以他生不成立。如果因和果有生成的意義,即因在前、果在其後生出來,那麼,一個在時,另一個不在,二者根本不能構成相互對待的他體關系。因爲彼此不算他體,所以談不上從他體生出。因此,他生這種說法是空洞的,不成立。

  關于他生,我們就學這麼多,不能再說下去了。我看大家眼睛瞪得好圓,但未必都懂。慢慢地要預習一下,不預習會被繞進去。其實不會太難,回頭看一下,就會發現:“哦,原來確實是這個道理!”

  月稱論師的高明就高明在這兒,他舉的這些例子,不是在世界上找不到的,都是世界上能找到的道理。他就用中觀的正見,契入到這些能找到的事實中,讓我們首先産生世俗意義上的理解,然後契入中觀正見,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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