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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中國的戒律複興 四、明末的出家戒

  四、明末的出家戒

  從明末的諸大師,如袾宏、智旭等的著作中,可以知道當時的出家僧衆不守戒律,不重威儀,是普遍的現象。那也正是佛教沒落,受人歧視的原因。因此當時有兩位非常重要的比丘出現︰第一位是雲棲袾宏。他在叁十歲那年出家,便在中國曆史上有名的昭慶律寺受戒(注一)。北宋時代的允堪律師就曾擔任過此寺的住持,所以袾宏特別重視戒律。

  憨山德清(公元一五四六-一六二叁年)對袾宏的戒律觀念和貢獻的介紹,有如下的一段話︰「佛設叁學以化群生,戒爲基本,基不立,定慧何依。思行利導,必固根本。第國製南北戒壇,久禁不行。予即願振頹網,亦何敢違憲令。因合衆半月半月誦《梵網戒經》,及比丘諸戒品。繇是遠近皆歸。」(注二)

  由于袾宏舉辦傳戒法會和弘揚戒律,而有其弟子及再傳弟子對戒律的繼續弘揚。澫益智旭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位(注叁),而智旭對戒學的貢獻遠超過袾宏。也可以說袾宏雖有弘揚戒律的熱誠,但是對戒律的態度不是站在律師的立場,而是站在中國禅師及法師的立場。因此智旭就說袾宏對于「開遮輕重,忏悔之法,尚未申明」(注四)。所以引發了智旭對于戒律的弘揚,是站在正統的諸部大律的觀點,撰寫了更多有關大小乘戒律的著作。

  另外一位是古心如馨律師,他的年代幾乎和袾宏同時。也可以說他是近代中國出家戒另一個新源頭的開始。

  他出家後先受沙彌十戒,然後未受比丘戒就到五臺山朝拜文殊菩薩的聖迹。因爲他已知道,若要求得比丘戒,須從十位清淨大比丘舉行的授戒儀式中接受。這在當時的環境而言,乃是相當困難的事。後來他讀《華嚴經》,知道文殊菩薩所在的地方是常住的清涼地,因此他相信朝禮文殊的道場五臺山,一定可見文殊菩薩爲他授戒。他就從江蘇地方出發,經過叁年的跋涉,到了五臺山,忽然見到一個形枯發白的老婆婆,捧著一件舊袈裟,從樹林中出來,並且問他︰「你來做什麼?」他答︰「求見文殊。」老婆婆就說︰「此衣亡兒所遺,你來求戒,便應贈你。」言訖即不見,只聽到有人喊他︰「比丘!比丘!文殊在此。」使得如馨如夢初醒。自此便覺得大小乘的戒律規則,猶如從他自己心中自然流注而出。因此回到南方,中興戒法。他曾主持叁十余所寺院,得戒的徒衆上萬(注五)。他所流傳的戒律著作,雖僅《經律戒相布薩儀軌》一卷,已可窺知其戒律思想的大概。他雖以弘揚戒律爲名,也的確是以戒律爲主,但其對于禅、淨土、華嚴、密等諸宗的概念,大小乘顯密諸經之行法也納入其中。在此以前的中國戒律著作,都不會有如此的包容性和複雜性(注六)。

  由古心如馨處得戒而又弘揚戒律的弟子,再傳、叁傳、四傳也很多。從《新續高僧傳四集》卷一九,二八-叁一所見者,共有叁十二位,出于如馨一系。其中有六位撰有關于戒律的著作(注七),特別是見月讀體,也是一位中興戒律的重要人物;他的著作,知其名者共有十叁種(注八);而他的弟子及再傳弟子,都有相當多的人數,也留下了不少戒律著作,特別是書玉(公元一六四五-一七二一年)及德基(公元一六叁四-一七○○年),每人都有四種以上的著作。事實上到現在爲止的中國戒律的傳承,多是從這個系統發展延伸出來。

  因爲這一系統從初開始就帶有濃厚的密教色彩,也極重視梵呗的唱誦和顯密合摻的儀規。例如《瑜伽焰口施食》及《蒙山施食》,也都是出于這一系統。也可以說,佛教到了明末清初,雖然有不少比丘弘揚戒律,究其實質乃是諸宗融通、顯密混合的局面,所以未能真正上溯唐宋四分律宗的家風。

  批注

  昭慶律寺位于浙江杭州的錢塘門外,初建于後晉天福元年(公元九叁六年),北宋太平興國叁年(公元九七八年)築方善戒壇,每年叁月開戒會,七年,勅賜「大昭慶律寺」額。《蓮池大師全集》第四冊,德清撰〈蓮池大師塔銘〉。(臺北中華佛教文化館出版)智旭出家時,袾宏已寂,仍舊在袾宏的像前受了比丘戒。見于《重治毘尼事義集要.序》,《卍續藏》六叁.叁二七頁上。《卍續藏》一○六.六八叁頁下。《新續高僧傳四集》卷二八.九一一頁。《卍續藏》一○七.叁五叁-叁九○頁。此六位的名字是︰1.叁峯法藏,2.叁昧寂光,3.茂林性祇,4.見月讀體,5.宜潔書玉,6.定庵德基。

  讀體的著作有︰1.《毘尼日用切要》,2.《沙彌尼律要略》,3.《傳戒正範》,4.《剃度正範》,5.《叁皈五戒八戒正範》,6.《教誡尼正範》,7.《幽冥戒正範》,8.《僧行軌則》,9.《黑白布薩》,10.《毘尼止持會集》,11.《毘尼作止續釋》,12.《大乘玄義》,13.《藥師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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